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通用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签订劳动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签订劳动合同1
1、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即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由此可见,在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劳动者付出劳动后,企业应按照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动者报酬,而不按照原来合同的约定支付。这是因为,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就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按照原来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逻辑上存在矛盾。
2、赔偿劳动者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2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97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机关是哪一个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也有类似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因此,对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确认,不能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在发生争议的时候,任何一方都不能随便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该立即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劳动合同的效力,等裁决书下来之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才能决定是否终止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哪几种情况属于签订的无效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为防止劳动者跳槽,一些用人单位在招用外来劳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将身份证、现金等充作抵押物,甚至扣留其平时应得的福利待遇或工资等,将劳动合同订成抵押合同,劳动者如有违约,即将抵押物强行扣留,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2
1. 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 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 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 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6. 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7. 在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都应该知道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更重,也就意味着不签劳动合同企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比劳动者更多。因此,作为企业,必须牢固树立起一个观念:“用人就必须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不然带给企业的就是更重的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3
xx先生/女土:
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为了更好的'维护你与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劳动合同续签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你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之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提供。
二、如你不愿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在收到本通知书次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将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并为你结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由于你拒签劳动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你本人自行承担。
三、如你在收到本通知后,既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并为你结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四、请你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本通知交回公司人力资源部。
xx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劳动合同4
劳动合同委托书
委托人: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 住址:
被委托人: 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因,不能亲自履行XXX年XXX工作,特委托____________为我履行XXX工作,对被委托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XX年XX的工资,均由被委托人 领取。委托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人:被委托人:
年月 日
签订劳动合同5
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我已签字,但公司没签字,没盖章,也没有给我,我做了两天就不想做,没去了,我要赔偿吗,要写离职报告吗?我还可以和别的公司签合同吗?
华律网律师回答:
你应当催告单位是否订立合同,如果单位拒绝签字盖章并返还一份给你,则你可以合同未成立为由离开,如果公司盖章并交付你一份,则你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这说明,当劳动者违反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只有在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有赔偿的义务。
签订劳动合同6
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同时,也是作为企业初步考察应聘者的能力与潜力的方式,以此来分配和确立应聘者的职能及岗位。本文简要以案例形式分析了试用期合同的签订问题,望对您有所裨益。
一、案例
某公司因工作性质的原因,人员更迭频繁,为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不断有新人被招聘进入公司,同时又不断有员工离开公司。在离职员工中,很大一部分为新招聘员工,他们当中一部分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公司发现其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关系;一部分人因感觉不能适应公司的工作强度和工作性质,或不满意公司提供的工作条件而提出辞职。
暂且不说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严格的法定理由和程序,单单与每一个新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再办理离职手续,这个过程就让人力资源部的工作显得非常庞杂。于是,人力资源部设计了两种应对这种情况的劳动合同,一种是试用期内暂时不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合格后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另一种是仅对试用期内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
二、提示
(一)试用期是考察期
大量用人单位为避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履行繁琐的手续,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者单独签订一个3个月到6个月不等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该劳动者。试用期考核过关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履行劳动职责;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则直接终止试用期合同,不再转正录用。但事实上,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却是违法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无论试用期多长期限,岗位有多重要,试用期内都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仅不能防范用工风险,反而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用工隐患。
(二)试用期不能没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活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进行初步快速的考量,经过一个月的考察,对初步确定与用人单位发展相符,具有培养潜力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经初步考察明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应当说明理由后尽快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特别注意一个月的时间期限,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约定工资标准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仅建立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能成立
法律并未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但是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有百害而无一益。《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能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试用期期限和劳动权利义务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被视为约定短期固定期限的正式劳动合同,不具有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预期法律后果。
其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具有特殊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因具有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而应当计算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占用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易于形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增大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负担。
最后,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能成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适用试用期的约定及法律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均应当遵循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定,执行起来较试用期用工规定相比更为严格,违背了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初衷。
三、操作
(一)在黄金三十天内签订劳动合同
自员工入职的30天内,即从试用期开始就签订劳动合同,完善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可以从流程的开端就防止争议的发生,免除用工风险和管理过程中不必要的麻烦。
(二)注意招聘技巧,巧妙设计录用条件
招聘是员工管理的第一个步骤,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入口环节,除了严格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权利义务,防止风险发生之外,还应对试用期更为重视,特别是试用期可以即时无补偿解除的运用要素。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巧妙设计招聘录用条件,在选拔人才的同时,为试用期内顺利处理劳动关系打好基础。
四、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7
一、培训期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1、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约定培训期是不合法的,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培训期限。劳动者离职,只有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才会要求支付相应培训费用的。
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期间的费用以及能提供培训费用期间的发票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解除劳动合同时培训费该不该赔
如果单位没有出过一笔专项培训费用为员工做了专业技术培训并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那么员工提前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中的"专项培训费用"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或一年内累计为劳动者提供了超出企业年平均工资50%的费用的经费, "专业技术培训"是指为提高劳动者特定技能而提供的培训,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认定依据为有货币支付凭证的培训单据,以及脱产培训期支付的工资和差旅费等。
