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时间:2022-12-23 10:01:06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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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专项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1

  根据xxx区财政局《关于xxx区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的通知》(区财发〔20××〕49号)文件精神,我乡认真开展了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种植、养殖类项目

  (一)项目实施情况

  xxx乡20××年工程类扶贫项目共实施5个,投资164万元,种植类项目2个,投资26.96万元;20××年工程类项目共实施8个,投资332.87,养殖类项目1个,投资10万元,以上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建设内容,并完成报账。

  (二)项目前期准备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乡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之前,广泛听取贫困村村干部、群众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察看,科学论证。同时,乡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扶贫项目,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召开扶贫项目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实施的扶贫项目,优先支持基础工作好的贫困村和减贫效果好的项目,组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副乡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成员具体负责项目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

  我乡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项目计划编制完善,监管主体责任、监管内容明确,执行项目台账管理、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使用报告制,并按规定进行立项、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到项目实施地查看工程进度,并指出工程进行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三)项目报账

  项目完成后,乡领导组织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乡级自验: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完成质量,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自验合格后,乡申请区扶贫领导小组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区级报账。

  经自查,工程、种植、养殖类项目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二、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

  (一)村级互助资金全覆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20××-20××年年底共统筹资金204.46万元,其中财政拨付201万元,占98%(20××年109万,20××年92万),成立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6个,相关资金拨付已全部到账,合作社运行良好。xxx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社员总户数802户,其中贫困户入社社员499户,占贫困户户数的60.6%。农户累计借款户数250户,借款金额74.3万元,其中贫困户89户,借款金额74.3万元,协会运行期间已到期还款农户82户,还款金额50.8万元,收取占用费3.028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乡在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经自查主要表现在:

  一是我乡扶贫互助协会运行存在部分行政村资金滞留在账面,未发挥效益。

  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扶贫互助协会缺乏专业的会计、管理人员,出现记账不规范、部分协会工作进展缓慢。

  三是群众存在思想顾虑。小农思想仍比较严重,观望较多,入社积极性不高。四是扶贫互助协会资金放贷存在风险,农户申请借款时理事会对该农户信用、还款能力等各方面进行评估合格后对其进行放贷,但在借款到期通知还款时,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农户无法按期还款,这对扶贫互助协会资金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鼓励社员借款,提高互助资金使用率。针对该问题,我们利用春耕时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的有利时机,深入田间地头,结对宣传动员,鼓励农户使用互助资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让更多农户切实感受到入社带来的实惠,从而确保互助资金效益充分发挥,进而提高扶贫互助协会的资金使用率。

  二是加强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协会管理水平。为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高发展水平,推进又好又快的发展步伐,我乡已经在4月6日对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财务人员成员进行互助资金管理培训,乡财务室业务人员就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对各村财务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讲解,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三是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借款回收手续进行借款回收。借款人借款到期一个月前,由理事会向借款人通知本金和占用费数额。借款人必须按期还款,对无法按期归还借款的,由本协会理事会启动担保人承保措施追回资金,必要时可启动司法程序。

  三、精准扶贫贷款

  20××年xxx乡共确定建档立卡扶贫对象824户2812人,其中xxx、崖渠、中山、新安4个贫困村有扶贫对象512户1817人。自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开展以来,我乡严格按照《xxx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此项工作。我乡制定了《xxx市xxx区xxx乡人民政府关于xxx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安排》。根据程序安排,我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贫困户申请工作分别在20××年9月和11月进行了两次,共计发放专项贷款720户3600万元。参加龙头企业入股分红的共计99户,每年每户享受企业分红4000元,共享受3

  年。经自查,我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四、两后生培训

  xxx乡20××年两后生培训补助345人,51.75万元;20××年补助182人,27.3万元,xxx乡两后生培训总计补助79.05万元,全部发放到农户一折通,不存在违规情况。

  通过对各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自查,我乡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2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xx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xx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062万元,其中20xx年17.8913万元,20xx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xx年度20.496万元,20xx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3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20xx年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20xx年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4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XXXX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x万元,

