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1-07-17 13:20:21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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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范文汇总八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合同范文汇总八篇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天元区泰山路号17楼02室。

  3.住房结构:房型为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清包工。

  7.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叁仟伍佰元。

  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23500元,拆除费: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管理费:元,税金元, 利润:元,其他费用 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乙方承担。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约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两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 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付款约定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3000元。

  (2)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付3000元。

  (3)地砖、墙砖铺设、墙面粉刷通过验收,支付3000元。

  (4)若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3000。

  (5)工程竣工通过验收,支付10000元。

  (6)保修金元,从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甲方所属物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召集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200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

  5.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

  6.工程竣工后,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100元。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50元,工期顺延。

  8.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株洲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向天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把装修公司承诺的口头条件也写进来)

  (一)维修

  1.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七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据实从保修金中扣除,若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乙方应予支付。

  (二)材料

  1.乙方应提前2-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3-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如需由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屋内物品及施工完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并不得偷窃建筑材料,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10.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并尽量安排人员送上楼,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三)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四)施工人员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工地施工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如出事故由乙方负责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上株洲市居住或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

  6.施工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应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1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五)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铲刀、钻头、切割片、美工刀具、油漆刷等由乙方方承担,并由乙方购买。

  (六)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明细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经甲、乙方协商一致,乙方承揽位于泰安东岳大街西段道路开口工程项目中的施工:

  为确保工期、质量,双方协议如下:

  一、乙方负责泰安东岳大街西段道路开口工程。

  二、乙方以自己的设备完成施工。自行解决临时住房、水电等临建设施。设备、材料堆放应服从甲方安排意见。

  三、乙方聘用、雇用施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乙方以自己所有的施工队伍完成施工,不得将工程分包。乙方对自己的施工人员负有管理、指挥、处分的权利;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无权干涉。

  四、承揽期限:自20xx年4月25日始至20xx年4月30日止。

  五、承揽费用总计: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六、承揽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施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工程款。此费用包含材料、人工、拆迁、施工等相关费用,不再产生任何费用。

  七、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

  八、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设计文件标准。并保证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

  九、承揽期限内,乙方负责协调相关管线、光缆等相关单位,并确保不影响相关单位的正常运营,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十、工程涉及相关光缆线路以及热力、通信、自来水、高压线等各种管线、光缆等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泰安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因乙方施工造成管线光缆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并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十二、乙方对已完工的项目和安装的设备,在验收交接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十三、合同价款调整: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损失。

  2、经双方认可的承揽项目数量增减的。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承揽期限,每拖延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项目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经返工后仍达不到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五、验收:乙方完成承揽工作后,由乙方负责相关政府单位进行验收,并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因施工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六、安全:乙方在完成承揽项目过程中,对于因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己方或他方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乙方承担全部善后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七、对于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的危害后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损害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八、争议解决办法: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即告终止。

  二十、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油漆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内容:

  三、委托方式:

  采取甲方提供材料方式,乙方包人工的委托方式。人工

  四、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以乙方工人开工算起)。

  2、竣工日期:(以按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如遇雨天则顺延。

  五、工程总造价:

  (人民币)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自行采购施工材料,其所购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其材料必须为合同上指定使用油漆、

  2、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施工中,甲方需要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时,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双方应签订项目变更表,商议好造价情况。

  4、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人员的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施工人员须严格依照工艺的程序进行施工。

  2、乙方须对甲方购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护措施。

  3、按施工程序开展监理,及时主动向甲方汇报监理情况及施工进度。

  4、乙方须按时完成工程。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应与甲方商议解决。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应付清工程款,即(人民币)

  九、饰后保修承诺:

  1、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为期年。

  2、保修期间由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涂料施工费用均为乙方负责(需双包)。

  3、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

  4、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派人修复。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诉裁决。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乙方:

  代表: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 篇4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盖公章) (盖公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委任单位: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 款。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 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 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 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 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 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 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 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 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 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十

  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 给守约方。

  二、备注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 执行。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完成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统一规范,加强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有线电视系统安装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 工程名称:XX地块有线电视系统工程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价款:

  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锡价服(20xx)132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9元计算合同金额。建筑面积暂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核定的面积计算,即 42624m×19元/m= 809856 元,共计(大写捌拾壹万捌仟肆佰捌拾贰元整人民币)。

