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的合同15篇(优选)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的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的合同1
甲方(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出 生 年 月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 居民身份证号 劳动保障卡号 户 籍 所 在 地 邮编 实 际 居 住 地邮编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等级 就业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履行,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履行,至 工作完成时止,并以 为该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准。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乙方应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2、工作地点:南京市,如乙方岗位为经营或工程管理则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出差或派驻工程现场,随着甲方经营范围的扩大,甲方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委派乙方至其他城市工作。
3、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身体状况等因素,可依法合理变更本条中规定的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制定或变更,以甲方实时发布的通知为准。每天的劳动时间不包括午餐和休息时间。
2、甲方可根据部分岗位特征、业务状况,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所在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则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自动变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可依法支付超时工作的劳动报酬,或给予调休。加班须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加班申请手续。
4、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加班报酬依照相关法律执行。
5、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具体休息休假办法和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正常出勤并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后,有权获得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基本工资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乙方的绩效工资与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出勤率等绩效挂钩,具体办法以甲方出台的绩效管理相关规定为准,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或废止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其中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
2、甲方发薪期为次月中旬。甲方有合理解释迟延支付劳动报酬的,不属于拖欠乙方工资。工资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规定执行。乙方对当月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在当月工资转入其银行帐户或签收现金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对当月工资数额的认可。
3、本条第一款所列乙方的收入为税前收入,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及乙方的业务能力、绩效情况、岗位、地点变化等对乙方的劳动报酬进行合理调整,包括提高或降低,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决定。
5、乙方自愿遵守甲方颁布实施的薪资制度的规定。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调整薪资制度,乙方自愿遵守、服从。
五、社会保险
1、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江苏省南京市有关规定,按比例为乙方缴纳社会统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也应当按比例缴纳其应承担的部分,并由甲方在工资内代扣。乙方保证其将及时向甲方递交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如因乙方迟延递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期间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等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4、甲方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向乙方支付或调整其他补贴及福利费用。具体标准由甲方制定。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为生标准的工作环境,确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将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
七、其他约定条款
1、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试用期考核。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1)伪造学历、证书与工作经历的;(2)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人事资料卡所列内容与自然情况不符的;(3)经体检发现患有传染性、不可治愈以及严重疾病的;
(4)器官残缺或肢体残缺的,以及填写虚假体检信息的;(5)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或经试用期考核成绩不合格的;(6)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的;(7)非因工伤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8)有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行为的`;(9)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因乙方隐瞒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规定而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保密范围、竞业限制的范围、区域、期限、经济补偿等内容参照甲方颁布的《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及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规定。乙方自愿遵守甲方颁布的《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
甲方颁布的《公司保密制度》及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4、其他(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约定:
(1)乙方实际居住地是甲方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乙方拒绝签收甲方相关文书时)的送达地址,如甲方按照上述地址送达文书,邮件被退回即视为乙方签收,该地址任何人签收视为乙方签收,合同期内如果乙方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该在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承诺: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受竞业限制约束,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与乙方有关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简历、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等都是真实有效的。如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赔偿第三方的费用等。
(3)乙方自愿遵守甲方颁布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考勤、休假制度》、《员工奖惩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工资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员工手册》、甲乙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确认,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已经向乙方明示其工作性质(普通工种、特殊工种、有毒有害工种)。
5、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续签或终止合同的,本合同期限自动延续三个月。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档案存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的合同2
编号: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工商登记机关
社会保险单位代码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单位起始工作时间合同期限联系电话
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列第种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A,B,C选其中之一):
A,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止.
甲,乙双方选择上述劳动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自年月日起至该任务完成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
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在.
(四)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可以书面变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实行工时制(A,B,C选其中之一).
A,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B,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事项及内容执行.
C,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月,其中试用期工资为元人民币/月;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前.
(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待岗生活费.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及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有集体合同的,按集体合同约定.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提供可能的帮助,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为乙方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二)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合同期内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病检查.
