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施工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合同 篇1
总包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甲方)
分包方:深圳艺丰地产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赛格三星扩建工程分包合同原则,SSG主厂房工程的所有工程用钢筋、商品砼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须向甲方办理限额领料手续并负责材料在施工现场的妥善保管、节约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甲供材协议条款如下:
一、钢材供应
1、甲方供应钢材到工程施工现场仓储地,甲乙双方进行车板交货,货量以车载重量磅单为准;由乙方负责材料到场后不分昼夜的'随到随卸,并负责钢材入库堆放整齐,统一挂牌标识,妥善保管,严防丢失,其人力资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 甲方供应钢材,乙方用于工程可计取制作、安装损耗量,其损耗率按施工图配筋总量为基数的2.5%计,钢材制安损耗量乙方一次性包死,超领超用则由乙方承担增加的费用,甲方将按当时市场采购价扣乙方工程款;
3、 钢筋用量计算按深圳市建筑工程定额的有关规定及工程施工规范、规程执行,钢筋接头按冷压或螺纹接头(若采用其它方案则另定);
4、 钢筋验收由甲方物资主管和乙方材料员共同验收按钢筋供应合同和有关规范对钢筋做外观、数量和质量证明验收,每批钢筋全部进场后乙方材料员、项目负责人在“钢筋进场确认单”上签字确认,若钢材需抽检则甲乙双方共同现场取样送检,按规定抽检的一次检验费用甲方承担,若发生异议需复检,复检出不合格结果,则由甲方承担复检费,复检合格则由持异议方承担复检费。
二、商品砼供应
1、 供商品砼的数量按深圳市20xx年定额规则,按图纸所示意尺寸计算,扣减钢筋和砼中埋设物的体积,其砼施工损耗率按总量的1.5%计(含试块及现场检验测试耗用量),砼损耗量乙方一次性包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砼用量超出本协议约定计算原则计算总量时,其超用量的材料费用,甲方将按当时市场采购价扣乙方工程款。
2、 商品砼供应到现场,乙方按车计量,以商品砼车单验收单签认为准。由乙方指定的验收人在商砼送货单上验收签字,同时填写“砼罐车到场记录表”;
3、 乙方技术员应对每车商砼均应做塌落度测试,填写测试记录每批商砼浇筑完毕后,乙方将商砼送货单和“砼罐车到场记录表”于当日或次日转甲方物资主管,办理领料手续。每月28日前乙方与甲方确认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商砼进场验收的方量,每月30日前核对确认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进场验收的砼方量。
三、乙方施工质量如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需要返工的,其返工的材料费用均由乙方自身承担,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前提下,乙方应尽可能节约资源;甲供材料若有节约则甲乙双方按5:5分享;
五、甲供材用量计划由乙方根据总工程进度需要求向甲方提交供材计划书,供材计划书须在前10天提出,若因乙方原因供材计划延迟提交而造成供货不及时或工期延误,则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供材不及时则由甲方承担工期损失。
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范围: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轻工。施工所用机械设备、运输机具、操作工具等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工程质量:
1、 质量标准:合格
2、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其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隐蔽工程由 甲乙方及监理共同验收全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已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如因变更或组织施工方出现问题须要重新施工的甲方应按合同(或市场价)给予乙方结算工费。
第七条工程价格:建筑面积————————/㎡,单价 ,总价 万元。
第八条工期及付款方式:
工期在施工材料及设备及时供应,项目部有效的组织各道工序正常施工于前完工,如因施工人员配备不到位,而拖延工期处以劳务费额每日 的罚款;反之每提前一天给予 的奖励。拨款按工程进度每月的 日前所完成的工程量的 拨款,其余在整体竣工后一次付清.
第九条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甲方负责劳务分包营业税的代缴事项,并给乙方完税证明。(总包方缴纳税金的复印件)
第十条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
1、 乙方必须认真按有关安全施工的制度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必须服从安全监理和项目部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并配安全巡查员制度配合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甲方有权对当事人和公司进行处罚。
2、 甲方在施工生产中创造安全条件,并且保障安全生产设施齐全;三宝用品由甲方提供。如因甲方的安全设施不到位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盲目指挥生产的,甲方负全部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 甲方负责为从事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材料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工程施工材料的限额领料手续并当场验收,严格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浪费的按原价的2倍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施工机具管理:
1、 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由甲方按《施工组织设计》配备,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安排有相应资格证书及操作经验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殊设备。
2、 手续操作工具乙方自行负责。
3、 甲方供应的工具由乙方认真保管养护及维修,如有人为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现场管理:
1、 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在甲方的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质量、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 乙方应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及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不法行为的监督和现场管理制度的实施。当出现不法和不符合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及追究其责任的事宜.
