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1-08-01 13:19:47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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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劳务合同模板集锦九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务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劳务合同模板集锦九篇

劳务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1.3、承包面积:

  第2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大禹小区A座1-3层商铺外墙预埋板安装、干挂钢架焊接、雨棚预埋钢板、穿墙植筋、钢结构焊接。

  2.2、 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包工、现场材料搬运、现场工作协调、现场配合验收、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第3条 施工工期

  3.1、本工程开工日期暂定 20xx 年12 月1 日

  3.2、完工日期 20xx 年12 月 13 日

  3.3、总工期13天

  第4条 工程质量及工艺

  4.1、乙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2、电焊操作工需持证上岗,作业时要准备灭火器、水桶等防火工具。

  4.3、测量、放线→配料→分格定位→弹线定膨胀栓位置→钻孔→连接件安装固定→焊主龙骨→二次放线→焊水平二次龙骨→焊接点清理并防腐

  4.4、电焊工在操作过程中,焊缝长度不得小于焊接点周长80%,

  焊缝厚度H=5mm,焊缝宽度要均匀一致,不得有夹渣等现象,焊接好后,表面焊渣要清理干净,并补刷防腐漆二遍。

  第5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5.1、本工程干挂钢架焊接单价包干 元/平米,暂定面积500㎡ 以实际面积结算。

  5.2、雨棚钢架焊接单价包干 元/平米,暂定面积45㎡ 以实际面积结算。

  5.3、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不包含税金。

  5.4、付款方式

  第6条 甲方工作

  6.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

  6.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电、水及场地,以保证施工需要。

  6.3、向乙方提供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材料。

  第7条 乙方工作

  7.1、乙方组织和管理本工程专业施工队,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

  7.2、乙方应按甲方施组、技术交底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乙方应认真复核施工图,现场如有与图纸不符, 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7.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调度, 计划好人员安排, 根据业主的工期需要, 可能需要赶工, 乙方应做好思想准备及人员储备, 不能以某种原因拒绝配合。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另派施工班组,所发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4、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督。

  7.5、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交底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做到每个进场施工人员都有购买意外保险,保险单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需交甲方审核。乙方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

  7.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罚款及劳务工资经济纠纷等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8条 质保期:

  8.1乙方提供自 竣工验收 后半年的质量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提供无偿维修服务(如是人为损坏,则收取成本费用)。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3天内维修人员不到现场,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力量组织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第9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9.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3、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9.4、乙方施工应严格执行环保部门及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如因违反这些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及其他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在未违约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还需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0.2、甲方需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否则每延

  误一天应偿付未支付工程款的万分之三作为滞纳金,按日累计。 10.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罚款每日叁佰元,按日累计。

  10.4、因乙方施工等原因受到政府部门处罚,拖欠工人工资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12条 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2.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12.3、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账号:账号:

  年月 日 年月 日

劳务合同 篇2

  一、关于对合同性质的认定问题

  案例一 :A在北方承包了一个砖厂,需要大量劳动力到他手下劳动。为了吸引劳动力,A采用出门前预付定金的方法,同对方签订劳务合同。其中同B签订了一份劳动用工合同约定:1、B随A到河北某砖厂务工,时间为随A进厂之日起至年底不能生产(指北方上冻)之日止;2、A预付给B定金20xx元,若B不到厂,或未征得A同意而中途退厂,所拿定金双倍返还,并赔偿由此给A造成的损失;3、??。B到厂后因不能适应那里的生存环境,即不服水土、不适应工作环境,不久就要求离厂,因A不同意,B不得不强行退厂。A在后就以B违约并给其造成损失为由诉讼到法院,要求B双倍返还所拿定金,即返还定金4000元。

  案例二:D随工头C到砖厂务工,后C未能给D结清工资,也不给其出具欠款手续。D诉讼到法院,要求C所欠支付工资。C承认D在其手下务工的事实,但辩称工资已结清,并要求D拿出欠款的证据。

  案例三:E在北方承包了一个砖厂,需要大量劳动力到他手下劳动。为了吸引劳动力,E采用出门前给付款(或是给付的定匈、或是预付工资)的方法,同对方签订劳务合同。其中同F口头约定:1、F随E到砖厂务工,时间为随E进厂之日起至年底不能生产之日止;2、E预付给F现金10000元,若F不到厂,或未征得E同意而中途退厂,不仅要返还预付现金,并赔偿由此给E造成的损失。协议达成后,E预付给F现金10000元,F则给E出具了一张借条,上书“今借到E现金人民币10000元”。后因F未能到E的砖厂务工,E就

  以F违约并给其造成损失为由诉讼到法院,要求F返还预付现金,并赔偿由此给E造成的损失。

  对该类型案件的审理,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对合同性质的认定,即该类型的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因为合同性质的不同,纠纷的处理方式也就不同。对此有二种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此类合同是因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属劳动合同,应受劳动法调整,为此发生纠纷后应由劳动部门先行处理,即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作为用工方的包工头并不具备法人或个体经济组织资格,这种用工行为并不受劳动法调整,双方所达成的劳动用工协议,只能算是一种民事协议,是一种劳务合同,应受民法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也指出,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完全是二种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视之。笔者认为,要想正确地找到答案,必须首先正确地将这二类合同区别开来。

  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我国劳动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注1]。所谓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活劳动形式提供劳务活动,而需要方支付其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二者的区划在于,劳动关系的一方必定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单位(包括个经济组织),而劳务关系则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公民,或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公民。此外,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并不是需要方的成员,他们不是以需要方单位职工的身份,而是以劳务提供者的身份从事劳动。[注2]

  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而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

