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合同

时间:2021-10-27 11:16:25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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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室内装饰装修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市、区)______路(小区)____幢____号(单元)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设计费 ______元,管理费_____%,计_____元,税金_____%,计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_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 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2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2.装饰施工地址: 市 区(县)。

  3.装饰施工内容:(见预算书)。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质量:省优质工程标准

  6.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7.总价款:¥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或增加施工内容、材料,该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发生计算。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3天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注意事项。

  2、由教导队队长余宝生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并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 乙方职责

  1、工程质量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等级,

  2、劳动安全方面:乙方应该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劳动教育,注意劳动安全,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如发生工伤事故和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部队的有关保密规定及安全管理和服从甲方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规章制度。

  3、文明施工方面:材料堆放及现场施工应服从甲方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完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通畅。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欧,工作前严禁喝酒,对违反责任者将从重处罚,所处罚金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4、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与与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5、工程施工期所发生伤亡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支付。

  6、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7、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尽的各项义务,须承担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按规定交纳施工用水、电费。

  第四条 安全施工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防止原有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水、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出现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需提供材料样板并由甲方确认后方可采购,如自作主张使用材料后不符合甲方的标准,后果一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采购材料时如甲方要求可共同采购。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本省现行的《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_份。设计图纸费用________元,由________方承担。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4.乙方在施工时要充分考虑到改造工程的整体方案,积极做好工程配套设施的统筹兼顾。

  5.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见附件

  五),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工程价款。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尾款。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七条 质量保证期

  1.本项工程质保期壹年,质保期内,工程因自然力非人为等客观因素出现松动、脱落、损坏等现象,乙方需在2日内到场免费维修。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由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50%,合计人民币给乙方。

  2.工期过半甲方向乙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30%,合计人民币给乙方。

  3.工程验收合格后剩余合同价款的10%, 15天内全部结清,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

  4.工程验收合格后除按工程款总造价的5%留取质保金。质保金留取期限为一年,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及时维修合格后,质保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申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5%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3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合同生效

  15.1合同生效日期:

  第16条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合同备案、鉴证

  17.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x》、《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__房__厅__套,建筑面积约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5、总价款:____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气片价值______元,抵工程款______元整,剩余工程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整。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约__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瓷砖除外)。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剩余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合计______元整。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____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元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____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一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5

  甲方(发包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方案)。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 工程期限,开工日期年 日,竣工日期按工程期限和节假日顺延。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山湖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室内、外装修造价表”中,双方签订的装修单价,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房屋不拆部分的结构等,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8.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8.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个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9.1 本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

  9.2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双方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在签字后在三个月内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0.3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元。

  第是一条 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计,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当造成的工程事故,人身伤亡等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第十三条 几项具体规定

  1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13.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素偶有钥匙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进行收回;

  13.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点__分至__点___分,下午__点__分至__点__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4.1乙方需向甲方交安全和装修质量保证金,该金额为人民币装修公司安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14.2乙方必须购买该项目的“建工险”保险。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15.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6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x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x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x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x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__年4月__日至__年7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7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XX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以装饰专业施工图纸为准。

  1.4施工内容及做法

  1.4.1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室内精装饰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

  ⑵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卫生洁具、龙头、自动感应器及配件安装工程。

  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所有电气安装调试相关内容。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为:XX元整(XX元),详见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xx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第三条发包人责任

  3.1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发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4份,其余工程所需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3.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驳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应当由发包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3.3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3.4凡涉及3.3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请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核算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第四条承包人责任

  4.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定。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4.3积极配合发包人代表开展正常工作。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4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旧厂区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4)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并承担外运费用。

  4.5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

  4.6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5%,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各方代表

  5.1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

  5.2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需要报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复工指令;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工程竣工验收及分项验收的确认;工程最终造价的确认;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撤换项目经理;其余按本工程合同执行。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为项目经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6.2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1)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确认后盖章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承包人;

  (2)现场签证报告由承包人在现场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递交,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报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6.3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6.3.1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2)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价格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的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3)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没有相应价格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6.3.2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6.3.3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比较存在偏差,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2)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的分项工程,其综合单价按6.3.2条款的原则确定。

  6.3.4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项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6.3.5本合同执行的计价文件和计价依据如下:

