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1-11-24 13:15:49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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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劳务合同模板集锦6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务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劳务合同模板集锦6篇

劳务合同 篇1

  聘方(甲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

  应聘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___年)

  聘请待遇:

  1.每月 ( ) 元,假期不付,邻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2.奖金:按园教师考评方案兑现。

  幼儿园教师职责

  1、对幼儿做到关心、细心、耐心,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2、认真及时制订教育活动计划,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引导幼儿主动学习。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因材施教。

  3、科学、公道地安排幼儿一日活动,认真执行幼儿园各项教育常规及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定期进行总结,不断进步工作质量。

  4、进班前,必须做好一切预备工作,带班时精力集中,尽心尽责,不随便离开班级,密切关注幼儿的活动及需求,及时提供适当的指导。留意幼儿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5、努力学习幼教专业理论,积极参加教育研究和各种业务进修学习,勇于改革、创新,不断进步自身的业务素质。

  6、治理好班内一切物品不受损失,保持班内环境、物品的整洁,做好保管区内的清洁工作。

  7、认真做好家长工作,定时和每个幼儿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情况,和家长商议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工作。

  8、定期向园领导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聘任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失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幼儿园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6)与本园教师不能和睦相处,挑拨是非,或在家长中反响不良,教育质量严重下滑。

  (7)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8)私下将生源先容到其他单位,故意泄露本单位贸易秘密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在学期结束前一月提出,乙方在本园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聘期被本园解聘或经本园答应主动辞职,次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本协议自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_____元/月执行。

  (二)甲方每月应向乙方发放价值_____元上网卡,或等值上网工作卡。

  (三)甲方根据网吧的经营状况和乙方表现调整乙方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不得拖欠。

  (五)国家法定节假日,乙方工资_____倍领取,并享受甲方提供的福利用品(或者可以协商进行等价值的物质补偿,须征求乙方意见同意方可)。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日三餐并提供住宿。

  四、劳动保护和安全协议

  (一)甲方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三)乙方为保护网吧及顾客财产人身安全因工负伤,甲方应负担全部医疗费用。

  (四)乙方在非工作时间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人身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网吧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六、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3、甲方以其它不正当的理由拖延时间或者阻挠不予同意解除合同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的岗位和发展机会。

  (四)乙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不得领取当月工资。

  (五)正常解除合同情况下,甲方须按照本合同规定付给乙方工资等费用,不得拖欠。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务合同 篇3

  通过半个学期学习《劳动合同法》,在老师的精彩授课中让我对劳动合同法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我觉得我选修《劳动合同法》来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学习劳动合同法对我以后出去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有帮助的。以下我说说我自己对劳动合同法和劳务合同法的了解。

  一.劳动合同法特征:

  1、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使其进行有尊严的劳动,通过法律的强制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

  2、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劳动法大多属于强制性规范,尤其是劳动强制标准,它是国家对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能降低标准,只能在最低标准之上给予劳动者更好的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

  3、在政府内部设置专门的部门执行劳动法,贯彻劳动法的实施,并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对于违反劳动法中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劳动保护等规定的行为,负有监管之责,政府的劳动监察部门义不容辞地要去查处。政府劳动部门的工作方式是采取接受劳动者举报进行查处与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相结合,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罚。

  4、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有人认为,既然法律追求的是平等,那么作为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处在同等水平予以保护。前面已经分析过,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资本的巨大支配力很容易把劳动者变成它的附属。要保护劳动者,使其获得有尊严的劳动,就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来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因此,侧重保护劳动者是劳动法与生俱来的使命。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保护资本者或经营者的利益,一方面,劳动法的制度设计也是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者的许多义务;另一方面,资本者或经营者的利益可以通过其他的法律得到保护,如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等。

  5、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劳动法大多属于强制性规范,尤其是劳动基准法,它是国家对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能降低标准,只能在最低标准之上给予劳动者更好的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即使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任意性规范,也与调整一般民事合同关系的任意性规范不同。例如,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合同自由原则既要受法定劳动基准的限制,还要受集体合同的限制,凡是与法律相冲突或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条款都无效。从这一特征也可看出,劳动法不属于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理念的私法,而是典型的社会法。

