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2-01-29 10:00:23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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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建筑合同集锦十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建筑合同集锦十篇

建筑合同 篇1

  甲方:山东诚祥锦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甲方产品有关适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产品及运输和承包保温工程:

  1、代理产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和区域内推广、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产品明细、供货、建议销售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保温市场的行情及时调整市场的销售价格。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供货价格,但不违背给予乙方供货价格的原则和损害乙方的利益。)

  2、运输政策:乙方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运输事宜,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工程承包:乙方可以以甲方的保温公司名义开展保温工程施工业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代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就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二、代理区域:双方商定的代理区域是市及附属市县。

  三、经销资格: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给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元。

  2、乙方必须保证在地区经销期间第年内销售任务达到元。

  四、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要续签或改签,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双方关系: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在乙方经销区域,甲方有权另行发展独家代理商,但可在乙方有代理意向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乙方。

  六、代理业务中,乙方与甲方发生直接购销关系时,发货和货款结算方法如下:

  a)乙方通知甲方发货,并在支付全部货款后,甲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发货;

  b)甲方代办发货适宜;

  c)因乙方货款未能及时到账,发货期限顺延;

  d)甲方按乙方付款金额给乙方开具发票;

  e)乙方应支付当期货款,不能支付当期货款时,应在征得公司同意的前期下,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押,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应该给予供货;乙方应在供货后,两个月内,付清欠款,甲方接触抵押。

  七、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向第三方销售材料。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就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八、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承揽工程,商定如下:

  1、甲方支持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工程承包;

  2、第三方必须使用甲方的合同、使用甲方的材料;

  3、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合同金额的10%;收到第三方第一笔材料款,支付5%,其余的5%在合同全部履约完毕后支付。

  4、乙方负责催讨第三方工程款,并对工程款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九、质量问题:乙方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自提货之日或收到货物之日起2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质量异议。

  十、优惠政策:

  甲方将根据乙方市场的销售规模,免费提供给乙方各种体系产品的展示小样块共50块,宣传册、工程实例手册共50本,超出部分将按成本收取费用。需制作工程样板时,按照距离远近收取工料成本费(详见资料样块价格通知)。

  十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乙方在经销期内,甲方将给予乙方新产品的优先经销权。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技术支持和推广支持。

  4、乙方在经销期间,甲方保证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销售推广培训、以及行业发展、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服务。

  5、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不再续约,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十二、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墙体保温材料在该经销地区市场拓展、品牌维护、新产品推广、销售等工作。定期将业务信息反馈给甲方予以备案。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超过双方约定的地区销售(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不得扰乱其它市场的正常销售。

  2、乙方经甲方授权销售墙体保温材料过程中不得再经销或销售其他公司的墙体保温材料。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义自行组织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保温材料。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关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代理期间,甲方有权安排1-2名专职人员常驻乙方,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乙方的统一管理。常驻人员工资由乙方按100元/天计算(直接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支付),同时负责安排食宿。

  5、乙方在经销期间凡出现在超出双方约定(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的地区销售;经销或销售其他公司墙体保温材料;利用甲方名义自行组织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保温材料的情况,甲方则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经销资格。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若甲方的损失不易确定,则赔偿数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十三、合同期限:合同的续签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合同终止之日前未续签则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自动作废。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市场营销活动。十四、其它事项:

  1、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30%以下取消其经销资格。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所有的实际经济损失额。

  3、本协议的变更、解除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的一切损失。

  4、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须向对方出具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

  5、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本区域内的优先经销权。

  7、本协议分基本协议和附件,附件是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合同附件为:供货价格表、宣传资料样块成本价格表、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山东诚祥锦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公司地址:地址:

  生产基地: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传真:

  传真:开户行:

  开户行: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建筑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1、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3、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4、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5、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东方明珠城6座1704号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97.6平方米

  1.3工程户型:三室两厅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2)乙方包工、包料(祥见装饰.装修预算表购买材料为准)。

  装饰设计工程预算表

  客户名称: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预算单位:

  预算:

  审核:

  序号

  项目名称

  包工单价(元)

  包工.包料单价(元)

  备注

  ......

