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建筑合同集锦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合同 篇1
原告上海上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494号。
法定代表人王珊妹,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根兴,男,52岁,上海上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职员,住上海市雪野路34号25号302室。
委托代理人王童愚,上海市正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南五支沟西。
法定代表人孙健,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杨肃,男,23岁,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职员,住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417号三号公寓101室。
原告上海上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XX年11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李士刚担任审判长,法官李丹、翟新忠参加的合议庭审理本案,并于XX年7月24日、XX年8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张根兴、王童愚,被告委托代理人杨肃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原告起诉称:原告与被告北京办事处于XX年8月28日签订《加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北京金地国际花园工程加工型材,单价2。8元每公斤,自XX年6月至XX年3月,原告履行合同义务,被告接收。后被告给付原告部分加工费,尚欠原告加工费461 371。11元至今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加工费461 371。11元,赔偿原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自XX年3月17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原告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加工合同、送货单、结算单、发票接收单、明细。
被告辩称:对于铝型材加工费无异议,但是对于pvc板材加工费不予认可。双方加工合同中只约定型材加工,pvc板加工与铝型材加工费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原告应当另行起诉。即使法院合并审理,被告对于其加工量无异议,对于价格有异议。由于被告与原告并未进行约定,原告按照2元每块结算没有依据,被告同意按照0。2元每块计算。此外,原告在加工过程中造成部分原料缺失,给被告造成损失310 000元,此部分被告暂不提起反诉。
经本院庭审质证,本院对原告提交的加工合同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对于原告提交的送货单、结算单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对其关联性部分确认,对于其中原告据以证明其主张的pvc板加工价格部分不予确认,对于发票接收单、明细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对于其关联性不予确认。
经审理查明:XX年8月2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加工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原告加工铝型材,按照工程进度滚动付款,最后一批产品出厂前付清所有余款。合同签订后,原告为被告加工铝型材,并另行为被告加工了pvc板材108 034个,原告最后一次供货时间为XX年3月16日,尚欠原告铝型材加工费245 303。11元及pvc板材加工费至今未付,原告催要未果,诉至法院。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交的上述证据和当事人陈述意见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原、被告自愿建立的定作合同关系,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关于pvc板材加工价格,无证据表明原、被告双方曾对此进行约定,对于原告提出的按照2元每块计算的主张,因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曾对此表示认可,亦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申请鉴定,故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自认的按照0。2元每块计算意见,本院予以确认。据此,被告应支付原告pvc板材加工费21 606。8元。至此,被告尚欠原告加工费266 909。91元。被告最后一次收到原告加工物的时间为XX年3月16日,按照合同约定,其应当在最后一批产品出厂前付清所有余款,其至今未付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继续给付并赔偿原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的责任。对于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加工费461 371。11元,赔偿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自XX年3月17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诉讼请求,本院支持其中的加工费266 909。91元及自XX年3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其余部分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被告提出原告应当另行起诉pvc板材加工费的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信。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上海上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加工费二十六万六千九百零九元九角一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
二、被告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上海上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利息损失,自XX年三月七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
三、驳回原告上海上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八千二百二十一元,由原告上海上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二千九百一十八元(已交纳);由被告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五千三百零三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李士刚
代理审判员 李 丹
代理审判员 翟新忠
二oo八 年 十 月 十 日
书 记 员 李雪莲
建筑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号楼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为明确双方职责尽快完成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检测依据
1.GB50411-20xx《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GB50189-20xx《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DB45/T393-20xx《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
4.DB45/T221-20xx《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二、检测内容、数量及单价
1、墙体节能工程
1)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相同做法墙体构件(外墙保温系统)传热系数检测抽检数量每个单体建筑不少于1组,检测费单价为元/组,计组,共元。
2)外墙节能构造: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C规定一个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暂按一种墙体计算,抽样数量为组,检测费单价为元/组。
2、屋面、墙体节能工程
1)屋面、墙体保温材料每种材料导热系数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3条规定2万平米以下3组,2万平米以上6组。检测费单价为单种材料导热系数元/组,计组,共元。
3、建筑外窗节能工程
a)单层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检测抽1组,检测费为元/组。计组,共
元。
4、配电与照明工程
a)电线截面、电阻率检测按每单位工程同厂家10%规格抽,每个单体建筑最少抽2种规格,检测费为元/规格,计种规格,共元。
b)电缆截面、电阻率检测按每单位工程同厂家10%规格抽,每个单体最少抽2种规格,检测费为元/(规格·每芯),计规格x芯=组,共元。
三、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1.检测费用:合计元优惠至八折进行结算,检测费用计元(元整)。(最终检测费用按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2.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总检测费用的%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终检测成果报告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检测费余款,甲方付清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