3、 乙方在施工中要做到工完场清,保证现场整洁。
4、 乙方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严禁合同外人员进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四条生活管理:
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食宿环境(条件)。
2. 全部炊事用具由甲方提供。
3. 生活用需用品由乙方自理。
4. 甲方提供烧柴燃料。
第十五条其它:
1、乙方在施工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的要求,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施工生产中调配人员延误甲方施工工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便变更或中止,如单方随便变更或中止合同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应合理管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工人工资。如因资金不到位(工人工资短缺)所造成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5、现场发生临时用工,工资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6、劳动保险事故发生的处理等,按相应的劳工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全部竣工,办完交工验收手续,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第十八条:全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方将“ 杭政储出【20xx】9号地块商品住宅 ” 防水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工程补充协议和经济文件的约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2、防水工程报价
地下室底板1.2厚JS(Ⅱ)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单价按 18 元/㎡。 地下室侧板1.2厚JS(Ⅱ)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单价按 18 元/㎡。 屋面及卫生间防水具体施工方案及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以上防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以实际完成的平方数为准,工程总价以实际完成的平方数×单价。
第二条 甲方工作责任
2.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原设计图纸、变更通知及发包方要求说明,并向乙方作现场交底;基层要平整、干净、牢固、无空鼓、无松动、不得有起砂、开裂等缺陷,符合防水施工规范要求;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2.2 合同签订后,甲方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各分部门分项开工前要有具体的施工方案、方法、质量保证措施和技术交底工作。
2.3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垂直运输机械,以及乙方施工管理人员住宿场所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4 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成品的'保护、防盗等工作。
2.5 甲方负责该防水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和技术的检查和监督,组织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
2.7 甲方对乙方交接的防水层成品有保护的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责任
3.1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工地安全规程、防火安全规定,按图纸或双方协定方案施工,参加验收。
3.2工程完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成品进行保护。
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4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现场抽样检验报告、产品施工工艺并按时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1本工程按施工图纸或双方协定方案、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度的施工规范组织施工、验收。
4.2采用合格的防水材料,进场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5.1 防水工程施工完毕、防水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将工程款付至工程总造价_80_%(除 5 %做质量保证金外),其余款甲方在两个月内需全部付清给乙方。
5.2 保修期满甲方在一个星期内将保修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保修
6.1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三个月,质量保修期从该分项工程实际验收合格之日算起。甲方扣除相应保修金时给乙方办理保修金欠条,保修期满甲方将保修金本金付还乙方。
6.2保修范围:材料老化、搭接开裂、材料脱落造成漏水属于保修范围。找平层开裂、基层裂缝、基层沉陷而造成材料断裂或人为损害造成漏水不属于保修范围。
6.3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停工期间给乙方造成的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7.2方必须确保工程工期和施工质量及防水工程顺利进行。如果基层达不到防水施工规范要求,甲方要求乙方施工,其施工费用由甲方负责补给乙方。
7.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图纸或按双方协定方案及甲方技术交底施工达到保质保量。
7.4方在施工中,甲方注意对成品进行保护,如因甲方在施工中对防水成品损坏或污染,经甲乙双方确认,由甲方负责处理。需要返工的由甲方负责费用。
八条 争议纠纷
8.1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 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8.3本合同的执行中发生争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时,应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项目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甲方付清乙方保修金,该合同全失效。
甲 方:乙方: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4
总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2、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 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 要求。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税金。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 时,总包方按结算定案总造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 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本工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
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加强自身管理,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增强质量意识,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由于分包方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发生的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
7、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9、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10、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1、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2、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3、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4、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5、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 %用作质量保证, %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 天内,总分包方根据