  (1)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浙江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3)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4)浙江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5)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7.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4因设计变更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发包人验收。监理单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验收、移交,需及时通知承包人。但发包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发包人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发包人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承包人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监理单位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

  第九条关于备料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9.1备料预付款

  9.1.1备料预付款支付时间与金额

  备料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并进场施工后15天内/拨付,备料预付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

  9.1.2备料预付款抵扣方式

  当工程款(含备料预付款)达到合同价的/时开始对备料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直至全部备料预付款扣完为止。

  9.2安全文明施工费

  9.2.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以现行浙江省统一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9.3进度款

  9.3.1支付期间:以月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按监理单位、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80%每月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预算价的90%;竣工结算完成审查核定且竣工资料提交招标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5%;

  9.4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发包人。

  9.5在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工程量确认及拨款要求后,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量审核和确认,并在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拨付工程进度款。

  第十条、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10.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0.1.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结算审定造价的5%。

  10.1.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留期限为1年。

  10.1.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付清。

  第十一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1.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1.2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承包人提货的,发包人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承包人,由发包人承担运输费用。承包人发现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承包人保管。由于承包人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1.3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人。

  11.4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发包人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十二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2.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3.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3.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3.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承包人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承包人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8万元。

  第十四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1)种解决方式:

  (1)提请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15.1施工期间,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发现承包人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与承包人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承包人交涉无果时,承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15.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后,发包人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承包人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承包人可优先为发包人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二一份,合同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二份。

  15.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⑴.本合同

  ⑵.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⑶.施工图纸;

  ⑷.施工图预算书;

  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⑹.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⑺.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附件二:《质量保证承诺》。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四:《安全生产承诺书》。

  附件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附件一:XX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书

  附件二:质量保证承诺

  致: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XX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等要求,结合双方已签定的施工合同,我公司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目标:

  (一)满足施工图纸要求;

  (二)满足并不低于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满足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四)总体目标:工程合格率100%;

  二、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将实施先进、科学、可行的组织及管理措施:

  (一)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ISO9002系列标准要求;

  (二)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工作技能符合本工程的作业需要,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100%持证上岗;

  (三)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机具等性能良好、可靠,能够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四)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材料、设备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参考品牌进行采购;如一些材料、设备没有规定具体的参考品牌,我公司也将选择国内知名品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规格、型号执行,绝不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更不使用其它工程的剩余材料,未经许可绝不随意进行材料代用。

  (五)项目制定先进、可行、完整、具体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并严格执行;

  (六)严格“三按”施工(按规范、按图纸、按施组),施工过程严格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七)无条件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及湖州当地监检机构的质量检查、监督;

  (八)因我方原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我方无偿负责整改直至合格。

  XX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XX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XX

  为保证XX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按第一部分协议书中规定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签订的竣工验收报告确定的时间为准。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装修工程为两年;

  2、防水、防腐工程为五年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两年;

  4、设备安装工程为两年;

  5、其他约定:竣工验收交付后,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服务保修1年。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及时提供服务,并保证在18小时内到达。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5%。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安全生产承诺书

  XX有限公司: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XX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司特作如下承诺:

  一、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安全(警示)规则与标识;

  二、设立

  说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二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四、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并在使用有效期内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有关设施设备和危险品处都要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遇动火作业、限制空间、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办理作业票证;

  六、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施工器具及配件,必须取得专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八、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九、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防范措施,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对施工项目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保障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十、对所有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贵司,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十一、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十二、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震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三、严格遵守国家与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它事项;

  十四、我公司愿意接受贵司、监理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联系电话:

  专职安全员(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XX有限公司: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XX以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在实施贵公司项目工程施工中,如果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我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经济等处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8

  工 程 名 称 :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1工程地址: 漳浦县绥安镇台湾东路

  1.2规格: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地面、墙身、天花的装修

  1.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1.4装饰工程开工日期: 20xx 年 6 月 10 日

  1.5装饰工程竣工日期: 20xx 年 9 月 10 日

  1.6 工程总天数: 90 天(注: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双休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造价 500000 元,(金额大写) 伍拾万元整 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要求

  3.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预算书。

  3.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签订补充合同。

  3.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广西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3.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3.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3.7 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乙方负责反工,直到符合国家标准为止。

