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1-09-27 11:17:56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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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施工合同范文集合7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施工合同范文集合7篇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如本合同与其他文件资料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1条 工程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第2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求10g1、以甲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图为准,围墙场地平整、平面位置测量定位、基础土方开挖、围墙砌筑、基础土方回填、材料采购运输、围墙表面装饰等。

  2、施工手续办理等与围挡施工有关的所有内容。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3条 承包方式

  1、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之按围墙延长米固定单价承包方式。除设计变更外,固定单价一次性包死。

  2、乙方应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第4条 合同工期

  1、 总工期: 50个日历日。由图纸发放日起算。

  2、 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拖延、没有按照原定计划实施,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完全责任。

  3、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工期竣工,结算时按下式扣除乙方违约金:

  违约金=合同总价×5‰×拖延天数

  4、上述违约金在结算时执行。

  5、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甲方保留将未完成工程发包给第三方的权利。

  第5条 合同价款:

  1、合同固定单价:按合同约定内容本工程固定单价为RMB 元/米。

  2、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但不限于文明施工费、赶工技术措施费、优质优价费、等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包括政府的有关调整文件和市场价格波动。建筑物线外周边的回填土、清除垃圾、夜间文明施工等涉及环保、城管、市政、居委会、派出所、交警等单位所收取的费用,乙方也均已考虑在合同单价内,不得另向甲方收取。

  3、 合同总价:本合同暂定总价为RMB (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第6条 付款方式:

  1、围墙栏杆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

  2、围墙通过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本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4、剩余结算价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两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结清。

  第7条 设计变更及结算

  1、 甲方需要设计变更,须及时给予乙方明确的书面指示和图纸。

  2、 乙方按收到的书面通知和变更图纸进行施工,并受其约束。

  3、 设计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的增减按辽宁省20xx年消耗量定额、丹东市20xx年第三季度材料市场价格按实计算。

  4、结算价款为合同固定单价乘以实际施工围墙总长度合并设计变更以及各项奖罚款的总和。

  第8条 转让和分包

  1、未有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转让合同或者合同的任何部份。如局部工程、特殊工程必须分包时,必须事先经甲方认可,并将分包合约副本提交甲方备查。任何此类甲方的同意均不解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将任何分包人、分包代理人、或其工人的行为、违约和疏忽,视为乙方违约或疏忽,乙方须为之负完全责任。

  2、分包单位的技术等级、经营范围必须与承担分包工程内容一致,不得越级分包或再次分包。

  第9条 工程安全

  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本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件、规定。

  2、凡在施工现场,由乙方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其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由分包单位人为责任事故所引起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按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进行处理。

  第10条 材料供应

  1、 建筑材料由乙方供应,其质量和规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必须有合格的实验和化验报告。

  2、 凡由政府配套部门确定的材料和设备须经甲方认可,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 工程监理

  1、 工程监理单位所委派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其权限范围内所发出的正确指令,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施工合同 篇2

  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保证该工程的各项指标顺利达标,特签订如下内部承包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生产厂房

  2、工程地点:市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内。

  3、承包方式:包清工。

  4、承包范围:两栋六层的土建,工业厂房面积约24480平方米。

  5、承包内容:按照现已看到图纸设计的所有内容,从基础挖土开始直至工程一次性竣工使用。图纸修改增减乙方必须无条件先做最后竣工时再结算。

  二、合同工期:

  1、开、竣工时期:20xx年3月 日至20xx年10月 日,其中基础主体为100天,25万元工期罚款,主体部分占80%,总工期为190日历天,具体根据月计划、周计划实施。工期延误超5天,年终分配扣分配额中5%的比例及扣5万元,工期延误超天、10天,年终分配扣分配额中5%的比例及扣5万元,以此类推,周转材料钢管每天20xx元,塔吊1000元,机具800元。

