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

时间:2022-12-14 09:59:12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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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荐】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施工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施工合同【荐】

建筑施工合同1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东岸尚景8#楼工程中的主体结构工程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以业主和甲方所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高速优质的建设工程为原则,以平等互利为前提,甲乙双方相互配合,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通力合作,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东岸尚景8#楼

  1.2工程地点:新柳路与渠东路交叉口东南角

  1.3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二、承包范围:

  图纸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中的所有的工作内容:

  2.1基槽机械开挖时标高的控制,机械大开挖后的人工开挖部分及土方清运,破桩头等;

  2.2基础褥垫层、砼垫层及防水层基层的施工;

  2.3钢筋:施工现场内的钢筋加工设备、卸车、装车、钢筋机械的安装、调试、钢筋的制作、绑扎、水平运输、吊运、废料的清理、归堆(门上小于200空的砼挂板钢筋制安),钢筋的对焊、电焊、止水钢板(含止水带安装)、预埋铁件及预留钢筋的制作安装,砼浇筑时核正钢筋及钢筋位移的修整等全过程及提供器材、材料计划表;

  2.4模板:配合放线,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含后浇带的清理、模板的制作、安装,砌地胎膜及卫生翻沿,门上小于200高的砼挂板模板砼且不另计),配合验收,验收前自检,模板的保养、刷隔离剂、转运、每层的杂物清理、封顶后模板往下吊运、归堆、清理模板上的残渣、配合止水钢板(含止水带安装)的安装及预制砼块的制作安装等全部过程;空调管预埋;

  2.5砼(包括塔吊基础的砼):砼的浇筑及养护(含泵管装折清洗),砼的表面最少收两遍;楼层垃圾清理。

  2.6地下室:防水保护层施工(不另计);

  2.7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郑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工地”的要求(包括施工区、生活区的卫生及其场地硬化,现场排水沟及小型临时设施的用工等);基坑周边的防护;

  2.8外墙脚手架提升的配合(人员基本固定)。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方法:

  3.1工程质量:合格。

  3.2验收标准:

  3.2.1按国家标准验收;

  3.2.2施工过程中,严格按GB50300—20___规范规定及技术交底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需维修的应义务维修,不得扯皮推诿;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结算时在承包价的基本价上加2元/m2结算;

  3.2.3对成品进行保护,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保证建筑物的整体效果。

  四、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包辅料及部分机械设备和机具、器具)。

  五、安全生产:

  严格按国家的安全生产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办事,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因乙方施工人员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而出现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负,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社会影响及损失,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标准要求,结算时在承包价的基本价上加2元/m2结算时。

  六、工期要求:

  总工期____天。

  ±0以下45天(从地基验糟时开始计时)底层10天,二层以上每5天一层;工期按施工进度计划提前或推迟按建设方对甲方的奖惩方案办理。提前壹天奖励500元,滞后一天罚500元。

  七、承包价格(包括劳务公司的税、费):

  50元/工日(施工现场不存在临时用工)。

  八、工程量确定及付款方式

  8.1工程量计算依据20___年8月29日设计院东岸尚景8#图纸、定额规定计算(地下室按两层计);共____㎡(其中地下室:㎡,标准层㎡)。

  8.2施工中若图纸标示的建筑面积不会发生变化,结算时建筑面积不变;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超过10%,结算时不与调整。

  8.3本工程完成层及以下结构后经验收合格后付完成量(地下室增加的一层面积暂按一层计)的____%(以基本价格计);以后每5层支付一次,付完成量的____%(以基本价格计)。全部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付完成量(此次付款将地下室增加的一层面积和质量、安按建筑面积:基本价(扣除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各2元/㎡)____元/㎡;临时用工

  全文明施工等一并计算)的____%。工程交工后除3%质量保证金外余款一次付清。

  九、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力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负责协调各工种的配合工作,负责按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提出具体施工方案方法。

  2、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发现乙方的施工等有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出返工或适当的罚款,其返工工资、材料由乙方自己承担。

  3、负责各种施工原材料的供给及施工人员的用电0。5度/人。月。

  4、负责提供吊装设备、砼输送泵、脚手架钢管、竹笆等机械和器材设备。

  5、教育乙方施工人员注意安全,遵守安全制度。发现乙方施工人员有无故损坏机械、器材设备或浪费建筑材料的现象,按实际发生的2倍对乙方进行惩处,并有权对不服从和恶意顶撞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罚款500~20___元。

