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劳动合同

时间:2022-04-30 13:20:02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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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劳动合同(集合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务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务劳动合同(集合15篇)

劳务劳动合同1

  甲 方:乙 方:

  授权代理: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办公地址: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履行以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乙方 □本地 / □外省市来 从业人员,甲方聘用乙方为员工,本合同期限为 壹年。

  从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个月为试用期。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协议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派遣乙方到******或下属*****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在用工单位统一管理下,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到下属*****工作,乙方清楚理解和接受,并对此没有异议。

  2.乙方应认真履行用工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及有关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和用工单位允许,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3.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对乙方工作能力及表现而安排岗位或者调整岗位。乙方在接到调岗通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日期到调整后的岗位工作,否则以乙方放弃工作任务而自行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1、用工单位实行的工作制,由用工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如果用工单位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其它工作时间制的包括综合计时工作制,由用工单位按生产需要及规定安排,乙方必须服从。

  2.甲方委托用工单位对乙方在工作期内进行工作时间的考核,乙方执行用工单位按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合乙方在用工单位的生产班次和工作时间进行考核完成情况。乙方若未达到考核要求,可依据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工资按照用工单位现行的工资制度执行,病假等有关假期扣除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乙方全勤在职在岗工作月工资收入为工资加奖金总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甲、乙双方确定,乙方的加班工资计发基数为基本工资,

  3.乙方的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津贴等由甲方次月18日支付(节假日顺延)。涉及个人所得税按规定从工资中代扣。

  4.用工单位进行新的工资制度,调整工资水平或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乙方的工资相应予以调整。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应的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

  2.乙方可享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按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3.食宿及水电费:按甲方或用人单位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工伤处理

  1.乙方享有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的安全、卫生及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用工单位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2.乙方在用工单位应做到安全生产,如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服从甲方或用工单位指定的医院治疗,治疗期间乙方应听从医院的安排,乙方修养结束后要及时回用工单位工作。听从甲方安排工伤鉴定,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超过工伤医疗规定及法律、法规以外的任何要求。

  3.乙方因违规操作所造成工伤亡的医疗费中、含假身份证的、不属理赔范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在工伤认定、鉴定(医疗终结)后或因病、非工伤亡以及打架斗殴造成伤害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劳动纪律、劳动教育与培训实践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声誉和权益,乙方应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制定和修改的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生产工艺、安全操作等其他各项工作规范。

  2.乙方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及劳动纪律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有权按国家规定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给予法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到用工单位培训考察期间,实行优先录用,如超期未被录用,自动离职未履行工作移交(包括未办理离职手续及归还考勤卡、工作服、工具等物品),乙方为此所造成的相关损失费用需支付用工单位赔偿金的由乙方承担,并从工资中扣除,或按天计算支付甲方赔偿金,本合同终止。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被用工单位录用之日起未能在5个工作内提供及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甲方随时解除本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试用期间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用工单位和甲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到用工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归还考勤卡、工作服、工具等全部物品,手续完成当日离开住宿地。如擅自离厂或未按规定提前通知用工单位和甲方,以一个月工资替代提前通知期。

  4.甲方或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为乙方缴纳社会综合保险或不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无需支付乙方赔偿金:

  1) 乙方在工作期内,甲方或用工单位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个人背景资料(包括身份证、离职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资料等)进行核查,如发现有不实的,及在应聘前被追究刑事责任未声明的;

  2)在试用期间被用工单位考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屡次(2~3次)违反考勤管理规定,无故缺勤的;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的;

  4)违反甲方及用工单位员工行为规范管理条例,被黄牌警告外被处罚的;

  5)违反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产品质量报废和设备损坏的;

  6)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和规定,隐瞒婚姻状况及怀孕的,视为乙方违反诚信原则。