  第四条:工程验收

  4.1 开工进场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土建、水、电等工程进行质量确认,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后,乙方开始施工,并从此时计算工期。

  4.2.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4.3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甲方应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力并视为验收合格。若甲方自行搬入与该工程无关的家具、其它物品或更换分户门锁,均视为验收合格,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材料供应

  5. 1 乙方应按合同预算书所列材料进行材料供应,并负责保管。

  5.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供货,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不在乙方保修范围内,如需乙方负责安装,则收取一定工费,如因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9.1 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9.2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饰工程直接造价(不含主材的造价)的0.5‰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程直接造价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一日,以装饰工程直接造价(不含主材的造价)的0.5‰的罚金支付给乙方。(注:不含双休日及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广西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投诉,请求解决。

  10. 2 如双方对造价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按法律规定选择鉴定机构。

  10.3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直接向——南宁仲裁委员会,在南宁的仲裁庭申请仲裁(不由其它办事处受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合同生效

  12.1 合同和合同附件(工程预算、材料清单、施工图纸、工程过程中的施工设计变更、项目变更、材料变更、工程结算书等)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2.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名:

  签名: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9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 、房屋间数:

  2 、建筑面积:

  3 、装饰装修项目、内容:

  4 、规格

  (详见甲方签名认定的装饰设计施工图纸):

  三、工程委托方式(下述三种方式选择一种,甲方或乙方供料的,应填写材料清单,双方签名确认):

  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四、工程期限 天。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工程图纸提供方式:

  甲方应于开工前提供已确认的图纸3份给乙方作为施工依据。如图纸变更或不符,双方再进行协商修改,重新确认。

  第二条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双方商定,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1 、总计方式,每平方米装饰造价元。

  装饰价款合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元 / 平方米 =元。

  2 、逐项计算方式:

  1)材料费 元;

  2)人工费 元;

  3)室内建筑物拆除费 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税金 元;

  以上合计 元。

  二、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首期款 % 元。

  2 、工程进度进入 阶段( 年 月 日)再付款 % _______ 元。

  3 、工程进度进入 阶段( 年 月 日)再付款 % _______ 元。

  4 、工程全部竣工,由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即付清工程余款% ________ 元。

  5 、工程进度与付款进度发生不同步的矛盾时,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

  6 、双方可以补充合同形式协商其他付款方式。

  7 、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规格型号、设备品种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确认变更项目和价格。增减项目的价款必须办理手续或当场结清。

  8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进度款的, 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须经双方签字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1838-93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2、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制定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3、甲乙双方约定标准: 。

  三、工程因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法)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合同中所用的材料、产品、设备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明码的价格作为本结算的最终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二、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三、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产品、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误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要及时与甲方联系,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工程工期

  一、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天按人工费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天,从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人工费总额。

  以下原因不能视为乙方延误工期。

  1、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2、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

  3、不可抗力。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材料,产品、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暂停施工:

  1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矛盾而停工,双方必须在一周内制定解决方案,确定复工时间。如最终责任不属于乙方,均不按违约或延迟工期论处。

  2 、甲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 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由甲方承担损失和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不及时作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

  1 、隐蔽工程验收范围指( 1)电器线路和电线保护装置。( 2)水管。( 3)家用中央空调。

  2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对隐蔽工程先自检再验收,乙方必须在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在开始验收 48 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如甲方既未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 48 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同意,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三、乙方应在竣工验收的三天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验收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如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四、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五、工程结算

  1 、甲方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合同条款向甲方提出办理竣工结算。甲方在五天内将工程款付给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

  2 、甲方无正当理由在竣工验收后 10 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 11 天起,按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装饰后服务

  一、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10 天内派人修理。

  三、保修期的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

  四、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和非装潢的外力原因所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二、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______ %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赔偿。

  三、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约,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四、甲方没有及时给予确认签证,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 , 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一、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汕头市装饰协会或汕头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协调处理。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几项具体规定

  一、甲方负责提供电源、水源给乙方使用,负责协调邻里关系,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二、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扰民及污染环境。

  三、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的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并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验收。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o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双方依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内容。

  o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o本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如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必要,可将合同文本增加壹份,提交汕头市装饰协会进行鉴证,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合同的顺利履行。

  o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 方(业主): 乙 方(单位名称):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0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其他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措施;

