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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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建筑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建筑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建筑合同 篇1

  司法实务中,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存在大量的管辖权争议,原因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未颁布前,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不明确且存在法律适用的争议。20xx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的《民诉解释》明确了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确定的一般规则,具体阐述如下: 一、《民诉解释》颁布前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现状

  我国法律最早对合同纠纷管辖进行规定的是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该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其后民事诉讼法将合同纠纷管辖规定为: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住所地的确定很少产生争议,但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因法院对于法律理解的不同出现诸多争议。

  (一)程序法与实体法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不统一

  程序法和实体法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相差甚远,存在很大的脱节。

  民事诉讼法对于合同履行地没有具体规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至22条只是对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五种合同的合同履行地进行了列举式规定。最高院对于合同履行地也作出了大量的批复、复函、通知。但上述这些规定是不完全列举,没有涵盖合同的所有类型,同时内容庞杂没有规律可循,甚至出现了最高院批复前后矛盾的情况。

  《合同法》等实体法则对合同履行地进行了具体规定,《合同法》第62条第3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合同法》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和履行确定合同履行地。

  (二)司法裁判中的混乱

  由于程序法未对“合同履行地”进行定义,实体法对“合同履行地”作了具体规定,因此法院在审理合同履行地管辖争议案件时,存在能否当然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解决程序法管辖问题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可以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即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应当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确定履行地。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可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原因在于:实体法上的合同履行地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不确定性。当事人是因合同纠纷才诉至法院,合同履行地也是实体审查的一部分,在法院作出裁判前,合同履行地无法确定。二是合同履行地具有多样性。实体法合同义务的履行地,包括主合同履行地、从合同履行地、书面约定的履行地等等。两种观点的差异导致法院在司法裁判中关于合同履行地管辖权异议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不断出现。 二、《民诉解释》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民诉解释》确立了一个简便的合同履行地认定规则,即以程序法的规定为原则结合实体法内容,确定合同履行地。

  (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民诉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文引进《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规定明确了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即除法律的特别规定,合同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争议标的不为给付货币或者不动产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该条文的核心规则为一般情形下,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地确定规则的具体适用

  《民诉解释》明确了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即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满足当事人的管辖预期。

  “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中的“给付货币”是指实体内容的合同义务,并非诉讼请求中简单的金钱给付请求。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求对方支付金钱,包括根据合同义务支付价款,也包括以金钱的形式来承担合同履行中产生的违约责任,但不能以类似违约金这种以给付金钱的责任承担形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的内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甲为货物出卖方,乙为买受方,如甲起诉要求乙支付货款的,此处的货款为合同义务中的“给付货币”,甲为接收货币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如乙起诉甲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需要承担违约金的,此处应适用“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甲为履行义务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条文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履行义务需要结合实体法的内容确定。实体法中,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作出作为债务内容的给付,并因此使债权目的达到而归于消灭,合同的履行地点即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方。一般而言,合同主要是双务的,一方负有给付义务时,另一方则会负有相应的对待给付义务作为对价。双方约定的义务内容不同,履行的方式也不同,履行地点也可能发生相应变化。如上述买卖合同,乙起诉要求甲交付货物的,甲为履行义务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

  针对合同多个履行义务,应当依照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何为主要义务,也要结合合同履行的实体内容来确定,如买卖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为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和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义务。主要义务履行地无法确定的,两个以上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民诉解释》确定了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认定规则,使得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在程序法中充分适用,解决了司法实务中关于能否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解决程序法的管辖问题的争论,统一了裁判观点,有利于减少司法实务中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争议的数量,同时也便于当事人诉讼和法院行使审判权。

建筑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合同范本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合同 篇3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xx 年 9 月 5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xx 年 9 月 25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 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计价方法: 按固定价格计价

  (3)合同价款(大写):壹拾万元整

  (4)结算方法: 分期拨款

  2、工程款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款的 % 即: 整,余款竣工验收完成后 3 日内付清。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无约定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无约定

  3、提供施工图纸 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无约定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无约定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 王跃民 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 无 份(发包方执 ,承包方执 )。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

  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表一:装饰工程预算单)

  3、 工程承包方式:

  4、 总价款:¥ 元,,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 工期:自年月日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见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以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预算规定的品牌规格,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是按《本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应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出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表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四、工程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2、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内三天组

  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表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甲方未验收使用视作验收合格。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1、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表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表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凭证。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的协调工作。

  (3)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建筑合同 篇5

  为了深化改革,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原则,加强一线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保障施工生产和职工的身体健康安全,制定此协议书。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造工程桥面装饰工程

  2.建筑(装饰)面积:_________ XX ㎡, 层数:_________ / 层。

  3.承包单位: 工程项目经理部

  4.工程造价: 约900 万元。

  5.工程开/竣工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二、工地安全管理要求: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职工经常进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真正落实到全人员、全时间、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按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每周检查一次,并留有记录。

  3.严格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所有相关方的要求,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行。

  4.安全内业资料齐全,做到有施工方案(措施)、安全交底分部位、分工种针对性强,施工人员进场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等。安全内业资料按《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的各项要求进行填写、收集、整理、归档。

  5.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奖惩办法:

  1.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符合安全达标要求,奖励项目班子500元奖金。

  2.项目班子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另予嘉奖。

  3.检查发现隐患,经提出,整改不及时,针对情节进行处罚,罚款金额50元~500元。

  4.工地发生重伤、多人及恶性事故,不但要受经济处罚还要追究安全第一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按照工程情况,签协议的项目经理要向公司交纳工程造价2%的风险抵押金,待工程完工后,安全管理符合要求,公司如数偿还风险抵押金。因管理不善或发生工伤事故,按情节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风险抵押金。

  四、此协议由质量安全保障部与工程项目承包人双方签署。

  五、补充协议及有关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1.补充协议:

  ①按照集团《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现场的消防工作,项目周查、班组日查。

  ②施工现场整体布局无隐患,临建搭设无违章。

  ③消防重点部位明确,严格动火管理。

  ④内业资料:做到施工方案有防火、防盗措施,对施工班组操作人员作业有书面交底,有自查自改记录,有应急救援预案。

  2.本协议自签发日起生效,竣工结算终止。

  协议签发部门: _________ 项目经理部: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

  协议签定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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