四、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检测所需的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2.负责按本合同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送检测样品至乙方试验室。
3.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及按约定领取检测报告。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现行规范或规程及本合同要求组织检测,为工程提供准确、科学和公正的服务;
2.乙方对检测报告质量负责。检测工作按照相关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条例、要求进行;
3.按单位工程完成所有检测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按每个单位工程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一式肆份;
4.负责提供等金额的正式检测发票。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遇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而导致无法全部按规定执行,必须修订或终止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4.甲方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检测单位提出。安排双方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与原检结果相同,复检费用由甲方负责;复检结果与原检结果不符时,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有关规定重新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授权人):(或授权人):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3
甲方(发包人): ***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包人): ***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兹由甲方将 ***** 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特签定本协议:
1、甲方以清包工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乙方所使用脚手架钢管、扣件、密目网、竹跳板的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的安全生产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条例,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架子工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的安全劳动培训,并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作业。
4、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脚手架安全操作规范(JGJ59—99)及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其立杆、步距等符合要求,扫地杆必须按要求离地面20cm设一道,沿建筑物四周搭设,剪刀撑必须从地面至顶面互为夹角45°~60°,剪刀撑与剪刀撑之间必须连成一体。
5、搭拆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并认真履行职责。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遗留的材料、物件、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运送至地面,不得向下抛掷。
6、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所有连墙杆、斜拉杆等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许先行拆除。所有钢管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钢管上附着扣件运送地面,或两根钢管同时拆下运送至地面。
7、由于本工程所处位置为居民住宅区,居民进出较为频繁,故必须特别注意安全:所有拆除的钢管、扣件、木板等严禁从高处直接向地面抛掷,必须用绳索捆绑牢固或用人工垂直传递安全运送至地面。如有发现直接将拆除的钢管等向下抛掷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对违章者予以处罚,必要时需追究其刑事责任。
8、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妥当处理。拆下的钢管、扣件等物,应按类堆放整齐。
9、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拖鞋及穿硬底鞋上高空进行作业,严禁在脚手架上嬉戏耍闹,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10、施工中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发生重大社会影响或人身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另行酌情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1、实施细则:
① 上岗作业时不戴安全帽者,按每人次罚款5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带的,按每人次罚款100元 。(业主及监理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② 上岗作业时穿拖鞋及硬底鞋者,按每人次罚款50元 。(业主及监理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③ 违反规定酒后上班的,按每人次罚款200元,并立即停止施工 。(甲方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④乙方工人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服从甲方安排及调动,若因不听从甲方安排而造成的工种交接混乱影响施工进度的,甲方则对乙方处以罚款500元。(业主及监理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⑤ 乙方施工中,如因搭设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而造成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站发通知整改而停止施工的,甲方则对乙方处以罚款10000元。(业主及监理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⑥脚手架搭设搭设、使用及拆除中,严禁抛扔钢管、扣件、施工材料等物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罚款20xx元。(甲方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⑦脚手架拆除必须在各通道口及明显位置挂置警示牌,各通道口应布置安全网,并设专人看管。如无以上措施,一经发现罚款50元。(甲方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验收结束自行解除。
甲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住所地通讯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_村
乙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 年 月 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 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元或按 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七、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苏州XX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____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厂房办公楼车间以及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________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________年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苏州XX公司
(盖公章)(盖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 月 曰起至___年__月__曰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曰起至 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曰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曰至___年__月__曰。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曰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曰。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曰、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曰、小时)工资为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元/月(周、曰、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曰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甲乙双方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三)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六)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曰起60曰内向当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曰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二十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