  2、乙方应按工期要求施工完成交付使用,不得拖延。如有拖延,必须承担甲方25万元的工期罚款费用。如因建设单位和甲方造成的原因除外,但必须要由业主现场代表签具的证明材料,报项目部认可,方可生效。

  三、合同价款:

  1、本工程承包价为 元,此价指各项指标完成,如哪项不得完成,应在承包价中扣除,请逐个对照实施。

  A、瓦工组:上述总价中包括质量10万元,文明施工2万元直接由项目部扣除使用。除塔吊、搅拌机、拖车、振动器、打夯机由甲方负责,其余小型工具都包括在内,预留洞只要是洞包括修补全部在内。

  B、木工组:上述总价包括质量5万元,文明施工1万元直接由项目部扣除使用。包括铁丝、圆钉、螺杆回丝、老模板整理、预留洞只要是洞包括吊模修补,铁夹子的回收以及工程竣工时材料无偿整理,搭设临时设施全部在内。

  C、钢筋工组:上述总价中包括质量3万元,文明施工5千元直接由项目部扣除使用。所有机械用具由乙方提供,(弯曲机、切断机、卷扬机、对焊机)扎筋丝、钢筋部分的电焊、柱的预埋拉结筋人在内。

  2、本工程所有价格为一次性包定,不发生零工和其它调整,瓦、木、钢自己的工棚各自负责,自己的材料(包括周转材料在内)自己上、下,临时设施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已包括在上述费用中。

  3、点工价格:技工为50元/天,普工:30元/天;瓦工必须完成150个,木工100个,钢筋50个。

  四、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从第二月起每人每月达28天以上付300元生活费,特殊情况除外。

  2、本工程年终分配保证在已完工作量的70%左右。

  3、因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无法达到甲方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指标,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处罚,情节严重清退出场,并按所完工程量的50%与乙方结算,此

  款在当年春节前付给。

  五、质量要求:

  1、本工程主体为优质结构。如达不到该工程质量等级,乙方赔偿业主25万元质保金。

  2、在施工中甲方代表可随时按现行施工规范标准抽查、检查工程质量,如检查有不合格现象时乙方应及时返工,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赔偿所修改用的材料费用。凡浇砼时木工、钢筋工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看管。

  3、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以地方质量部门统计资料为准),如低于合同标准每出现一次验收不合格者,罚款1000元,若在规定时间(以项目部“周进度计划”为准)。一次验收未通过而造成的工期、材料、机械台班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如乙方不听从甲方管理和要求或擅自偷工减料等)导致各项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损失。

  5、隐蔽工程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和协议条款给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做好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内容,验收不合格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重新验收达到要求后方可报监理和地方质监部门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在主体工程结束未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自检、如砌体、柱、板超过规范要求过多,一是返工补救,二是赔偿下道工序多用材料的损失费用。

  7、A、瓦工组:严禁墙体、柱、梁超高,所浇筑的砼不许有空洞,楼面地坪为一次性成型地坪。

  B、木工组:梁柱严禁修补,梁柱交接处不许有接头,不许有跑模轴线位移、超高等现象,严禁用钢管等重物在一次性地坪上乱来,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C、钢筋工:严格按审核单下料,不许钢筋超高(即砼超最大限度)严禁保护层超标准。

  8、瓦工组承包工程量部分工程结束时扣留部分保修金。

  六、材料管理:

  1、各项所用材料要精打细算,一律按图下料,不得随意使用。

  2、所用材料及周转材料乙方必须提前三天(特种材料6天)上报计划,经甲方项目部经理审批。

  3、各工种不得浪费材料,如红砖(25巧以上)砂浆、砼每桶为20元,钢筋废料超标准罚款好钢筋的1.5倍,木工乱锯一根木方赔偿30元,乱锯一块多层板(包括木板)赔偿70元。

  七、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本工程要求达到“市级”文明安全标化工地标准,施工现场每天保持整洁、文明,如达不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每次检查凡不合格者罚款500元。