  8)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后10天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或用工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9)乙方具有偷窃、打架、吸毒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7.乙方在合同期间如旷工、辞职及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或因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涉及乙方被放假、裁员等按在用工单位末考勤记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甲方办公地点报到并提供书面调整工作单位的要求。甲方根据国内其它用工单位的需要,为乙方调整到其它用工单位工作(其条款与本合同相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为乙方调整的用工单位去工作。如乙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办公地点报到或不服从甲方为乙方调整后的用工单位去工作,甲方有权视为乙方擅自离职而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无需支付乙方赔偿金。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情形的。

  9.乙方接受和理解本合同各条款内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或后、乙方不需要甲方向乙方为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任何口头通知和出具书面形式的通知书。

  九、劳动争议

  1.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调解,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乙方因与用工单位产生用工或劳动纠纷或其他争议,乙方应先和甲方沟通甲方配合乙方与用工单位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乙方必须在用工单位离职前办理仲裁或诉讼,否则其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及用工单位将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作业环境、工作岗位等,均告知乙方,乙方了解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相关情况后,签订本合同。

  十、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通知公示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乙方应知晓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定,并承诺遵守。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均无异议。

  3.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期内,乙方如认为正当权益受到损坏,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如实向甲方反应清楚,并提供有效证据,采取积极、冷静的准确态度等待问题解决,如有不听劝阻,无理群闹,过激行为而造成过错或违反法律的,其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本人承担。

  5.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

  6.因用工单位生产有其行业的特殊性,受季节及外贸出口订单影响,生产任务忙时需要加班。乙方愿意受用工单位的统一按排,在生产经营需要时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只需通知即可。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用工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劳务劳动合同2

  一、劳务合同中劳动者不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案例:

  宋某在北京工作已经3年了,一直在某公司做销售员。公司和她签订劳动合同时说,由于她没有北京户口,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料,她突然患病住院,医药费用去了几万元。这时她才想到自己还没有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她找公司要求按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报销医药费,公司却回答说,你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公司不承担医药费。

  点评:

  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看清与单位建立的是什么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质上却是相差很大的。劳动合同才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才能享有劳保待遇;劳务合同却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是不能享受劳保待遇的。

  二、国外公司办事处与中籍职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案例:刘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驻京办事处员工,月薪四千元。当时刘小姐进公司时,是看到该公司在网上公布的招聘广告才去的。工作四年后,此办事处又招进了一批年轻的员工,这些员工的月薪只有两千多元。为了减少开支,公司解聘了刘小姐。刘小姐不服,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结果被告知不予受理。

  点评:

  国外公司办事处在国内没有用人权利,不能与中籍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办事处想招聘职工,必须通过外服公司才行。所以,在此关系中,职工必须先与外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外服公司与国外公司办事处签订劳务输出合同。如果职工没有通过外服公司而是直接与国外公司办事处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在实践中劳动仲裁机关不受理此类纠纷,在法院诉讼阶段,法院把这种关系认定为一种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三、退休后只能成立劳务关系

  案例:

  李师傅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但是他发现这一次单位不再给他上各种劳动保险了,对此他十分不理解,于是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认为李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于是驳回了李师傅的仲裁请求;他不服,开始起诉,一审二审都被驳回。此案被中央电视台报道。

  同时,也发生相似的一个案例:王师傅退休后被某公司聘用,当时约定的是月薪8000元,20xx年4月至8月这五个月的工资报酬公司一直拖欠不给。于是王师傅就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单位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公司与王师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应该先经仲裁才能诉讼,所以请求法院驳回王师傅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师傅已经退休,退休后与单位就不能再形成劳动关系,而应是一种劳务关系。所以法院驳回了单位的管辖权异议,依法进行了案件的审理。

  点评:

  在我国现行实践中,退休后的职工再与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一律以劳务关系对待。虽然这一点在理论上还有争议,但是目前仍然是实践中的惯常做法。

  四、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转化为劳务关系

  案例:

  李先生与北京某有限公司维持了三年的劳动关系,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李先生的月薪是8000/月,但是每月都扣发百分之二十作为风险抵押金。20xx年9月,李先生跳槽,并去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返还风险抵押金。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李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双方所产生的纠纷是劳动纠纷,应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所以请求驳回李先生的诉讼,转由劳动部门仲裁解决。海淀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没有提交劳动合同,也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存在,所以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务关系,据此,以(20xx)海民初字第599*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被告的管辖异议。