  2、本工程的最终价款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核定的建筑面积计算确定。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之前,按本合同预收配套建设费。信号开通前,开发商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按文件确定的收费面积签订正式协议。

  四、 工程方式:包工包料。

  五、 工程期限:与建筑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同步竣工并交付使用。

  六、 技术要求:本系统为乙方所属网络系统的一部分,乙方按有线数字电视传输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区内不送有线模拟电视信号。

  七、 双方责任:

  1、 乙方负责工程范围内的系统设计;负责室外管道、井、缆线的施工,落地箱、电视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信号开通(住宅及底商部分,乙方负责穿线至用户室内多媒体盒,做好接头,用户室内其余部分由甲方负责)。

  2、 乙方负责本系统室外管道的设计,甲方按照乙方的设计要求做整体的综合管线平衡,在满足甲方规划设计的同时必须符合乙方设计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 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设计要求埋设室内管线(范围为进户管、楼道管、出墙管、弱电桥架、暗埋箱、明装箱、桥架与明装箱连接的金属软管等),管内预穿铁丝并确保管线畅通。如室内管线的管径、位置变动,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系统内所有室内公共部分明装及暗埋箱体由乙方于施工前免费提供。

  4、 进户管及地下室出墙管由甲方负责与室外井位沟通,并做好防水措施以防雨水倒灌。室外井位由乙方负责施工。乙方在室外穿线结束后应及时盖紧井盖并做好外墙穿线管的防水封堵工作。

  5、 开工前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堆放间;施工中甲方应派专人协助,提供施工方便。

  6、 甲方应尽早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乙方须在正式合同的款项结清后10日内开通信号。

  7、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需要检修、更换器材和扩容,甲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配合解决。

  八、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预付 409241元(50%),余款在工程竣工调试完成并验收后,按正式合同确定的金额一次性付清。

  九、 相关事项:

  1、 乙方按本行业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维修、管理。但因甲方或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系统损坏或发生故障等,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

  2、 该小区所有室内外有线数字电视管道资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3、 甲方在房屋交付用户使用时,应配合乙方做好宣传工作,督促用户在适当时候到乙方办理有线电视入网手续。

  4、 乙方在施工时应文明施工,服从甲方协调管理。

  十、 违约责任:

  1、未经甲、乙双方协商,若有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如因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埋设室内管线或甲方擅自变动管线的管径、位置或其他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存在问题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如需乙方维修,应另行支付费用。

  十一、争议: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它:

  1、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施工合同 篇6

  发包人:甲方(名称):

  承包人:乙方(名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双方就此亮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高空安装灯具、线路铺设及调试合格。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安装洗墙灯、投光灯(包括接线穿线管、无穿线管、管线刷漆、灯具刷漆和配电箱安装等)总金额为 元整。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之后付至全款的70%,即 元(小写) 元(大写)。验收合格后1月付剩余的30%,即 元(小写) 元(大写)。

  5、甲方责任

  (1)提供临时电必要措施,确保工方正常施工。

  (2)协助调节由于施工出现的经济纠纷。

  (3)按合同规定按期付款。

  6、乙方责任

  (1)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并保证甲方的顺利交工。

  (2)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由乙方原因造成灯具丢失或损失的,则照价赔偿。

  7、纠纷解决

  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异议和纠纷应充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由工商部门仲裁和司法部门裁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7

  项目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采购合同(说明:如果乙方是一般纳税人,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3。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取 得进行抵扣的专用发票,降低当期应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实用原则, 按照甲方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工作细则及相关采购招标文 件,甲乙双方就 项目 货物的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采购货物及总金额1.1 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下列采购清单,向甲方交货。 《 项目 货物采购清单》名称品牌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 (元)合计(元)备注

  总金额人民币: (¥ 元)元注:“总金额”为合同约定总价,但可能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书面要求变更采购数 量而相应增减。 1.2 采购清单报价为含税价 (含关税),报价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 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包括海运费和空运费)、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 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 技术指导支持、 使用培训、 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 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 均不予调整。 修订: 采购清单报价为含税价(含增值税、关税),报价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 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包括一切运费)、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 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 技术指导支持、 使用培训、 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 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 均不予调整。 在采购清单报价总额(含增值税)以外收取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 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 其他各种性质的费用,依据税法规定,视为价外费用(含增值税)。 (说明: 营改增以后, 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 鉴于采购过程中, 会发生各类价外费用, 有必要在此约定价外费用的定义,以及价外费用金额是否 包含增值税, 因为价外费用金额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供应商开具发票的义 务。 如果采购项目涉及到增值税混合销售、 兼营行为, 从乙方的角度应进行分别核算, 否则可能从高适用税率, 站在甲方的角度, 需要判断是否对甲方有利。 必要时候, 将含增值税的报价分开, 以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需要考虑特定采购项目以修改本。

