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合同

时间:2023-06-18 10:00:00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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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承包合同集合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施工承包合同集合15篇

施工承包合同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大同市宏洋同煤城5#主楼及地库

  2、 工程地点:大同市南郊区老平旺村口

  3、 乙方承包范围:5#主楼及地库的钢筋下料工程。

  4、 承包方式

  甲方提供合格的材料及施工机具,乙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合格工人。

  5、承包单价

  地库钢筋下料140元/吨,5#主楼钢筋下料9元/m2 。

  二、 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保证一次验收合格,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及人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 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负责安排食宿,每月付给乙方工人生活费1000元/人。

  2、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成品码放整齐,原材料进场卸车、废料二次接头利用。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

  3、 乙方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必须为每位工人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不能正常工作,超过5天以上的,甲方付给乙方工人每天100元/人的生活补助费。

  四、 结算支付方式

  地库砼浇筑完成一周后,甲方付清乙方的人工承包费;主楼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工人1000元的生活费,等工程完工后支付到工程款的70%.待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两周后,甲方付清乙方剩余30%的工程款。

  五、违约责任

  施工中任意一方违反此合同,必须承担总工程款2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待工程完工款项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浙江正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丁山垦区D24-3 地块土方回填工程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浙江正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建厂房矿渣回填工程

  工程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丁山垦区D24-3

  工程范围及规模:DS-D24-3规划用地红线图内全部范围现有场地平均标高: -1.275m (以甲乙双方共同设定的±0.000点标高为基准测绘值)工程完成面标高: -0.475m ,即乙方填筑高度为80cm 。另根据建筑总平图,厂区两处入口处局部填筑高度需达到120cm,以利后期桩基施工。3矿渣回填工程量: 23333x0.80x1.2+30x12x1.2x1.2 = 22918.08m(沉降量为填筑厚度的20%)。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乙方一次性包干,包含矿渣采购、运输、平整及压实。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工期: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18日, 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交付,遇到特殊天气,由甲乙双方商议顺延。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法

  1、 工程综合单价: 48元/ m (包括所有一切费用及税金)

  2、 合同价款:工程总价为(含税): 1100067.8元,大写:壹佰壹拾万零陆拾柒圆捌角 。

  3、 付款方法:一、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工程款总价的30%;

  二、现场工程量完成50%后,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支付工程款总价的`30%:

  三、工程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再付40%。

  第四条 施工要求及验收方法

  施工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

  2、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需安排专职人员对作业路径(市政道路)进行及时清理,保证市政道路干净整洁。

  5、需处理好与地方的关系,因地方势力滋事造成工程无法正常进行,工期不得延续,并按本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论

  6、矿渣粒径不得大于20cm。

  7、完成面平整度要求-10cm~+10cm以内。

  8、采用推土机碾压推平,压实度要求不得小于95%。

  9、回填前树木杂草要清除,以免腐烂发生沉陷

  10、矿渣填料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且大块料不应集中

  11、含有机物质的生活垃圾、流动状态的粘性泥土等,不得用作填方材料

  12、机械回填土、石方、要分层压实,允许偏差±80(mm)

  13、双方约好的矿渣来源,未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更改验收方法:

  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并对现场完成面标高进行测定。 完成面标高、平整度、粒径大小及压实度均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 则由乙方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根据本合同工期约定,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不予奖励;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扣罚20xx.00元,由甲方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罚。总罚款金额不超过总工程造价的1%

  2. 如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则应当向承包人支付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合同解除或终止

  1.甲方如认为有终止或解除合同全部或一部分时,随时可以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无正当理由应予以照办。

  2. 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除可以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可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一部份工程另行招标,或由甲方自理,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1)乙方假借他人商号名义办理本工程,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工程一部或全部转由他人施工完成。

  (2)乙方不能依照规定日期开工达五日(含)以上。

  (3)乙方对本工程施工进度落后较预定进度甚多,显然不能如期完工、或工作草率,不听从甲方的指示改正者。

  (4)乙方在本工程未全部完工前,无故全面停工达五日者。

  (5)乙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或其它因素而有不能履行乙方责任之嫌,或乙方违背本合同之规定者。

