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时间:2022-10-23 13:20:36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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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构编制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1

  1、开展核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通过这次核查工作,对我委从成立至今的机构沿革有了清楚的认识,同进对文件进行了系统的归档,对缺少的文件通过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进行了收集,便于以后机构情况的。统计汇总。

  2、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补齐了与我委机构沿革相关的文件9份:朝委发【1983】105号、北委办发【20xx】47号、北编发【20xx】6号、北编办【20xx】14号、北编发【20xx】13号、北编发【20xx】43号、《关于中共xx市纪委申请临时聘用工勤人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北编办发【20xx】4号、北编发【20xx】35号。通过人事工资20xx软件及相关文件规定,对委内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情况做出准确汇总:委内行政编制33人,实有在职人员23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退"二线"人员2人,占编2人;临时聘用人员编制5人,实有5人。为了方便以后及时掌握部门内编制和人员情况,我委还及时对相关文件和与人事、编制有关的材料进行了归当,并装订成册;及时与市编制办更新人员工资台账做到了人员编制台账与市编制办"机构编制实名制"保持一致。

  3、目前还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编制工作核查,发现在工作当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门成立至今时间跨度大,经手该项工作的人员较多,很长时间以来工作人员没有对有关人员编制及部门沿革有关的文件进行系统的归档,并且涉及的文件较多,个别文件时间较久远,查找起来非常困难,增加了编制核查的工作量。

  (2)人员变动次数较多,编制台账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以致于人员编制台账与市编制办的记录不一致。

  (3)部门下属事业单位:xx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进度缓慢,截至核查工作开始,尚未完成登记,未能及进申请到公益域名。

  4、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针对此次核算工作所反映出的问题我委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对人员编制工作的管理:

  (1)通过核查工作对部门成立至今有关人员编制部门沿革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系统归档,以方便随时核查。

  (2)人员发生变动时,除正常的工资调转关系和组织关系外,还要及时上报市编办、更新台账,保持与编制办台账一致,做到账账相符。

  (3)收集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过程当中所必需的文件、材料、资料,抓紧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2

市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xx〕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20xx年xx月x日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3

  一、本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核定编制数20,实有在编的15人。其中单位领导1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普工1人。

  二、本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1、机构设置规范。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

  2、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3、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4、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徐雄校长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三、近年来本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成功经验和做法

  1、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

  2、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设置内设机构,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名称、数量,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办事。

  四、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因和自纠情况

  按照“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本着适应发展、职能整合、优化效能的原则,对本单位进行机构编制核查,一年来较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发现问题。

  五、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4

  XX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8月,20xx年8月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XX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办),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5名,下设政务服务信息中心一个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目前,政务办共有工作人员 22 名,其中正式在编在岗人员13名(科级干部7名,一般工作人员6名),劳务派遣人员 3 名,公益性岗位6名。主要负责对各入驻部门单位、独立的办事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驻的中介机构、进驻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等。

  一、机构 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维护情况

  区政务办 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规范化管理,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机构名称、规格、编制类别、编制数量、编制结构、单位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各项数据指标等准确、完整。人员照片已上传,实有人员与《机构编制管理证》一致,机构主要职责、批准文号与审批文件一致。

  二 、《机构编制管理证》日常维护情况 责

  《机构编制管理证》中机构信息、职责任务、核定编制及人员机构、核准领导指数、实有人数统计、人员花名册、非在职人员花名册填写准确、完整,人员调整做到及时更改、 审核。严格按照规定年审。

  三 、实名制公示情况

  办理人员出入 编严格 按照要求在单位张贴公示。

  工资联审情况

  按时参加工资联审,财政供养人员与编制情况相符,不存在“吃空饷”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定期自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5

XXX县委编办:

  根据《中共X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开展20xx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委编办〔20xx〕67号)文件精神,我镇围绕督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在自查工作中,组成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自查小组,对镇机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自查结果

  1、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我镇行政编制39个,截止20xx年6月,在编在职33名,借出2名,缺编4人;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0人,共有编制内人员15人,缺编5人,其中,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5名,现有4名,缺编1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3名,现有3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12名,现有8名,缺编4人。我镇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2、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落实“三定”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核对、报送工作及公示、登记工作,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没有出现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社事中心、村镇建设中心、计生中心已登记的单位3个,已登记的单位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4、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xx年新进人员均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另外,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都及时完成。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组织、财务、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使各项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6