  2、20xx年11月13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x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其中:x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x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x万元,土建工程支出x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5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6

  县财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财政下达的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主管全县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全局共有机关行政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离退休人员x人。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xx年2月份下划至县政府,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安监股、代码办和稽查队,局下设XX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

  二、专项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省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下达我局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x万元。其中,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x万元,标准化工作经费x万元。

  (一)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我县成功申报XX县x庄无公害大棚蔬菜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我局对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提供了x万元资金扶持。其中20xx年示范区建设宣传费等x万元,20xx年12月为示范区购买化肥x万元。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局支出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人员差旅费、执法执勤车辆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及其它工作费用。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1、开展多次食品专项检查,查处了3起食品违法案件,罚款x万元。

  2、配合县公安局对全县豆芽小作坊进行了摸排检查,取缔了三家豆芽小作坊,销毁了问题豆芽x吨多。

  3、对没收回来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二)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已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但未对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设置专户和专项核算。

  三、专项工作主要成效

  一是提高了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效率。

  1、加大不合格食品及重点商品处置力度。

  2、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3、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努力消除食品安全质量隐患。

  二是增强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我局通过各种宣传活动,为消费者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为抵御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的食品和监督举报提供了有力保障,引导食品安全消费。

  三是加快本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步伐,确保了创建标准化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增强了县域特色产品形象,提高了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了产品附加值,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我县20xx年—20xx年度环资类项目进行了督查,并形成了以下自查报告:

  一、江西万泰铝业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

  该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于20xx年8月正式启动,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新建熔化浇注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材料堆棚、铝灰处理车间、机加车间、变配电房、空压机房等19400平方米,购置安装主要生产、检测设备及配套的水电路环保等设备共87台(套),总投资15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890万元,项目建设期两年。

  1、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该项目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已于项目开工建设期间全部到位,20xx年9月底崇仁县财政局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950万元拨付到该公司专用账户,本项目目前已完成15000万元的工作量。

  2、开工进度情况

  本项目20xx年8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现已完成熔化精炼车间、铝灰处理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材料堆棚及变配电房等所有土建工程,购置了四套圆形熔解炉、侧井式熔解炉等及其他熔炼设备,进口直读光谱仪、金相检测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检测设备也已全部安装到位,新增整条ADC12Z浇包预热装置生产线及其它附属设施,完成部分公用工程改造、变电房、循环冷却水池、机修房,理化室建设面积达1050m2。项目现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xx年3月份该项目将试生产运行。

  3、批复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专门成立了由总经理任总指挥的项目指挥小组,经协调指挥、促进工程的进度。本着“抓质量、促进度、保安全、控价格”的原则,严格按照备案批复所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

  4、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由于该企业是民营企业,在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货比三家,择质优价廉”原则操作,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崇仁县纪检就该公司在该项目中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事项进行了通报批评。

  5、国债资金使用情况

  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单独建账,该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均由该专户进出,严格按协议及审计决算支付。

  二、崇仁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

  我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总投资为32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8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474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于20xx年12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时下正在进行工业场地平整工作。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7

  根据xx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紧急通知》(赣财农〔20xx〕25号),以及《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赣财农〔20xx〕24号)文件要求,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深入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目前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已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的重大措施。自查自纠工作则是整个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保障,因此,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过程中,我市始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精心部署,工作中严格落实,总结起来,主要是“四个强化”。

  (一)强化组织体系。市级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占勇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赵伟任常务副组长,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从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配齐配强工作机构和人员。为全力以赴开展工作,开辟经费、物资、人力资源“绿色通道”,并公开了举报电话,开设了网站专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地也相应成立了以县(市、区、山)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了专门办公机构、人员,保障了各项工作启动迅速,落实有力。

  (二)强化工作机制。一是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自查自纠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负责,每一个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负责一个县(市、区、山)的指导、督促和重点检查工作。二是协调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在自查自纠工作中遇到与其他单位和部门相关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通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三是定期通报机制。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收集、整理责任县(市、区、山)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分析、解决问题。