  2、本工程为外资企业,也可属在境外施工。职工宿舍一定要保持清洁卫生,每次检查不符合标准每间罚款100元,本工地严禁任何人自开伙食,严格用电不许私拉乱接。如有违反严重罚款。

  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度—班长班前交度,并做每班检查管理工作。

  4、工地严禁赌博,发现一次没收赌资,每人罚款200元,并且第二天不好上班,并送公安机关。严禁上班时喝酒,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当天不得上班。

  5、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一律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6、乙方专业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和需要,并持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7、乙方必须严格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和安全例会。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对上级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告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如不能及时整改和整改不合格,视情节轻重将受到200—20xx元的处罚。

  9、乙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用最快的方式向甲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拯救伤员,保护现场,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自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应

  对受伤者给予经济补偿,不得影响工地的正常生产。属甲方责任造成的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进行处理外,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受伤者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进行,更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转。

  10、本工程为了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各工种单独设电表。瓦工组:每月用电80元;木工组:每月用电50元;钢筋工组:每月用电40元。

  11、本工程随便停电、闹事第一次罚款1000元;不管双方谁对错必须都罚款,再处理;第二次罚款20xx元;第三次加倍罚款。

  12、本工程凡被罚款者,所罚费用在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八、甲方职责:

  1、提供合理的材料堆放场地。

  2、提供工地消防卫生设施(通用的、一般的安全防护)专业安全防护由乙方负责,但要符合规范要求。

  3、协调现场各方,为乙方施工提供合理的工作面。

  4、协调交叉作业,监督各方做好成品保护。

  5、及时向乙方提供各种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组织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批示、要求、精神、

  6、负责提供垂直运输机械、砼搅拌机、一般木工机械。

  7、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监督与验收工作

  九、乙方职责:

  1、甲方提供食堂、宿舍、应达到CI标准,人人注意卫生,接受甲方及上级卫生部门的检查。如不符合规定,甲方将给予罚款。

  2、乙方的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按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参加生产例会(原则每周一次,参加对象另行通知),如无故不到会者罚款100元/人次。特别是瓦工组、木工组要配合施工员放线等技术工作。

  3、凡承包人必须每天住工地,且每天签到,如缺席一次罚款200元(特殊情况另外,但必须事前请假)。本工程承包人必须自己亲自做不得转包,否则自动退场,无帐可结。

  4、搅拌机、手拖车每天在收工前必须清理,搅拌机必须每一周上油一次,如不执行搅拌机罚款50元;手拖车罚款15元。

  5、乙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登记成册报项目部,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给项目部,如当地派出所需办什么证件,甲方可配合办理,本工程原则不允许用外地民工。

  6、乙方必须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素质,不管是管理人员还是工人,如不能胜任本工程的管理和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令其调离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本工地的正常生产。

  7、各工种必须服从项目部现场人员的管理,如哪个班组不服从,则从所承包价中扣除1%,由现场负责人开出罚款收据结算时扣除。每月付生活费必须由现场负责人确认金额,方可付取。

  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条款履行完毕终止。

  甲方: 乙方承包人: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日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配合阶段的工作。为明确发包人、设计人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内容。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第三条 发包人须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注: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说明:

  1、上述序号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以设计人顺利收到发包人提供的齐全设计资料为前提。设计人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后,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对阶段设计成果有异议且向设计人书面提出的,设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上述设计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

  4、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按实际量结合下表单价计算收费。

  5.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设计图纸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供该阶段图纸完整电子文件一套,图形应为由AutoCAD绘制的dwg格式。

  6.施工图顺序编排应考虑项目分期施工或分为几个施工单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图纸应统一为A1图幅。对于大面积楼层(如地下室底板、顶板),一层结构图可以多张图表示,图纸划分应与现场施工段划分一致。