  第七条:争议纠纷处理

  乙方如对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且不同意甲方裁决时,甲乙双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进行中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停工,并须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签立时随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含合同正本及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以打印稿为准,如有手写添加,须加盖双方印章方可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地 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3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总值:

  1、工程名称:金都花园教育住宅小区。

  2、工程地点:原____县医药公司院内。

  二、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中设计图纸内所有土建工程,乙方不得将此工程转包转工,如发现转包,甲方立即终止合同,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底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四、施工方法: 甲方院内基本平整后乙方进行施工,在铺设工字砖前,用压道机或装载机来回反复碾压,在用石粉白灰铺设,完工后用细沙填缝清理干净,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五、付款方式:

  1、全部以乙方工字砖款抵顶现有的____县金都花园小区住宅楼,甲方以号单元六层顶给乙方,每平米按11002计算。

  2、乙方承包院内工字砖铺设为包工包料,每平米为35元,道压每米20元,按铺设的实际面积为准结算。

  3、乙方自交工验收后,保质满为6个月,在质保期内5吨以下车在上面行走时出现下陷或出现波浪现象由乙方负责返工维修。如有下水井的地方出现下陷乙方不负责维修。

  4、工字砖出现大面积断裂,下陷面比较深,乙方不负责维修,甲方扣除乙方工程量5%的质保金(六个月后付清)。

  5、甲方有义务向装修用户说明,重车不能压工字砖,如发现用户上重车出现下陷问题,乙方向甲方提出扣除用户装修压金,甲方不为乙方扣除维修金,乙方停止为甲方维修。

  六、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甲方给乙方售楼合同,乙方有权先售楼房。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建好鞋业商城商铺工程,甲方原将商城d单元工程约____________平方米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

  四、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造价:含价有税费____________元/㎡

  七、合同工期:总计天数____________天,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八、本工程为双包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价需设辅助设施、设备、机具、临设及水电和后勤等均由乙方负责(地板以普通地板、墙体涂料为普通涂料,如有更改,双方另行协商)

  九、双方决算量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量为依据。

  十、工程价需材料的试压试验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进行协调和配合试验资料交由甲方统一管理。

  十一、施工中的具体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金以国家和建设方,甲方的具体要求为标准验收的建设方,监理公司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为准。

  2、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安全技术操作堆积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安全措施完善、得当。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其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

  3、估算及付款方式:估算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协议签字后,由乙方垫资进场施工基础完工经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万元,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日内付足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0%,剩余50%的工程款甲方按国家规定扣除质保金后在半年内付清。

  4、工期要求: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或延误工期,如发生以上情况则属违约,乙方应支付甲方总造价违约金10%,而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其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十二、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万元,本保证金在甲方第一次拨付工程款时退还给乙方。

  十三、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真它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并结清全部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但不包括外墙幕墙工程、雨篷及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以开工令为准)

  交工日期:年 月 日(具备部分精装修队伍进场条件),月 日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 合 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人民币 仟 佰万元(以工程结算为准)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自双方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施工承包合同6

  甲方(单位全称):XX工程建设公司

  乙方(单位全称):XX有限公司

  甲方承建国道315线XXXX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的施工任务,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将部分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地点:国道315线XXXX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

  二、工程内容:K0+000-K34+360、K0+000-K66+000段内的单柱标志牌、双柱式标志牌、悬臂式、悬挂式、道口标注,发光型标线、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等工程项目,具体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见附表《工程量清单》。由于设计缺陷,施工图纸中的工程内容和数量与业主提供的清单工程量的工程内容和数量部分不符。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和内容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承担5万平方米标线工程,每平方37元计算。

  三、工程承包:

  1、甲方收3%项目部综合管理费,11%公司管理费,乙方承担3.3%项目税金。

  2、工程承包价为:¥6185991.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壹拾捌万伍仟玖佰玖拾壹元。

  四、进行工程承包的施工队必须具备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机械设备、技术力量、资金周转、材料采购运输等各项条件。

