《家》的读后感

时间:2021-12-11 18:19:2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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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家》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的读后感

《家》的读后感1

  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认识到人和书之间也是有缘分的,我和它之间可能就是无缘,要不然,也不会出现网上一片称赞,而我却喜欢不起来的局面。在我看来,把好吃懒做的人比喻对成猪,不新奇;妈妈愤而出走的行为,不可取;人物呆滞的表情,不可爱;把家用物件和名画以及家庭成员等改头换面成猪的超现实手法,不欣赏。在我看来,好的绘本是以哲学为底子的,不管叙述的是什么样的故事,都应该引导人思考一些形而上的东西,《一只会开枪的狮子》、《不一样的卡梅拉》、《可爱的鼠小弟》等都属于这一类;如果仅仅只是叙述生活琐事,提炼不出多少抽象的东西,但是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或者充满趣味,也讨人喜欢,贝贝熊系列中的《麻烦的家务事》和谢尔的《谁要一只便宜的犀牛》等属于这一类;或者承担批判社会现象的“重任”,但提供多角度解读的空间,令人掩卷沉思,比如《爱心树》,也很好。但是《朱家故事》不属于上述三者中的任何一类,它太过粘滞于现实,仅仅停留在“家务活不应该只归女人做”这个层面,缺乏一种超越性的东西,处理手法又过于冷峻,让我“想说爱你不容易”。我那5岁的女儿,尽管阅读口味比我宽泛,也不太喜欢这个故事,看了两遍就放下了。也许,在不久以后或者很久以后的某一天,我和女儿重新翻看这本书,会喜欢上它。不过,也有可能永远都欣赏不到它的“妙处”。谁知道呢……

《家》的读后感2

  请问一下:“你有家吗?”哦,你当然有家。要是你知道还有人没有家,只能住在机场,你肯定会大吃一惊的。

  《我想有个家》是由伊芙。邦廷著,Ronald Himler绘图。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和爸爸暂时生活在飞机场,他们都很努力地赚钱,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家的故事。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世界上有很多穷人,他们无家可归,我们要帮助他们。

  小男孩和爸爸是两位乐观、细致的人,故事是通过小男孩的嘴讲述出来的。他讲述得平淡而真实,让我时而开心,时而伤感,心情不断地变化。小男孩和爸爸,每天都提心吊胆地生活在机场,每晚都坐着睡觉,以免被保安赶走。如果被赶走,他们真的就彻底没有住的地方了。除了小男孩和爸爸住在机场,还有丹妮一家、斯洛卡姆先生……他们都住在机场。斯洛卡姆先生、威尔森先生和一位女士就被赶出机场了。如果他们有家,他们就不必这样小心翼翼地生活。如果他们有家,他们就不会流浪,会过上美好生活。

  我要帮助这样的流浪汉,我的榜样是海莉福特。

  海莉福特五岁时,在路上遇到了爱德华,让妈妈给了他一块三明治。从那天开始,海莉福特一直念念不忘当时的情景,她开始在院子里学着种菜,然后送给穷人。她还为穷人建房子,让他们有自己的家。海莉福特得到了许多人的鼓励和赞赏,也收获了更多的信心。她一直坚持帮助流浪汉。

  《我想有个家》这个绘本让我们感受到了伤心和悲痛,我们要向海莉福特一样,关心帮助流浪者,让他们有自己的家。

《家》的读后感3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肩挑一个家》少年美德故事,我深深的被感动了。其中最最打动我的是《亮堂堂的除夕》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李能达的男孩,他的妈妈患上了小儿麻痹症,生活不能自理,李能达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做早饭,中午,他把在食堂打的饭菜留出一些,带回家给妈妈解馋。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他请妈妈作指导,他亲手做了一道红烧鱼。母子俩吃完饭,李能达收拾完碗筷后,又开始忙着写起了春联……就这样,李能达和妈妈度过了一个欢乐,充满温馨的除夕之夜。

  读完之后,我感到万分的惭愧。李能达他孝敬父母,妈妈身患疾病,他毅然挑起家庭的重担,不仅要自己独立生活和学习,还要照顾妈妈的生活起居;而我,爸爸妈妈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关心我,生活中的事从不需要我操心,自然有他们帮我,不要说是一日三餐,就是一顿早饭也没烧过;李能达他热爱学习,自觉自愿,从不需要父母的督促,而我,整天指望爸妈的督促,好像是为他们而学……