(四)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五)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七,双方特别约定条款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当执行法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四)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在乙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
九,违约责任
(一)双方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络.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三)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愿申请鉴证,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不得涂改或换页.
鉴证机构(盖章)
年月日
附:劳动合同记录
日期
原因
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鉴证单位(盖章)
劳动的合同3
甲方:(药品经营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药学技术人员)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资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于甲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职务,现因 ______________原因,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签订本解聘协议书,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
(企业公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备注:
1.本解聘协议书签订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否则无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由于没有很好理解私法自治和公法干预的关系,导致司法实践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纠纷更是困惑着司法实践,文章围绕此方面展开探讨。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首先应当对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有正确认识。劳动关系本质上是民事主体之间所产生的关系,因此其法律关系应当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出于员工和用人单位地位的悬殊以及社会发展的利益衡量,对劳动关系又更多受公法律调整,所以是《劳动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而产生的法律,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作为其中重要的的一部分,不仅体现了私法性的内容,也体现了公法的理念。当私法上的原则不能确保实质正义的时候,就要用公法的强制手段进行弥补,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和正义。也就是说法院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应当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国家公法干预的统一,这是我们正确审理劳动合同的前提,也是正确理解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和合同解除后涉及手续等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法规赋予员工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只要构成前述条件,便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因此员工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谈不上违约金的问题。
我们应当注意到下面情况:第一,员工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的,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因为此规定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就服务期有特别约定,员工违反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但对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平原则予以调整,需注意的是法院一般不应主动调整,应当由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抗辩。
第三、用人单位以提供住房、汽车等特殊待遇为条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因为住房、汽车等返还问题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争议的案件予以受理,具体审理时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二、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未向员工送达或者在送达不能时没有以公告、布告等形式公之于众的,该决定对员工不发生约束力,员工请求撤销该决定,法院应当予以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仅应当对解除合同的事由负举证责任,而且应当对决定告知或者书面告知的负举证责任。
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被撤销后,应当按照员工的原工资标准赔偿员工的损失;如果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判令一次性支付员工自劳动合同届满之日至判决之日的必要生活费。
劳动合同解除后纠纷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出具争议。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当查验解除劳动证明,也就是说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被用人单位录用审核的一个条件。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文,合同关系终止后,合同当事人之间仍然有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所以用人单位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及时向员工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包括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的时间等内容,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及时作出判决,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影响员工就业,员工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支持。
用人单位出具的合同解除证明涉及对当事人人品等评价的,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有侮辱当事人人格等内容,如果用人单位证明的内容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当事人可以一般民事案件起诉,不属于劳动争议。
二、有关手续的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员工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得以双方没有结清欠款或员工未支付有关赔偿金为由扣置员工档案或不办理有关手续,员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如因用人单位的行为直接导致员工无法就业而造成员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问题。
竞业限制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竞业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会随着职员的流动流向竞争性的企业,保持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我国竞业限制的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中。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1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员工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但是竞业限制条款是一柄双韧剑。所以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此特点。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员工不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竞业限制条款应当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并且给员工经济补偿的除外。对竞业限制条款的审查也应本着意思自治为主,司法适度干预的原则。当事人对竞业限制适用的地区、时间和禁止员工从事行业的范围约定明显不合理的,对超出必要程度的竞业限制条款,法院可以认定该条款对员工不产生约束力。
劳动的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所属店内做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该岗位职责如下:甲方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从。
三、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2.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在以下地点工作: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以上工作地点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每月休息日 天,每天工作八个小时。休息日的选择应当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休息的前一日须向甲方说明,不得随意休息。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工作时间:夏季为早8:00-----晚18:00【含午饭时间】;冬季早8:00----晚17:30【含午饭时间】。
五、劳动报酬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1、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后,乙方月工资为 元。为了保证乙方在工期间甲方商品及利益,乙方在试用期结束后应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
六、利益冲突