  五、施工工期: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1月31日。甲方对乙方进行半个月的试工期,若在试工期内质量、安全、信誉等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不能令甲方满意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负。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保证劳动力、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地点,否则,甲方将按乙方自行解除合同处理。

  六、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交纳现金9万元(保险2万元,环保押金5万元,交竣工文件2万元),作为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检测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给乙方返还7万元该履约保证金。2万元保险费不予退还,公司用于购工程一切险,如乙方签订合同后拒不进场或者进场后中途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撤场,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甲方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填报工程价款,待业主批复、资金到帐后,从每次业主批复的工程价款额中扣除10%的质保金后将剩余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的工程必须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否则不予支付工程价款。扣除的保修金不超过工程总承包价的10%,待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检测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合同协议书后面所附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和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做参考,不能作为给乙方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由甲方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业主、监理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计算支付金额;

  4、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本合同协议书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因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劳务费支付、物资运输等发生的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一切税金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出具由甲方填写完整的施工现场工程量确认单和甲方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及乙方合同签订人共同评定的交工质量签订书,否则不予结算。

  七、主要人员、机械设备及要求(强制条件):

  1、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主要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全部到达施工现场,否则甲方将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配足与施工工程相适应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否则,导致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进场机械设备按甲方要求和工期合理安排。

  八、主要材料要求:

  1、所需的主要材料乙方按设计文件要求和业主的要求进行采购,所采购材料通过业主第三方检测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不予进场。

  2、所有基础的施工要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xx)的规定;工程所需的水泥混凝土由甲方提供,供应到位。其费用按公司成本价加运费扣回。

  九、工程安全责任:

  1、乙方进出场安全、施工现场的机械和人员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对于可向业主或保险公司索赔的损失和费用,乙方应及时收集整理索赔资料,向业主或保险公司索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索赔失效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期间,因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发生一切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在施工时间擅自离开工地,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工程质量责任:

  甲方:

  1、甲方应派技术人员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进行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的返工;

  2、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按协商比例分担;

  3、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对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完工检测、评定、核实。

  乙方:

  1、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2、施工期间,工程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现施工现场混乱、发生质量隐患等现象,造成被业主、监理和上级单位通报、返工、罚款的,返工费、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返工费、罚款额30%的处罚。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仍将按本合同中工程进度责任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协议,并将乙方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时,乙方无条件返工。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完工后,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书,由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退场;

  十一、工程进度责任

  服从甲方的管理,执行作业计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内容,乙方向甲方按5000元/每日支付违约金。拖延工期超过5天以上,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包括监理、业主等部门罚款和其他一切责任)。

  十二、农民工队伍工资支付

  乙方按月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并将农民工工资表报甲方设在工地的项目部核实,如乙方不能按月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访事件发生,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情况严重时,甲方可暂停给乙方支付工程价款,必要时由甲方直接给农民工兑付工资,费用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十三、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设立国道315线察汗诺至德令哈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项目部,对乙方按施工计划下达工程进度指令,派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

  2、甲方负责乙方工程的质量管理、进度计划与技术管理;

  3、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对进场劳务人员负有组织管理和规章制度教育等管理责任;

  4、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教育,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开工后甲方提供乙方200万元的周转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乙方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承担违纪违章责任,承担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工程损失的经济责任;

  2、乙方进入现场后要尽快核实自己的工程数量和内容,此项费用乙方承担。;

  3、项目开工后,乙方必须为自己管理的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保单复印件报送给甲方,如乙方不购买,甲方将强行为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4、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如实填报劳务人员情况,并收集好参加劳务人员的身份证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劳务人员,合同签订人无特殊情况每月坚持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5天。若需离开工地时,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写出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自负。同时,合同签订人在施工现场坚守工地时间达不到实际工期2/3以上时,甲方将原合同废止,重新委托施工人员签订新的合同,与原合同签订人不再发生劳务关系。

  5、乙方必须配备2-3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工程测量放样及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相应的测量仪器和工具乙方自带,并按工程施工进度编制完成相应的技术资料。配备1名技术娴熟、实践经验丰富的试验人员,负责完成工程所需的一切试验检测工作和相应的试验检测资料。乙方按要求每旬或每月将完成的技术资料和试验资料报送甲方设在工地的项目部检查,工程完工时,一切工程技术资料和试验资料均要同时完成,交竣工验收前,要完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工程使用的各类表格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