  我也是家中的一员,我也应该协助爸爸妈妈一起挑起一个家。从今天起,我决定主动承担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学习上自己管理自己,不让父母操心;在他们生病或劳累时,主动关心他们,不让他们烦神。我相信爱是一粒种子,施以心灵的滋养,定能绽放出鲜艳的花,结出甜美的果。

《家》的读后感4

  一头驴每天辛苦的磨麦子,他老了,磨不动了,主人打算把他杀掉,驴逃跑了,打算去不来没镇上当音乐家。路上又遇到了狗,猫和公鸡,遭遇都和他一样,他们一起去不莱梅镇上当音乐家,一天晚上,他们到了一个树林里,正准备休息时,看到远处有一点火光,于是就去找吃的,那是一座强盗的房子,强盗正在大吃大喝,,四个音乐家,一起奏乐,吓走了强盗,最后他们幸福快乐的住在了那里。

  这个故事,写出了团结就是力量,只要团结,什么困难都能战胜,想想我们自己,看了不感到惭愧吗?

  前几天,学校开展拔河比赛,轮到我们班比时,第一局,我们都听从老师的安排,所以,我们战胜了四班。

  可是第二局,我们两班交换场地,由于某些人不按老师安排,随意和伙伴站在一起,也没有听拉拉队的口号,自私自利,使得我们班本来是可以战胜四班的,现在变成了倒数第一。

  为什么总有那些个别的人,自由散漫,把学校当成自由市场,当成自己的家,拖我们班的后退呢?在“不莱梅真的音乐家”这个经典故事中,在我们眼中都是些不懂情感的老弱病残的动物。可是,他们却也利用团结,战胜了强盗,在房子中住了下来。

  团结就是力量,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

《家》的读后感5

  四年级学生读《黑熊舞蹈家》有感 今天,我看了《黑熊舞蹈家》,它讲了两只黑熊之间发生的事,一只叫阿宝,另一只叫圆球。阿宝是马戏团的台柱,舞台经验丰富,是个多面手,最大的特长是舞蹈。另一只圆球身世有点凄凉,出生仅三天,妈妈就患病魂归西天了,可圆球有很好的脾气,很顺从,不过演技就很平凡。 阿宝凭借自己的资历,年龄,演技,在黑熊舞蹈队里威信很高,而圆球怎么努力,也只能紧跟阿宝之后排第二位。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黑熊也如此,优点与缺点并存。很快,圆球利用了自己的优点,一步步建立起领导对它的信任,最终替换了阿宝,当上了台柱子。 看了这篇文章。我不得不被阿宝非凡的音乐天赋所折服。

  最难能可贵的是,阿宝不仅会随着乐曲的旋律与节奏跳出规范的舞步,还对音乐所表达的内涵有灵敏的反应。如给它播放贝多芬的《悲怆交响曲》,它会垂下脑袋,眼睛泪汪汪,露出很难受的表情,给它播放杰西尔的《玩具进行曲》,它会昂奋地抬起头颅,双目炯炯有神,表现得激情澎湃。不过阿宝也有两个毛病,第一个毛病是心气太高,受不得半点委屈,要是什么事情不合它的意,它发起脾气来,九头牛也休想拉得回来。第二个毛病,就是不喜欢别人摸它的鼻子,更不喜欢陌生人亲近它,就是这个阿宝的脾气不好,使它失去了朋友和信任,也失去了一切,我真替它可惜。 圆球脾气好,朋友就多,机会就更多,相反,阿宝脾气差,即使演技再好,才艺再多,也会让人失望,这样它的机会就更少。我要圆球学习好脾气,同时学习阿宝的好演技。

《家》的读后感6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家》的读后感7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百感交集。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十分惋惜,万分无奈。

  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人要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三兄弟中虽然对觉民的描写不多,但我一直被他的勇敢,坚定所感动。他为了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理想,努力了很多,甚至不惜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叛徒”离家出走。他之所以可以如此勇敢、坚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过怎样的生活。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一个很明确的的人生观。是清晰的人生观支持他、鼓励他与封建大家庭顽强的斗争下去。对比之下我觉得大哥觉新就是一个不太清楚自己目标的人,他似乎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所以在面对取舍的时候显得很是糊涂。他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最终留给自己的只是痛苦和悔恨。他放弃了与梅之间的真挚爱情,最终只能在梅的尸首前吐露心声。他放弃了瑞珏对他的信任,选择了封建腐朽的制度,最终让瑞珏凄凉的离去。是他的犹豫将本应属于她的幸福带走了。

