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建筑合同范文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合同 篇1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结合本项拆除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现场条件,认真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其他现场条件开工前甲方、监理方及乙方现场交底。
5、承包方式:乙方包拆除包安全垃圾清运处置及包手续办理、包安全维护等;承包费按每平方米元。合计 元。开工前乙方并向甲方交纳安全及质量保证金 万元。
6、工期:自月 日止(分阶段实施,如遇风雨或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延顺)。
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按照省市相关拆迁规定及拆除工程惯例,建筑物拆除到原地平面以及地砖清理完为准。
2、按双方约定清运完施工现场全部垃圾
3、拆迁过程中,对周边建筑物及设施按规定防护。
三、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委托 负责施工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理;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施工现场协商工作。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3)、甲方提供乙方相应的原设计图纸(仅供参考)。
(4)、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进行核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责任义务(根据自己的情况还修改)
(1)自拆除之日起,拆迁区域内施工安全责任全权由乙方负责。
(2)乙方要保证甲方主楼(3层)完好无损。
(3)乙方需保留甲方石墎、石画完好无损交于甲方。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规、政策和地方相关规章条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专职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不留盲区。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施工组织方案》中的技术措施和反攻倒算规范,严禁有章不循,冒险蛮干。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不能污染环境,不能噪音扰民,不破坏花草树木。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的构筑物及环境要采取安全措施。要设置安全警戒线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施工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7)乙方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及他人人身伤害,包括财产损失负有全部责任。
(8)乙方负有对上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9)乙方负责办理施工中的一切手续,并负责协调周边相关单
位及市容、市政、稽查、城管等部门的工作检查。
(10)乙方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安全情况,对施工中的'事故处理要及时、妥当,不推不拖。
(11)拆除工地需设置必要的防护栏和明显摆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12)工程验收施工完毕后,乙方书面形式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三天内组织相关人员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组织验收。
四、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乙方提供的银行帐户一次性会清,并退清安全保证金( 万元整)。
五、争议、违约和索赔
1、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不成的,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6)不可抗力。
2、违约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
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否则,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超过3日不予答复视为同意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索赔: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提供条件,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未能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甲方向乙方索赔相关损失。
六其它条款:
1、拆除旧料归乙方所有(钢筋、废钢铁、废旧门窗、废旧管线、设备及设施等)。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双方结清经济手续后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建筑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承包方(驾驶员)
为加强建筑工地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车辆运输在城市道路上清洁良好环境,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承运责任合同。
一、工程名称: 地点:
二、承运范围:土石方、废土、建筑材料车辆运输。
三、车辆运输管理
l、公司安全检查组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考核》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对该工程的车辆运输进行检查、督促,严格实施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方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乙方承运车辆运输的驾车人员应持有效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备检,在工地出入口应登记检查、建立台账。
3、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车辆不“洒、滴、漏”现象,保证城市道路清洁。
4、驾车人员应高度集中精力,不出现安全事故,有出现事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安全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1、驾车人员无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或证件过期:
2、带“病”工作;
3、洒后驾车;
4、造成道路不清洁,影响市容、市貌;
5、不听从指挥;
6、不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规章制度、方案:
7、不参加保险;出现以上情形之一,导致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一切由乙方(驾驶员)负责承担。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承运方)
项目经理(签名): 驾驶员(签名):
签订时间:
建筑合同 篇3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_________
规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 费用
7.1 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 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设计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______。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委托方责任
9.1.1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 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设计方责任
9.2.1 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
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 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 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 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筑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电话:邮箱:
乙方:
地址:电话:邮箱: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订货总数以双方签字认可的每批次货物之总和计算。
付款方式:
每批次货物运至施工现场,甲方材料员验收后由双方现场开票签字确认
乙方所供材料在每月25日结算,在当月30日前付清当月材料款的`80%,余款在合同解除之日付清。
第二条:乙方负责将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自行承担运输费用。
第三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需按质按量按约定交货,逾期未交货,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量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所供产品不能利用的,乙方负责无偿调换货物。
3、乙方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和业主方(曹碑兴隆学校)无关。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如未按规定的日期、金额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2、乙方按合同约定送货而甲方拒收的,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第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
(一)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规定供货并结算完毕后自动作废。如有未尽是由,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共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盖章)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建筑合同 篇5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建筑经营合同范本。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合同范本《建筑经营合同范本》。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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