  6、根据工程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乙方必须服从并积极组织施工。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必须缴纳万元的质量(万元)、进度(万元)、安全文明施工(万元)保证金;工程施工完第层退还保证金____万元,剩余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退还,无息。

  2、施工人员进场时报花名册,一式三份,且附身份证复印件,并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件。

  3、在施工中必须配备合格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且相对稳定;若管理人员不到位或不称职(现场考查),否则按承包总额的5%扣除;乙方并应主动接受甲方的管理,服从甲方科学合理的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甲方下达各项任务指标;若不服从和恶意顶撞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罚款500~20___元。

  4、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专人、持证上岗)、保养,乙方自备除甲方提供设备之外的工具、器具、辅材(如手电锯、钻、手锯、钢尺、吊线坠、扳手、安全帽、灰桶、靠尺、泥抹、震动棒、配电箱后的施工电线及夜间施工照明灯具、扎勾、扎丝、铁丝、铁钉、扫帚、海绵胶带、手套等)等;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管理人员红色、施工人员白色)等;控制施工人员的用电0.5度/人,超过部份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施工中应加强管理,严格按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完成,努力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6、乙方要注意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若有发生,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场地机具设备自觉收检并排放整齐,定期保养,每天工完料尽场清,确保完交工时,场地无任何垃圾堆放,场地每天收理干净与进场时地面卫生相符。否则清理场地由项目部将安排人员清理,费用在结算时从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

  7、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搞好与其它工种的相互配合,处理好相互间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8、乙方对自己的员工,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员工生活团结全体员工共同奋斗,为实现共同目标努力。

  9、乙方员工要遵纪守法,不允许干任何违法的事情,出现违法行为,均由当事人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要爱护公物,节约建筑材料,凡无故损坏公物,浪费材料等均应受到加倍的处罚。

  11、分项工程各验收批施工结束后,经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12、乙方应积极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如发现质量问题,要随叫随到,并彻底返修。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及业主要求的目标,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并应立即迅速退场,不得设置任何人为障碍。否则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若乙方无故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不退还,并追究乙方责任,并赔偿其给本工程带来的一切损失。

  3、甲方若无理终止合同,应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4、如甲方未履行自己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5、本合同工作内容严禁转包,若发现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6、在施工中,乙方自备的工具、器具、辅材不能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甲方有权提供,在结算时双倍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7、若因乙方责任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先退场后清算,按完成量的40%结算。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余款后终止。

  十四、附:

  1.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2.奖惩条例。

  甲方代表(签字):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合同2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 * 日

  竣工日期:****年**月 **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 天。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

  (大写):(人民币) ************ 元;

  (小写):**************** 元。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大写):*************** 元;

  (小写): **************元。

  其它约定:*********************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第2.1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 年** 月 ***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 *********** 生效。

  十、合同备案

  本合同生效后必须送 ***************备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建筑施工合同3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建筑施工合同4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劳动法)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面积结构及施工位置:

  4承包范围;幕墙的加工制作及安装。及材料二次搬运(不含多次搬运)。

  5承包方式;包清工.包材料消耗.保安全.包质量.包工期。

  6工期约定;

  7合同单价及价款:

  8价款依据:本合同条款,邀标说明及报价单,现场签证。

  9本合同为人工费清包,但包括小型机械,小型工具,用具,三级用电设施,安全及劳保用品等。

  第二条甲方工作职责:

  1开工前10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位置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工住宿,及生活和施工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

  2指派D: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现场调节,验收,变更签证,及其他手续。

  3向乙方提供经图审过的完整蓝图一份,白图两份。

  4配合乙方就施工条件与总包方(第三方)进行沟通及交渋。

  5对乙方提供的材料申请进行核实并及时配发。

  第三条乙方工作职责: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及以施工为前提系列会议,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对施工材料做好预算并及时交甲方审核。

  3指派D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人工结算。

  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接受总包对专业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责‘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明木不受顺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共存施工关系。

  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结构,脚手架及各种管线设备。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8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应优先安排务工人员工资的支付不得无故拖欠,甲方有权进行监督。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此采取措施而产生的费用。

  2因为甲方原因造成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如影响过大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则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工作量影响工期则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甲方损失。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停工及不可抗因素造成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_),[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甲乙双方应该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认可。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检,甲方应承担复检费用及损失,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4由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反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够组织验收,需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成品保护和看管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价格。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五次支付乙方人工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按人数付给乙方劳务工生活费1600元每人每月。