  6、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一般而言,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一种互为依存的关系,有一定的实体法,就有与之对应的程序法,例如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劳动法则不然,其本身既有实体性法律规范,也有程序性法律规范,这是由劳动法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由于劳动争议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也有不同于普通民事纠纷和商事仲裁的特点,因此必须专门做出规定,这就使得劳动法既有实体法的内容又有程序法的内容。

  二. 劳务合同的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三.劳动合同法和劳务合同法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

  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隋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劳务合同 篇4

  一、入职程序:

  (一)核实求职者与原单位是否已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存在竞业限制

  1、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在无法提供证明的情况下,可要求入职员工签订《入职声明》,内容明确写明“乙方保证在签订该劳动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若因该问题引起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核实求职者是否提供真实的个人材料

  1、要求劳动者在《入职申明》中签字确认:本人充分了解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真实是公司聘用的前提,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由此造成的后果和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要求劳动者出示证件原件,留复印件,要求劳动者入职时在个人简历及相关的复印件上面签字确认;

  3、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可将简历虚假等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二、有关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一)有关规定试用期期限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风险分析: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无效。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里要指出的是,赔偿金并不能代替正常工资的支付,也就是说,在单位承

  担赔偿金的同时,还要支付与该员工约定的试用期满后的正式工资,即用人单位最终将承担该员工试用期满后约定的工资标准的双倍工资。

  此外,赔偿金的承担是以已经履行超过法定试用期限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单位就无须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以下两个标准:

  (1)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个是《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须格外注意。

  (2)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有关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1、对于劳动者而言,不需任何理由,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2、单位单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的员工不管员工是处于医疗期还是处于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只要是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提前三天通知,都可以辞退,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对于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试用期要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首要前提是试用期必须合法约定;

  (2)用人单位制定有针对该员工的明确的录用条件要做到录用条件的尽量量化;

  (3)用人单位曾向该员工公示过该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可在其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针对岗位要求规定录用条件,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某一岗位的.录用条件进行明确约定。在招聘时或录用后,向劳动者明确“录用条件”,并言明将其作为试用期的考核标准。在此,用人单位要做好必要的签收手续,要员工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4)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并在试用期内对该员工进行了考核;

  (5)该员工的考核结果必须告知员工;

  (6)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了劳动者;

  (7)时间上需注意,在试用期内通知该员工;

  (三)有关试用期缴纳社保问题分析

  1、风险分析:

  试用期属于合同期的一个部分,也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不缴纳社

  会保险的风险主要如下:

  (1)试用期不交社保,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一旦员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就要付出巨大的工龄的经济补偿成本,一年工龄折合一个月的补偿;

  (2)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发生工伤,因为社保没有办理,所以社保机构是不进行任何理赔和补助的。这部分损失,就将转嫁到企业身上,由企业承担员工所有的工伤待遇和赔偿。

  2、风险规避:

  由于我公司的行业特点,员工发生意外伤害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员工在试用期没有缴纳保险的情况下发生工伤事件,损失就会有单位承担,为了减少损失,同时对员工也有一个保障我公司是否可以考虑为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三、有关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须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内,具体某一天、某一周等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等。但是,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企业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符合法定的条件并经过审批。

  风险分析:由于我公司工作的性质特殊,一线员工的休息时间不能严格保证,所以我司可以采取以上两种工时制度,规避用工风险,但要注意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符合法定的条件并经过审批。

  四、有关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方面的风险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针对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规章制度的公示可以采取培训的形式告知:

  1、制作一个签到表;

  2、写明入职培训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内容等

  3、在打印出来的会议记录上让培训员工签字确认、如果页数很多,可以采取每页纸的下方都保留培训签到人员签字的地方,第一页签不完可以在第二页上签字。

  五、有关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公司需注意的问题:

  (一)公司应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其离职交接的义务,并约定员工未依法辞职、交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范围,如招聘费用、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等。

  (二)员工辞职时,公司应当要求员工提交书面的辞职信,并且应当要求员工本人在辞职信上签字;同时,公司也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口头辞职、电子邮件辞职、手机短信辞职等行为无效,必须按公司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信,并签字确认方能生效。

  (三)有关涉密岗位的风险分析:

  针对涉密岗位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约定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该提前通知期可以超过一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脱密期不能与竞业限制同时约定。针对这种涉密岗位员工约定的提前通知期在法律上称之为“脱密期”。脱密期是用人单位用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常见手段,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禁止性规定。

  脱密期是指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离职前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为用人