  点评:

  事实劳动关系本来是一种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它没有书面合同,所以劳动关系中的很多权利义务无法确定,这固然对单位有很多好处,可同时对单位也有很多弊端。对此种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同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单位同时也无法证明两者之间的具体的关系性质。如果劳动者要求以劳务关系的性质来对待的话,用人单位将会很被动的。

  以上四点,仅仅是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实践中的一点点比较典型突出的区别。其实两者之间还存在有很多相互包容相互转化的关系。这些以后有机会再来谈。

劳务劳动合同3

  法律保护不同:

  劳动合同受劳动法规保护,劳务合同只受合同法保护。

  首先,劳动合同涉及法律强制的社会保险工伤加班经济补偿金等.而劳务合同只受民事法律规范如合同法保护。

  其次,法律后果不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服务,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

  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平等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法律关系、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而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签订的客观要求不同:

  凡档案在人才中心或街道的,用人单位都应该与之签劳动合同;反之,由双方协商选择签订。

  职工有单位,属于借调或派遣至某单位工作的,应该签一次性劳务(派遣)合同。如果在工作中出现危险,属于劳动关系的(与原借调或派遣单位),由原借调或派遣用人单位承担。

  单纯签订劳务关系的,则由个人承担。

  劳务输出、停薪留职要签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签订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定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劳务劳动合同4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劳务派遣)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务劳动合同5

  承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

  劳务内容:__________

  二、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_______天。

  三、劳务报酬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金额约为__________。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进行调整。

  四、工程结算工程开工后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暂付分项工程的;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核算单及时支付乙方剩余劳务报酬。中途退场不结算尾款,并承揽因中途退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

  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定标准》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模板支撑须牢固,无跑、漏、胀等现象出现;

  (2)合理使用周转材料,杜绝浪费;

  (3)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4)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5)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洁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事故,经查明为人为造成时,由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7)甲方如发现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时,将按实际情况扣除合同约定劳务报酬的。

  六、施工验收及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在施工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2、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4、及时交付应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保证施工需要;

  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八、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说明,乙方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期间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减量,工程完工决算时,以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为依据;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九、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自己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数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本合同正本、副本同等效力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劳动合同6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合同范本《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劳务劳动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劳动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_____名担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______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劳动合同8

  用人单位:(甲方)市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

  劳动者:(乙方)

  性别

  民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如下教师聘用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学校教师,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甲方聘用乙方具体从事教师岗位的教学工作。该工作岗位在甲方的设在金厂镇的外语学校。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不得拒绝。

  三、乙方每周工作五天,其中每周三到周五到学校备课,每天工作7个半小时,上班时间为早8时,下班时间为17时。每周周

  六、周日上课,周一至周二休息。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工资人民币600元,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金200元。该工资于每月15—____日领取。乙方如有事假,按月工资的日平均标准按日扣减工资。月病假____日以内,每天扣发日工资标准的50%。病假超过____日,从第____日起按日平均标准每增加一天病假,扣减____日工资。应乙方要求,社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基金随同工资发放,由乙方自行交纳,甲方不承揽责任。

  五、甲方对乙方的试用期为 2个月,试用期间,不发给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试用期满开始,甲方应该为乙方发放交纳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每月200元,按月随工资给付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险部门交纳,如乙方未向保险部门交纳该基金,甲方不再承担为乙方交付社会保险责任,乙方无权就社会保险问题对甲方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六、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工作交接,如乙方没有得到甲方的批准、也未办理工作交接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赔偿责任。违约赔偿金为甲方另行聘请教师所需要的培训费和应付工资的总额。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1、连续迟到、早退5次以上、月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含5次、10次);

  2、连续旷工2天、月累计旷工3天或弃课一天以上(含2天、3天、1天);

  3、连续病假超过30天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的;

  4、连续事假15天对甲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

  5、不服从学校领导、经批评教育不能认识或改正错误的;