  (2)埋板放置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的15%。

  (3)骨架全部完成,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50%。

  (4)幕墙基本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

  (5)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余留3%作为保修金,一年后付清。

  (6)本工程保修期为验收后一年,乙方负责保修期内的幕墙保修工作。

  第七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5施工中乙方动用电.气焊。需办理动火手续,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看管监护确保现场没有安全隐患方可以离去。

  第八条奖励和违约责任的约定: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为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万分之六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价款万分之六的违约金。

  3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一万元,作为奖励。

  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材料,并做好成品保护。

  5乙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自行拆除建筑物结构,脚手架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为质量或安全违反总包安全规定,所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7施工期间所发现的问题由甲方向总包方提出,乙方不得自行作为。

  8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向另一方提出,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如一方严重违反约定导致工程无法继续,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责任方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2工程完工后一年内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及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用协商方法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xx年____月____日xx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合同5

  关键词:矿建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本管理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矿山隧道建设分公司(原江西省矿山隧道建设总公司)是一家以煤矿建设工程施工为主,有色、冶金矿山建设工程施工为辅的综合施工企业。多年来,公司施工产值、利润均有大幅增加,连续获得煤炭行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现将公司在煤炭行业矿建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介绍如下。

  1 合同管理

  作为矿建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目的主要是风险规避、索赔合理、资金安全。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今天,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均需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队伍。在招投标中,业主常常随招标文件,在合同主要条款中约定一些工程风险,让施工企业来承担,如固定价合同;并尽量按低价选择施工企业。因此,中标施工企业只有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地规避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如何有效地进行风险防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直接体现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生存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至关重要。

  1.1 投标及合同签订期

  在投标期间,公司组织工程技术、预决算、财务、法律事务等方面的有关专业人员,认真对招标文件中的主要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对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条件描述等进行现场勘查;并积极响应招标文件,力争中标。中标后,在与业主商签施工合同时,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明确的条款,如工期的确定、施工安全管理范围、工程造价或费用调整因素和办法、工程款支付、索赔条件等,应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加以细化明确。对于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中不合理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如与地方政府关系、当地火工品材料采购申报等,业主不协助参与等,应向业主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取得业主理解,并在合同条款中加以修正。要力求在不损害国家利益,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平合理地与业主签订双方都满意的施工合同。

  1.2 合同履行期

  工程项目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后,对于大型项目,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委托项目经理行使合同中公司法人的权利,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履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

  (1)抓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合同是施工企业正确履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依据。因此,项目经理部成员必须熟悉合同全部内容,并对合同主要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避免不了解或理解不一致而带来工作上的失误。尤其是工程签证、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相关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清楚。

  (2)加强合同履约中的检查工作合同履约检查,是施工前或施工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如工程进度完不成计划,是自己组织管理上的原因,还是受客观自然条件制约,或是业主责任。发现问题后,应及时采取对策,以便将损失降到最小;或视具体情况,向业主提出补偿要求,以便得到弥补。

  (3)有效控制合同风险

  一般地说,煤矿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工程地点较偏、工期较长等影响因素多,给施工企业带来的风险也多,主要是工期风险、安全风险、物价风险、业主审计风险等,必须采取措施,严加控制;

  尤其要重视工程原始资料的及时整理并形成书面报告,送交相关单位。通常只要能对影响施工工期、工程成本、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或事件随时真实记录,书面整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监理或业主签收确认,在合同条款下,上述风险的全部或大部分都能获得业主合理解决。

  (4)抓好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

  有些工程,如冻结施工、注浆堵水施工等,专业性较强,业主一般会同意中标企业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来完成。在与专业施工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不但要把好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关,还要对他们的业绩进行调查核实。分包合同必须符合主合同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文明施工、施工安全、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办法、工程款支付、违约责任等,在合同条款中都应有明确的规定。

  1.3 工程完工后的合同总结和评价工程完工后,公司组织项目经理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施工合同进行总结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公司今后的工程项目管理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总结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合同订立情况,以及对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移交等履行情况,并对合同条款进行总结评价。

  2 成本管理

  公司异地工程项目多,工程地域广,涉足煤炭、有色、冶金等行业,工程特点各异,实行的是项目经理负责制,采用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班)的3级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体系。

  2.1 公司成本管理

  公司是所有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机构,从宏观上把握企业发展方向和发展前景,控制各项目经理部成本费用,保证各工程项目有一定的利润或减少亏损(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允许部分工程项目合理亏损)。公司有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量,是公司发展壮大的动力。

  (1)制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计划工程中标后,公司首先组建项目经理部,依照施工合同和工程项目预期结算收入,制定项目部实际成本支出控制目标计划。明确项目经理责任,对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有关人员制定奖惩考核办法。