  8.图纸目录须包含“有效出图日期”,并与施工图图签内的出图日期吻合。

  9.施工图进行修改时,应在图签的“图号”栏内添加修改版号(如“修A”),并同时修改图纸目录内的“图号”栏,目录的图纸版号应与施工图严格吻合。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进度

  5.1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

  A.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设计单价为 。上述设计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设计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设计面积按实结算,由甲方根据 审定。

  B.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固定总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5.2根据5.1约定,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 元)。

  5.3以上费用已包括 人次乙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至甲方处及工程项目现场产生的差旅、住宿、餐费、交通、通讯费,每次为 小时。超出上述次数,甲方除承担乙方的交通差旅住宿费外,还应支付予乙方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 元计算。

  5.4设计费支付时间:

  5.5 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后,设计人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发包人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审核付款申请并向设计人付款。若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再行付款。

  5.6设计人在收取发包人每一笔设计费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直至设计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为止。

  5.7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6.1 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及义务: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因设计人的错误,导致设计图纸及资料需进行更改时,设计人应当及时更改,不得据以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且提交图纸的日期不顺延。

  6.2.7设计人应提供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甲乙双方就设计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设计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

  6.2.8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6.2.9设计人应按协议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设计图纸会审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协调和解决施工部门及其它部门(如发包人、监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对施工图所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6.2.10设计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6.2.11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总体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6.2.12设计人应按工程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工作。

  6.2.13设计人有义务指出施工单位技术上的缺点及对物料及机械的标准及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出意见。

  6.2.14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

  6.2.15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

  6.2.16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

  6.2.17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6.2.18工程开工后,如发包人需要,则设计人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均由设计人支付。

  6.2.19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6.2.20设计人的设计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在初步设计审查时核定此限额。如施工图设计造价超过设计限额要求,设计人应免费进行调整,经多次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限额要求的,应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7.2发包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设计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7.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设计人支付所欠设计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7.4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或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或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行竣工图审核盖出图章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累计超过10天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退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5设计人设计文件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条执行。

  7.6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的总设计费金额相等。

  7.7发包人按阶段付款,设计人只有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才可收取该阶段的设计费。如果因设计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而造成发包人不认可设计人任一阶段的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该阶段及该阶段后其他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无需支付。

  7.8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减少或更换已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成员(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7.9设计人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发包人付清。

  7.10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8.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关书面文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

  8.2设计人因本项目所知悉或获得的一切发包人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条 其他

  9.1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2双方约定只有以下人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有签字权: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起诉方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7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9.1附件一:《设计依据》

  9.9.2附件二:《设计服务计划书》

  9.9.3附件三:《项目团队成员名单》

  9.9.4

  发包人(章):

  设计人(章):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

  四、承包方式:

  五、工期: 日历天

  六、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涂料选定

  1、涂料选定:该工程涂料选用杭州金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浙江大学“金质丽”品牌涂料。

  2、基本施工工艺:

  a、墙面清理及修补(含找平);

  b、外墙专用腻子批底;

  c、外墙水性抗碱封闭底漆;

  d、弹性涂料面层;

  3、施工前乙方须提供样品,待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一、合同价款:

  1、水性平面氟碳漆面积(暂定) 800平方米,单价70 元/平方米,合计¥56000.00元;

  2、弹性平涂涂装面积(暂定) 20xx 平方米;单价35 元/平方米,合计¥70000.00元;

  3、工程造价(暂估价)为: ¥126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拾贰万陆仟元整 。

  二、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涂料基层腻子批底完成后,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6万元;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决算完成后,甲方支付合决算总额的 95% 。

  1、 决算完成支付到决算总额的95%,留5%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2、 工程决算面积:以现场实际施工面积为依据。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商定工程总工期(具备条件) 天施工日,具体进场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源、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的其他情况。

  3、因甲方原因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时。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和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中途停工。

  三、若发生工期顺延情况,乙方应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收到报告3天内应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报告内容被确认。