  1.6工程期限(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20xx年10月18日;

  竣工日期20xx年元月18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一十万零两千八百三十元整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3.1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4)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1)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2)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9.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9.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9.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9.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后一星期2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35%

  10.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0.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1.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建筑合同 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此处原为表格,格式已经损坏,特此注明—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 30% 元

  竣工验收当天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 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建筑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通讯处:      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    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建筑合同 篇5

  合同范本点评:

  这份条款式合同结构完整,是条款合同的范例。特点是体式完整、项目齐全。在结构上,标的项清楚、质量数量项明白,劳务价全、赔偿费用、奖惩等项目标明无误。在具体项目的写作中,时各种规定和技术要求及费用都表述得准确明白。如在“标的’’项一栏,标的物写明了锅炉房、洗澡问、更表室和未工室以及总建设面积,还规定了屋顶的用料和制做要求,规定了按图设计的内容,对下水道的修建也提出了具体规格要求。这种细致、周全的合同,可避免合同纠纷,便于双方履行。

  建筑合同

  立合同单位:南阳电子学校(以下简称甲方)第三承建公司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兴建锅炉房、洗澡间、更衣室和木工室各一间,面积共98平方米。屋顶用空心预制板和加气预制板两种,顶部二毡三油。规格和技术要求,严格按设计图纸(后附)施工。下水埋设长30米的6寸缸瓦管管道;上水地下部分挖填长99米、深2米、宽1米的管道沟。

  各自建设材料及一般工具(如铁锹、镐、脚手架,必要的搬运工具)由甲方准备,小工具由乙方自备。

  二、乙方同意按设计图纸要求包建甲方上述工程。工期30天(从5月13日开始)。

  (1).乙方承建锅沪房屋等房屋建筑甲方按每平方米XXX元付给乙方劳工费,共计只XXX元。上下水道及水井工程由甲方另付给乙方劳工费XX元。全部劳工费分两次付清,6月20日付劳工费总数的一半;工程结束,甲方根据设计标准验收合格后,再付余额部分。如在一年内因施工隐患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包修,甲方不付劳工费。

  (2).乙方如能在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修建任务,甲方给乙方追加劳工费总数6%的奖金;乙方不能在预定工期完成任务,每延一天,甲方要扣除劳工费总数2%的罚金。

  三、甲方安装的锅炉重3.5吨,直径2.36米,高3.7米,需在锅炉房建前定位,由乙方从南楼西侧搬运到新建锅炉房(距离约41米),并将23米高的烟囱安装完毕。为此甲方付给乙方劳工费XXX元。

  四、安全第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如因施工组织、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停工待料由甲方负责。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南阳电子学校(公章)

  代表:XXXXXX

  第三承建公司施工队(公章)

  代表:XXXXXXX

建筑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上述甲、乙双方就建住宅楼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愿意发包,乙方愿意承建该工程,该工程位于 ,该工程的工期为年月日至 年 月 日完工。雨天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工期相应顺延。该工程全部竣工后,须经甲、乙双方检查合格认可,如检验不合格,需返工,其返工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全部土建项目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至二楼包工包料。该项工程涉及国家税费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乙方不承担。

  三、工程量与工程造价:根据设计图纸以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按 元/㎡结算(水电、塑钢、门窗不在该承包价格范围之内)。

  四、付款方式:一楼盖板后甲方付给乙方万元,二楼盖板后甲方付给乙方 万元,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 万元。

  五、工程质量:施工中甲方派 为工作代表,乙方派 为工地代表,全面负责该工程在进行中的质量等事宜。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自觉接受甲方检查、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返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施工中如需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字认可,确保工程质量。

  六、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乙方进场前,甲方应做到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地基施工工地平。并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如因此而给乙方造失,甲方负责并承担,工期因此相应顺延。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建筑面积:

  3、使用性质:

  4、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参考意向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约定的.设计图纸,包括 (图纸内容)。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10 %元。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10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设计主体某个区域设计的另外一种设计方案需单独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增加方案的设计效果图 张,总计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设计成果: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视施工状况及设计需要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之资料及要求,分阶段完成并提供给甲方下列设计成果。