  (三)强化制度措施。一是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市专门召开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单位参加的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强调了自查自纠的工作重点,报表的填报要求,工作纪律等,进一步增强了对具体工作的指导性,各地通过以会代训、宣传等形式落实任务,明确要求,及时发放《自查自纠工作表》,使整个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了规范、全面、深入、细致。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县(市、区、山)、各有关部门对在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建立违规违纪案件追溯制度。对在此次自查工作中发现的涉及以前年度的违规违纪案件,实行追溯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四)强化工作效果。各地在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和逐项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加强对新问题的排查解决,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订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总的来说,这次自查自纠工作虽然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但是在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的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对全市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了解,摸清了情况,据初步统计,20xx-2014年我市各级财政共下达涉农资金1970973.3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共下达涉农资金1309703.28万元,市本级财政共下达涉农资金46488.68万元,县级财政共下达涉农资金614781.42万元,为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阶段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二是对以前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巩固和完善了整改成果,对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进行了100%的跟踪问效,使这次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按照先规范,再清查的步骤进行,提高了自查自纠工作质量。三是进一步整顿规范了财务秩序。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对各单位、各地特别是乡镇、村场的资金管理、账务管理敲响了警钟,从而进一步整治规范了财务管理和财经秩序,扫除了少数人员麻痹大意、懈怠疏忽的心态,对各地各部门自觉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自查自纠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通过各县(市、区、山)自查自纠,全市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得到了明显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20xx年以来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计106个,违法违规资金3915.91万元,并已整改到位。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103个,涉及资金18348.25万元,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个别地方存在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武宁县发现此类案件一起,村干部通过虚报粮食补贴面积,私分农民补偿资金和补偿款,涉及资金2.91万元,此案件已处理,涉案人员已开除党籍。

  (二)个别地方项目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九江县发现此类问题3起,涉及资金7.51万元,一起是挪用民政救济款1.05万元,县纪委已立案做出惩处,相关人员已归还赃款并予以开除;另一起是村多报粮食直补面积,套取资金4.56万元,该案县纪委正在处理当中。

  (三)部分县区仍然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现象。共有6个县发现此类问题,涉及资金20xx.52万元,如:都昌县滞留资金1219.84万元,瑞昌市滞留资金423.7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尚未完工,或项目已完工尚未进行审计,目前各项目正在加快项目进度或审计。

  (四)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象普遍存在。共有10个县发现此类问题,涉及资金15626.7万元。其中都昌县尤为突出,涉及资金8575.14万元,小农水项目因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涉及资金4242.27万元;20xx年农业血防工程因招刚完成尚未开工涉及金额600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因项目建设审批程序未完成等原因,涉及资金852.87万元。其次是彭泽县,涉及资金418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xx年小农水项目因工程建设方案批复晚、招投标过程中处理投诉、雨水较多等原因造成工程相对滞后,涉及资金2880万元;20xx年教师周转房因勘探、设计等14年完成,15年4月完成投资评审涉及资金1124.8万元。目前,滞后项目都在科学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五)个别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涉及资金461.1万元。主要是湖口县因县整体规划考虑,擅自改变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实施地点,涉及资金461万元。

  (六)其他违法违规案件23起,涉及资金247.52万元。其中武宁县7起,涉及资金126.52万元,主要是违规使用油价补贴、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资金、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目前此类违规资金已追回并上缴财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总体上来看,我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是各地工作进度不一,有的地方报表填报不够准确规范,我们将紧紧围绕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对《实施方案》所列十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各县自查自纠和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其他强农惠农资金进行重点检查,特别要对自查自纠“零申报”、“零问题”的部门和市县予以重点关注。检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和县市总数的60%。同时,做好迎接省对我市的重点检查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职能,综合协调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市直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职责,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本系统的乡镇部门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并根据分片包干的原则,做好对分管片区的重点检查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继续做好专项整治宣传报道,继续加强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上下信息沟通,继续办好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同时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信息等新闻媒体联系,及时反映监督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动态。对各县区、各部门在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在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件进行追踪报道。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8