  按照市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5号)要求,我县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重要文件执行情况

  我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xx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xx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等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20xx〕11号)、《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X编〔20xx〕2号)等上级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个一”标准,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落实编制前置审核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使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保证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执行。同时,我们还加强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利用编委会、编办学习会议、有关业务布置会等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相关人员了解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

  二、xx体制改革情况

  (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办发〔20xx〕26号)精神,我县20xx年底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机构改革方案,分别提交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到突出的位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改善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加强职能整合,科学设置机构,构建精干高效的县政府组织体系。将县卫生局、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在县经委挂牌的科技局独立出来,设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整合后,县政府工作部门仍为24个,不超过上级规定的机构限额。卫计委等单位在改革后认真落实改革精神,加强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机构运转状况良好。

  (二)深入推进县乡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电〔20xx〕47号)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试点的通知》(亳政办秘〔20xx〕7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先后启动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两单”制度建设工作。5月底,又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县乡两级“四项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将权力事项细分,达到颗粒化,便于网上办理。在工作中,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各单位具办人员和参与审核人员,通过召开会议以会代训、邀请专家专门培训、编印相关资料等方式,加强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权责清单的含义、编制要求及工作方法。二是加强人员管理。要求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与本单位工作脱钩,确保全身心投入到两单的集中审核工作中来。实行请销假制度和责任包保制度。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统一审核口径,做到统一要求,统一行动。严格审核流程,按照“三上三下”审核机制操作,要求各审核人员在审核全过程与被审核单位零距离对接。四是加强指导督促。要求工作人员对所负责的单位加强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在要求时限内,我县顺利完成县乡权责清单的编审工作,权力事项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我县根据省政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xx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做好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接、放、管”。

  结合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对上级政府及部门下放到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到位。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规范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上级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县相应的权力事项也相应取消。对于上级政府要求取消或转为其他事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红头文件设定、一些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事项,也相应取消或转为其他权力类型。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加强事业单位职责整合,对职责相近、事权消失、职责弱化的事业单位进行合并或撤销,优化机构设置,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机构的职能作用。20xx年,主要就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职责、畜牧兽医和水产职责、农业执法职责等进行整合,综合设置相关机构。二是根据省编办《关于加快事业单位类别批复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151号)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批复工作,先期批复单位239个,编制占比为85%。主要是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教育、卫生、文化系统单位和乡镇站所等属性明确的单位,其余单位下步根据情况适时予以批复。

  三、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控编减编工作

  (一)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落实人员只减不增要求。我县认真落实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现有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加强新进人员的审核把关,凡超编、满编单位一律不得新招录人员,空编单位进人按计划分批次进行,确保急需人才的使用需求。在工作中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库,实时监控单位人员变化,杜绝超编进人,切实加强人员编制的管理,确保实现本届xx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截至20xx年底,我县行政、事业编制均不超过省核定的编制数额,实有人员也未超过20xx年底数。

  (二)严控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增加。我县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有增有减”的要求,按照规定设置机构,加强编制管理,以制度管编用编。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对一些单位提出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请认真研究,凡无上级明文规定、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一律不受理、不上会,确需增加的要依据充分且工作需要。二是规范出入编管理,落实用编前置审核制度。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把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时,一律先进行编制审核,未经审核的不予办理调配手续。三是加强职数管理。认真执行职数管理规定,领导职数的配置均按上级明文规定进行,职数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总量以内。保证了全县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不新增超编人员。

  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情况

  20xx年,我县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上,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我县机构数和编制数与上年相比均未超过上年的底数,不存在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调整编制和增设领导职数情况,也不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没有违反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行为。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7

市编办: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153号)要求,我们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区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一)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章、政策情况