  2、提供设计成果计划进度要求: 年月 日:提供概念设计成果 年月 日:提供 全部 / 局部 方案设计成果 年月 日:提供 全部方案设计成果 年月 日: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 年月 日至年月 日:施工阶段的次现场监督和配合。

  3、总设计费中包含各设计阶段的成果汇报次及施工阶段的监督配合次,总计次。如甲方要求次数超出以上次数,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 本合同设计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乙方在提供设计成果的同时应提供相应阶段费用的发票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有关费用支付手续。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或手机): 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年 月 日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地点及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程的施工依据:

  1、工程质量和使用材料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法规、政策、施工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要求。

  2、依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或者实样(透视围墙主要以湖北汉鑫建材有限公司透视围墙实样为主)。

  3、甲乙双方签订的《围墙施工合同》。

  4、围墙的尺寸、材质要求:以 做为基准点,墙体为水泥雕花透视墙。墙身自路面高度2.5米;墙体厚度为: ;墙柱高度为 1.3米,每 3.5米为一跨墙,围墙及柱全采用 水泥+瓷砖 材质。

  三、工程质量:

  1、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应满足建筑行业内国家标准。

  3、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4、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科学、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保证围墙质量。施工过程中,乙方确保施工现场(包括周边可能因施工受影响的区域)无安全事故发生,因施工行为引起施工现场(包括周边可能因施工受影响的区域)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或者因为工程质量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所涉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湖北省以及设计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乙方确保施工质量良好,使用建材合格且无毒无害。因施工及建材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未通过甲方竣工验收的,应无条件整改至合格,并承担工程逾期的相应违约责任。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72小时内不予整改,则由甲方自己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四、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20xx 年5 月 日开工。

  2、竣工日期为: 20xx 年 5 月 日前完工。

  3、工期以合同约定开工日期算起 20 天内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如乙方违约超过合同约定竣工时间,超过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停水、停电、雨天除外,工期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后可顺延)。超过十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退场,甲方不予乙方办理工程结算。本工程不计算赶工费用。该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情况下不得调增。本合同项下的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最终工程量以甲方确认的数据为准,并据此进行工程款结算。

  4、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之日开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所承包的围墙,永久性实心围墙单价为每米*****元,暂定总长为 15 米;透视围墙单价为每米 ***** 元,暂定总长为 198 米;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总工程价款约为******元左右(即¥:*******元左右)。该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清理和场地平整费等所有工程相关费用。

  2、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工程款,10%工程款在围墙一年内不出现倒塌、裂痕等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及时支付。

  六、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乙方对完成的分项工程负有监护人的责任;

  2、乙方对损坏的成品及半成品负有维护、恢复的责任,其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若损坏其它分项工程产品应照价赔偿。

  七、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并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工期等,并提出整改的权利;

  3、做好各工序的统筹安排;

  4、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本项目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乙方予以配合。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中所涉不符合施工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及相关单位人员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以确保全部工程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

  八、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施工经验的个人或单位;

  2、为加强现场管理,其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因不文明施工导致的任何行政处罚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对围墙基础进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以保证围墙的安全建设和使用;

  5、在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时,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6、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并做好施工现场安保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因乙方原因导致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道路、桥涵、及其他设施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7、如因违法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等事项。因施工发生的水、电及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应负责处理由于施工给周边居民引致的不便,因施工行为引发的相邻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

  10、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承担无条件保修责任;乙方未及时保修的,甲方可委托第三人保修,费用从乙方尾款中扣除。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可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合同受到法律保护,涂改无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建筑合同 篇9

  建设工程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条件复杂,可能造成各种特殊情况,给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导致索赔事件难以避免。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施工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管理措施。然而,由于对于索赔和反索赔的一些片面理解和模糊认识,许多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在这方面争议和分歧较大。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和探讨索赔与反索赔,为各单位和部门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提供有益的参考,从而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与重视程度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由于对方责任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索赔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双方合作的方式,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并非带有惩罚性,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据有关统计资料,国际承包工程中的施工索赔额一般可达到合同价的10%左右,个别最高索赔额达到合同价的50%以上,可见工程索赔对工程施工经济效益的影响和作用之大。