  (6)_________;

  (7)_________。

  三、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

  四、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

  五、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 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 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9.2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XX)。

  9.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 50% │ │

  │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 │

  │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 │

  11.2 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2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并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____

  二、施工时间:20xx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天。

  三、形式结构:房屋,装修面积____平方米。

  四、工程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清单》。

  五、承包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材料的质量和规格,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六、由乙方负责施工,由甲方负责监督施工。

  七、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八、工程造价:材料和装修人工费共计____元人民币。

  九、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20%,剩余80%尾款在20年月日之前付清,如甲方没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尾款,甲方每天应付每款的0.1%进行补偿给乙方。

  十、付款账号:____________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6.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材料的提供

  8.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10.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10.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4.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具体规定

  15.1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略)

  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略)

  附件三: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略)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略)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略)

  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略)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略)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略)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略)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4

  合同编号: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o一四年一月

  发包人(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身份证号:

  设计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设计负责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项目地址:__________。

  2.建筑空间类型:住宅室内空间。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___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1.设计范围:客厅、餐厅、走道、厨房、卫生间、卧室、阳台、园林景观。

  2.设计内容(可选择):

  2.1房间地面、天花、墙面装饰设计;

  2.2房间照明、强弱电、给排水及空调设计;

  2.3现场制作家具设计;

  2.4软装饰参考设计;

  2.5园林景观设计。

  第三条设计程序及工作内容:

  1.咨询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1.1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设计相关咨询;

  1.2双方明确设计意向后签订设计合同。

  2.调查研究阶段及工作内容:

  2.1设计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时间由乙方负责上门现场测量数据;

  2.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若需要乙方测绘建筑平面图,每张费用为元;

  2.3乙方负责记录甲方对住宅空间使用设想、设计、时间进度等有关要求;

  2.4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3.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3.2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原始房型平面图、平面设计布置图、地面设计图、天花设计图、装饰效果图(装饰效果图:按建筑面积制作,在100平方米以内,乙方负责制作2张电脑装饰效果图,100—150以内平方米制作3张,150—200以内平方米制作4张,200—300以内平方米制作5张,以后每增加100平方米可多制作一张。如甲方要求提供更多电脑装饰效果图,需收取元/张的设计费用)及初步概算书;

  3.3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水电设计文件。

  4.水电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4.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水电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4.2水电设计文件内容:照明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灯具配置单、给排水管线走向图、水龙头布置图、饰品提案;

  4.3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文件。

  5.最终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5.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最终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5.2最终设计文件内容:全套设计施工图(封面、目录、材料表、原始平面尺寸图、墙体尺寸变动图、平面布置图、地面材料划分图、天花布置图、灯具位置图、开关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平面给排水走向图、立面索引图、立面图、节点图、构件图)及工程预算书;

  5.3乙方向甲方交付最终设计图纸甲方签收确认,设计服务结束。

  6.设计收费标准

  6.1设计收费参照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的《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标准,双方进行商议;

  6.2收费标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币;

  6.3本项目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总设计费:_______元人民币。

  6.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施工交底,设计师到现场指导施工及整体竣工验收应不少于3次。如施工地点在广州市外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6.5本设计项目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包括软装、饰品)、设备的加工与定制需要乙方设计师跟进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收费标准另行协商。

  7.付款时间及额度:

  7.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10%设计费作为设计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元;

  7.2初步设计确认(平面方案确认)当日支付40%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元;

  7.3水电设计确认(三维效果图确认)当日支付30%设计费,即人民币___元;

  7.4最终设计签收(整体施工图确认)当日支付20%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_元;

  第四条_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等有关资料。

  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与乙方进行设计沟通,并对图纸进行确认。因甲方原因未能依时约见乙方设计人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图纸确认时间。

  3.甲方在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在深化设计过程中要求乙方变更设计方案。甲方如确需变更设计方案,应对乙方作出适当补偿。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如乙方能够做到的,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在收到阶段性设计文件和全套设计文件后,有责任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设计成果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五条__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并负责提供相应文件。乙方未能按时完成设计工作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完成时间。