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 %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 %的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除按照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阶段亏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总包方(章): 分包方(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5
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合同|装修合同
(1) 建设单位:
(2) 承包单位:
(3) 设计单位:
(4) 监理单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委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
(7)项目经理:指由承包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本了程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项目经理应代表承包单位全面处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
(9)主体工程:
a、土地平整工程;
b、农田水利工程;
c、田间道路工程。
(10)临时设施:承包单位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前维护所需设置的全部设施。
(11)施工图纸:指设计单位在技施设计阶段应提供的图纸,包括经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补充图纸。
(12)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承包单位的。
(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都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第2条 承包方式
(1)以 方式结算支付。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按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执行。
(2)承包方式:
第3条 甲方代表
(1)在履行全合同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对此,承包单位不应拒绝。但因甲方代表前述指令错误给承包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承包单位有权提出索赔和工期顺延。
(2)甲方代表有权对监理单位所做出的有关工程是质量和计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权予以否定,直至发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绝确认工程计量。
第4条 转包与分包
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非主体工程如要分包,则承包单价必须提供分包单位承包能力为证明,事先征得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地位。
第5条 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包括: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前维护,其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设施。
第6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合同条款
(5) 施工招标文件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人(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 (人民币)(金额大写)¥: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o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三天 元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 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
2、
3、
4、
5、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l、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 质量等级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 质量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三:
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附: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四:
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 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字
合格 不合格补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变更内容原设计新设计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六: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工程合同总价 元
2变更增加项目 元
3变更减少项目 元
4工程结算总额 元
5甲方已付金额 元
6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七:
工程保修单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4)本保修单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
施工合同 篇6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定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XXX的私房建设承包给乙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建设部门要求的建筑式样和标准,将该房建成质量合格砖混结构建筑(该事项以下简称工程)。
二、工程内容为除水、电、门、窗、正立面涂料粉刷外的建工程。包括:
(一)地脚圈楔及以上的上建主体工程,底层水泥地的浇灌及狗头石的铺筑;
(二)一至四层楼各厅、室、厨房、卫生间地板砖的铺贴;
(三)楼梯间侧面墙壁贴1.2米高的墙砖和楼梯踩面瓷砖的粘贴;
(四)厨房、卫生间四面墙壁瓷砖粘贴2米高;
(五)房屋内除粘贴地板砖、墙壁瓷砖外的部分均刮二度双飞粉或钢化粉;
(六)正房背立面和后进房正立面瓷砖的粘贴;
(七)房屋正立面、右侧面和围墙水泥浆的抿刮;
(八)厨房操作台、化粪池、水池的'制作和操作台瓷砖的粘贴;
(九)天井狗头石的铺筑和水泥地浇灌。
三、工程为包工不包料,即建筑所需材料由甲方按工程进度供给乙方。
四、工程建筑总面积约为370平方米,实际面积为房屋建成后按建设部门的规定测量计算。
五、工程20xx年10月1日开工,20xx年6月30日全部竣工。
六、工程技术要求:
(一)板面浇灌水平平整,厚度为12厘米,不露筋、无蜂窝、无裂缝、不漏水;
(二)砌砖水平平整、垂直达标;
(三)粉墙阴阳角线条清晰,墙面光滑平整,无裂缝、无响壳;
(四)地板砖粘贴平整、缝孝线直、无响壳;
(五)围水设施(即女儿墙)不漏水,墙高80—90厘米,内外墙抿水泥浆;
(六)水池平整垂直、无裂缝、不漏水。
七、甲方按实际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人民币XX元付给乙方工时费。
八、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次支付70%的工时费。工程竣工后甲方暂从乙方的工时费中预留1,500元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一年的保修期满工程无遗留问题后才付给乙方。
九、甲方负责将施工用水、用电接到施工王地,并负责水电费。
十、施工中所需的劳动工具由乙方负责解决,包括拌浆机、振动器、切割机、模板、铁皮、顶木,各种锄、铲、锤、刀等。
十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若出现质量问题需反王的,工时费和损坏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图纸如需改动须与甲方协商一致。
十二、乙方要严格管理,规范施工、文明施工、道德施工,不浪费材料。如有浪费现象,甲方有权按所浪费材料2倍的价款从工时费中扣除。
十三、乙方要严格注重施工安全,施工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乙方负责抿、粉墙、顶板搭脚架的搭建和拆除,包括正立面粉刷涂料所需搭脚架的搭建和拆除。
十五、乙方负责建房形成的建筑废弃物的及时清除。
十六、围墙、天井、水池、雨蓬等附属设施和各搭脚架的建拆,建筑废弃物的清运费用,砖、砂石料等建筑材料从施工工地到施工现场的搬运费用均含在总工时费内,不再单独计付工时费。
十七、保修期内出现需修理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属非技术因素的质量问题,修理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属技术因素的质量问题,修理所需材料和工时费由乙方自理。如不按时修理,甲方另请他人维修,所需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十八、乙方未按工程质量和工期完成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等值赔偿甲方。
十九、甲方未按工程进度供给建筑材料和工时费而影响工期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和国家有关专业标准执行。
二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履行完毕终上。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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