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广泛,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朴实。你还在为写申请书而苦恼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xx地,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xx地,电话: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xx镇xx村xx组xx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xx乡xx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xx村xx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xx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
申请人:____,女,20________年9月10日出生,汉族, ____省____县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____村__区__号楼。
____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________)__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于20________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20________年举家搬迁到济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____离开____省____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____从20________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济南市长清区____村__区__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济南市长清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____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济南市长清区,并非____省____县。因此,贵院受理____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____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____省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20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3
申请人:____
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因申请人与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裁定将本案移送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后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的诉讼标的额是人民币13,716,591.82元,申请人提出的反诉涉及的金额是人民币8,465,129.09元,合计为人民币22,181,720.91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20____年3月31日公布),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于申请人住所在受案法院辖区外,且本案的诉讼标的'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所以本案诉讼标的总额已经超过了贵院的级别管辖,符合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标准。
本案开庭前,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依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苏高法[20____]427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增加诉讼请求,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的,或者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提起反诉,本诉和反诉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限额的,受诉法院应当提交上级法院审理或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本案中,原告诉讼请求变更前后,诉讼标的额差额巨大,明显有规避管辖法院的意图。希望贵院能够依法维护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此致
敬礼!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4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5
申请人:中国__________出版社,住所地: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12号__________商务大厦3层,法定代表人:高__________,该社社长。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将20____年5月19日受理的李__________诉申请人著作权侵权纠纷____案,移送有管辖权的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中国__________出版社于1996年1月9日注册成立,其注册地是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大街21号院6楼。因出版业务扩大的需要,申请人于20____年迁至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12号__________商务大厦3层,申请人对该住所地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据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依法变更后,贵院对李__________诉申请人著作权侵权纠纷____案已无管辖权,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第36条的规定,请求贵院依法裁定将此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高__________
20____年6月8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6
申请人:安徽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滁州市定远路_号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__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____案(合劳仲案字【20____】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____年4月底刘__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____年5月初刘__与滁州____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____劳务有限公司将刘__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______直在安徽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__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____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申请人:安徽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__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7
买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该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____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___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___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________市________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8
申请人:__,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__地,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__地,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贵院受理的20____年朝民初字____________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__镇__村__组__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____年1月25日结婚后,20____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__乡__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__村__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__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____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9
申请人:_有限公司,地址:_。
被申请人:_有限公司,住所地:_。
法定代表人:_,董事长。
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下:
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的案由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依照民诉法及司法解释,本案应该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被告所在地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20__年修订版)第八部分规定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的`25个案由。其中,《民事诉讼法》第26条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2条只对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及“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产生的纠纷规定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认为,除上述法律明确规定应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纠纷之外,其他案由的公司案件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条“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本案被告所在地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请求贵院将案件移送给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管辖,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0
申请人xx市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xx该公司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xx市人民法院。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原告陈龙刚与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xx年1月8日收到贵院邮寄送达的传票、民事裁定书、民事诉状。
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xx市人民法院管辖,而不应由贵院管辖,理由如下:
1、申请人未与原告陈龙刚签订过买卖合同,原告陈龙刚提交给贵院的20xx年6月8日所签订的合同书中“需方单位名称”为空白,该合同并未有申请人公司印章,申请人也未授权沈振州与供方郯城永盛墙材有限公司的代理人陈龙刚签订合同,沈振州与陈龙刚所签订的合同对申请人没有约束力。因此沈振州与原告陈龙刚在合同第八条所约定的“由郯城县法院解决”亦不能成立,贵院受理本案没有事实依据。
2、在本案中供方郯城永盛墙材有限公司与沈振州签订合同,由郯城永盛墙材有限公司为xx世纪花园工地送页岩 1
多孔砖。xx市世纪花园由xx市永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盐城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七建)承包了其中部分住宅楼施工工程,本案接受页岩多孔砖的应是盐城七建而非申请人,申请人未在世纪花园工地承包工程。
3、申请人与陈龙刚未有签订合同,退一步说,退一万步说!即使贵院认为原告陈龙刚与申请人存在买卖合同关系,那也是口头买卖合同关系。在本案中页岩多孔砖均由供方郯城永盛墙材有限公司送货至xx市世纪花园工地(运费由供方负责)。本案的`合同履行地在xx市,申请人的住所地亦在xx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均在xx市,本案应由xx市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xx市人民法院。
此致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一月二十一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1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xxxxxx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2
上诉人: X,男, 年X月 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公民身份号码: X。
被上诉人:天津市 X人民政府,住所天津市 号,组织机构代码: 。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裁定撤销河西区人民法院(20 )西行初字第 号行政裁定书,并将本案依法移送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本案依法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20 年 月 日,上诉人就河西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纠纷一案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应当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 年 月 日,河西区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20 )西行初字第 号行政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裁定违背了事实和法律规定,是错误的裁定,本案依法应当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具体理由如下:
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一审法院裁定认为:原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理由不成立,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
上诉人认为:上诉人认为,本案应该依法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第(三)项为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
因为被上诉人为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并且被上诉人在财政、经济、人事方面对一审法院有利益影响,故一审法院不适宜本案的.审理工作,因此该案一审应当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而不应当由一审法院审理。迫于立案之初,在贵院无法立案,故上诉人不得已在一审法院立案!
此外,一审法院单纯依据《解释》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就冒然驳回上诉人的请求,实际上是对法条的曲解,从一审法院的行政裁定书上,我们丝毫无法看出一审法院审查管辖权理由不成立的行为,并且也未提供相应的依据对理由不成立做出说明。
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必然导致裁判的错误。为更好的保障和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故向贵院提起上诉,希望贵院能够依法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望裁如所请。
此致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日期: 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3
申请人: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
被申请人:安徽省xx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
申请人就安徽省xx建筑工程公司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管辖权异议: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6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该院正在审理,案号为(20xx)合民一初字第03xx号,此案与被申请人在贵院诉申请人的案件均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所引起,系同一法律关系,应合并审理,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也应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依法裁决,并予移送。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4
申请人:杨xxxxx
地址:xxxxxxxxxx
张xxx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案号为(20xx)民初字第xxx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裁定将本案移送xxx省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张xxx与杨xxx系xxxxx区大庙村人,于xxx年xx月2日同居生活,xxx年xxx月补办结婚登记,20xx年张xxx和杨xxx到xxx省打工至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xxx省是申请人杨xxx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张xxx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杨xxx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xxx省,并非xxxxx区。据此,贵院受理张xxx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无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张xxx诉申请人杨xxx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xxx省法院审理。
此致
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x
20xx年xxx月x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5
申请人:xx轩世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
法定代表人:杨亚鹏,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xx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xx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xx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兴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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