  区编委及编办议事、办事规则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上级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一是始终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和“五不准”制度,严守机构编制管理程序规定。凡按规定需报上级批准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事项,均按管理权限上报市编委或市编办审批,在没有得到正式批复之前,坚持按规定不予实施。二是先后制定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区编办工作规则》等制度。实行以制度管编,保证了全区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人员不形成新的超编。三是严格执行编委会、编办工作规则,所有机构编制事宜都提交编委会审议。

  (二)机构编制管理重要文件执行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中央及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在我区的贯彻落实。

  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集体议事规则,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专题专报、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制度。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办事机构均按规定进行设置。

  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机构编制事项。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的事项,统一由区编办审核、编委会审议、按规定程序报市编办审批。

  二、  严格执行中央编办20xx年4月28日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电话通知稿》精神,将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控制在20xx年底总量内,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严格按照市编办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分类,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行差别化的减编控编措施,行政类、执法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空编冻结,人员只出不进,确有需要的“退一进一”。

  (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一是成立了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了干部人事、财务资产、机构编制3个接收工作组,各负其责开展改革工作。二是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精神,报告了我区改革进展情况,对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三是涉改单位人员安置工作严格按照皖编办〔20xx〕159号文件执行。四是区编办作为区本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精心谋划,倒排时间,认真做好指导协调工作。五是按照皖办发〔20xx〕24号文件要求,该划转的划转,该整合的整合,确保按照上级提出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机构挂牌、职能划转、编制配置以及人员、资产、工作移交等各项具体工作。

  (三)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设置机构,行政编制控制在规定限额内,事业编制总量有效控制,职数管理规范有效。

  (1)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严格执行进人用编核准制度,把好关口,对一些单位提出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请认真研究,无上级明文规定、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一律不受理、不上会。实行以制度管编,保证了全区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人员不形成新的超编。

  (2)规范出入编管理,实行核编准入(调)制度。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一律实行核编准入(调)制度,经区编办核编后才能研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3)严格加强职数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职数管理规定,领导职数配备均按规定程序规范办理,领导职数的配置均按上级明文规定进行,职数执行情况都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的总量以内。无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单位领导情况。

  (四)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编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集中时间,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进行了清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分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整改阶段、验收总结阶段3个阶段推进,并对阶段性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确保清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严肃工作纪律,要求清理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通过开展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加强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机构编制管理。

  (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实际,积极稳妥的做好全区事业单位  本着方案申报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更新及时。

  一是及时更新、维护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做好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升级、更新及信息补录工作,确保机构设置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审批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计划审核上报工作。认真按时地完成了全区行政机构编制现状、实有在编人员核查工作。三是结合实际,研究审定了选调生安置入编以及区教体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意见。

  (七)本年度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机构增减、编制变动情况等

  1、行政编制变动情况

  20xx年1月30日,根据市编办《关于下达狮子山区法检两院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铜编办〔20xx〕8号),增核我区法院政法专项编制1名和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2名。

  2、事业机构增减、编制变动情况

  20xx年度,经市编办批准,我区成立了3家事业单位(其中20xx年4月28日前2家),撤销了1家事业单位,分别是:

  (1)设立狮子山区图书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铜编办〔20xx〕14号);

  (2)设立狮子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铜编办〔20xx〕21号);

  (3)撤销狮子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收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铜编〔20xx〕22号)。

  (4)20xx年9月25日市编办批复,同意设立狮子山区西湖镇中心幼儿园,机构性质、编制不定(铜编办〔20xx〕65号)。

  (八)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年度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

  圆满地完成了20xx年度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全区符合登记管理条件的事业单位登记率为100%,年检率100%。同时,实施“一户一档”制度,在年检工作结束后,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形成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年检和注销等一整套完整有序的档案,为今后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奠定了基础。

  (九)做好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维护和网络红页相关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编办关于推进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的部署,制定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对全区各单位的注册续费工作进行网上申报,保证申报内容准确无误。截止目前,我区已有57家网站进行了中文政务和公益专用域名注册,本年度续费工作也已全面完成。同时,积极推进提高网络红页的应用,发挥网络红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窗口的作用,为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建设各自的网络平台奠定基础。

  (十)认真做好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管理、统计工作

  继续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数据,做到编制库数据准确无误;全面掌握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及人员变化情况,为领导决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提供准确依据。

