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模板汇总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装修合同 篇1
家庭装修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合同一般应该该包括:合同各方的名称、工程概况、家庭业主(即装修户)的职责、施工单位的职责、工期、质量及验收、工程价款及结算、材料供应、安全生产和防火、资历和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其他约定合同附件说明等。这些部分对构成合同的完整性都是不可缺少的因素。
合同中谁是甲方,谁是乙方?
一般合同有发包方和承包方两方,通过中介机构的需要增加第三方,一般称为委托方。发包方就是家庭,一般以户主姓名作为发包方,又称为甲方。承包方是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如XX建筑装饰公司,又称为乙方。无论是合同哪一方,都必须真实可靠,作为乙方和委托单位,还必须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营业执照。
合同中工程概况如何标明?
工程概况是合同中最重要的部分,它包括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期、质量和合同造价。家庭装修工程可以有多种方式,如承包设计和施工、承揽施工和材料供应、承揽施工及部分材料的选购、甲方供料乙方只管施工、只承接部分工程的施工等,方式不同,各方的工作内容就不同。
应当注意,概况中的工期、质量和造价只是原则性的概括,其中工期只注明等级及执行标准,合同价款注明总额。具体说明在合同后面部分有专项说明。
如何明确合同双方的职责?
1、 甲方:家庭业主作为房屋的主人和装修后的使用者,在工程中主要承担的工作包括:向施工单位提供住宅图纸或做法说明,腾空房屋并拆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负责保护好各种设备、管线;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确定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质量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确定委托单位等。
2、 乙方:乙方的工作就是要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进行的施工,具体包括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严格按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保卫、垃圾处理、消防等工作,处理好与周围住户的关系;负责现场的成品保护,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保持,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合同中如何对材料供应做出规定?
合同中应注明:由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运到现场,如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提供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支付保管费,如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合同中应如何规定工程质量验收?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合同中应做出以下明确规定:
1、 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如隔断墙、封包管线等。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可顺延工期。若复验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应顺延。
2、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的工程质量由甲方承担返工费,工期相应顺延;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 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应承认接到乙方通知三日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什么情况下工期可以顺延?
合同中应当做出规定,发生以下情况,工期应相应顺延: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
2、 因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3、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一周累计停工八小时。
如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如何签订房屋装修合同:
1、合同主体要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您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您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2、工程监理人的确定。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作(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人工费和辅材费)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4金额大写:
1.5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备注:工程施工中若遇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工程造价均按实结算。
1.6 甲方负责物管的装修抵押金。
1.7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遇装修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其它方式: 。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能确保工程安全,文明,顺利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在平等,团结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下,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小纪汗煤矿建筑室内装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小纪汗煤矿。
三、承包轻工:硅酸钙板吊顶,铝单板吊顶等。
四、承包价格:
1、更衣间、洗浴室吊顶:
硅酸钙板吊顶和铝单板吊顶(其中有平板和异形及铝格栅方管吊顶),工费:25元/M2,按占地面积计算。
2、走廊吊顶:铝单板吊顶,木工板做灯槽,木工板加硅酸钙板。工费:30元/M2按占地面积计算。 ,
3、每间房有窗口的:木工板底加硅酸钙板,工费:25元/M2,按展开面积计算。
五、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材料,电源到位,其它以外,其它一切机械与工具等均由乙方自理负责配备。
六、工期要求:
1、工期:20xx年4月10日-20xx年5月25日。
2、乙方根据甲方的总、月、日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乙方逾期完成,甲方有权对乙方以相应的处罚,按延误一天罚500-1000元。
七、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1、本工程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与所在地区有关本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乙方在完成每项施工部位或工序后,应认真自检互检后报甲方复检验收,并按国家标准(GB50300-20xx)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实测。
2、按照《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乙方对承包的工程向甲方承担质量责任,乙方必须遵照设计院、甲方、监理及有关技术、质量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出现问题必须服从甲方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逾期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照章罚款,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本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工程,对成品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
4、对自承包分项工程中,对成品有保护的义务,凡在保修期内出现吊顶不平、脱落等现象,均由乙方无偿修复。
5、施工整体质量必须达到样板间的质量要求。
6、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达到上述质量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等,甲方将对乙方采取罚款处理。
八、付款方式:
乙方在施工中途支付生活费,施工完后支付55%,竣工验收后支付100%。
九、卫生:
1、每天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打扫宿舍内外环境,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2、施工后要清理垃圾。
十、施工期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严禁打架、斗殴、集体闹事、如有发生甲方将对乙方每次罚款200-500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亦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 日
装修合同 篇4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房屋概况: 室 厅 卫 阳台 厨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元,大写:
包括 水电工, 木工, 瓦工, 油漆工 ,垃圾清运费 ,材料搬运费
三、 付款方式
1、进场第一天付10%,水电管线排好经验收合格后付20%,泥木类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0%,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40%,竣工之日后3个月5%,6个月5%。
2、全部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如无质量问题发生,甲方提供乙方5%-10%的奖励。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其中大宗用料乙方须提前七天提报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对于列入附件3“乙方可临时采购的材料清单”中的辅料,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 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10、工人有责任节约材料,超出合理范围的视为恶意浪费,乙方须承担相应损失。
六、 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七、 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 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替补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6、 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
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方承担,在工程完工后结算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4、 工人着装必须干净整洁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一年内无偿维修,水、电保修期为两年。在保修期内,损坏后经过修理部分,保修期顺延,但最多不超过3年,保修期内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 施工项目清单
2、 施工要求
3、 乙方可临时采购的材料清单
4、 施工图纸
十四、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加条款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J08-62-97)》和合同附件《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因未按以上内容进行施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本工地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3、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现场内禁止一切火种,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生火、吸烟。做饭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4、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经安装完毕的洁具、炊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
5、 乙方如违反2、3的规定,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等部位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6、 本工程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引起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装修合同 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此时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______房型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 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_________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此时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此时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此时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此时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此时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装修合同 篇6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地点:万达广场A座1471室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室内设计及装修:地面背景墙 石膏墙等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500000
(大写)人民币: 500000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
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
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
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 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
准。
5、 工期
5.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0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合同工期总日历天
数 40天(雨天均包含在内)。
5.2 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
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
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
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
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7、 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
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 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
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 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
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 工过程中产生的余
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
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
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
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
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
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
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
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
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
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
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
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
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
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
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
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 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 ℅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 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 ℅进度款。
1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
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
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
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
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
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
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
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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