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

时间:2022-02-26 09:57:08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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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通用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务派遣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务派遣合同(通用15篇)

劳务派遣合同1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乙方:

  地址:

  因甲方用工需求,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员工,为维护双方利益,明确责任,在互信、互利、平等的前提下订立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

  名,乙方可分批输送,男女比例无。年龄:16-45周岁,初中文化,普通话交流,具有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明。

  1. 不能有怪异头发,男工头发不可过长,不可遮耳。头发不可染有艳丽颜色

  2. 不可有纹身,男工不可带耳环

  3. 四肢不残缺,手脚灵活

  4. 男工确认手指发黄不可(嗜好抽烟,不能保证上班时间离岗要求)

  5. 身体健康,不能带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二、用工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协议期间内,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离职员工工资与在职员工工资同时发放;服务期间内,自离员工可享受服务期间的待遇,若甲方因生产需要补充人员,乙方在其员工离职后应按要求三天内必须补充人员至甲方保证生产;自离或辞职员工需退回公司配发的工衣、厂证等劳保用品,不退还者按甲方成本价在支付给乙方的总工资中扣除。未做满8小时离职不结算工资。

  三、乙方员工工资按照 元/小时计算。每月保底工时 小时(遇法定节假日需放假除外),如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工时不足 小时的(如请假、旷工等),

  四、当月员工及乙方管理人员工资于次月

  日前发放,遇节假日则顺延;如有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每日按拖欠部分的百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拖欠一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

  五、乙方派 1 名工作人员到甲方工厂协助甲方管理员工,其食宿由甲方按本厂的职员食宿标准免费提供,每月工资: 元/人。

  (40人以上配1名管理人员,100人以上配2名管理人员,以此类推,甲方以乙方月底实际在职人数为准,发放相对应管理人员工资)

  六、用工协议期间,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需要终止合同,均可提前30天通知对方,不属违约行为。

  七、在本协议约定用工期限内,乙方应保证其员工遵守甲方相同工作的所有规章以及法律、法规。乙方不得私自召回员工或指示员工拒绝为甲方服务,不得发生批量员工拒绝服务或离职事件,如有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需与派遣的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并购买相关的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由甲方负责雇主责任险。

  九、如果乙方员工能够在生产的产量、质量、数量上取得稳定的达标表现,平时工作表现良好,甲方可与乙方协商,续签合同,延长本次委托用工协议期限。

  十、费用结算方式

  按工时结算:甲乙双方需在次月的 号之前核算完成上月乙方输送给甲方员工的所有工时。乙方输送给甲方的员工,甲方按有效工时,按每小时 元支付给乙方,乙方派遣员工到达甲方入职满30天后,甲方按在职实际人数一次性支付乙方车补 100 元/人,支付方式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

  十一、甲方和乙方对本协议内容都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相关内容,如有违反,责任方承担因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双方应诚实遵守本协议,甲方和乙方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如有违反,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涂改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如甲乙双方发生协议纠纷,可申请诉讼,归属地:惠州。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2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 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 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3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劳务派遣合同4

  甲 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相关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相关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岗位补贴,劳保补贴)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按每人每月实发工资额的 % 收取;如开据税票按国家规定乙方另按每人每月实发工资额的 % 缴纳,由甲方代扣代交。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工伤保险费:每人每月 30 元;

  (4)个人工资额超过国家规定数的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补交个人所得税: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30 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和其他费用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 5 日前造表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7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20xx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5

  甲方:某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服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寻找工作岗位等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乙方委托甲方寻找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以填写求职登记表为准,求职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当前的准确的身份信息证明。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也可),学历证,健康证和其他专业技能职称等相关证明,并填写求职信息登记表。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职前指导建议,并根据乙方的实际能力及要求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

  3、乙方必须在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后,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岗位信息服务。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正规、合法、真实的工作岗位。

  二、服务资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1、市内介绍收取居间介绍成功服务费 元/位;

  市内介绍特殊岗位或省外招聘收取居间介绍成功服务费协商收费;

  2、甲方开出推荐介绍信,一经用人单位录用,介绍就业居间服务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未被用人单位录用,甲方继续为其推荐就业岗位或退还乙方服务费。

  4、若甲方推荐乙方到用人单位被录用或上岗后,因本人原因找各种理由离开不做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在三月内继续为其推荐新的就业岗位。

  5、经甲方推荐后,如果乙方在7日内不再与甲方联系,就将视为推荐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

  6、乙方上岗后如果要求甲方重新为其推荐新的就业岗位,需从新签订本协议和缴费。

  7、如果甲方推荐乙方到用人单位,乙方到了用人单位未参加面试终止本协议并退还服务费后,日后自行到用人单位求职成功的,视为乙方不诚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标准双方约定为乙方在岗用人单位属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二倍计算。

  三、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意见分歧,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新沂市人民法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订交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某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劳务派遣合同6

  雇请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服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因安保业务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务实、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雇请保安人员的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双方愿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雇请人数:甲方因安全保卫工作需要, 向乙方雇请保安人员2名,要求身高1.75米以上,政治可靠,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