  2.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设计改动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对甲方已确认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各阶段款项的当天,向甲方提供各阶段设计书面文件。

  4.乙方应对甲方资料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加以保密,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其资料文件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六条_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各阶段设计费,其中定金部分应双倍返还。

  3.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乙方可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甲方逾期未支付设计费超过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不经另行通知而暂停履行下阶段的设计工作;待甲方支付拖欠的设计费用后,乙方继续进行设计工作,完成设计的期限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设计文件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协商,重新约定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5.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0.2%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乙方逾期交付设计文件,每逾期一日按设计费总额0.2%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附则

  1.本项目设计方案着作权及施工后拍摄作品发表署名权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投诉部门: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投诉电话: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5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工期

  一、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需具产权合法拥有者或产权合法拥有者的书面委托。

  乙方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并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或装饰装修协会核发的资质资格证书。企业资质。

  2、装饰装修施工地址:区(县)路巷(社区)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及部分包料)。

  二、工程造价和工期

  工程造价必须依据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家装工程造价标准制定

  1、合同总价款:

  ¥ 元,(大写): 元。

  其中:

  材料费:元,人工费:元,

  拆除费: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

  管理费:按总造价%元,税金%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工程项目、工程量增减、工程款变更等,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工程款按实增减。

  2、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

  2、甲方采购供应的家装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

  3、乙方提供的家装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要求的,应禁止使用。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家装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知情仍表示同意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家装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环保合格标准家装材料。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相关法律规定。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图纸设计费元由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家装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表三《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水电、泥水、木作、油漆各道工序的验收手续。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按(GB50327-20xx)进行,验收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生效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表四《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扣除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另定验收日期,甲方不得无理拖延。

  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在书面通知甲方后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甲方对乙方组织的验收有异议的,可按双方共同指定的单位复检,复检合格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乙方返工致工期延长,按逾期交付处理。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六《工程保修单》)。保修期约定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外墙防渗为五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表。

  7、甲方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甲方应与监理单位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师职责等告知乙方。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与施工有关的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应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公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工程付款及结算

  1、工程付款原则上采取合同正式签定工程动工前、工程施工中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分段付款方式,付款包括:材料款、工人工资及管理费用等。付款比例由甲、乙双方商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工程结算必须按实际施工量及结算标准结算,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避免结算纠纷。《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五。

  第六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在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向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办理申报手续。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公司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按实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公司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7)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乙方工程施工人员、车辆进出小区手续,保障乙方顺利施工。

  2、乙方职责:

  (1)乙方应在施工前三天与当地物业管理公司或房管机构协商,签订有关协议,办理有关手续。

  (2)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3)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4)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5)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堆放。

  (6)指派项目经理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2、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违反安全、防火法规造成责任事故,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3、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并赔偿损失;

  4、乙方负责提供的家装材料和设备,若属伪劣假冒产品,乙方应承担按合同约定购置合格产品更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返工费用;

  5、乙方在施工前,未向所在物业管理公司申报手续,必须承担包括罚款在内的全部责任并补办手续;

  6、甲方按合同约定负责采购供应的家装材料和设备,交付乙方验收后,由于乙方保管不善,擅挪它用,乙方必须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使用的,每超过一天应支付违约金元。

  8、甲方未向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站办理工程申报手续,必须承担包括罚款在内的全部责任并补办申报手续;

  9、甲方违反合同私自与施工或管理人员更改或增补工程项目,所引起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甲方未经办理相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该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甲方应承担包括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直至民事责任;

  11、甲方提供的家装材料和设备质量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每天元的停工损失;

  13、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每天元的停工损失;

  1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每天元的损失;

  15、工程竣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自行入住的,视为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漳州市装饰装修协会或工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选择下列方式解决:

  (1)依法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赔偿守约方,解除本合同。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天以上;

  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严重,乙方返工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③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又不予更换的;

  ④乙方施工期间违反物业管理等规定,经劝阻不予改正的;

  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严重安全事故的。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甲方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施工手续的;

  ②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施工的;

  ③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超过天的;

  ④甲方未能依约支付乙方工程款,时间超过天的;

  ⑤因甲方原因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

  5、合同解除时,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物业管理公司壹份,鉴证单位备案壹份。合同附表、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鉴证单位: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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