  (十一)继续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坚持对全区编外聘用人员实行额度管理制度。调整核定了立新社区城管中队人员控制数,研究核定了西湖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控制数,圆满完成了全区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为继续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二)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今年以来,区编办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从科学配置执政资源的高度出发,严格管理,努力解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研究提出了成立区图书馆、西湖镇中心幼儿园、区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议;研究批准了20xx年区属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改善了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了教师队伍力量。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十三)严格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违规举报制度,加强了“12310”举报电话管理。二是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先后在全区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治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编外聘用人员清理、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清理等专项检查、清理活动,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三是继续加强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规范管理,修订完善了《狮子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编外临时聘用人员额度申报制度和实名制管理,有效地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四是不断加大对镇办社区、政府工作部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扩大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现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事项。

  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

  一年来,我区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全年未发生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调整编制及领导职数,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20xx年2月16日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8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我局现核定编制数为22个,实际编制数为20个(2个事业编实由国调队占有)。我局实有20个编制中,其中行政编制10个,参公编制4个,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1个。目前,我局行政编制已使用8个(政协占1个),空缺2个;参公编制已使用3个(含1个事业编),空缺1个;事业编制已使用2个,空缺3个;工勤编制已满编;另外,借用人员1人,临聘人员3人(投资、农业、司机各1人)。

  (一)内设机构:

  4个,即办公室、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工业与投资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股、贸易外经与社会事业统计股、能源环境监测统计股)、统计执法队。核定股级干部职数4名,实际使用0个,空缺4个。

  (二)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县普查中心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县农业监测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其中2个实际由国调队使用);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3名。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政策规定、事业单位政策规定、“三定”规定等规定,不存在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的情况;

  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按规定时限办理人员调(流)动、上下编;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9

  根据《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编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安排并组织人员按照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我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2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一、领导重视。

  在自查工作中,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我镇高度重视,由桃林镇党委书记薛剑亲自挂帅,以组织委员张道举为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抽调专人对全镇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

  二、严格“三定”,规范机构设置。

  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镇党委政府内设9个办公室:党委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工业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下属事业单位6个: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建设服务管理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村经济服务站。

  人员编制情况。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2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6人。招录(招聘)3人,其中:公务员2人,事业编1人。接收退伍军人1人。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三、事业单位运行规范。

  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按规定张榜公示。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经查各单位不存在有编制无人员情况。

  四、人员编制管理规范。

  (一)加强考核工作。通过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掌握全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准确选人用人和奖励惩处提供依据。

  (二)严格人员借用管理。阶段性工作需要借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工作完成后返回各自工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借用外单位人员并超过半年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经批准方可借用,同时到县编办备案。因而没有混编混岗现象。

  五、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在工作中,为做好登记档案的保存完整,我镇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提高了办事效率。经查没有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相关材料。

  六、做好实名制管理。

  我镇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镇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审相结合的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年将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八、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镇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机构编制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九、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如进一步完善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10

  根据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津编办发〔20xx〕125号、津编办发〔20xx〕126号文件精神,我校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完善档案、纠正问题、建章立制等方式,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含工勤人员)和编外用人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形成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审批文件完整,机构实际设置情况与审批文件相一致。主要文件如下:

  1.《关于增设天津理工学院等二十六所高等学校的通知》([81]教计事字157号);

  2.《关于分校调整的实施意见》(津党教[1992]108号);

  3.《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理工学院等四所院校合并的决定》(津党发[1996]12号);

  4.《关于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津党[20xx]19号);

  5.《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xx]124号)。

  经核查,我校实际设置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隶属关系、主要职责、经费渠道、内设机构、批准文号等均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内设机构规格、增设或变更内设机构等情况。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我校对编制、实有人员、超(空)编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教育部教发[20xx]2号文件精神,确定事业编制数为2556,其中管理岗位数383,专业技术岗位数20xx,工勤岗位数128。实有人员情况为:管理人员273人,专业技术人员1214人,工勤人员209人,合计为1696人。实际使用编制的类别与审批文件一致,人员调整均按规范程序办理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实有人数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由于存在着1996年四校合并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工勤岗位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但随着自然减员近两年内将调控至编制数以内。