(一)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生产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三)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七、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甲乙双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及通讯必须真实有效。
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保证金不退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本合同期满,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四)如乙方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擅自离开,保证金不退还,并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九、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之前,乙方须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甲方向乙方出示各种经营许可证书,以确保真实可靠性。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月 日
本合同另附相关规章制度
劳动的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 :**机械厂
乙方(被录用职工):
因工作需要,经甲方面试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合同制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间 个月为试用期。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 工作职位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安排,到最需要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工作职位暂定为 ,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并相应调整工资,主要依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绩考核情况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而定。
三. 动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为使乙方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提供食宿,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一切设施。
四. 劳动时间及报酬
1. 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法律安排工作时间,若安排生产性员工加班,甲方按 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延长加班时间的,经与工会协商采取乙方自愿的原则。非生产性员工(包括文员,财会,管理,销售,设计成员)的.工作原则上应在上班时间完成,若在其它时间工作的,属于员工完成自己的岗位工作,不作加班。特殊工作(如外出等)也按岗位工作,不作加班。临时事项,公司安排节假日加班,可在三个月内补休或计发工资。
2. 根据协定合同期为 年,第一年薪资为 元,年休 天 其它的算加班。第二年薪资为 ,年休 天。第三年薪资为 ,年休 天。基本工资 ,全勤 元,其它加班另计1:1比例。
第一年.年终一次性补助 元。
第二年.年终一次性补助 元。
第三年.年终一次性补助 元。
注:在这三年合同期内,正常是不给予加工资,但如能长期坚持,有优良表现,厂方会给予一定的加薪或补助。
3. 满三年者,每年可享受,带薪假日 天,可报销每年来回火车票费用1次。如在 本厂做满五年的人员,且做事兢兢业业者,公司将年年报销来回机票1次。
4. 销售人员条款:乙方对自己跟单的货款有回收义务,所以预留乙方销售提成工资的%作为回收款保证金,货款无法回收的,乙方应承担未回收货款的 %的责任。
5. 由于工资计算及资金周转原因,每月工资定于次月15日发放。
6. 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需协助乙方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社保移交。
7. 若由于甲方生意原因,造成乙方当月工资不足东莞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的,甲方应按东莞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 元(随政府规定浮动)发放工资。
五. 劳动纪律和法律责任
1. 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与工会协商一致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遣,尽职尽责,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遵守国家法规和厂规厂纪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罚。
2. 一个月内三次违纪违规或三个月内八次违纪违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进行必要的违约惩处直至开除,开除时需经工会同意。
3. 设计人员条款:考虑到乙方工作性质的特殊,做如下特别约定:
①. 甲方交给乙方的机器图纸,计算机软件等属甲方所有的著作权,资料乙方应 签名确认,并不得向其他法人或个人透露。
劳动的合同6
甲方:XX
证件号码:XXXXXXXXXXXX
乙方:XX
证件号码: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于20xx年10月01日签定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10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即日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不存在任何争议。乙方同意并放弃就其他劳动关系问题提起仲裁或诉讼等的`权利,彼此不再追究双方责任。
二、因是甲乙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乙方同意根据离职前12个月所得工资的平均工资计算,共计:3000元人民币。工资结算至20xx年10月31日,结清应得所有工资共计:3529元人民币,合计:6529元,大写:陆仟伍佰贰拾玖元整。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意接受甲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与方式。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20xx年10月31日止。
四、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双方无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后3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
七、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八、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对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与乙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盖章)XX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的合同7
在我国劳动用工过程中,一直存在着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一旦双方不再继续互相履行权利义务,对于此情况下应认定为解除还是终止产生了广泛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在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随时将对方“炒鱿鱼”,是为劳动关系的终止;另一种则认为,若允许随时将对方“炒鱿鱼”而不遵循“预告解除”的规定和“即时解除”的限制性前提或者允许用人单位随时辞退劳动者,都将对企业、劳动者以及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合同法》对于合同形式成立要件的规定
一般来说,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有关联性的不同概念。
根据《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的,合同成立。
对于要约及与之对应的承诺通过何种方式体现的问题,《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此基础上特别强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那么对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是不是就不予承认呢?《合同法》第三十六条针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的合同如何成立给出的答案。
根据《合同法》中“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的合同如何成立”的规定,合同的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即使没有以规定或者约定的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应当是成立的。如果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有关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在我国众多法律中,有些法律明确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典型的为劳动合同。
早在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就以第十九条明文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后来的《劳动合同法》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又作出了人性化的规定:一个月的缓冲期。
一般情况下,劳资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而进行磋商过程中,会对下列基本事项进行口头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和劳动报酬。一旦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合意并且开始履行,劳动关系即行建立,这也就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情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指出:实践中即使是事实劳动关系也是种合同关系,只是口头形式而已。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关系本身具有平等缔结履行和履行过程中单向管理(失衡)的双重性,即一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如双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等,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是管理者,劳动者是被管理者,双方是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地位,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旨在消灭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自从《劳动合同法》20xx年1月1日起,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劳动关系。这样的观点是否能经得起推敲呢?