  1.3 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货物的规格和功能配置等可能存在小幅度变更,这些 变更将在原有的货物要求之内(包括技术参数、功能、材质等),这些变更不构 成调整价格的理由,货物的单价不予调整。 1.4 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货物量, 无论采购货物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1.5 采购清单数量为合同交货总量,如需分批交货,则每批交货数量以甲方书面 通知为准。实际交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的交货量为准, 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合同价款。 1.6 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按以下约定:第二条 付款方式2.1 甲方以汇款/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修订: 甲方以汇款/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 款的,需要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说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做到“三流一致”,也即“货物、劳务及应税服 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必须都是同一受票方。如果存在第三方付款,则可 能出现资金流不一致的问题。因此,需要约定由第三方付款的,需要提供委托协 议作为证据,以防止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发生。) 2.2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 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引起税务 问题的,乙方应承担向甲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 关损失等。 修订: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 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 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 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 及时向甲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 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 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 材料品目、 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 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 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 供开票所需资料。 (说明:通常情形下,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企业作为供应商,因此需要明 确乙方需要向甲方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甲方进项税额抵扣。 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最高面临无期徒刑的惩罚,因此在 合同条款中特别加入了虚开条款。如果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 开, 不仅要约定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必须明确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 务,因此在条款中约定了乙方重开发票的义务。 原则上,在甲方收到采购的货物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取得发票用于抵扣的时点对于甲方而言非常重要。如果 当期,甲方销项税额过多,需要及时取得的进项税发票予以抵扣,因发票开具较 晚而没有用于抵扣,则会造成当期税负增加。后期抵扣时,造成留抵进项税额过 多。因此,在条款中不仅约定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合规性,还约定了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及时性。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具有真实性。所谓真实性,是指发票票面记载的要 素必须真实,比如收款方、付款方、货物名称、数量、单位、价款、增值税额等 信息。

施工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外墙干挂石材工程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1)龙骨制作、安装

  (2)石材制作、安装

  二、工程设计规格:按甲方要求和确认后立面设计施工图施工

  三、质量约定:

  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和省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2、乙方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标准、不得擅自改动,如确实需要改动时,必须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获得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施工。

  3、乙方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必须设一名质检员,对其产品及安装进行全程质量跟踪和监督,只有经质检员检验合格方可向监理报验。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主体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献

  2、对乙方工程进度,质量负责全面监控

  3、按合同约定进行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

  五、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服从甲方统一指挥和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3、按规定提交施工技术方案和内业资料,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六、工程量:约3500平米左右(具体数量以施工后实际发生为准)

  七、工程单价

  1、每平米 380元(包工包料)

  特别声明:石材按图纸要求

  工程决算以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工程价款中包含施工水电费、架子费及土建配合费。

  八、工程总造价:约 1330000 元。

  (注: 主材[80及∟50全部为镀锌Q235B国标件,石材厚度不小于25mm,全部刷防护剂,空心砖部位做穿墙螺栓处理。)

  九、付款方式

  1万。

  2、石材进场,乙方自行垫付 万元。其他款按工程进度拨款。

  3、其余款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付全工程款的95%

  4、工程质保金留:万元,保修期1年 到期后全部付给乙方。

  十、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5 月 1 日,竣工日期:20xx年7月20日;有效工作日 80 天交工;拖后一天罚款1000元。

  十一、质保期

  1、 从乙方将具体施工的工程正式交给甲方使用之日起一年为

  乙方承诺的质保期。

  2、 乙方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必须

  在24小时内上门服务,否则甲方按实际维修费用的双倍从质保金中扣除

  3、 在质保期 内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害外,凡因材质和施工原因

  造成质量问题均在乙方无偿保修范围内。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必须严肃认真的执行本合同,在执行本合同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部门协商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协议订立日期:20xx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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