  三、领导职数及领导干部情况。

  我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厅局级正职职数为2,现有2人,厅局级副职职数为7,现有7人;县处级正职42,现有40人,县处级副职职数83,现有60人;乡科级正职职数153,现有126人,乡科级副职职数58,现有43人。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四、编外用人情况。

  经核查,我单位没有编外用人情况。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11

  根据《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xx市妇女联合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市妇联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于20xx年2月10日经市编委审核,并报市委批准执行。“三定”规定批准后,市妇联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机构启动运转情况

  xx市妇女联合会印章由于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没有变更机构名称,不需要更换机构印章,仍用机构改革前的印章。按规定对外,挂了“xx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发展科、维权科牌子,加挂了“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01529007-1)。按照“三定”规定设置了办公室、发展科、维权科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加挂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明确了内设机构职责、名称、规格、数量;根据《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市妇女联合会人员编制的批复》xx市妇联人员编制x名(行政编制x名,暂定人员x名)。其中:主席名(正处级),副主x名(副处级);

  科级领导职数x名(正科级)。目前,严格按照核定编制配备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到位到岗。

  (二)职责履行情况

  xx市妇联通过自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职责落实到位,规范履行工作职责。

  1、职责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认真履行妇联工作职责,无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情况;

  职责范围明确,无越位、错位、缺位的情况;

  职责分工清楚,科室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流程清晰;

  建立健全临沧市妇联岗位责任制度,印发了《xx市妇联内部岗位职责》,使妇联各项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各科室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妇联工作职责的落实。

  2、职责履行过程规范。在履行妇联职责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失误,无被投诉事项,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中无过错;

  严格执行信访接待首问首办制,来信来访办结制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确保信访结案率达90%以上。在临沧妇女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向社会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向社会宣传公开鼓励创业“贷免扶补”项目贷款政策文件及办理程序,统筹城乡妇女共同发展。

  3、职责履行效果较好。

  xx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个一百”、“新家园行动计划”、“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要求和“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进一步“突出主旋律、增强凝聚力、提高执行力”,打造妇联组织“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团结、动员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工作创新方面,市妇联以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制度创新工作,以“诚信、公正、公开、效能、服务、廉洁”为主题,围绕“制度创新、服务创新、落实创新”三个方面创新妇联工作。

  积极推进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于今年开展了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制定了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通过整合市直机关妇女志愿者人才资源,分别指定牵头单位,共招募了xxx名巾帼志愿者,组建了xx支区、直部门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并于6月举行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八县(区)的巾帼志愿服务者招募活动正在进行中。工作受表彰情况,xx市妇联20xx年2月被xx省妇联表彰为“三八”红旗集体;

  20xx年3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

  20xx年9月被xx省绿化委表彰为“全省绿化先进单位”;

  20xx年6月被xx市委表彰为20xx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

  (三)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1、机构设置规范。xx市妇联按规定程序制定了《关于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请示》及《关于请求解决妇儿工委办公室编制的请示呈报市编委,分别下发了《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发〔20xx〕27号)和《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市妇女联合会人员编制的批复》文件,明确了市妇联机构的设置;

  根据“三定”规定,市妇联下发了《xx市妇联关于内设机构更名的通知》,内设机构更名,原发展部更名为发展科、原维权部更名为维权科。按照规定设置了办公室、发展科、维权科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加挂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自查,市妇联未出现越级上报请示现象;未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等情况;未发生过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人员编制管理规范。xx市妇联人员编制xx名(行政编制x名,暂定人员x名)。其中:主席名(正处级),副主席名(副处级);

  科级领导职数x名(正科级)。目前,市妇联核定编制xx名,除工勤人员岗位外,实有人数x名。经自查,市妇联未出现越级上报请示现象。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按照规定报经市编委审核编制空缺情况;

  严格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人员编制审核卡》、《领导职数审核表》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未出现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现象;

  不存在混用、挤占、挪用其他类别的编制;

  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规范,科室领导在核定的职数内配备,机构编制按规范运行,没有超编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的情况。

  3、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情况。xx市妇联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席分管,明确办公室主任负责机构编制工作,工作人员到岗到位,熟悉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具体工作;