为了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地位,原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以第二条中提出: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后来又以劳社部发12号文件颁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的提出了解决方案,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其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否获得经济补偿的问题上,劳动部针对海南省人事劳动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做出了《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复函》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述观点得到了最高法的积极响应:不但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将事实劳动关系比照劳动合同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最高法在第一次系统地就劳动争议适用法律作出解释时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笔者认为,20xx年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对《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简单重复,故而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在20xx年1月1日前后是没有较大的区别;即便如此这个形式上的“简单的重复”在《劳动合同法》是有着重要的意义的:
首先,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紧接着就以第二款规定了人性化的一个月缓冲期规定;后面又以第三款规就“用工前就订立劳动合同在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问题作出了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确立了在“一个月缓冲期”内不签订法定形式的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我们称之为“缔结劳动合同形式过失责任”),这是我国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后又一次参照英美法系作出的惩罚性的规定,旨在通过增加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方式强迫用人单位必须主动与劳动者订立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劳动合同;立法没有将增加工资标准一倍的支付作为行政处罚收入国库而是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彰显了《劳动合同法》鼓励劳动者积极主动维权的立法本意,这就是资方反对《劳动合同法》的原因之一。
笔者认为,制定法律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国家行为,所以法律草案的每一个条款都是要经得起推敲的;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出现,是为了第十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三款以及第八十二条服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一条,该法的立法目的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真正要消灭口头劳动合同确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中“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具体体现,使得劳动者维权有了更多的保障。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亦没有对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给予明确处理,导致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二十多年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依然较低。建筑业、餐饮服务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仅有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根据《20xx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就业质量评价报告》显示,
“中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占12.67%、高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比例为14.5%”。大量的数据表明,在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上,用人单位原因占主导地位。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初衷在于指导劳动者合理维权,但是不妨碍个别劳动者“投机倒把”地滥用“第八十二条”。
为了杜绝这一现象,使得“第八十二条”不被滥用,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条例》以第五条和第六条对于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和超过一个月的不同时间内提出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有权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作出了规定。
《条例》指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也就是说,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因劳动者的原因未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单向辞退劳动者并可以拒付一切劳动报酬之外的给付项目,杜绝了劳动者歪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条例》规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据此可以看出:
1、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分水岭在于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
2、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无权随意解除或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只有法定事由出现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
3、国家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除《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的情况下,只有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从契约角度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符合保护劳动者的立法本意
《劳动合同法》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实施条例》要解决的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而对于“劳动者不主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国的立法在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的国情下还是倾向于宽容劳动者的态度,以彰显“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第六条再次明确了无书面劳动合同亦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精神。
据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有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精神来看,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又不满一年的情形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试用期的期限待定劳动合同,而且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擅自解除或者擅自即时解除劳动关系,这样才是符合对劳资双方都依法加以保护的立法本意;而且通过将用人单位对事实劳动关系的随意解除的民事责任等同于解除书面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更彰显《劳动合同法》有关“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
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的问题
一般来说,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后,双方对劳动报酬的约定一般出现三种情形,笔者对于这三种情形如何分别作出阐述: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3、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要件”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有关“劳动合同全面依法履行”的精神,用人单位应按承诺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发放劳动报酬。
有关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合同效力的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作为民事行为表现形式之一的订立合同也不例外。那么对于劳资双方有口头约定工资标准的,对该口头约定应当如何认定效力呢?