  日前,我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这项惠农政策的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让农户确确实实地得到受惠。自查工作中,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乡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乡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乡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购产品品牌和型号、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经核实: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通过此次核实自查:

  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

  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

  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9

市财政局:

  根据石嘴山市监察局、财政局《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室对执行“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1-8月份“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1-8月份“三公经费”合计支出11.48万元,是“三公经费”控制数的68%。其中:公务接待费4.98万元,比同期节约2万元,是“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控制数的125%;会议费0.82万元,是“三公经费”会议费控制数的13.67%;车辆运行费5.68万元,是“三公经费”车辆运行费控制数的81.14%。

  无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情况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公务接待费超出了年度控制标准。超标主要原因:度控制数指标太低。我室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1.16万元,公务接待费控制数为4万元,控制数仅为的35.84%,指标数偏低。

  (二)车辆运行费指标数偏低。决算数为6.86万元,控制数为7万元。相比,车辆运行费略有增加,原因是1-3月份实有车辆数1辆,全年2辆车。

  三、采取的控制措施

  今年以来,我室高度重视,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及全体会议,专题部署安排了“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提高工作效能,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成本意识,超前谋划,保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尽量简化。

  (三)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区外参加会议及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识的考察学习活动。

  (四)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每月对公务车耗油、修理、过路过桥等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按时审核车辆外出情况,加强车辆使用监督,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五)加强对会议接待的管理。减少公务活动中不必要的接待,对公务活动中能不接待的尽量不接待,对确需要发生的公务接待,则视来宾及活动安排情况,能简化接待就简化接待,能降低标准就降低标准

日期: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10

  在现实生活中,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商发[]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商务局、财政局立即制定印发了《凤冈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凤商通[]13号)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县商务局、财政局、纪工委的专题联合会议,按照市县的检查方案的要求,乡镇财政所认真开展自查,县商务局、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分2组对全县14各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对我县20xx年至1月的家电下乡补贴情况进行检查。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2406。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925。16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481。29万元。

  二、乡镇监督检查汇总情况

  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21。3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纪委正在处理中。

  三、县局检查组检查情况

  于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进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有关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询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由于网点人手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及时录入,造成部分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四、存在的问题: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资料现象存在,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在,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由于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

  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进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家电进村进户,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由于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及时登录有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有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由于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六、建议: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我县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进行了专项监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11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的通知》(茂财监[20xx]6号)的要求,我区领导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从6月初开始,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区域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xx年省级专项资金下达到我区的指标金额为64.4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7.1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到位。目前使用或拨付省级专项资金1653.6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7.18万元。使用或拨付资金909.34万元。目前,结余97.53万元,结转资金为646.79万元。在日常管理中,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一般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和分配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资金。

  二、自查自纠的主要做法

  主要采取账务检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财政管理部门负责自查资金拨付、使用、结余或结转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自查发现,存在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过慢的问题。主要是由于项目申报单位进展缓慢。如旅游扶贫专项资金400万元,该项目申报单位-茂名百越特色旅游文化产业园(冼太夫人故里景区)尚未申请竣工验收。农业类的资金,由于主管部门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于20xx年底才成立,业务方面同电白方面有些仍然需要衔接。还因为企业自身申请进度的原因,导致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过慢。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种粮直补资金等专项资金均是主管部门做方案,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拨付到个人。

  四、整改意见和措施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我局将加强指导工作,督促申报单位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进度,着手建立专项考核机制,加强专项资金定期管理。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12

  一、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我单位建立并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相关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建立非税收入台账进行日常跟踪管理。

  二、财政票据购领、使用和结报情况

  (一)购领情况

  20××年-20××年4月,我单位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领发财政票据并进行台账登记,购领票据的使用记录齐全,购领票据的实物库存数、作废数与票据登记簿记录相符。

  (二)使用情况

  填写票据内容真实、完整、规范、签章齐全,开具票据票面金额与所收资金一致并且按有关规定保存财政票据存根,无擅自销毁票据存根行为和票据丢失现象。

  (三)结报情况

  我单位按规定期限进行票据结报核销,做到“按月结报,验旧购新”,并对过期票据及时清理结报核销,非税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上缴国库),无私设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随意减免或降低收费以及乱收费情况。