  (2)分析检查

  根据工程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月度报表,或现场实地检查情况,对项目部成本指标每月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发现偏差,提出意见,及时纠正。

  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及时修订成本控制目标计划,如工程量增减、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实行灵活的动态控制。

  (3)考核兑现

  公司按财务会计核算期,以公历年为单位,会计方法为手段,通过财务账户等各种凭证来核算项目成本;然后按考核办法,及时兑现奖惩。

  (4)总结提高

  对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管理成果及时总结分析,及早发现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项目部的成本管理成果是公司修订内部定额的重要依据,也是公司参与类似工程投标报价的重要参考。

  2.2 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

  公司制定的成本控制目标计划,由项目经理部落实执行,项目经理是主要责任人。

  项目部成立高效精干,上下协调一致,部门互相制约、互相联系的整体组织机构,采用实用可行的、灵活的和具有开拓性的成本管理办法,加强定额和预算管理,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工作,建立责任、考核和奖惩机制,将公司制定的成本控制目标计划逐层分解到各个部门、班组或个人。项目部控制成本的方法,通常是能以实物量核算的,按实物量考核;能以台(件)且便于考核的,按台(件)考核,如空压机;不能具体量化的,实行费用包干制。

  2.2.1 工程直接成本控制

  工程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管理

  人工费占工程造价的比重较大。因各个投标工程项目人工单价不同,如贵州六盘水煤矿直接工结算日工资为58.32元,山西大同煤矿直接工结算日工资为96元,如用投标报价中的人工费作控制指标,从事同样工作的工人收入差异很大,控制不好,会影响施工队伍稳定。人工费管理,一是确定人工工日数,二是确定人工工日单价。人工工日数的确定,以往是按行业定额计算;现在一般是按施工组织设计,定岗定员,根据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反测单位工程各类人工工日消耗,再考虑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在±10%的幅度内调整。人工工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资水平确定。如在江西省,煤炭施工企业直接工月工资水平为3 000~3 500元,则人工工日单价应控制在110元以内;而在山西省,煤炭施工企业直接工月工资水平为5 000~5 500元,则人工工日单价应控制在180元以内。在完成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后,工人都会达到上述工资水平。人工费一般都会超定额,所以人工费控制主要应通过提高工效来实现。

  即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装备,来加快施工进度。

  (2)材料费管理

  一是对施工队(班),根据施工月度计划,直接用于工程的材料,如炸药、水泥、钢筋、砂、石等,实行限额领料,节奖超罚。材料消耗量一般按企业内部定额或参照行业定额确定,按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调整,每月按期考核,兑现奖罚。对节、超用量的,要求找出原因。如火工品超量,是否是超挖,或是欠挖后二次扩刷,或是岩石变硬造成的;

  水泥、砂、石节约过多,是否有支护厚度不够之嫌。

  并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是严把材料进货关,确保材料质量,并和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要搞好市场调查,分析材料价格趋势,建立并完善材料档案,并及时向监理和业主书面通报材料价格信息,尽量在施工合同约定的价差调整范围内规避价格上涨风险。如在资金许可或可赊购的条件下,一次备足工程施工所需的钢材,将钢材价格上涨的风险在前期消化或转移给供货商;同时如钢材涨价,还可调差,给项目部增加收益。

  三是尽量减少动力消耗。如空压机供压气,除要保证管路密封良好外,不需供压气或只需开1台空压机时,矿建班要及时通知机电管理人员停机或减少开机台数,以减少不必要的电力消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

  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折旧费、大修费、经常维修费、安拆及场外运输费、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费。工程结算时,如合同约定可以调差,一般也只调燃料动力、人工价差。煤炭施工辅助系统机械设备多,动力消耗大,对成本影响极大,是成本管理的重点。

  一是合理配备和使用施工机械。在满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进出场时间,力求使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最少,使用效率最高。

  二是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提高使用寿命。同时对维修保养材料的领用,要先按以往经验加以控制,再视实际情况,作合理调整。

  三是工作面合理布局,各道工序合理交叉,并搞好配合,科学组织施工,以提高机械设备的综合利用率。要避免设备无负荷或半负荷运转而造成浪费,如无人岩石巷道通风机长期运转,矿车装满系数不够等;还要杜绝工业广场长明灯等现象,以节约用电。