  体会之二就是:性格决定命运。三兄弟截然不同的性格决定了他们完全不同的命运。就像人生一样只有目标是不够的,还要有斗志,要有努力。就拿觉慧来说,从我个人眼光来看,他与鸣凤的悲剧收场与他性格有很大的关系,他(觉慧)在外面活动的时候的确忘记了鸣凤,但是回到沙漠一样的家里,他又不能不想到她。他是爱情事业都想要,哪一个也不想牺牲一点,又没有做好统筹兼顾的工作,最后只能是断送了爱情。而觉新软弱的性格更是鲜明的代表,他被封建大家族压得喘不过气,却没有反抗,而是一味的接受,一味的妥协,最终换来的是自己一生的遗憾,一辈子的痛苦。

《家》的读后感8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的读后感9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对于文中的觉新我并不喜欢。他的“不抵抗主义”有时令我很反感。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所谓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他们并不能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承受这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虽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瑞钰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不抵抗主义”断送了他理想断送了他的爱情断送了他明天!而相反,他的弟弟觉民和表妹琴,他们与封建的家族反抗,终于得到了爷爷的理解。巴金在写给他表哥的信中也曾经写到,觉新这个角色有很多他哥哥的影子。我想这也是觉新这个角色如此栩栩如生的原因之一。

《家》的读后感10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好书——《黑熊舞蹈家》,我如获至宝、如饥似渴地读着,从书中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懂得了很多的道理。

  《黑熊舞蹈家》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昆明市某一个马戏团里有一只很有天赋的黑熊,它叫阿宝,它有一样本领,能随着音乐的旋律踩出舞步来,深得人们的喜爱,被称为“舞蹈家”。另外,还有一只和阿宝长相相近相似的黑熊,名字叫圆球。只是舞技比阿宝逊色一些。阿宝有不同于其它熊的特点:一是表演完一个节目后就必须休息一段时间才能再演下一个节目,二是别人不能摸它的鼻子,否则它会发怒。而圆球性格温和,在人们面前像一个糯米团,人缘蛮好。有一次,东南亚某国元首携夫人来访,顺便参观这个马戏团的演出,阿宝和田小姐跳舞跳得非常精彩,演出结束后,元首夫人突发奇想,提出要和阿宝跳舞。因为阿宝想休息,拒绝跳舞,团长就让想圆球代替阿宝跳,通过这场演出,圆球出名了,之后参加的演出就更多了,出尽了风头,夺去了阿宝昔日的光彩。于是,阿宝对圆球就产生了仇恨,见到圆球就想打它,为了不让圆球受伤,训兽员就把阿宝关了起来,数日后,黑熊带着对圆球的仇恨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领悟到,除了人有选择权,动物们也有选择权,名誉不像名字一样,说改就改,说换就换,好的舞姿和好的名誉是靠努力得来的,不能欺骗人,以假乱真,否则会酿成大祸的。要做一个实事求是,说话算数,诚实守信的人,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否则就不要答应。我们还要宽恕别人,不要因蝇头小利而斤斤计较;就让我们都做一个品德优秀、诚实守信、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吧!

《家》的读后感11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家》的读后感12

  谁知,大奶奶嘴那么快告诉了妈妈,大奶奶走后,妈妈由一着急,又生气,到外屋拿根木条,就急风骤雨似打在我身上,我不敢哭,也不敢说话!谧约旱氖澜缋铮。派伊家的金吉尔读后感作文”后面的少年小声嘀咕道。450字作文丫头喜欢和她在一起,她们一起躺在草地上看天空中大块大块的`云飘来飘去,像棉花糖一样柔软,让人忍不住要咬一口?