  三、收入收缴情况

  (一)20××年收入收缴情况

  20××年购领《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共计26本,征收金额xx2224.00元,上缴专户或国库xx2224.00元。

  (二)20xx年收入收缴情况

  20××年未购领票据。20××年1月至5月开出《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代码)共计100份,已使用97份,结存3份,征收金额6938.00元,上缴专户或国库6938.00元;往来票据(共计100份,已使用88份,作废4份,结存8份。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和完善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把好票据核销环节,妥善进行票据销毁,做到有档可查。

  我单位通过开展票据自查工作,夯实了单位票据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地掌握了单位票据管理的基本情况,促进了“以票管收”、“源头控管”。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13

  根据x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xxx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x开办发[20xx]22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扶贫、财政相关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对20xx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进行全面考评自查,现将考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脱贫攻坚成效总体情况

  20xx年,按照省、市委有关要求,我们把扶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号工程”,坚持思想向扶贫看齐,政策向扶贫倾斜,资金向扶贫聚集,项目向扶贫靠拢,力量向扶贫集中,举全区之力、集各方之智向贫困发起总攻,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群众收入持续增加,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准扶贫取得显著成效。预计到20xx年底,全区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9364元,贫困村总数由12个减少到2个,贫困人口脱贫141户449人,未脱贫215户688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2%。

  1.加强动态管理,做好脱贫攻坚基础工作。

  依据“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严把脱贫纳入退出关,对我区在全省建档立卡系统中标注为20xx-20xx年度的脱贫人口,按照家庭收入“十不算”和“三保障”方面“十不脱”核查标准,以验收办法为依据,以国家第三方评估和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共清理核查出不达标的脱贫人口49户192人,新纳入建档立卡87户168人。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不达标脱贫人口和新增的贫困人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督促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帮助其及时制定脱贫增收计划和具体措施,既“输血”又“造血”,坚持从根子上解决贫困问题,在培育可持续发展产业上下功夫,有效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直至其稳定脱贫。

  2.注重输血造血,持续加大脱贫产业培育。

  脱贫的核心在增收,增收的根本在产业。为此,我们把培育富民产业摆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首位,加大扶贫产业培育力度,深入挖掘贫困村资源禀赋,通过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和政策引导,稳固传统特色小产业规模。利用沿山沿滩地域特点,种植各类中药材0.78万亩,种植旱地谷子1.3万亩,种植大豆、大麦、扁豆等小杂粮4.88万亩,特色种植面积达2.5万亩。发展食用菌工厂化经营。把发展食用菌产业带作为实施扶贫战略、增加贫困户收入和推进贫困村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措施来抓,建成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基地4个,基地规模达665亩,带动农户零星种植面积285亩。壮大设施农业高效经济。在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新建钢屋架大棚150座,新建日光温室100座,使全区沿山沿滩贫困片带设施蔬菜种植总规模达到了2500亩,促进了沿山冷凉灌区传统低产产业向高效优质产业的发展。积极开展贫困村集体经济提升工程试点,以入股分红的形式,投入资金760万元,在9个村开展试点工作,在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同时,不断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培育壮大金花寨、银花寨、天霖、昌祺等专业合作社,吸纳更多贫困农户加入合作组织,形成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的产业扶贫新格局,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逐步增强。