最高法民一庭指出,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部分学者们认为,《劳动法》所称的劳动合同,不仅仅指书面合同形式,包括口头约定。按照这种观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如果有口头约定的,即使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也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我们从事审判工作的多数同志则认为,劳动关系是一种兼具民事和行政特点的法律关系,既然《劳动法》未作特别说明,那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约定和书面约定两种,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关系已有口头约定的,亦属于订立了劳动关系而不是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只有既无口头约定、又无书面协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才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十八条列举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两种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比照《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
现实中比较常见的是工资标准低、社会保险缺失和工伤概不负责的无效情形,其中最复杂、最普遍的当属工资支付的有关问题。
最高法民一庭指出:包括约定劳动报酬条款在内,劳动合同被整体认定为无效的,或者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报酬标准的,就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可直接参照适用的标准,亦可参照其他单位同期、相类似工种、类似岗位的工资标准来确定其劳动报酬的数额。比如,某用人单位非法以欺诈、胁迫手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明显低于正常工资标准,当此劳动合同被依法认定无效后,该约定劳动报酬的条款亦不得适用,为保护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就可以直接适用本条的规定予以解决。()通常情况下,这种参照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确定的劳动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往往是相同性质工作中获取报酬较低的,故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对劳动报酬作出相对较高约定的,尽量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来计算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其自身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向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以第八十六条将其扩大为双向责任,即明文规定过错人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据此,我国的劳动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采取宣告无效,即劳动合同(条款)经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宣告后才发生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溯及力。
综述
总之,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合法不能否决劳动合同的存在,更不能以此否决劳动合同的效力。对于劳动合同形式或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应追究其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对于双重违法的应分别追究、合并执行。将事实劳动合同按照“不满一年”和“超过一年”分别视为“期限待定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更加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
劳动的合同8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通信地址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上或当)月工资。甲方实行的工资形式为______:
(1)计时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为______元/月,期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______元/月;
(2)计件单价为______元/件;支付的工资为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元/月;
(3)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______/件。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的工时制为______。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双方其他约定
第八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找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的合同9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年月(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元;
三、;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收条
今收到按照年月日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约定交来人民币元。
收款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劳动的合同10
【案情】
20xx年6月,申诉人孙凯对被诉人——某联合企业有限公司终止本人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与被诉人补签劳动合同,并向申诉人补发被停止工作期间全部工资。
【调查核实情况】
被诉人为中外合作企业,1997年申诉人与被诉人签订了两年的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在合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被诉人发表由申诉人提出申请,被诉人批准,双方每两年续签一次合同。20xx年6月,申诉人因劳动强度过大递交了辞职申请,但被诉人未予以批准,并极力挽留,为此申诉人又收回了辞职申请。20xx年12月,又到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但被诉人并未提出终止或续签合同的要求,申诉人也未再过问。20xx年3月,被诉人以申诉人曾经提出过辞职为由终止了申诉人的劳动合同,并从4月份起,停发了申诉人的工资。申诉人力争无果,遂申请仲裁。
【分析意见】
本案是一起因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争议的焦点是企业终止孙凯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按照这一规定,被诉人在20xx年12月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及时作出终止申诉人劳动合同的决定时符合法律打工的,若此时申诉人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则没有依据,因为《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也应由双方平等协商。本案中,被诉人在双方合同期满时并未与申诉人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而是在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存续一段时间后,才提出终止以前的劳动合同,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续订手续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签责任。”由此可见,被诉人在与申诉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终止其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当,停发申诉人工资也是错误的。
此外,被诉人以发表格的形式,要求申诉人申请后由被诉人批准,这种签订劳动合同的形成也是不规范的,违反了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仲裁结果】
经仲裁庭调解不成,作如下裁决:
1 被诉人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申诉人续订劳动合同;
2 被诉人补发申诉人20xx年(4,5,6)3个月基本工资共计1380元整;
3 仲裁处理费300元整,由被诉人承担。
劳动的合同11
甲方 :
注册地址 :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固定工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钟点工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合同期内,甲方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6)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7)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的合同1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劳动的合同13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单位住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编号: 性别___,年龄__周岁,住址:
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如下聘用协议:
一、劳动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的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为__ ____年__ _月_日,其中:试用期至_ _年_ _月_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为_ _年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 ____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承诺能够胜任_ _______________等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点在__ _____ _____________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所需要到达的合理区域和范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聘用期内的休假按以下第__②__种方式执行,且乙方所有休假通过轮休及科室主任安排执行。乙方的应休假,若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休,只可通过调休进行补假。