  6、不团结同事并与同事发生口角或冲突的、或在背后贬低同事、或散布不利于团结语言、或有故意损毁他人名誉的;

  7、不能礼貌对待学生及家长与学生或家长发生冲突的、或体罚学生造成相应后果的;

  8、被学生和家长投诉3人次以上的(含三人次)

  9、故意损坏或侵占公私财物或拾取学生家长遗失物品隐匿不还的;

  10、不服从甲方正常工作岗位调动的;

  1、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经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以甲方的考核标准为评价依据。)

  2、多次违反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能认识或改正错误的;

  3、有违法行为而受到司法机关查处的;

  4、签订本合同时对本人自然情况、身体健康情况、其他劳动关系、社会行为表现等与本合同相关情况有故意隐瞒经甲方核实的;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劳动合同9

  甲方:上海祥舰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806号

  法定代表人: 栗海生

  乙方: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户口地址(包括所在区、街道、镇):

  有效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3668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与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之劳务派遣协议规定,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以资遵循。

  一、劳动合同期限:

  自双方签本合同之日起两年,前2个月为试用期。

  二、派遣期限及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到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3768号。

  三、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被甲方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__作业员__岗位工作,并按照用工单位所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详见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各部门管理规章)等相关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用工单位因合理工作需要,在维持原薪资待遇不变的基础上,变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用工单位的安排。

  乙方至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到期或提前终止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其他相关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四、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依据用工单位的工时制度执行,并由用工单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合理为乙方安排休息及休假时间。

  五、劳动报酬:

  实行计时工资制,按照同工同酬原则,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加班费的计算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于每月10日以银行代发形式发放上上月26日至上月25日期间的工资(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作相应调整)。按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规定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需由乙方个人承担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乙方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

  六、保险福利待遇: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乙方按照上海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依法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甲方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医疗待遇等由甲方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规执行。

  八、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请假管理办法》、《加班管理办法》及《出勤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如有违反,甲方将会同用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安排的相关业务培训,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满,若甲乙双方均无续约意向的,则本合同即届期终止。

  2、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可延展派遣期限及续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4、乙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工单位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本项之『严重违反』意即依甲方或用工单位相关管理及奖惩规定应记(或累计)大过一次以上之情形);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受损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用工单位正常合理的工作安排、培训、调岗的;或经培训及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用工单位工作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原工作及另行安排之工作,且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7)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8)以欺诈的手段(提供虚假身份证件、学历证件、虚构履历等情形)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之情形者。

  5、乙方需提前终止派遣期限的,应按用工单位离职相关管理规定提前申请,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通知甲方,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或不办离职手续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即视为自离),视为严重违反用工单位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得暂停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待乙方补办完相关离职手续后,甲方再将结算后的相应劳动报酬于下一个发薪日无息支付予乙方。

  十、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在用工单位员工宿舍居住、医务室就医、商店购物、休闲娱乐等所产生的应付用工单

  位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住宿费、电费、餐费、刷卡记账消费等)、离职时未缴回所保管之用工单位资产所折算的费用及依法应当对用工单位承担的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用工单位均可自应付乙方的薪资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返还,乙方对此确认已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2、乙方离开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所发放的各种证件必须上缴,各类劳防服装等用品应 按用工单位的有关处理规定办理:

  3、女性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按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行为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其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经济处罚等)全部由个人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害的,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因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而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劳动争议:

  甲方或乙方发生劳动争议,争议一方或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国家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月 日

劳务劳动合同10

  用人单位:(甲方)市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校长

  劳动者:

  (乙方)性别

  民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签订如下教师聘用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学校教师,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甲方聘用乙方具体从事教师岗位的教学工作。该工作岗位在甲方的设在金厂镇的外语学校。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不得拒绝。

  三、乙方每周工作五天,其中每周三到周五到学校备课,每天工作7个半小时,上班时间为早8时,下班时间为17时。每周周六、周日上课,周一至周二休息。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工资人民币600元,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金200元。该工资于每月15-____日领取。乙方如有事假,按月工资的日平均标准按日扣减工资。月病假____日以内,每天扣发日工资标准的50%。病假超过____日,从第____日起按日平均标准每增加一天病假,扣减____日工资。应乙方要求,社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基金随同工资发放,由乙方自行交纳,甲方不承揽责任。