(二十三)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曰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曰期: 年 月 曰签字曰期: 年 月 曰
建筑合同 篇7
业 主(以下称甲方):
承建方(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称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
建筑面积:
二、工程承包形式 包工不包料。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项目包括:
1、甲方将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含平整、基础、框架柱、梁、墙体、楼梯、现浇楼面和地面、架模、拆模、浇筑、做地平、安装落水管道、内墙粉刷、外墙立面、屋面和卫生间防水、门前台阶、化粪池、水电施工敷设、内外装修等)。
2、未提及部分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工程期限
1、本合同乙方进场时间为 年 月 日,整个工程在 年月 日之前完成,合同工期共 个月。
2、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实体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3、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如期达到,不允许延误。如甲方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满足确保关键工期的要求,甲方可指示乙方加快进度或修改原施工计划。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提出任何的补偿。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开工前作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经过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将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5、甲方保留对工程暂时停工的权利,乙方不应拒绝。
五、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2、乙方按图纸施工,如出现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按照市场价格赔偿甲方。
3、无论甲方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乙方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4、无论工程材料是由否有甲方供应,均不解除乙方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乙方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价款
1、本合同价费用为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的不含材料费用的其他全部费用。本工程造价 元/㎡,结算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2、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明确和隐含的全部责任,以及为工程的正确施工、试验、检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
关事项和物品(不含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费)。
3、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劳务、施工机械工具、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测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提出的任何建议、方案、要求,不管乙方是否采纳,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除非因甲方要求而引起规模、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费用调整外,其余一切情况合同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以外,合同价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乙方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6、乙方采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均应得到甲方的批准和认可。如乙方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未得到甲方批准,由此引起的费用、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预付 元。
2、施工到±0。00米,验收合格后,付 元。
3、施工到一层板浇灌结束,验收合格后,付 元。
4、施工到二层板浇灌结束,验收合格后,付 元。
5、施工到三层板浇灌结束,验收合格后,付 元。
6、工程竣工验收后,付 元。 工程完工后暂扣总合同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期满付清。
八、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中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应对工地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每一项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投保,发放安全防护用品等,配备专职安全员。
3、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不安全责任事故,包括对工地周围过路行人车辆的可能发生的伤害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九、质量保修
1、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明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30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未明事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
十、甲方责任
1、提供图纸,保证供应施工所需材料。
2、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3、解决图纸不明地方。
十一、乙方责任
1、乙方所需机械、工具、模板及铁丝、钉子等低价易耗品由乙方自己提供,生活自理。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如图纸不明白的地方提前提出,确保工程按质按时完成。
3、每道工序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 十二、延期及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甲方可从应向或即将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
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2、本合同误期赔偿费每天按合同价的5%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的工作内容进行付款和供应材料,若违约,除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外,甲方应向乙方付违约金5000元。
十三、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
1、甲方负责本合同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提供协助、指导和搬运。
2、乙方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设备的采购的通知。
3、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节约用料,必须按照图纸及规范严格下料,如出现验收不合格导致的返工,所需材料及工费由乙方负责。乙方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如出现余料各品种超过200kg,由乙方自负损失。
4、工地交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无论何时均不对乙方的施工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本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双方自愿共同遵守本合同,各自履行合同责任,如一方违约,应支付给对方10000。00元的违约金。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乙方必须尽快支付给工人,不得挪用,如造成人工工资问题,甲方一概不负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负。
4、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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