  四是对空压机、主排水泵等设备和矿灯房,实行专人包机制。

  2.2.2 管理费控制

  项目经理部管理费,包括管服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职工福利费、业务开拓费等。这些费用的开支,在公司核定的工程项目成本中都有具体的控制指标,如有突破,必须理由充分,并报公司核批,否则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项目部按控制指标逐层分解,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各项管理费用支出在控制指标内。

  3 经济效果

  公司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和项目成本管理的效果,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以同煤集团东周窑煤矿某综采工作面为例,巷道工程投标报价为3 980万元。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中,对人、料、机等各项费用进行了严格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项目成本费用。工程竣工后,结算工程款4 230万元(含设计变更费);经核算,工程成本费用降低了9%,实现了既定的各项控制目标,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4 结 语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和项目成本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辩证统一,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是成本控制的最好方法,也体现项目经理部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由过去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的竞争,发展到了价格竞争。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成本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应引起各煤炭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

建筑施工合同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现有私人住宅一幢需要建,经甲乙双方协商交由乙方张正发承揽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甲方保障材料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二、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70元(贰佰柒拾元整)计价,该价款已经包括该幢房屋水、电安装,化粪池建在院子内,污水处理必须与公共设施相连接,必须处理与相连房屋墙缝防水部分等费用。(楼顶和卫生间防水膏油施工,门窗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三、建筑面积计算方式: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四、验收标准: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五、保质期:从房屋验收之日起一年。

  六、价款支付和时间:开工时,由甲方支付乙方5000.00(伍仟元整),一层顶浇完后支付10000.00(壹万元整),二层顶浇完后3日内支付10000.00(壹万元整),三层顶浇完后3日内支付10000.00(壹万元整),四层封顶后5日内支付20xx0.00(贰万元整)。其余款项等全部工程验收结束后支付30000.00(叁万元整),剩余部分等一年保质期满后全部支付。

  七、工程时间:20xx年10月14日至20xx年2月28日,若因特殊原因(政府行为或甲方原因)按照停工天数顺延工期。

  八、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甲方意图施工。

  九、第四层房顶全部贴地板砖,外墙前后贴瓷砖

  十、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提供图纸,保证建筑材料的及时供应,支付工程款,承担施工中的水、电费用和做防水层费用。

  2. 工程质量监督权力。甲方(含聘请的工程技术人员)有权监督乙方施工工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遇有重要部分和隐蔽工程部位,在隐蔽前甲方应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或乙方不按图纸及更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不得拒绝。

  3. 因乙方不按期完工或不按质量施工,以及无故停工的,甲方书面通知3日仍不改正或施工的,甲方可以将所剩余工程收回发包给他人。

  4. 不属于甲方支付的税收和费用,甲方拒绝支付,乙方自负。

  十一、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更改要求以及施工操作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浪费材料和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若因不按照相关要求施工,和经过甲方验收不合格,造成工程返工的应承担返工材料费和工时费。

  2. 自带施工所需建筑工具、用具,包括模板、机械等,如:沙浆搅拌机、混凝土搅拌机、震动器、电焊机、抽水机等。

  3. 乙方负责施工工程中所需的水、电架设和水、电安全管理,甲方除支付水、电费外,因乙方对水、电管理不善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4. 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部分,乙方在施工前和隐蔽前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施工。

  5. 乙方对所需要的材料提前做出计划,并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甲方备料,不得无计划而影响甲方备料。

  6. 乙方负责整个工地施工人员及周围人、畜安全,若发生工伤事故及伤害他人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乙方在施工工程中造成甲方的物品及材料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原则进行协商。价款支付、工程竣工期限,双方均不得违反,否则支付对方5%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共同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任意更改、违反,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施工合同7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投资新建的土建工程已经完成,现进入使用施工电梯阶段,需要用乙方的施工电梯SC200/200型一台,提升高度为90米,以下简称施工电梯一台。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确认机械租赁关系,为了明确租赁原则及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订下列租赁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期限:

  根据甲方室内外装修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需租用乙方的施工电梯期限定为:自机械安装完成后开始使用起至甲方通知施工电梯停机为止。租期以月计算,以最终的工程进度为准。

  二、租费计价方法:

  根据甲方工程的具体情况,乙方同意按以下计价计算租费:自施工电梯安装验收合格挂牌日至甲方口头或书面报停日止,按天计价,租金基价为13000元/月,不足一个月的按400元/天,此价格含乙方每台施工电梯维修费、保养费、易损零件及整机维修主副材、人工费用。

  1、施工电梯进退场装、拆、运输费、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维修、保养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一次性包干)28000元。