  五、甲方对乙方的试用期为 2个月,试用期间,不发给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试用期满开始,甲方应该为乙方发放交纳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每月200元,按月随工资给付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险部门交纳,如乙方未向保险部门交纳该基金,甲方不再承担为乙方交付社会保险责任,乙方无权就社会保险问题对甲方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六、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工作交接,如乙方没有得到甲方的批准、也未办理工作交接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赔偿责任。违约赔偿金为甲方另行聘请教师所需要的培训费和应付工资的总额。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1、连续迟到、早退5次以上、月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含5次、10次);

  2、连续旷工2天、月累计旷工3天或弃课一天以上(含2天、3天、1天);

  3、连续病假超过30天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的;

  4、连续事假15天对甲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

  5、不服从学校领导、经批评教育不能认识或改正错误的;

  6、不团结同事并与同事发生口角或冲突的、或在背后贬低同事、或散布不利于团结语言、或有故意损毁他人名誉的;

  7、不能礼貌对待学生及家长与学生或家长发生冲突的、或体罚学生造成相应后果的;

  8、被学生和家长投诉3人次以上的(含三人次)

  9、故意损坏或侵占公私财物或拾取学生家长遗失物品隐匿不还的;

  10、不服从甲方正常工作岗位调动的;

  11、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经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以甲方的考核标准为评价依据。)

  12、多次违反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能认识或改正错误的;

  13、有违法行为而受到司法机关查处的;

  14、签订本合同时对本人自然情况、身体健康情况、其他劳动关系、社会行为表现等与本合同相关情况有故意隐瞒经甲方核实的;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劳动合同11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两者之间的区别如下:

  从内容来看

  1.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2.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

  1.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2.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法律责任后果不同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服务,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

劳务劳动合同12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

  名称:______

  姓名: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期限为: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工时制,具体为:___。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______。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计件单价为:___。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

  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

  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

  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

  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

  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年的,按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______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支付方式为:____。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

  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劳动合同13

  编号: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道(乡镇)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劳务劳动合同14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让很多人都分不清,甚至有人觉得这二者就是说的同一个东西。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二者是有很大区别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 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合同。简单来说,通过劳动合同,你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用劳动法来调整;而劳务合同则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它属于委托合同,由合同法来调整,即委托单位将一定的任务交给被委托方,被委托方(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或者提交结果,委托方支付给你费用(劳务费),除此之外,委托方没有其他的比如上保险义务,因为你不是该单位的员工。

  由上可知,如果用人单位与某个人签订了劳务合同,这个人就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就不属于该单位的员工,自然就不需要上保险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但是,如果该单位接纳了某个人成为该单位的员工,发生了事实的劳动关系,而签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性质,只是把合同的名字写“劳务合同”,该合同仍然按照劳动合同来执行,该单位仍然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员工上各种保险,办理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如果一些单位利用员工法律意识的淡薄,把该员工当作正式员工来安排工作,但在签订合同时,签订了真正意义上的劳务合同的话,该单位存在着违法的行为,要另当别论。最后,如果该单位确实只需要与某个人建立劳务合同的关系,该单位也只需要按照劳务合同来支付劳务费,不存在其他的费用。

劳务劳动合同15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区别:

  1. 前者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后者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签到合同,身份是委派,不是用人单位正式员工。

  2. 工资待遇不一样,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工与用人单位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但现实生活中劳务派遣合同工待遇比正式员工低。

  3. 工作稳定:前者比较稳定,用人单位不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后者用人单位可能根据经营情况和人事调整。可能会随时解除合同。

  4. 社保缴纳基数:前者,用人单位缴纳基数每年都会调整,但后者只会按当地社保缴纳基数最低那个来缴纳社保。

  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 劳动法

  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隋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除了具体条文不同,原则上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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