  二、建设工程合同索赔原因分析

  合同索赔常常是承包方获取更多利润的一个手段,也是其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在建设工程中,索赔是合同双方经常发生的正常的管理业务,索赔目的主要是工期和费用。引起索赔的事因有:

  (一)风险引起的索赔一般包括合同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等,如物价暴涨、自然条件的变化、施工现场条件复杂、各种法律法规的变化、涉外项目的货币汇兑风险等等。近年来,由于我国建设工程施工队伍不断扩大,大部分施工企业存在任务不足的现象,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设单位利用自己处于主导地位的便利,在招标和合同签订时,采用不正当或不合法手段,把本该由业主承担的风险转嫁到承包商身上,导致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比例增大,施工索赔一般由承包商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提出。

  (二)工程量变化引起的索赔实际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往往与设计工程量有出入,根据规定,当合同价变更增减超过15%时,允许对有效合同价进行调整,引起合同价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程量的变化,引起的索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施工设备失调造成损失

  工程量的增加,势必要求增加新的施工机械,或增加原有机械的数量,引起承包商计划外的投资,扩大了工程的计划成本。工程量削减,则引起原有设备的窝工或弃置不用,导致承包商的亏损,

  2.材料数量变化造成损失

  工程量的变化,使承包商已准备好的建筑材料数量变化,引起索赔。

  3.工期变化造成损失

  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原定工期的变化,从而引起工期延长或赶工,引起索赔。

  (三)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新的变化,如设计变更、自然条件的变化等。承包商的报价是以原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为基础计算的,根据合同条款,施工图纸中改变任何工作的数量和性质,或改变了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都是变更,如果此类变更影响了承包商的费用,承包商就可要求重新估价,并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

  (四)工期延长和延误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承包商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引起的损失。工程施工中,由于天气、水文、地质、停水停电等因素影响,都将造成工程的工期延长或延误。从而引起施工索赔。

  (五)其它原因引起的索赔业主违约未按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不按时交付施工图纸、设备和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商施工队伍未能及时进场施工,业主为经济效益采用赶工措施加速施工,或承包商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工程进度等,引起索赔。

  三、合同索赔的基础工作

  合同索赔是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必须认真研究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条件和方法,严格进行合同管理,为索赔提供充分的依据、论据和数据,重点做好索赔证据的搜集整理和索赔文件的编写工作。

  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索赔证据除要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外,还必须具有法律证明效力。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双方签署;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由工程师签证认可。索赔证据需要在平时积累,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并搜集相关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标书、工地会议记录、各种施工进度表、工程日志、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要以书面形式报工程师认可)、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工程照片、工人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工程会计资料等。尤其各种异常情况记录是索赔的有力证据,是索赔资料搜集工作的重点,要求做到时间准确无误,受影响的工作情况清楚明了。

  索赔文件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索赔文件的编写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索赔事件要真实、证据确凿,叙述清楚明确;

  二是计算索赔值要合理、准确,详细列出计算的依据、方法、结果;

  三是责任分析要直接、清楚,不能含糊,明确指出对方所负责任。

  四是要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并且说明己方不可能有准备,也无法预防,并且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五是文件用语尽量婉转,避免使用强硬、尖刻的语言。

  四、索赔技巧注重索赔技巧是索赔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索赔技巧是多方面的,常用的技巧有:

  1.善于利用事故因素,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创造索赔条件

  比如碰到影响正常施工的客观情况,不少承包商常常消极等待对方解决困难,或者发牢骚、提抗议,于事无补。积极的办法是利用不利因素改变不利环境,可以要求对方下达停工令,以此作为经济索赔及工期索赔工作的法律依据;

  2.及时提交索赔详细清单和依据

  坚持做好施工日志,随时交工程师认可和签字,每日发生的事件均记录在案。每月整理并提交索赔报告,所列事件均有理有据,避免一次算总账给对方造成刺激,也不会给人借机敲诈的印象;

