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1-12-12 16:36:42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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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装修合同模板集锦五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装修合同模板集锦五篇

装修合同 篇1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情况): 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负责甲方管理服务小区垃圾清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

  乙方负责甲方管理服务的_______小区的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清运工作。

  二、清运时间及标准

  清运时间:每日早_____开始至晚_______结束。

  清运标准:所有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垃圾容器的干净,沿途不洒漏垃圾。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自_ ___年___月 日始至__ __年___月___日止。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续约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将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装修垃圾存放在指定地点,乙方自垃圾桶或指定存放地点将垃圾运往小区以外。

  2、乙方在清运垃圾时,应当穿着干净、整齐,不得有碍小区观瞻。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水平做出评估。

  4、、乙方在清运垃圾时不得影响业主正常休息和生活,保证不扰民,不与业主发生冲突。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毁损小区公共财物,不得破坏小区绿地,如有损坏乙方应当照价赔偿。

  五、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清运及付费时间

  1、清运费为_____元/车,每车装载量不得低于______吨,每清运一车,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有效;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______元,共_____个月,共计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

  费用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涉及到垃圾清运、处理等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相关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垃圾处理费用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垃圾清运费中。如乙方未能办理有关手续造成甲方垃圾无法清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元。

  2、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若在清运过程中引起业主三次以上投诉,甲方有权拒付清运费并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元。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签订地:天津市南开区创业环保大厦)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两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两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____房型____房____厅____套,施工面积____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两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两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两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两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两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两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两方签字生效后,两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装修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签名:

装修合同 篇4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装修企业)

  丙方:(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 小区 幢 单元 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 、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 、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 、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 、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 时至次日 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

  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赌博,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

  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 、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

  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 、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

  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

  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 、

  2 、

  3 、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 (盖章)

装修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制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

  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

  承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预算单)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

  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2) 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3:甲方提供

  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工作日。

  开工日期 (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

  工日期);

  竣工日期 (按约定质量验收标准合格的日期

  为竣工日期)。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见附表:预算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若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 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控制规范》

  GB50325-20xx要求。

  3.2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须双

  方在每项图纸上签字方为有效)。设计费用详见报价单,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

  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正常施工过程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4.5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各项费用。

  4.6 凡涉及4.4款的变动,甲方应当向物业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提出来申请,由

  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7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材料和阶段性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3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

  5.4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

  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5.5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5.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负责做好竣工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

  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见

  附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变更表),明确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增减。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

  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

  6.3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4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20%

  赔付对方违约金。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如不

  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2 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

  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谈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7.3 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

  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7.4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总局标准。

  7.5 如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而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延误工期,

  乙方不承担责任。

  7.6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

  清单”,并将全部款项交乙方。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个人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国家及物管部门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

  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

  8.3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

  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因

  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规范》。

  9.2 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第十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主要施工材料验收(开工后三日内);

  (2) 隐蔽工程验收;

  (3) 中期验收;

  (4) 竣工验收。

  10.2 隐蔽工程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中期验收指工程进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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