  2、施工电梯地脚螺丝及安装由乙方负责。

  3、施工电梯停机,甲方必须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付款方式:

  1、施工电梯安装调试完成且具备使用条件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2、每月结算一次付租金总价的10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3、乙方必须提供收款总额的合格有效税票。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地质堪察报告。

  2、甲方应提前7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施工电梯进场,乙方应确保按时进场。

  3、按时足额支付费用。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施工电梯必须是20xx年5月份出厂日期的设备。

  2、合同签订生效后,确保施工电梯能按时进场及安装验收合格,确保甲方能按时使用。

  3、乙方应有义务做好施工电梯的备案工作(安装与拆卸),并向甲方提供施工电梯安装、拆卸方案及有关资料,施工电梯检测、验收工作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派专业保养维修人员定期对施工电梯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证施工电梯能正常使用。

  5、甲方配备的施工电梯司机应每日对施工电梯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不能影响到甲方的正常施工。

  6、在施工中,如施工电梯发生故障,乙方确保在2小时内(含夜间)除特殊条件外抢修完成。故障抢修不及时的,对甲方施工造成影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7、施工电梯在施工期间,施工电梯自身的质量问题,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施工电梯在安装与拆卸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如因乙方管理不当、施工人员的操作与技术不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或乙方组装、拆卸的车辆、机械对甲方或他人造成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9、甲方配备的施工电梯司机应执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十不吊”准则。

  10、因乙方人员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施工中途停工等,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给甲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1、施工电梯钢丝绳、料斗钢丝绳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

  12、施工电梯各配件的更换及施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施工电梯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①、安装、加节、拆卸必须由安装组配备安全员进行指挥;

  ②、所涉及到相关各类施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必须在进场前提供给甲方;

  ③、安装、加节的有效验收单及时提供给甲方;

  ④、每天、每周、每月的有效检查单必须及时提供给甲方(包括钢丝绳等);

  ⑤、施工电梯每次的安装、加节、拆除必须由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并把有效记录,及时提供给甲方;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在甲方工程所在地通过诉松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备案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部分:合同要点

  第二部分:标准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所有权

  1、承租人确认,出租人是租赁物的唯一所有权人,除非承租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在租赁期满后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采取任何侵害出租人所有权的禁止行为。

  2、承租人租赁期间占有、使用租赁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视为租赁物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转让给承租人。

  3、如因第三方对租赁物主张权利、采取保全和强制措施,使出租人的所有权遭受危害时,承租人应采取措施阻止危害发生,并立即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因遭受危害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由承租人偿还给出租人。

  第二条租赁物的交付、使用、保管及维修

  1、租赁物交付时,须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对租赁物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双方代表在“租赁物交付证书”上签字,确认租赁物交付日期。

  2、在出租期限内,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只允许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使用用途,不得拆卸、变更设备。承租人变更租赁物使用地点,应提前7日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3、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负责使用并保管租赁物。由此造成的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人使用期间,因第三人向出租人主张权利而造成出租人任何损失或费用的,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运输费等)。如由出租人垫付的,由承租人偿还给出租人。

  5、租赁期间内,承租人保证租赁物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正常磨损除外)。承租人应承担通知、告知甲方维护、保养、维修租赁物的责任。

  6、租赁期间租赁物需加入保险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租赁期间如遇当地的工商管理、税务征收、矿山管理等诸如国家强制性政策、规定及管制事宜时,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三条出租设备的租金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

  1、乙方应在租赁物交付之前支付租金,之后须在每月租金支付日到期前七日支付下月租金。若逾期超过7

  天,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设备且不退还乙方所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租金的计算:

  月租:月工作不超小时;每月超出部分按小时计算,乙方须在支付下月租金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当月的超班费。月工作量小时数以车辆计时表或GPS显示数据中数值高的为准。

  3、由于天气变化或乙方的种种原因而导致租赁物出现停机情况,延误时间由乙方承担,月租金保持不变,

  仍按整月计算。

  4、租赁物按月租期计算,按月结算。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1、在支付第一个月租金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在本合同第一部分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扣减部分或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费用。

  ●乙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擅自变更作业地点、作业环境、使用用途及拆卸、变更设备。

  2、租期到期后,甲方确定乙方无拖欠任何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及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费用后,甲方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不计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禁止行为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变更租赁物使用地点、交付给第三人或可能损害出租人权利的行为;

  2、向任何第三人出售、转让、转租租赁物或对租赁物设定抵押、担保及任何可能侵害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