  市妇联不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

  如实上报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注册了“xx市妇女联合会”中文域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历年来,xx市妇联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相关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xx市妇联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人员变动的,统一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市编委审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按照市编委的要求,建立起定期的自查自纠制度,将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xx市妇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认真制定机构设置“三定”方案,经报请市编委审核,市委同意后,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理顺职责关系,规范工作程序,调整科室名称,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妇联职能职责。从自查情况来看,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在xx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席兼任,但未明确机构级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建议。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明确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级别,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任务,确保xx市妇儿工委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12

  雷屯小学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报告按照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安排,我校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就我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石阡县汤山镇雷屯小学。

  2、机构规格:股级。

  3、经费:财政拨款人员编制:核定编制数23,实有在编16人。

  4、领导职数:校长1人。

  5、专业技术人员16人。

  6、食堂营养餐工人5人。

  二、本单位机构编制核查情况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

  2、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3、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人员调动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明确校长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

  三、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教师缺编7人,在缺编情况下,教育局抽调了1人,教办抽调了2人。

  2、教师队伍专业技术结构不合理,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比较紧缺,这种状况不利于教师队伍在学科结构、学历结构上形成合理的梯次,不利于素质教育、不利于人才队伍培养,更不利于学校的长期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加强农村小学教师的机构编制调控力度,按专业设岗。

  2、人员调动必须按编制要求,实现教师资源的有序流动、优化配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13

  根据x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年机构编制纪律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安排并组织人员按照纪律专项督查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我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32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一、领导重视。

  在自查工作中,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我乡高度重视,由xxx乡党委书记xxx亲自挂帅,以组宣委员xxx为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抽调专人对全乡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

  二、严格“三定”,规范机构设置。

  我乡共有编制数32人,实际在编人数28人,共有工作人员33人。其中,正科职领导3人,副科职领导11人(含三名挂职领导)。下设党政办、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劳动服务保障中心、宣传文化中心、综治维稳办、财政所等9个办事机构,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三、事业单位运行规范。

  我乡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按规定张榜公示。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经查各单位不存在有编制无人员情况。

  四、人员编制管理规范。

  (一)加强考核工作。

  通过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掌握全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准确选人用人和奖励惩处提供依据。

  (二)严格人员借用管理。

  阶段性工作需要借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工作完成后返回各自工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借用外单位人员并超过半年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经批准方可借用,同时到县编办备案。因而没有混编混岗现象。

  五、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在工作中,为做好登记档案的保存完整,我乡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提高了办事效率。经查没有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相关材料。

  六、做好实名制管理。

  我乡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乡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纪律专项督查的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审相结合的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年将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八、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乡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机构编制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九、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今后,我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我乡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如进一步完善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xxx县xxx乡人民政府

  20××年××月x日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14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一)机关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二)事业机构编制情况

  (二)事业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情况

  所有人员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内配置,未出现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擅自增加编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15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马机编办〔20xx〕82号)精神及要求,我局对照市直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结合实际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分为100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按照市编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马机编〔20xx〕22号)要求,设立马鞍山市审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科、法规审理科、内审指导科、审计执行科、计算机审计中心、财政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社会建设审计科、开发区审计分局、经济责任审计局等11个科室(局),另单设机关党总支。行政编制46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1名和开发区审计分局局长1名(高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截至xx月份,行政编在职人数42人(巢湖区划调整调入2人,退休1人),配备科级领导17名(另巢湖区划调整一名正科级职数单列)。

  20xx年,根据马机编马机编〔20xx〕41号文批准,成立了市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中心,为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0人,公开招聘了8名具有工程造价、财务审计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心已于年初正式开展审计业务工作。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1、机构设置规范。市审计局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3、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由市审计局主要领导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都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不存在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和要求下级部门成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年检登记,按要求完成中文域名,按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收支范围越来越广,尤其是政府性投资项目较多、资金量大,审计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已难以应对日益加大的审计任务,我局编制虽有空余(定编46人,在职41人,空编5人),但由于全市总编制超编,申请招录公务员几年未获批准,人少事多的矛盾尤为突出。

  20xx年,我局将在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要求,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各项制度,切实做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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