三、公司培训合同是否合法
公司培训的员工签订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签订劳动合同8
各位员工: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是劳动法规定的`义务,任何人都不应回避。本公司近日要对全体在职的人员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不会导致待遇降低等问题,请大家放心。如果通知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可以辞退。
望大家相互转告。
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劳动合同9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不是临时的工作,通常都是三个月以上的期限。
根据08年新劳动合同法: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若新员工是08年后进来的,单位分三次签订10年期劳动合同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应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员工来讲是无所谓的,若需辞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
签订劳动合同10
根据河南×××有限公司鹤壁市“×××”住宅小区项目工程进展需要,现决定对该项目电梯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一、 本次招标的电梯工程,合同项目承担的工程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及招标货物一览表。
二、投标人条件与要求:
1、凡具有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电梯制造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具有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的电梯安装企业,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良好的业绩、在本地区(鹤壁市及周边50公里范围内,下同)设有方便的售后服务网点、有较佳的制造、安装和售后服务信誉,以及在近三年内在安装服务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2、申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必须是独家申请。原则上要求电梯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也可以书面授权河南省范围内的代理供应商参加制造商所提供品牌的投标。
三、申请人可于 20xx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项目办公室(鹤壁市衡山路与淇河路交叉口西南角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其他电梯招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 5月23日14时前
2、开标时间: 20xx年5月23日14时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购买标书时现金方式缴纳。
招标人联系电话:xx
联系人:xx
河南×××有限公司
20xx年5 月15日
签订劳动合同11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约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情形:下列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改制,对应前款的订立;国有企业改制,对应前款的重新订立
前款:订立或重新订立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二个合同期满,就满足了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用人单位只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换言之,只要进入了第二个合同期,除非劳动者放弃,必然会导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提高就业的质量和稳定性。
因此,在订立第一次合同时,用人单位不能以一年为最佳选择,除非你一年换一批人;职工中劳动合同到期时段应当拉开距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合同:出现了法定情形,仍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只规定优先留用;放宽了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这些规定的目的除了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外,还考虑了市场经济下企业对劳动力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合理流动的需求。
3种情形已经逻辑地包含了原《劳动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原《劳动法》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不作为一种情形罗列。
签订劳动合同12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叫宋xx,男,20岁,高中文化(学本科教育在读)我于20xx年9月22日在公司工作至今,在将近4个月的实习工作中,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助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的工作地点是全国人的领导机构,以及全国人领导们办公的地方,在楼中办公的领导也都是对中国发展起着重作用的人,楼也位于首都北京的市中心,无论是从重要性还是地理位置都对中国起着不可或缺的重作用,在这么一个处于中国核心地位的地方,我感到了无比的自豪与骄傲,同时也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与使命,我的岗位又是肩负着保卫领导和楼安全的`中控室,所以在今后我的工作中我一定要严格遵守“员工守则”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早上班,迟下班,努力钻研和掌握各项工作技能,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我现在除了学习电工,消防等知识外,还利用业余时间在读中国地质学本科教育,今后我一定发奋努力的工作,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最佳的工作状态去干好本职工作,我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申请,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最佳的工作状态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劳动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法定退休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工作。乙方应按甲方的合同和施工现场具体要求,按照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作息休假制度。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国家规定精神,由乙方所在分公司、项目部按建筑行业相关规定进行实际处理和操作。
(三)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劳动纪律、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并由乙方所在分公司、项目部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并根据乙方岗位、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由乙方所在分公司、项目部按建筑行业相关规定,依法、足额、按约发放到位。
(二)甲方根据本企业年度利润情况设定年终奖金,基数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劳动表现、出勤情况、工作岗位等由所在分公司、项目部负责考核发放。
(三)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由乙方所在分公司、项目部向乙方提供有关津贴和补助。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围绕保龄不少于__年原则,采取倒推方法,确定缴费基数,按照一级建造师月退休工资为3000元、二级建造师月退休工资为2500元、其他人员月退休工资为__年或合同期满;如有正当理由,不愿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生效。生效后乙方应退还甲方为其超额投保部分金额;乙方在职期间以甲方为单位申领的相关证件在使用年限内,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相关费用,并三倍返还甲方为其超额投保金额。且甲方通过政府劳动部门,依照本合同追回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二)根据行业特点规定员工工作年龄,原则上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甲方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乙方身体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工作能力,其表现优秀,具有奉献精神,甲方可以考虑续签。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直接向高邮市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高邮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合同中所称“分公司、项目部”皆为经济上独立核算,行政上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对外、对内独立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劳动合同14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期合同,约定期限一般为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该劳动者,从而方便劳动关系的处理。用人单位的这些做法是否合法可行呢?
必须明确:试用期内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仅不能防范用工风险,反而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用工隐患。
第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可见,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活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进行初步快速的考量,经过一个月的考察,对初步确定与用人单位发展不悖向,具有培养潜力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经初步考察明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应当说明理由后尽快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特别注意一个月的时间期限,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约定工资标准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能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并未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但是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百害而无一益。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试用期期限和劳动权利义务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被视为约定短期固定期限的正式劳动合同,不具有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预期法律后果。其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具有特殊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因具有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应当计算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占用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易于形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增大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负担。再次,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能成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适用试用期的约定及法律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均应当遵循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定,执行较试用期用工规定相比更为严格,违背了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初衷。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间要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这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和减少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纠纷。
签订劳动合同15
委托人: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 住址:
被委托人: 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因,不能亲自履行______年______工作,特委托____________为我履行______工作,对被委托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____年____的'工资,均由被委托人 领取。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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