  二、服务区域:

  三、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服务期满后如需延期,提出延期的一方应当在本合同期满的前两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由双方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四、服务内容:

  1、维护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承担安全防范、全天侯治安巡视、门岗及其它岗位的执勤守卫等;

  2、负责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保管理区域内财产和人身安全)。

  3、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费用支付明细及支付方式

  1、保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发放,住宿由甲方负责解决(被褥等生活用品由乙方提供)。

  2、甲方付给乙方每人每月保安服务费¥元(包括工作日、周末、节假日等值班费),每月共计服务费用¥元,每年合计保安服务费¥元(大写:整),除了上述费用外,保安人员的伙食费用、上班途中必须的交通费由乙方负责解决,工伤事故费用由乙方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解决。

  3、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三个月10日之前以乙方出示的有效发票为依据,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该季度保安服务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制定管理区域内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防范和人员、物资出入等规章制度,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执行;

  2、为乙方保安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如提供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保安器材、设置良好照明等;

  3、乙方保安人员在实施维护甲方利益过程中,甲方应提供相应的配合和协助;

  4、对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可对乙方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必要时可要求乙方对不称职的保安人员进行调整。

  5、保安员如需请假,必须经过甲方主管负责人同意,报乙方有关部门批准,乙方要及时派员顶替。

  6、甲方应保障保安员一年集中休假一个月,具体休假时间由甲方根据工作计划安排。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甲方制订的管理区域内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管理区域内发现有违反安全管

  理制度行为者,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或及时向甲方报告;

  2、根据管理区域内保安服务的需要,派遣相应数量、具有保安员资格的保安人员;保安的具体数量和人员在乙方派遣前需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

  3、负责对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并承担其职务行为责任;

  4、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协助甲方做好救助工作;

  5、乙方应当与提供的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保安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由乙方负责。因保安人员的一切劳动合同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应于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八、保安人员职责

  1、依法执行本合同所列执勤区域内的守护等治安防范任务;

  2、依法查验出入执勤区域人员的证件和物品的出入手续;

  3、做好执勤区域内的守卫、巡逻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纠正和制止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4、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身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带标志和保安人员执勤牌,携带保安人员工作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九、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保安员未能妥善提供安保服务,保安员有失职、违法、违纪行为,或因保安员原因与客户发生纠纷、争执的,甲方有权扣减相应的保安服务费用;

  3、乙方对保安员保安服务范围内的行为负责,如因保安员原因未妥善履行本合同项下安保义务,或因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即一次损失或者累计损失达到10万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三个月保安服务费用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三个月保安服务费用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或委托人签名:乙方法人或委托人签名: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7

  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________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24个月,从xx年 12月 1日起至 xx年11月31 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 二 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 三 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 %。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字(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 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 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派遣单位(甲方): 被派遣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

  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乙方

  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 。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

  期:按 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

  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

  为 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

  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 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 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十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

  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

劳务派遣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加快 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及范围:

  劳务分包内容:

  3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 元(大写)(合同价的5%或甲乙方协商的绝对额度)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退付及退付的具体额定(不计息)。

  4、工期:

  4.1 进场施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2 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罚款(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罚款额) 元,乙方每提前一天奖励(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罚款额)元。

  4.2.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4.2.2 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

  4.2.3 因重大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施工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劳务报酬

  6.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 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6.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6.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6.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6.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6.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6.6 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6.7 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数量为名义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结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

  7、项目经理

  7.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

  7.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8、双方权利与义务

  8.1 甲方

  8.1.1 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业主、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1.2 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测量、复测、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8.1.3 负责按合同约定供应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8.1.4 负责土地征用、青苗补偿、建筑物拆迁及临时用地租用事宜。(相关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8.1.5 负责依据业主、监理及上级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送达乙方。(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企业现状,项目各部

  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要求以及便于现场管理制定各自部门的各项管理办法,项目部在讨论合同文本时,一些细节无法在合同中规定的,可在各项管理办法中另行规定,作为合同附件。)

  8.1.6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依据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罚款。

  8.1.7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及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该项目规定使用的《技术规范》、甲方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兑现奖罚。

  8.1.8 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8.1.9 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对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况,调整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乙方不得因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调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8.2 乙方

  8.2.1 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按照图纸、交底、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完成安全应急预案的准备和实施,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

  8.2.2 对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进行复检并办理签认手续。

  8.2.3 自行解决承包内容中规定的由乙方完成的“三通一平”、临时设施的施工、管理和维修,以及完工后拆除和复耕工作。

  8.2.4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向甲方上报备案。

  8.2.5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按甲方要求将发放的工资表上报甲方备案。

  8.2.6 自主解决劳务人员居住和生活设施,临时房屋、工棚、场地的修建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按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保险。

  8.2.7 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自行安排劳务人员节假日休息,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

  8.2.8 按乙方承诺条件及施工计划需要,组织自备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准时进场;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进场后,没有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调离,且性能满足施工需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8.2.9 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夜间或非夜间施工照明、看守、维护和警卫。