  杰利把这只小狗叫做“金吉尔伊派”。你瞧,“每当杰利和雷切尔走到街灯的地方,他们都会放下小狗,让他伸展小胳膊腿儿,他们也趁机仔细的观察,他们不时发出欢呼声,因为小狗实在太可爱了!它的耳朵,它的眼睛,它柔软、圆圆的身子,它的这个样子!真是妙不可言!小狗看上去一点也不怀念他在牲口棚的生活。他活蹦乱跳的,很开心的跟着杰利和蕾切尔。”在我看来,小狗很喜欢杰利和蕾切尔,蕾切尔和杰利也很喜欢它。

  你看,有次杰利去上学把铅笔落在树上,“金吉尔”爬上树叼着杰利的铅笔,臭着杰利的气味,去了杰利的学校,趴在杰利班级的窗户上。杰利发现了它的狗“金吉尔”,把他从窗户上抱了下来,“金吉尔”把口中的铅笔还给他。

  这是一只多么聪明的小狗,我也好想拥有这样子的小狗。当我伤心的时候,小狗就可以逗我开心;当我无聊的时候,我就可以和小狗一起玩耍;当我没事干的时候,我就可以帮小狗洗澡。总之很多很多。有小狗在,我的生活就会变得乐趣无穷。

《家》的读后感13

  这部书揭露了封建制度的弊害,撕开了封建家族制度虚伪的面纱,显露它吃人的本质,是呼吁民主、自由、人性解放的一面伟大旗帜。

  万恶的封建制度吞噬了鸣凤、李瑞珏、钱梅芬、蕙表姐、淑贞这些年轻女性如花的生命。对于一个个善良灵魂的逝去,我感到十分痛心。封建制度把这些年轻女性逼上了绝路,她们没有社会地位,她们是男人的附属品,她们没有自由,这对于女性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处于这个时代的她们,处于封建制度的她们是不幸的。

  封建家族的家长们是如此的愚昧,相信所谓的“血光之灾”,相信西医不会治疗内科,人已经病入膏肓了还不愿意请西医就诊,我彻底愤怒了。

  当我看到蕙表姐已经病得不轻了,郑家坚持不请西医,就连蕙表姐的父亲也不同意,说一大堆冠冕堂皇的话,虚伪的面具下是一个个肮脏的灵魂,这群见死不救的坏人,读后感《激流三部曲读后感》。蕙表姐去世后连买块地安葬,郑家人都不愿意,任由蕙孤零零地在破庙里,而郑家却是忙着续弦,多么可悲。

  淑贞,这个我同情的孩子。她寂寞地生,寂寞地死,在这十五岁的年纪,她像一朵未到开花时候就被打落的花苞。这个孤寂的孩子需要爱,然而没有人可以给她适当的爱,她只能一个人走向毁灭的道路。

  什么封建礼教,这都是吃人的玩意。上代人的堕落,却要下一代人去承受。没有勇气去推翻旧制度,不愿承认旧制度的错误,最终只能走向灭亡。这些封建家长们,这些封建卫道士们,他们是被自己害死的,没有人可以拯救他们,他们的思想已经被深深荼毒了。

  《激流三部曲》有结局吗?不,他们的故事还没有结束,那些丰满的生命形象还在继续他们的人生道路。

《家》的读后感14

  以前有人问我喜欢什么季节,我说四季都喜欢。现在如果你还问我喜欢什么季节,我会说是秋天。秋天是美好的,生命的落幕是静谧的,在它面前,我的欲望显得微不足道。

  和《边城》、《受戒》这样的文章比起来,巴金先生的《家》显得太不美了,也别奢望能在书中找到多么优美的句子。不过,《家》的价值不会因此而被忽视。先生用明快,炽热的语言,通过对一个封建没落的家族,无情的揭露封建礼教的腐败,宗法制度的黑暗。

  先生在书中大量的运用了心理描写,这生动的言语,细微的刻画,将书中人物立体化。哪怕语言平实,我们依旧能深深的感受到鸣凤与觉慧间羞涩,稚嫩的爱;能感受到剑云对琴的爱使他饱受着折磨;能感受到觉新心里的痛苦和矛盾,这痛苦和矛盾是如何一步步将他摧毁的。

  先生赋予了鸣凤、瑞珏、梅等人一个悲惨的结局,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大家看,赤裸裸的揭露着在新时代下苦苦挣扎的旧制度。这不能不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

  我们现在读巴金先生的《家》有什么意义呢?我们今天所拥有的一切,都不是理所当然的。通过对《家》的阅读,我们依然能读出那个时代的悲哀与沉重。也正因为我们懂得了那个时代的悲哀与沉重。才能更好的体会到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感谢那个年代不怕牺牲的人们,感谢那个年代敢于挑战旧制度的人们,感谢那个年代,为新的中国而奋斗一生的人们。时光在流逝,我们离那个时代渐行渐远,但也随着时间的沉淀,你们的勇敢前行也愈发有意义。

《家》的读后感15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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