  3、对GPS系统进行改动、拆除、损毁或人为破坏(如安装有GPS系统)。

  4、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涂改、人为损坏租赁物的标志、标识。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担保及担保人

  1、承租人应按照出租人的要求,就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租金及其他款项的支付义务和其他义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留置等形式的担保。

  2、担保人在此确认,担保人为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债务向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销连带担保责任。

  3、担保人的保证责任范围: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给出租人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费用、逾期罚息和其他应付款,以及出租人因实现权力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的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的承担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其中,额外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

  2、如承租人发生以下任何情形,则视为违约:

  1)承租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任何到期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的;

  2)承租人拒绝履行本合同或承租人与出租人签署的其他合同中的债务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实施第五条禁止行为的;

  4)承租人或担保人提交与本合同相关的虚假材料和文件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项下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同时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其实际使用

  期间的租赁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3、依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返还本租赁物,而不返还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实际使用期间的租赁费外,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超过一个月不返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自行取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支付本租赁物价值2倍的违约金。

  4、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收回租赁物的,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等一切费用以及租赁期间的全部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除通常范围的消耗品的正常消耗之外的其他任何毁损、破损、报废、丢失等,均由乙方负责,由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特别约定

  1、丙方承担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并不因本协议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另行付款约定及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分立、合并、解散而变更。

  2、本协议签署当日,乙方、丙方向甲方提供个人信用资料原件: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户口本、自有

  资产证明、个人银行存款对账单,其资产合计不低于租赁物的原值。所有资料须为真实,不得虚构资产,如虚构个人信息及资产信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原则上,设备维修时间均安排在设备闲置期。由于维修时间延长而影响施工时,甲方不承担由于设备维

  修期间引起的其他经济损失。

  4、在如下情况发生时,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由于事故、使用不当、违反操作规程、疏忽大意、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

  ●由于使用了非甲方提供的零部件、辅具造成的损坏;

  ●未提供应有的工作环境(如腐蚀性强、易遭电击、坡度过大的施工现场等);

  ●主观刻意损坏计时表、设备上各部件或责任事故。

  5、出租人免责:无论租赁物是否登记或登记在任何人名下,因使用租赁物或租赁物本身造成的任何人身

  伤害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产品瑕疵等,出租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出租人因此遭受任何索赔、损失或费用,应由承租人全额赔偿。

  6、在租赁设备期间,乙方对设备安全负责。不能使用租赁设备从事非法施工,不能雇佣无驾驶资格人员驾驶设备,必须为驾驶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乙方必须保证设备GPS及车辆计时表正常工作,在车辆计时表或者GPS失效的情况下,按照每天20小时核算每天租金。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拖回设备或用GPS锁定设备,乙方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签订于市区。经公证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乙方承诺到期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本合同项下义务时,自愿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强制执行措施。

  2、有关合同一切争议,当事人均应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善良的原则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协商不成,

  应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租赁物交付证书及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合同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预算价为万元

  元整)(详见工程预算书)。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结算方式:本工程结算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核下浮率为 ,工程量按实计算。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信息价、劳保费用、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等按本工程预算标准执行。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决算后支付工程决算审核总造价的90%, 余款10%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完工,超过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数量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以上。

  2、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甲方认定后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乙方必须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

  3、本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验收。

  4、验收时,若乙方未按图纸施工,乙方须在15日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一切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乙方未进场修复,视为自动放弃保修金,由甲方委托它方维修。

  6、

  十一、本协议共股壹份、办公室存档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合同1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德保休闲餐厅广告牌制作及安装合同》的基础上,现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增项。根据原施工合同精神,经双方协商,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范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增项工程制作与安装。

  二、工期要求: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详见附表:《德保休闲餐厅广告牌后期增加项目一览表》

  四、质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诺履行与参考甲方设计师提供施工标准。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执行。

  六、其它: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1、本协议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施工合同1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利、务,在建筑施工合同基础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航蓝晶绿洲”一期工程楼及地下室装修。

  2、工程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杨园路。

  3、建筑规模:以单栋建筑面积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管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斗车、拖砌块砖车和小型工具。验收和质量保修、包一次性验收竣工。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单价

  1、 #楼主体结构封顶,场地清理干净后接手施工。

  2、 以单栋楼拆散全包。

  3、 砖砌体含二次结构砼浇捣/m,内墙抹灰 /㎡,地坪含清钻(收光或正糙) 6 元/㎡,外墙收光 30 元/㎡,外墙贴面砖/㎡,外墙保温元/㎡,梯间踏步水泥收光元/层,梯间踏步贴面砖 元/层,公共部分贴面砖/㎡,屋面六次成活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11+18层 20xx年5月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验收标准,16+22层20xx年7月 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如乙方在承包栋号内因劳力技术达不到竣工时间要求,甲方有权 指派其他队伍进入其栋号分割单项工作量进行突击施工,单价按第二条中 的单价扣除乙方承包款,另外加扣5%的抢工费给抢工队伍。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担的栋号确保优质争创黄鹤杯。