  8.2.10 负责工程交工前的保护和看管。

  8.2.11 作好临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遵守国家、地方、业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实施环保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8.2.12 及时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8.2.13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8.2.14 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罚款,罚款在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

  8.2.15 遵照甲方各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规定,安排组织施工管理并上报资料。

  8.2.16 遵照甲方相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及规定,加强相应的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8.2.17 负责对甲方提供图纸、数据进行复核。

  8.2.18 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清除并运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使用状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8.2.19 乙方机械设备、人员进出场时,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9、材料、设备供应

  9.1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9.2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或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3 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乙方凭采购凭证,从结算费用中扣除。

  9.4 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9.4.1 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水费及管路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若甲方统一供应,则水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和约定的供水单价在月度计量中扣除)

  9.4.2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和约定的供电单价在月度计量中扣除;乙方应自备

  发电机,以备停电使用;电费、自备发电机及低压线路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合同单价中。

  9.4.3因天气、便道等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进入工地,乙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材料到场,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9.4.5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按工程数量有计划的从甲方料库提取甲供材料。

  9.4.6 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材料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10、工程质量

  10.1 乙方必须按照 项目施工设计图及配套图纸、《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书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执行甲方制定的项目质量计划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 。

  10.2乙方应保证自己的资质和经验适合本工程,并提供合法的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工作指令负有复核的责任和义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10.3 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因工程质量原因返工,造成工期超过本合同约定者,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办理。

  11、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及结算

  11.1 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三《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使用费根据乙方使用的台班和周转材料数量,按照合同附件三约定单价,从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妥善保管、保养,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丢失负责赔偿。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领用人,负责领用、签认及退还工作。

  11.2 除9.1条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均有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11.3 乙方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四《乙方投入设备及

劳务派遣合同10

  甲方:______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登记性灵活就业员工队伍成为甲方合同制员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日。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由服务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时,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乙方的工作时间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务单位的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服务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发现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由服务单位交给甲方代为给付。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甲方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乙方工资清单及金额,在次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为乙方办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手续。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服务单位未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补假。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或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任何与服务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活动,保守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协商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务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或服务单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违约退回乙方的,过错在于服务单位,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1)患职业病或因工风传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不论任何原因,只要乙方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的,甲乙双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向过错方追偿损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对其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服务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有侵占财产、盗窃、、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

  2.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服务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服务单位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及服务单位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告知甲方及服务单位,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于服务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不愿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与服务单位。经甲方核实后,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务单位一旦没有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乙方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各种费用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权选择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选择的,则视为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因乙方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而造成的进一步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4.乙方因上述列举事由外的原因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提出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服务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服务单位因此向甲方主张赔偿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离职手续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与甲方和服务单位及时办妥离职手续,交还从甲方或服务单位领用的工具、劳保用品等,理清与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债权、债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的,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2个月工资的标准计付。

  3.乙方参加甲方或服务单位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职业资格证等,却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全部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事故,除由保险机构承担部分的保险待遇外,其余应由甲方向乙方给付,因第三人承担的工伤、事故保险待遇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或服务单位承担;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发生损害服务单位的利益或其他纠纷,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鉴证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劳务派遣服务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纠纷中,有一部分的劳动争议都是劳务派遣引起的,有些纠纷是因为被派遣者人身受到损害找不到责任人、有些纠纷是被派遣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劳务派遣合同11

  甲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集团

  经双方平等协商,就终止20xx年1月23日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20xx年2月1日起双方终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甲方劳务派遣服务期限至20xx年3月31日。

  二、甲方自20xx年4月1日起解除与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该部分劳务人员由乙方整体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劳动关系。

  三、甲方因终止双方合作协议而解除与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的,乙方承担该部分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应将20xx年3月31日前劳务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劳务管理费在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按实将员工的社保费补缴至20xx年3月31日,从4月1日起由乙方与其建立社保关系。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12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

  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

  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13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双方应在协议期满前日协商办理续延或者终止手续。

  二、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派遣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被派遣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被派遣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被派遣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的标准向其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被派遣劳动者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被派遣劳动者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5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14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不可以反悔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受到合同约束的,签了劳务派遣合同不可以反悔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的劳务派遣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细化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1.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别要求包括:

  (1)订立合同期限应在2年以上;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11)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实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用工,法律规定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避免劳动关系的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其中必须约定:

  (1)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2)派遣期限;

  (3)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4)违反协议的责任。

  3.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其他义务:

  (1)不得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由于劳务派遣具有临时性,因此,在没有用工单位需要派遣劳动者时,劳动者可能面临“无业”状态,该条规定则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无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以避免劳动者陷入生活困境;

  (3)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5)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

  (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因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致使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用工单位的义务

  1.《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2.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3.对被派遣劳动者应适用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类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遵守劳务派遣企业的岗位限制———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5.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1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协议期限为______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用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工作时间。

  2、用工单位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务的月劳务报酬根据用工单位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不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确定,并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2、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约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八、规章制度

  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服从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九、劳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务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务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有关手续,在办结工作交接时,用工单位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

  十、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用工单位留存_____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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