  3.补齐基础短板,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在实施精准扶贫、实现滴灌到户的同时,我们把项目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强有力引擎,坚持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问题与其他农户普遍受益相结合,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协调各有关行业部门,修编完成贫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配套、乡村道路、住房改造等规划,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推进贫困乡村全面发展,实现了富民政策漫灌到村、人人受益,12个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道路硬化、安全饮水、村级卫生室、乡村幼儿园、中心义务教学点、农用动力电覆盖率等指标均达到脱贫标准。在保障贫困村项目资金的基础上,今年突出加大对有贫困人口的32个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重点支持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改造基础设施、整治村容村貌、培育富民产业和改善民生环境,有效解决了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4.提升能力素质,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为深入实施精准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工程,推进全区精准扶贫“七个一批”清单式管理工作和落实贫困户退出必须“有增收渠道”等要求,按照农牧、人社、商务等部门行业标准,摸排确定全区沿祁连山浅山区贫困片带有培训愿望和培训需求的7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其中:劳动技能培训20人,电子商务培训10人,设施农业食用菌培训40人),采取现场教学、基地实习、严格考核、颁发证书、后期扶持的培训方式,配合市扶贫办抓好贫困户产业脱贫培训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菜单式”产业技术培训工作,全区培训职业技能型贫困人口235人,培训种植、养殖、农机等方面的实用技能型贫困人口4190人(次),让贫困户真正掌握了发展产业的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贫困户致富能力逐步提高,为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撑和技能保障。

  5.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继续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63万元,其中:中央“三西”专项资金111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0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738万元,同时,严格落实精准扶贫“五个倾斜”资金筹措方案,按照区财政增量的15%和区财政盘活存量资金50%用于扶贫开发的要求,安排区级扶贫财政资金1414万元,实施各类项目56个,重点支持支持贫困村和祁连山北坡浅山区贫困片带非贫困村建设断头路、小型水利、设施农业、畜禽养殖等产业及贫困户危房改造等群众最关切、最需解决的生产生活设施。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统筹整合使用其他财政涉农资金634万元,其中:水利发展资金省级配套269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省级资金3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资金335万元,支持贫困村和祁连山北坡浅山区贫困片带非贫困村发展,促进祁连山北坡浅山贫困片带均衡发展。

  6.优化帮扶力量,促进帮扶工作取得成效。

  进一步调整优化帮扶力量和布局,对各乡镇一般贫困户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对不符合帮扶条件的一般贫困户和已有稳定脱贫的一般贫困户的帮扶干部进行调整,集中力量,推进帮扶行动和脱贫攻坚在目标任务、帮扶力量、资金项目、培训资源等四个方面的“融合联动”。进一步调整和充实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组建18个帮扶小组,分别派驻18个乡镇,切实加强帮扶工作队力量。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10月份调整纳入驻村工作队员31名,使驻村工作队员总数增加到109人,并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认真落实“召回问责”制度,加大群众满意度考核权重,积极表彰驻村帮扶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

  二、主要考评指标自评情况

  根据“xxx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的统一考核计算方法,逐项对照我区20xx年扶贫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分为87分,总体绩效优良,扶贫效果明显。各个具体量化指标的考核和计算打分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10分):自评得分10分。

  1.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20xx年,省上安排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1587.88万元,20xx年,省上安排我区财政专项1425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10.3%;20xx年度区财政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1417万元,20xx年区财政安排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1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0.3%;20xx年度项基本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大于审计安排扶贫资金增幅。

  2.县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部分用于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比例

  20xx年,我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2733万元,其中用于资金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14万元万元,占本级财政收入增量的15.01%。

  (二)项目支出进度(15分):自评得分20分。

  1.年度项目资金结转结余率:截止目前,结转结余1年内资金1188万元,结转结余率31.80%,预计12月底各项目资金支出后,结转结余率将低于8%,该项指标自评的7分;结转结余1-2年内资金134万元(包括质量保证金和项目管理费18万元、质量保证金47.5万元、项目结余资金14.697万元,),结转结余率8%,该项指标自评的2分;不存在结转结余2年以上的资金,自评的2分。

  2、上一年度资金拨付情况。截止20xx年12月15日,上一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出进度从16%,减低到8%,扣除质量保证金和项目管理费18万元、质量保证金47.5万元、项目结余资金14.697万元,实际结转结余32.8万元,结转结余率2%。自评得满分(2分)。

  (三)资金监管(自评得分20分)