  3.善于利用有利时机索赔

  充分利用知己知彼原则,先让对方意识到严重后果,再提出对方无法拒绝的索赔要求,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如总包商供货拖期,迫切希望施工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减少损失,这个时候提出索赔最容易解决;

  4.善于以己之长克己之短,抓住对方弱点,发挥自己优势如针对对方理亏心虚,提出要诉诸仲裁,先从气势上压倒对方,有利于问题的协商解决;

  5.善于处理合同当事人的关系,柔中有刚

  在原则问题上态度坚决,毫不退让,但也要注意方法,既不一味迁就,也不无休止的索要,办事留有余地。在索赔谈判中,要具有较好的人格魅力,不卑不亢,给对方一种信任感,不能单靠能言善辩。还要注意对方的处境,要理解对方的难处和苦衷,善解人意,这样做,有时往往能取得很好效果。

  五、建设工程反索赔既然承包商寄赢利希望于索赔,业主自然也会千方百计地通过反索赔以减少索赔,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因此,有索赔必然也就有反索赔。反索赔通常是业主对付承包商索赔的手段。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都在寻找索赔机会,一旦干扰事件发生,都推卸自己的责任,并企图进行索赔。不能有效地进行反索赔,同样要蒙受损失。所以索赔和反索赔具有同等重要的关系。

  (一)防止对方提出索赔积极的防御通常表现在:

  1.防止自己违约,要按照合同办事。通过加强工程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和依据。

  2.在实际工程中所发生的干扰事件双方常常都有责任,许多承包商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首先提出索赔。争取索赔中的有利地位,打乱对方的阵脚,争取主动权。

  (二)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为了避免和减少损失,必须反击对方的索赔请求。

  对承包商来说,这个索赔可能来自业主,总(分)包商、供应商。最常见的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措施有:

  1.用我方的索赔对抗(平衡)对方的索赔要求,最终使得双方都作出让步或互不支付。

  2.反驳对方的索赔报告,找出理由和证据,证明对方的索赔报告不符合合同规定、没有根据、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事实的情况以推卸甚至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

  结束语:

  索赔和反索赔是根据不同的索赔对象而界定的,其根本目的就是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就对方责任引起的事件,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索赔与反索赔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要求发生的事件真实、证据确凿,费用计算合理、准确,责任分析要清楚,这样对合同双方处理起来易于接受,减少争议和纠纷。随着建筑领域法制的日益完善,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都应按照“游戏”规则办事,诚实守信,只有这样,建设工程领域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建筑合同 篇10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 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本条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标的数额来确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2.2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

  3.2.5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国家 、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

  3.3.4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工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

  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

  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

  3.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工作。

  3.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3.7.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学习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合同并熟悉内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

  3.7.3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

  3.7.4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提交公司办公室;

  3.7.5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

  3.7.6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主体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4.3合同的内容

  4.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类分包合同、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编制的操作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填写。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买卖合同)的内容

  4.3.2.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2.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2.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农副产品,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2.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

  4.3.2.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2.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2.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岐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2.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2.10合同联系制度

  履地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2.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4.4.1.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4.4.1.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按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附合同购合同会审表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4.1.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4.4.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4.4.2.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2.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4.4.2.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在征得业主同意(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约定)后,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该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4.4.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4.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

  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变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制度5.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

  5.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5.3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5.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帐。

  6.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6.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本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6.4.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4.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4.3丧失商业信誉;

  6.4.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6.5.1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6.5.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7.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7.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负责人拟定处理意思,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

  7.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业务部、采购部、项目经理部设立的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

  8.2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合同管理部、业务部、项目经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合同专用章印模需送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公司骑缝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后交公司办公室留存,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号受控分发。除公司办公室外,其他部门复印合同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编号受控,并加盖专用印章。所有合同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8.4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索赔报告、对帐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集中由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帐时可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

  8.5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合同管理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

  8.6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

  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9.4.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顾问某某律师事务所共同起草,从年月日起开始执行,试用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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