  第五条 工程质量、安全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相关行业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二、乙方按“金质丽”施工工艺及材料说明,结合本工程的特点、要求进行外墙施工。

  三、工程施工完工后验收以项目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四、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总包方统一管理和外墙装饰其他班组的配合。

  第六条 工程保修

  一、 本工程乙方质量保修期: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一年,工程保质期内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

  二、 质量保修期内,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质量损坏或维修,乙方将提供免费人工服务。

  第七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若发生争议,甲方、乙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经有关部门调解无效,则约定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四、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代理人签名后生效。

  甲 方:委托代理人:电 话: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乙 方: 委托代理人:电 话: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本项中央空调通排风工程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开工及竣工日期

  1、开工日期:XX年7月1日

  2、竣工日期:XX年7月3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四、合同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XX平米,总价XX,单方造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米:空调水系统XX元,通排风系统XX元,空调电系统XX元。

  五、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进场开工之日付款百分之三十

  2、工程完成百分之五十付款总价的百分之六十

  3、工程维修费百分之五

  4、工程完工七日内扣除工程维修费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质量要求

  保证质量、验收合格,保修期一年,在接到甲方通知需要维修时乙方必须在八小时内到达现场,随时保证通讯畅通。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有监督权。必须配合乙方正常施工。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保质保量提前完成。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造成损失误工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不按时完工每超过一天罚款贰仟元,从工程款中扣除,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有延误每次扣除维修费壹万元。

  九、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以书面协商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河南省会计函授学校郑州分校电教室改造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教室改造维修,电教室动力电源改造,网络线路布设,墙面刷漆,灯具更换,窗户维修以及窗套包口,窗帘安装,木地板铺贴,以及走廊窗户封堵,玻璃门安装等项目。

  4、合同工期:开工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施工工程分项工程价格及施工要求

  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要求,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结合实际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详见施工工程量决算清单。

  四、结算方式

  乙方以甲方提供的工程范围及工程量,作预算报告内容为基准,以实际工程量为最后结算依据进行结算。

  五、工程总价

  暂定人为民币拾贰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六、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七、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支票

  2、合同签订且乙方正式开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总造价的50%工程款。

  3、施工完毕且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支付使用后十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结算值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90%。

  4、剩余10%交质保金,乙方维修过的项目在一年内未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八、保修

  自乙方维修改造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一年。

  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

  1、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附件:施工工程量决算清单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7

  发包人(甲方):大连万地恒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承包人(乙方):合同签订地点:大连万地恒市政建设

  有限公司办公室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约定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后石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世茂大道及玉兰街道路工程-电力隧道 工程地点:大连后石

  工程内容:电力隧道的钢板桩施工(含打桩机、钢板桩进出场费用,钢板桩打、拔),沟槽内支持(含钢管、工字钢、内支撑),沟槽排水、土方工程(挖土方、淤泥和外排)。钢板桩设置为封闭长方形,维护净宽度不小于4.5米,每一封闭长度不小于100米,打桩深度满足甲方施工需求为标准。

  合同签订后,乙方对施工现场情况和施工内容视为了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额外费用。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暂定为:20xx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竣工日期为:20xx 年 月 日。

  因以下原因,工期可顺延(但必须办理书面确认):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台风、水灾、地震、瘟疫、)的影响;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开工条件;

  3、因现场业主代表、监理非正常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或验收不能通过,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员进场施工,并接受业主代表及其委派的监理对进度的检查督促。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执行。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即使甲方代表批准同意进度计划调整,但总工期不能顺延。

  乙方必须熟悉并掌握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地勘报告

  等,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乙方根据上述资料考虑施工中各种风险自行组织施工。乙方不对现场进行考察确认,风险自负。钢板桩施工原始记录按规范要求填写,同时每天报送甲方。