  6、工程施工前期和施工当中的各项工艺试验、验证试验和标准试验工作由甲方协助乙方开展,与此(如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自采材料各项指标试验、外购材料检测以及施工期间的材料抽检、砼强度检验等)有关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试验数据和资料,以便于资料的及时上报,因乙方资料延报造成分项工程开工延误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施工期内乙方人员的住房(帐房)、供水、主副食、燃料、劳务用具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8、加强对农民工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乙方不得随意破坏当地植被,不得乱挖乱弃,不做有损国家和甲方利益的事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劳务税3.25%乙方自理。原材料乙方开公司名称发票进入成本;

  9、乙方自行承担自己人员因病救治的医疗费用,自行承担进出场费用和生活费用;

  10、所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签认后,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11、遵守施工驻地乡规民约和民族宗教习惯,搞好环境保护,维护工程安全,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十四、其他事项:

  1、施工期间内,因雨、雪、冰冻等自然因素不能施工时,所产生的人员、机械设备窝工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施工期间内,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3、施工期间内,因工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由甲方报告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因工伤亡应及时救治,医疗终结,依鉴定结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其相关开支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非施工原因死亡和非作业时间发生的其他伤亡事故,其责任和费用也由乙方自负;

  4、乙方开工壹个月后,生活确实困难的,甲方可以按劳务人员花名册预付适当的生活费,在后续价款支付时扣回。

  十五、本合同必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印章,乙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乙方为自然人应交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签字并押指纹,并写明联系电话和银行帐号)签字后生效,待工程完工并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结清经济手续,合同自行失效。

  十六、甲、乙双方应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执行合同阶段若有争议,乙方向甲方主管单位(青海省*路工程建设总公司)申请协调解决,协调无效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有双方签字的备忘录。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十八、本合同条款及内容除甲乙双方约定,不得随意更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安全设施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

  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承包合同7

  承包方(简称乙方):

  __________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更好地完成_________避洪沟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的建设任务,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镇避洪沟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

  二、工程地点:至(一标段)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避洪沟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详细的工程量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四、开工时间:20______年11月2日竣工时间:20______年11月27日

  五、工程价款:元(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场地租赁合同)

  六、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工程款结算方式:

  (1)工程结算总价为合同价加(或减)变更价款。

  (2)变更工程量的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项目合同中有类似价格的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无类似价格的项目按相应20______年安徽省定额进行综合计价和相应取费及政策性调整,材料价格执行当期《巢湖市工程建设》信息价,如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双方签证价。

  (3)变更工程量需有清单,并经甲方认可签字后有效。

  八、工程付款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款作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保修期满无疑异后一次性付清。

  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及时修复,若乙方不修复,由甲方指定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在保修费用中扣除。

  九、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范围内土地占用、青苗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范本3篇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范本3篇。

  2、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3、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十、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根据甲方图纸要求按施工规范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依照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所有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双方约定的内容;逾期完工,按200元/天扣罚违约金。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一、材料供应办法:乙方自购十二、工程质量:

  1、工程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3、若乙方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修到合格,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范本3篇合同范本。

  十三、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若工程量增减大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四、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交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五、竣工决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等相关材料,交由甲方验收审核,决算的工程量及工程款最后以镇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审核为准。

  十六、工程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十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其它约定事项在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平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施工班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工程,消防弱电安装工程事项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消防弱电系统安全。

  工程名称:

  二、班组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班组包清工,()。

  三、工期:项目部总工期为准,具体按项目部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四、质量等级:合格。

  五、承包总价:每点31元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且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若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进入工场的施工人员要遵守法规、法纪,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好“三宝”做好“四口”“五临”的防护措施,要经常教育工人严防事故发生。如违返安全操作规程并由此引发的事故及损失,乙方要负责治理和赔偿。

  八、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

  1、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做好技术交底。

  2、甲方应及时提供主材、辅材,不提供工作,如因材料不及时误工,应进行相应的补贴。

  乙方:

  1、乙方工作上班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2、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否则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9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平方米;层数层

  结构类型: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合格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甲方:北京龙安华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省宏瑞防腐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工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范围:钢结构环氧云铁中间漆、防火涂料、面漆。

  4、二、质量要求: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所用涂料及施工设备、脚手架等由乙方负责;施工所用的防火涂料隐蔽部分采用室外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外露部分采用室外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所用材料必须有《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和《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公章。

  三、工程期限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组织进入现场,工期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竣工时间为20xx年1月5日。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工期顺延。

  四、工程造价

  经甲乙双方商定工程施工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单价:防火涂料:2.5小时:36元/㎡,1.5小时:30元/㎡。

  环氧云铁中间漆:20元/㎡。面漆:30元/㎡。

  注:单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税金、措施费、水电费、试验费。

  五、付款方式

  1、根据业主与我公司签订的合同没有预付款,

  2、按报量支付进度款,每月25日报量,次月5日~10日付款,

  3、每月按报批量的50%付款,资料齐全整体验收合格后1~15天付全款的95%。

  4、剩余5%的款项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15日内付清。

  六、质量要求

  1、施工过程中,专人检查工艺质量,要求涂层喷涂均匀,无漏涂。

  2、涂层及耐火时间达到甲方要求。

  七、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工程的检测验收,保修期执行国家规定。

  2、检测验收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修,由甲方或其他部门安装等原因造成的涂层损坏,可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有偿让乙方负责修补。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水、电资源及生活住房。

  2)遇到交叉作业情况,为乙方协商解决。

  3)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项目部的管理规定,不得违章施工。

  2)供料施工并负责防火涂料工程的验收。

  3)积极配合甲方的施工,保证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工期。

  4)由乙方自己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负,由甲方或其他有关方面造成的安全事故触及乙方的,责任由造成事故方负责。

  5)当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利停工,延误工期及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6)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环保工作,施工中不会污染到其他未施工部分。

  7)如保修期内发生返修事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场检修,否则甲方有权组织检修,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九、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支付完乙方全部工程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如有违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和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签定补充合同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账号:

  201年月日

  201年月日

施工承包合同10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证单位:xxx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签证方)

  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更好地按照公路规范施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三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遵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xxx小学

  二、工程地点:xx镇

  三、工程承包范围:水泥路面硬化

  四、合同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施工规范路面规定执行。

  2、根据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和签证单位提出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五、承包方式和义务

  1、本工程按图纸设计施工,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水泥路面24。88万元/公里,砼路面标号C30,总工程量约10。4公里,以实际实做实收工程量核算总造价,砼路面建设包括:①18公分厚水泥砼路面层,宽度4。5米;②10公分厚水泥稳定层,宽5。0米;③路肩培土,两边宽各75公分;(甲方应协助乙方在路边就近提供土源)

  2、甲方向乙技术交底并提供设计图纸,乙方应派出公路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管理,并按照规范施工,使工程达到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以上要求。

  3、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派出人员协调好征地、料场等影响施工、交通、民事纠纷事宜。协助乙方办理用水用电手续,费用乙方自付。提供施工所需取料场及储料场、搅拌站场地,保证乙方免费取料。

  六、施工期

  1、工程有效施工期120天,开工日期20xx年8月8日,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日。

  2、乙方不得以无正当理由的任何方式延长工期或停止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剩余工程。在施工中因土地征用、民事纠纷、停水、停电、路桥等:不可预见因素,延误工期,延误一天则顺延一天并给予乙方停工补偿,但必须有甲方或鉴证方的签证。

  七、工程技术、质量技术

  本工程为路面工程,其技术力量除设计图纸有明确要求外,均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经鉴证单位和甲方代表人员验收认可同意后,才能用于工程中,没有甲方或监理人员的同意,工程的任何部位均不得覆盖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不予以签证。因自然灾害所影响的路面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运行工地,如经发现,甲方有权视情节约予处罚,乙方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出工地,其费用由乙方自负。