  单位再工作一定期限,该期限届满,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在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可以将员工调换至不需保密的工作部门,以确保员工不再获知新的商业秘密。因此,脱密期又被称为“提前通知期”。

  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

  六、有关公司辞退员工需规避的风险分析: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员工严重违纪:

  用人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所谓“明确的”要求是:用人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的情形一定要做明确定义并做具体列举,这种定义及列举同时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人之常情。此外,还要确保制度的制定程序是合法的。

  (二)用人单位以员工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必须符合两个必备条件:一是员工有严重失职行为,二是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失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

劳务合同 篇5

  发包方: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海南省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条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桑榆老年公寓

  1.2 工程地址:湘潭市响水雅艾村、星沙村

  1.3 工程内容:场地清表、土石方挖、装运、场平整

  二、承包方案

  2.1 按照第一条工程概况 1.3工程内容,乙方以机械施工劳务分包形式进行承包施工。自带机械设备,听从甲方施工员及现场管理员的安排,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三、合同工期

  3.1 开工日期:暂定于20xx年9月下旬(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2 竣工日期:待定

  3.3 合同工期天数,以建设方要求为准

  四、质量标准,以建设方验收合格为准

  五、合同价款

  5.1 土方按每方7元(人民币)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石方按20xx年定额下浮20%进行结算(税费除外)。

  5.2 本项目工程量约400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佰元整。

  5.3 按实际工程量按本合同单价结算。

  六、付款方式

  6.1 乙方按甲方开工通知及通知时间组织机械设备和相关人员进场施工,其机械设备进场费由乙方自负(机械设备进场后由甲方预付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扣回)。工程款由乙方每15天向甲方申报工程量,经甲方核实后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80%付给乙方,剩余的工程款经建设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全部付清给乙方。

  七、安全施工

  7.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严格要求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不,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对施工员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为施工场内的有关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7.2 实施爆破作业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方能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八、双方职责

  8.1 甲方职责

  8.1.1 按时对乙方所完成工程量进行审核结算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1.2 委派工地现场管理员,施工员指导工程施工和监督施工质量,办理工程验收签证手续。

  8.1.3 甲方处理好施工场地的周边关系,确保乙方顺利施工。

  8.1.4 如因甲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由甲方承担损失。

  8.2 乙方职责

  8.2.1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机械设备清单。

  8.2.2 按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组织机械设备和人员进场施工。

  8.2.3 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报表及完成工程量的预测和计算依据。

  8.2.4 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古墓等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同做好善后工作。

  8.2.5 协助甲方处理好施工场地周边相互协作关系,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9.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在无特殊情况下(如相关政策调整,自然完善战争等)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条款的履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9.2 甲方因周边关系未协调好而影响乙方施工而停工延误等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9.3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完成或机械设备不到位等原因中途停工而影响土建工程的施工时间,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4 本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造成不履行合同行为违约方按工程总造价的1%赔偿给守约方。

  十、合同生效,解除和终止

  10.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后当天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金10万元,进场后在第一次结付工程款时退还给乙方,但不计利息。

  10.2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未能接到开工通知书,如无特殊情况,双方以解除合同,甲方须全额退还合同履约金。

  10.3 如因特殊情况解除合同其赔偿损失以及合同争议均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参照执行。

  10.4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劳务合同 篇6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职 务

  企业性质

  XX编码

  单位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________年龄

  学历

  民族

  身份证号

  现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省

  县

  乡(镇)

  村(街道)邮编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在合同期内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下的 岗位工作,甲方根据在超市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岗位(工资待遇也随岗位变动而变化),乙方应服从安排,但该岗位应为乙方能够胜任之工作。乙方应敬业爱岗,按时保证卫生和缺货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工资报酬: 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工资按月发放,不无故拖欠和扣乙方工资,在合同期内乙方工资随工作岗位的变动而变动,乙方工资加提成不得低于当年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甲乙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有权法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乙方必须服从。

  2、春节假日:初一至初二上班的员工,上一天班按三倍工资发放。

  3、丧假三天,婚假5天,如无故请假每月超过3天者,为自动辞职。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及超市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遵守与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全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____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书或口头通知乙方,如续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全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全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3、如有意犯错,甲方有权开除并扣出当月工资及服装押金。

  4、辞职者,需提前15天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本合同后,甲方依法支付乙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待遇外,不再支付任何补贴、补助等其他费用。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未能协商一致,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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