  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间存在以下区别:(1)从合同主体来看。作为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我国可以是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个体经济组织[注3],即法人和个体经济组织,而作为劳务合同用人单位的一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体经济组织或自然人。(2)从内容来看。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灵活的约定,法律并未作强制性规定。 (3)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4)法律责任后果不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

  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因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三金”,因此在劳动者出现生病、工伤或者年老等情况,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障。而在劳务合同中,在劳务关系承继期间,因雇主不必为劳动者缴纳“三金”,劳动者若在劳动的过程中出现了伤亡,则由雇主和雇员(劳动者)依据民法有关原理,根据双方过错责任的划分,决定责任的承担。雇主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障。(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诉讼到人民法院。

  由此笔者认为,上述案例中,从用工主体上来看,A属自然人,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从合同内容上来看,A与B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双方在务工期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的协议,也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所应具备的内容。但这种合意又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此又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为此他们之间发生的劳动用工关系,也就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只能是一种劳务关系。他们之间所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属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应适用民法来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通过诉讼来解决。A同砖厂主人之间是一种承包经营关系(这里不考虑承包经营砖厂的资质问题),A承包后就享有经营自主权,B在某甲手下务工,是直接向A提供劳务A给付B劳务报酬,与砖厂主人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二、劳务合同是否适用合同法进行调整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作为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并不是适用于各种经济活动的法律形式,而只是反映平等主体之间的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法律形式。这里所说的交易是指平等主体基于平等自愿及等价有偿原则而发生的.商品、劳务的交换,由这些交换所发生的交易关系构成了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我国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注4]《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法不仅适用于各类民事合同,那些虽未由民法所确认但仍然由平等的民事主体所订立的民事合同,也应受合同法所调整。[注5]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而不是通过强行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只要当事人协商的条款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法律即承认其效力。法律尽管规定了有名合同,但并不禁止当事人创设新的合同类型;合同法的绝大多数规范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加以改变。合同法的任意性还表现在,法律确定合同法的规则并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只是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实现当事人的个人意志。这就是说,合同法的目标只是在当事人不能通过合同很好地安排其事务的进候,才安排当事人的意思,帮助当事人对其事务作出安排,如果当事人通过合同已经作出了很好的安排,合同法就要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综上所述,《合同法》是一部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它的立法主旨在于鼓励人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交易,而非限制交易行为。尽管《合同法》仅仅例举了15类有

劳务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方法,甲方招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鉴定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安排,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试用期为一月,月薪为 600 元,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工资为850底薪+50元全勤+1%工资提成,双方根据平等协商原则,签订劳动合同。成任务值根据季节调整,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店内各项规章制度;员工聘用合同2)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有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发生的疾病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甲方的义务

  1)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店内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 享有店内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3)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2、乙方的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 遵守店内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 维护店内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1、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1、试用期满,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具有参与店内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劳务合同 篇4

  (范 本)

  徐州X X X X X X X X X X文件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本单位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个人社保代码)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规定,于年月日 解除。(如选择第三十六条,须注明是谁先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本单位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个人社保代码)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规定,于年月日 解除。(如选择第三十六条,须注明是谁先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

  单位经办人用人单位(公 章)

  年 月 日

  说明: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同时注明是谁先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本证明书由用人单位打印,手写或涂改无效。此证明书作为用人单位办理退工登记、失业保险备案等业务时规范性文书,由经办机构留存,用人单位同时留存。

  4、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所选择条款,必须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条款,否则此证明书无效。

  5、此证明书可以同时为多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出具。

  6、附:《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规定。

  附:《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

  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务合同 篇5

  甲方(派遣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人员的派遣与变更

  (一)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二)甲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费用标准及结算

  (一)劳务费用标准:乙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应支付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二)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 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本月劳务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各类应付费用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政策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二)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应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应执行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被派遣劳务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六)项和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乙方可以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三)乙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务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劳务合同 篇6

  甲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电话: 家庭住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电话: 家庭住址:

  鉴于乙方劳动岗位、劳动量及劳动时间与全日制工作制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 甲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按实际工作量技工(每天九个小时)每人每天按九十元记报酬,每月月底截止。下月10号左右发工资。

  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如有病或病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

  第十条 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在工作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工作。合理损伤甲方相应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在协议期间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违规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 乙方除享受规定的酬劳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责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六条 双方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两张中国人寿“人身意外综合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 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沙河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的,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 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考勤管理制度

  2、 金汇通企业集团通讯补助管理办法

  3、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加班管理制度

  4、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休假管理制度

  5、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6、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招聘管理制度与流程

  7、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违纪处罚管理制度

  8、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离职管理制度

  9、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培训经费管理制度与培训流程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 篇8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 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 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㈠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㈡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业务员合同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㈠乙方的岗位(工种)为 ,职务为 ,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

  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㈠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每天8小时,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

  ㈡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公司安排)、婚假、丧假、产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㈠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计时工资工资形式执行。乙方试用期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试用期满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定为 元。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㈡甲方工资支付周期为 每 月 首 日至 每 月 末 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定每月 日为发薪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㈢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计发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㈣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的带薪假期,按本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

  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㈠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每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㈡其它福利待遇: 按国家相关规定 .

  六、竞业禁止及商业秘密

  ㈠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经营上同或有利益冲突的行业。

  ㈡乙方在任职期间或离职之后,都应当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私自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的客户资料技术资料、产品构成、运营方案、人事档案等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劳动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如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劳动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薪酬待遇由业务提成 +其它 组成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甲方生产经营的产品的职业危害性已经明知,同时对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与岗位职责已知悉全文,并愿意遵守,如违反按厂规处理。

  3.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

  十一、双方约定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XXXXXXXXXX有限公司的管理条例、岗位说明等所有规章制度.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并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收手续。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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