  三、承包范围

  世茂大道电力隧道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补充、图纸会审所包括的工作内容。

  四、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属于大包方式,即包工、包料、施工用电乙方自己负责。

  五、工程质量及检验验收

  1、乙方的施工质量以现行的国家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工程质量应达到工程质量合格等级。

  2、钢板桩施工严格按照乙方上报甲方并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钢板桩施工方案》、《钢板桩施工安全方案》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双方约定的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停工和拆除、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顺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接受业主、监理的检查检验,并有义务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5、工程达到阶段验收条件,乙方应准备好自检资料。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如因乙方原因隐蔽验收不合格造成的业主罚款及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经济损失。

  6、除以上条款外,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分项质量控制,如在过程控制中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0%,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工程量的确认: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工程结束后乙方将完成且达到质量要求的工程量报送甲方核实,经甲方项目经理或经甲方授权的相关负责人确认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支付方式:与业主支付甲方工程款同期。

  4、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雇佣农民工工资。如果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导致法律后果和产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税收的正规发票。

  七、安全施工

  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甲方应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对工人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分项工程安全交底、签字手续要齐全;并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好安全班前活动工作及做好记录,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全体工人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且有权拒绝任何人要求的违章作业。

  5、乙方必须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却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必须向操作工人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改善劳动条件。生活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必须统一,由甲方统一购买发放给乙方,按乙方实际进场人数核发,费用由乙方承担,完成该工程时在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6、乙方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和监理,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8、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整体规划搞好现场的文明施工,按照甲方要求,配合悬挂安全、质量、CI宣传牌(幅)。施工现场每天下班前作到材料排列、堆码规范,应将作业层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点,不得到处乱扔。

  2、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乙方在分项工程施工成品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修补、清理,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4、甲方项目部制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生活区管理等相关制度、处罚条例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必须遵守。

  九、环境保护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施工垃圾应进行清理和组织外运,对生活、施工污水的处理应达标后排放,对施工中产生的扬尘、噪音等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所需费用乙方自理。

  2、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发生环境保护方面侵权行为及法律纠纷应自行承担责任,如连累甲方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甲方赔偿。

  十、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一)甲方权力和义务

  1、负责与项目部及监理的业务接洽和联系。

  2、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设计文件和技术交底,质量标准等资料。

  3、负责工程项目之间衔接,协调现场安全检查,协调与外部有关事宜。

  4、负责现场施工流程的统筹安排,负责工序施工过程中及完成后的质量检查。

  5、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支付工程款。

  6、与乙方通过《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定期组织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实施奖罚办法,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如乙方严重违章甲方有权停止作业。

  7、负责提供相关图纸。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1、负责完成本合同确定施工范围内的全部作业内容。

  2、乙方负责设备、材料的进出场运输。

  3、乙方承包人必须派专人进驻现场组织施工管理。

  4、承担本合同范围内甲方向业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乙方应认真执行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防止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发生。如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妥善处理,按甲方处理意见及时修补缺陷并承担经济责任,经济处罚为合同总额的20%。

  6、合理组织人力、资金,保证施工工期,乙方须设现场管理人员1人,负责现场施工管理以及与甲方协调、沟通。

  7、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发出的通知、指令、决定等。

  8、协调好与当地群众关系,施工中保持道路畅通,环境不遭破坏。

  9、乙方需保证施工人员相对稳定,不准滋事斗殴,如有发生按本工地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的财务、税务、劳务等一切责任和纠纷由乙方自己承担。

  11、施工中发生的交通及安全生产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2、乙方自行解决工人伙食。

  十一、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合同未违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20%,并保留追究合同违约方的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2、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后要求加价,或中途因乙方原因造成劳资纠纷或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无法满足甲方和业主的要求,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的社会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后,再另行协商办理双方经济往来事宜,并处乙方罚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0%,并保留追究乙方的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二、其它事项

  1、因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增减,乙方需无条件接纳。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以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建筑物所在地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由各自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在甲乙双方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字)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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