休假方式:①每月休假2天;②每月休假4天;③ ;
④每放弃休假1天,甲方给予乙方每计加班1天,支付1天加班工资(1天加班工资=月基本工资除以30天)。
2、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特殊工作灵活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聘用期内工资待遇:月工资为_级档(学历),其中基础工资为_元/月,效益奖根据甲方规定按月交所在部门根据部门规定核发(其中:)。试用期工资元/月(含基础工资、院奖、部门奖、绩效奖、加班费、交通费、通信费及其它所有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则作为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加班费,视为工资。
3、乙方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后,甲方以货币形式于每月10日至20日足额核发乙方上月的工资(含奖金及补贴),担任职务的管理人员职务费按医院规定执行。
4、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每月按保险金的%在乙方工资中扣除元)。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休假、伤、病、残、生育及参加社会活动等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规定执行(其中产假带薪2月,婚假带薪7天)。
3、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的年终奖,即作为乙方带薪年休假的加班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纪律
1、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2、甲方应当将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中的指挥和管理,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乙方以一个月工资代替申请即立即终止协议。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15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⑴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条件的。
⑵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⑶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法定情形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对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⑴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事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条5、6项的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⑵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⑶乙方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劳动合同期满及出现约定情形或法定情形时,劳动合同终止。
9、满2周年以上工龄的职工,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按每周年50元递增的工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如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作为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十、违约金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项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甲乙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由甲方按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双方需要约定违约金的,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⑴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⑵甲方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或者未将双方已经签订的劳动文本交付乙方的;
⑶甲方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乙方收取同财物的。
⑷甲方违反规定未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⑴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之义务。
⑵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甲方或者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
5、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违反本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_元。
十二、其它约定和双方需自行协商的事项
1、乙方的户籍、居所、联系方式等及其他可能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解除和终止的重要事项发生改变的,需书面及时告知甲方。
2、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十三、劳动争议的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1、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者甲乙双方需要进行特别约定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劳动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双方当事人未进行约定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2、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劳动合同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的合同14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用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调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每月基本工资_______元,若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进行了调整的,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以调整后的最低工资为准。
(二)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工伤或者非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切实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六、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乙方也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终止情形时,本劳动合同终止。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应书面申请或者书面通知对方,乙方应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七、其它内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为准;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的合同1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式: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二、职位和工作
1、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3、甲方实行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个半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对从事电气焊、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建立安全生产;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其他待遇
1、乙方月工资按双方约定执行,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确定,实行技能等级工资和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岗位技能等级为,试用期工资为。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和日常出勤状况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间,并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4、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5、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甲方以转账形式将工资转入个人工商银行工资卡中。
6、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双方依法缴纳各项,其中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7、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劳动教育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六)严重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批准,________日后方可离职。未经甲方批准提前离职者,甲方应扣除乙方违约金(________天工资),并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5、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________%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六、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乙方,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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