  八、安全、环境保护、交通维护

  1、乙方应做到安全生产,施工中发生的工伤及事故,甲方不负责,概由乙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避免用地范围外的任何损失和环境危害。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供电、邮电、通讯等各方面的公共设施的保护。

  4、甲方应维护好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畅通,如确需封闭交通,应经双方和县交通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5、热水桥、桥梁已经出现裂缝,如因此桥梁而影响安全及停工,则由甲方负担。

  九、施工管理及技术管理

  1、鉴证单位依照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的'各项要求和质量标准检查,合格后进行计量和验收。

  2、鉴证单位依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规范为依据的各项要求和标准派监理人员进行管理和技术监理。

  3、监理人员有权随时对施工地段的任何部位进行抽检,在抽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

  4、乙方应提供本工程的所有试验和施工检验资料以及竣工资料。砼路面所需沙石均已定原产地供应,但需经交通部门察看检验认可后均可使用,如不能使用需往外地采购沙石,价格按实际增加。

  5、对上述各项检查措施与管理办法,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予以拒绝,否则甲方有权将其全部工程收回,并处罚乙方工程造价2%违约金。

  十、临时工程和设施、机械设施

  在施工中,乙方所需任何临时工程设施(如工棚、材料、仓库等)在预算时包括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税金,乙方不得以任何何理由要求增加。

  十一、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1、工程按进度计量,乙方应按施工要求做好项目所需试验资料和完成工程数量申请上报,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项目,按甲方乡村公路要求评定标准初验合格后才能签证计量支付金额。

  2、工程资金来源:(镇村共筹资金含上级交通部门补助)

  3、工程量按实际完成施工量计算,实做实收。

  4、支付办法:乙方开工前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柒万元正,工程开工后每浇一公里,甲方付乙方工程款柒万元,依次类推,工程安成一半甲方应付给乙方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如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申请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90%,半年内付乙方全部工程款。

  6、乙方应在交通部门补助金中预留贰万元质量保证金。到20xx年12月30日止全部退回保证金。但因自然灾害出现的问题乙方不负责。乙方到当地税务部门按工程款结算金额纳税后结算,按国家税率征收。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担保单位认可后达到一致,自愿签订,双方应遵循。

  以上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负责人、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存档二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鉴证单位: 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1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乙方受长沙信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和甲方签订长沙市芙蓉区古汉小学周边二十五支路道路亮化工程施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长沙市电业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作为办理、施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等依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沙市芙蓉区古汉小学周边二十五支路道路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古汉小学

  3、工程内容:亮化工程及地柜

  二、工程的承包及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总承包方式,以设计图为准,如发生变更办理签证。

  2、本工程暂定总造价140万元。

  3、结算方式:按实结算。工程量根据竣工图纸及签证计算,取费标准按湘建价330号文相关取费标准及解释说明,材料价格参考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价格经芙蓉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认可的价格结算,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进入结算,设计的变更必须有甲方、现场监理认可,按变更后的设计据实结算。

  4、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该项目工程的启动资金为90万元整,自签证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工程土建竣工,路灯电缆敷设前甲方支付至合同预算金额的80%;工程完工后乙方组织长沙市电业局及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并甲乙方编制结算报告交甲方甲芙蓉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进行审计,结算审定后一个月内会清剩余工程款。

  5、超出本合同约定、设计图之外的工程量,按甲方及监理的现场签证程序办理。

  三、工期:20xx年11月1日之前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四、工程质量及安全:

  1、严格按设计图纸与说明施工,并根据现行国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要求验收。

  2、经检查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相关损失。

  3、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劳动安全法规及行业安全规程、规范和湖南省电力公司及长沙电业局的有关安全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做好安全措施。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路灯线路迁移中的'相关手续(如毁绿、渣管大证费等)的办理并承担应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2、按本协议的要求支付工程款。

  3、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施工范围的地形图以及规划图,规划道路的路幅宽度、标高等有关资料。凡由于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有误而造成改迁后的杆线不符合要求须返工的,所造成的损失及新增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4、提供足够的施工作业面,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5、甲方委托为现场代表,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度,协同解决施工中有关问题,并负责施工中涉及的有关单位直辖市事宜。乙方责任:

  1、按经审定后的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完成全部埋管及灯杆基础等土建工作。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并按期完成此项工程。

  3、负责提供该工程实施的进度计划表。

  4、乙方委托庄智为乙方受权现场代表,全权解决施工中有关问题。

  5、工程质量按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6、施工期间,乙方应安全施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文明施工,交工前应清理现场。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8、因主体施工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9、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供壹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另叁套提交路灯所、芙蓉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市档安馆存档并办理相应移交验收手续。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如不能按协议工期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但如因非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顺延,则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2、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如不能按期支付,应承担相应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3、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互相谅解、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双方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A:合同确无法履行;B:双方协议停止施工;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12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

  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土地、1——7楼图纸,乙方负责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

  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

  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外墙贴瓷砖、后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每平方米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

  四、付款方式完成

  第一层砖砌并倒制好楼面付三万元,完成

  第二至五层均付款三万元元,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七、工期要求主体工程工期为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八、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

  2、电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________年保修期,期满后,付清工程建筑剩余15%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施工承包合同13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计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合同期总日历天数: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甲方按照乙方每月完成进度合格部分产值80%支付乙方(以此类推),当工程整体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15日内支付本工程款的97%,余下3%作为保修金,一年内若无质量事故退还保修金。

  五、甲方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施工图、该工程的定位坐标、标高,以及函接各种关系,所有工作确保施工合同的履行。如因甲方手续不完善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违约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超过10个工作日按应付工程款的.金额每月5%的利息计算。

  双方办理完验收15天工程总额的97%,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实为违约,按总造价的5%实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1天按元每天向发包人计付处罚,同时提前1天甲方奖励乙方每天元。

  延期罚款总额不超过总价的。

  七、补充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内审程序规定执行,涉及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核定,技术经济核定及设计变更等工程技术资料最终以发包人所确定的最终签审人(以发包人向承包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签字确认为准,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本工程项目(含今后甲方所有二期、三期工程在同等条件下,直接由乙方承建)

  八、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14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在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承包人应当在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款至款办理。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一方依据、、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总承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在我国,由政府颁发的企业资质充当了工程总承包的第三方认证,它是对企业能力的认证书,建设市场的准入证,同时又是规范建设市场的重要制度。我国工程总承包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在全国推行至今已经20多年了,为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期间经历了多次变革。加入WTO和日益融合的国内外建设市场对我国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要求我国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制度适应新时期的变革。

  工程总承包的界定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具体是指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国际上,并不是任何一种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两个以上的阶段交给一个组织承担的方式都是工程总承包,如,美国的设计建造协会(DBIA)对总承包的定义为:设计-建造(Design-Build,以下简称为DB)模式,也称为设计-施工(Design-Construct)模式或单一责任主体( Single Responsibility)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集设计与施工方式于一体,由一个实体按照一份总承包合同承担全部的设计和施工任务。这里的DB模式包含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总承包模式。

  由此可见,只有所承包的任务中同时包含设计和施工,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可以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开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采购+设计总承包都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列。

  1、由于总承包合同中已经包含专项工程,因此,专业工程承包人只能从总承包人处再承包专业工程,也就是说专业工程承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存在一个分包合同,因此建设方不是该分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当建设方将专业工程收回时,总承包合同也就随之发生改变,建设方再次与第三方就该工程签订建设合同是一次重新发包。

  2、关于是否需要重新报建的问题,从你给定的条件以及我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理解,工程的报建与合同的签订好像是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该工程属于招投标工程,那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每一次变动都应到相关部门备案,但这种合同的备案与工程的报建不是一个概念。

施工承包合同1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对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第三条、承包范围

  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地梁面以上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不含水电,消防,门窗安装,油漆,涂料,栏杆及扶手钢筋竖焊金属构架,防水及外墙面隔热保温等工程)。

  第四条、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竣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包括地梁面及以外的工程)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______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______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建筑面积增加不在此约定范围内)。

  第六条、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______%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_____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____%人工工资。

  4、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_____元,技工为每日_____元。

  5、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第八条、甲、乙方的职责

  1、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材料,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3、乙方免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用餐。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劳务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