  2、乙方承担的栋号必须派施工员、安全员各一名,抓质量、管安全。

  3、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达不到优质工程,扣除总价5%作罚款处理。

  第五条:工程付款

  1、乙方人员进场壹周后开始借生活费,每人每天按15元饭票支出。

  2、每月按所完成工作量的60%支付(含饭票在内)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基本达到合同要求付至总金额80%。工程竣工经甲方及质检站收达到合同要求后支付至总金额95%,剩余5%六个月后付清。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住食,工程中只提供垂直运输及砂浆拌和机。

  2、乙方负责工程中所有工具及通线铁丝、线、水管。进场施工人员不要有老弱、病、残、幼及神志不清人员,如发现类似人员立即退场,若属于类似人员在进场后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自付。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完工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 方:电 话:

  乙 方: 电 话:

  年月日:

建筑施工合同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颁布的有关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维护及整改。

  三、合同工期

  _______天。

  四、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元整

  五、质量标准

  5.1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5.2使用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2.1本工程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应按照国家、部颁、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和规范。

  5.2.2本工程适用的地方标准、规程必须符合湖南省标准规程。

  六、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条承包范围所列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干。

  七、工程计价

  7.1本工程计算编制原则:按_____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_______建价_______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_______,《_______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_______号),《_______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_______《_______省修缮定额》、_______《_______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标准》、_______《_______省安装工程消耗标准》及工程消耗标准动态调整统一解释进行编制。

  7.2人工、材料价格的确定:人工工资按_____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_______建价_______号文件综合工资单价计取,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_______建设造价》预算价,信息价及市场价格执行。

  7.3具体工程量以甲方签证单为准。

  八、工期

  有下列情况者,工期经核实签证后可顺延。

  8.1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策调整、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责任找出的爆炸、火灾,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时降雨_______mm或_______mm以上(以_______市气象局报告为准),一次停水、停电_______小时以上。

  8.2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关键工序延误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

  8.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不能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8.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合同工期顺延,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款的支付

  9.1工程完工后,甲方在_______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_______%。

  9.2在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_%,工程保修金留结算总价的_______%,自工程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_______天内全额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十、违约责任

  10.1违约方案本合同约定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案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10.2因违约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认真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但诉讼期间不得中断施工。

  十三、其他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乙方承建的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等而被政府处理,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资。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施工合同1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面包砖路面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路牙石。面包砖路面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园内所有面包砖路面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不包材料

  6、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7、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工作:

  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GB50303-20xx、GB50242-20xx、GB50327-20xx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气候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每平米_____22_____元(人民币)。

  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现金

  a、开工后1日内,甲方付款10000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b、施工每100米后,甲方结款一次

  e、余款5%元待壹年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甲方的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合同14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加层建设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承诺,合作愉快。

  一、工程名称及规模:在现有四楼半的基础上,增加二楼半及梯间的主体工程。

  二、工程地点:龙泰四街(30号)。

  三、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负责增加楼层所需的一切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所需的设备、工具及劳力(含木工)。

  四、承包单价:建筑面积5

  6.00元平方米(含木工、模板、铁丝、铁钉等以及施工所需的一切),工程完工后据实计算。每层楼施工完后,室内打扫干净。以上单价不含顶层现浇完成后罩面及砌女儿墙人工工资。

  五、付款办法:乙方每完成一层主体,甲方付承包单价的90%,乙方完成主体工程,无违背承建合同及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余下施工工资给乙方。

  六、甲方负责水电材料的供给,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文明,按建安操作规程施工,杜绝安全事故、技术隐患发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和技术失误,概由乙方负责。在施工中,甲方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给乙方提醒、整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合同1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6、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7、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GB50303-20xx、GB50242-20xx、GB50327-20xx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气候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每平米__________元(人民币)。

  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现金

  a、开工后1日内,甲方付款10000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b、施工每100米后,甲方结款一次

  e、余款5%元待壹年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甲方的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手续以签单为准。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乙方可以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窝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进场前_____日内,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元整;

  2、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第二次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3、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合同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维修约定

  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个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维修。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发包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承包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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