  1.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我区按照省、市要求,在项目计划下达后,我区对年度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构成、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督电话等主要内容通过区政府政务网、xxx在线、省政府政务公开网、乡、村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年度项目资金等情况按要求公开村数占使用扶贫资金的总村数的100%;到村到户项目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开,并特别将项目所扶持贫困户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县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20xx年以来,我区继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结合全省开展的“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进一步靠实了监管责任,并制定下发了《xxx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纪委、财政、扶贫等部门分别组织专项检查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同时,及时对1213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查处。年度开展检查的乡、村数占项目安排的乡、村数比例为100%。

  3.扶贫项目资金录入情况:按照全国扶贫开发业务信息子系统要求,我们及时将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录入了系统,信息数据及时准确。

  (四)资金使用成效(自评得分45分)

  1.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整合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xx〕100号)精神,我区成立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制定了《xxx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xxx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并对相关的整合资金单位及乡镇人员进行了培训。20xx年,全区计划中整合资金3095万元;已整合资金309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43万元,市级资金73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14万元,占计划整合资金3095万元的100%,共实施各类项目27个,至目前,各个项目都已经基本完成。通过整合项目的实施,为脱贫工作注入了资金活力,完善一批基础设施、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一批贫困群众脱贫,极大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贫困人口减少:xxx区总人口52.3万,其中农业人口32.45万, 20xx年,省上核定我区贫困村1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387户、1321人。到20xx年底,全区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9364元,贫困村总数由12个减少到2个,贫困人口脱贫141户449人,未脱贫215户688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2%。全面完成年初制定脱贫200人减贫计划。该项指标自评得满分(10分)。

  3.精准使用情况。为更好发挥扶贫资金效益,我区在资金和项目安排过程中,将“突出对象精准”和“突出补齐短板”作为重点原则,对照脱贫验收标准,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对列入当年脱贫计划的贫困户优先扶持,充分享受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住危房、患大病以及残疾人、计生户、两女户、单亲家庭,给予重点扶持。对照贫困村退出验收标准,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通过培育发展村集体经济实力,完善村内道路、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20xx年,我区共安排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3649.8万元,其中,安排到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资金为1642.4万元,占总资金量的42.66%;安排到贫困户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2207.4万元,占总扶贫资金的60.48%。20xx年安排到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资金比例为100% 。

  (五)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0分)

  1.项目论证分析情况:20xx年度,我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按照省市区扶贫部门相关要求,通过群众参与、乡村审核、行业评估、民主决策选择,经个乡镇上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各行业部门及有关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筛选可行性较强的项目,由区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后,审批下达并安排实施,并通过乡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告公示等程序。批复项目可行性论证充分、前期准备工作扎实。

  2.项目库建设和定期更新:20xx年,我区严格按照《xxx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具体要求,对项目库进行维护和更新,及时进行立项、筛选、申报。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一次,项目库建设完整、规范,库内项目到村到户并定期更新。

  3、项目调项审批:20xx年度,我区严格执行《xxx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虽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按照群众参与、民主决策、公开公示的要求进行。项目实施行政村在经村民大会讨论后上报乡镇政府,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后下达变更批复,并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

  (六)加减分指标(自评得分3分)

  1.机制创新:一是建立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完善了xxx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审批程序,加强了扶贫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了资金安全。二是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及时规避了在项目资金监管中出现的问题。确定专门的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要求达到公开招投标规定的项目,均由专门的项目招投标代理招标,不但规范了招投标的手续,而且方便了群众。公开招聘项目监理机构,聘请专业监理机构对所有扶贫项目进行监理,保证了扶贫项目的质量。聘请财务代理机构,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财务工作,并定期邀请专业会计对扶贫项目报账资料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三是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性扶贫方式,今年安排10个项目,直接带动贫困户150多户增收,扶贫方式进一步精准,贫困户稳定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

  2.违规违纪情况:20xx年项目正在实施,经多次检查审计,没有违规违纪情况。

  (七)试评价指标

  1.到县资金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比例:xxx区20xx年共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64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发展资金1116万元,省级发展资金382万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309万元、国有贫困林场50万元、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6万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资金17万元),市级盘活存量资金738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大满安阳)200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万元、贫困村养殖业发展专项400万元、贫困村专项扶贫资金78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410万元,区级盘活存量资金1003.8万元。20xx年,我区分两批共下达扶贫资金3621万元,共安排各类项目56个。其中直接安排到户资金2207.4万元,占资金总量的60.48%。

  考核自评综合结论:按照《财政专项扶贫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考评指标体系自查后,得出xxx区20xx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量化计分为“101分”。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一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xxx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

  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政策,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精准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3、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

  要求项目乡镇、项目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乡、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实现了8个精准。

  4、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乡、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乡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区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区财政局进行支付报帐。区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邀请区审计局对全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5、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

  有效利用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央、省市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我区扶贫开发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富民产业支撑贫困村增收的能力还不强。我区贫困村虽然建立起了各具特色的富民产业,但贫困村富民增收产业刚刚建立,还不够稳固,产业链条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加之农产品的销路还不稳定,致使富民产业支撑力不强,需要我们在壮大规模、提升效益上持续用力。二是扶贫资金报账率低。我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不多,每年也就1000多万元左右,但因项目调研论证、立项、设计、招投标等原因,项目实施过程较长,加之不少项目建设季节性很强,当年根本无法完成,扶贫资金无法报账,致使扶贫资金报账率低。三是扶贫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虽然我们对贫困户帮扶进行了一些如保险扶贫、资产收益型扶贫等方式的探索,但从总体情况来看,扶贫方式仍然单一,需进一步拓宽。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14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15

  我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在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的支持、关怀和具体指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和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长非税[20xx]15号文件精神,针对全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20xx年初根据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非税收入管理局的实际,制定出了望城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共分十部分若干条,即学习制度、廉政制度、监督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征收管理岗位职责、收入计划岗位职责、办公室岗位职责,努力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奠定了基础,提高了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水平。

  二、狠抓基础工作,规范票据管理。

  一是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实行计算机管理,票据台帐记录齐全完整。二是及时、准确制定了财政票据的使用计划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发放票据。三是各执收单位或收取非税收入均使用湖南省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统一印制财政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向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申领。无私自印刷票据,乱用、私开票据的现象。四是通过单位的《财政票据及收入解缴表》与会计审核,计财核对,征管稽查检查,非税收入票据实现了凭证领用、限量供应、缴旧换新、票款同步。五是设立票据总帐、分户明细帐和领用明细帐,及时登记和核对,确保票据领、销、存等情况清楚,为各执收单位用票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六是票据销毁手续完备,对已废止的库存过期的空白票据,用票单位购领未使用的废止票据,已达到保管年限的申请销毁的票据均按规定清理造册,按程序进行了销毁。

  三、重点检查与日常稽查相结,全面加强我县非税收入管理。

  一是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奖励、处分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和非税收入执收行为的监管检查,确保了收支两条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年度预算的执行。二是根据《湖南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等规定,6月中旬至8月底对19个乡镇、22个县直执收单位的财政票据进行了全面稽查。三是开展专项调查。由于我县受特殊地理位置的影响,全县有7个乡镇属于湖区,根据上级和县政府的规定,20xx年以前湖区可向农民收取农排电费,我局分别对东城、乔口、坪塘、靖港、格塘、新康、丁字等涉及农排电费统筹管理的7个乡镇的农排电费的用票、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四、切实抓好年检,决不走过场。

  20xx年11月至12月我县对193个票据领购单位进行了全面年检。一是审查各执收单位购领使用票据依据的文件合法性,包括查证收费许可证原件并复印给检查组;使用的规范性,查看有无利用票据乱收费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有无串用、混用票据的现象。二是审查执收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情况。三是对票据丢失、损毁票据的处理情况。四是审查票据金额与缴财政情况是否一致。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由于执收单位票据管理员认识上的不到位,个别单位在票据填开时不够规范,如不按要求填写审计卡;个别单位填票不认真,造成票据浪费;个别乡镇用往来据收取非税收入。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和并写出了调查报告,切实做到强化措施,加强管理,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实现源头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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