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人员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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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编外人员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编外人员自查报告1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改的深入推进,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各家医院积极推行规模扩张政策,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导致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与人员需求的矛盾更加突显,医院为了满足患者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招聘了大量编外人员,有的甚至超过半数以上。
为了切实维护医院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依法办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本着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编外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为实现医院专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现就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用工名称
单位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统称编外劳动合同制职工。今后不得对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称呼其“临时工”、“农民工”等不适时宜的称呼。
二、聘用原则
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三、聘用方式
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医院双方签订,使用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市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和职责要求,医院可采用以下方式:
1、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参照医院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
3、本着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的方针,结合岗位、职称、工作年限、工作风险等因素,打破编内编外身份壁垒,实行同工同酬。
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医院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医院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聘期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据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六、聘用手续
医院需要编外聘用人员,需先向主管部门报批计划,经研究同意,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
招聘后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经同意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提供有关服务事宜。
七、其它事项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编外人员自查报告2
根据区局字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情况自查的通知。我院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自查小组,通过开展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了院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情况自查专班,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xx
成员:xx
专班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自查工作的实施和材料整理上报。
二、院人员聘用情况
1、院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情况:经自查,我院所有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都于试用期满合格起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并是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聘用到期时我们将视其工作情况再组织续签(聘用期限为三年)。
2、院工勤人员聘用情况:经自查,我院所有事业编制工勤人员都于试用期满合格起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并是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聘用到期时我们将视其工作情况再组织续签(聘用期限为三年)。
3、临时工聘用情况:经自查,我院与自聘的临时工作人员都签订了相关聘用合同,并一直是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现聘用期限也未到。
三、自查结果
通过自查,我院与在岗工作人员都签订了相关聘用合同,无一遗漏。
编外人员自查报告3
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现人员聘用制度正常化、规范化的目标,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于近期开展了单位聘用制度推行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相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一)xx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17《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市委办〔20xx〕38号)及相关配套政策,并积极开展全员聘用工作。
(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人员聘用工作,确保在核定人员编制数内,结合实际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并明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岗位的职责和要求。通过调查摸底,编制岗位设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各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订并下发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明确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以及聘用程序和方法,总量控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在聘用合同管理上,各局属事业单位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在合同签订规范性方面:
(1)采用市人事局提供的规范合同文本,严格按照《xx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有关规定进行填写;
(2)所有合同均按照规定要求完整填写,无漏项或缺项并有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合同内容合法性方面:
(1)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期限,聘用合同期限分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二类,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3年;符合订立聘用合同至退休的,鉴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2)聘任在岗人员所实际从事的工作均与聘用合同书所签订的岗位相一致;
(3)单位与职工的权利义务均符合政策规定。
合同管理规范性方面:
(1)受聘岗位、岗位职责、合同期限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各局属事业单位均要求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
(2)解聘合同人员均办理相关手续和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3)聘用合同终止人员均办理相关手续并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
(4)合同签订、变动时均由各局属事业单位将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二、聘用制度推行以来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
聘用制度的深入推行,单位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个人才能和专长更大发挥、人才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内部管理不断加强、激励和竞争机制更趋完善的良好局面,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调动,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得到了全面的提高。
但在聘用制度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职工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职工对实行聘用制在认识上还存在误区,认为是在原有的人事管理制度基础再签订一个聘用合同,等于剥除了自己的事业身份,会对工作稳定性、收入、福利等方面产生影响。为此,建议由人事部门在继续开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对未参加过相关培训的部分老职工进行人事制度专项培训,以进一步了解政策,消除误解。
编外人员自查报告4
根据东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编〔20xx〕10号)和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实施了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一)批准机构和实际设置情况
1.批准机构情况(历史现状):我校创办于1995年9月1日,隶属于东方市教育局,机构级别为股级,本单位属全额事业单位。
2.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1.核定编制情况:根据东方市编制委员会《关于东方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的批复》(东编〔20xx〕14号)的文件规定,我单位事业编制123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3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0名。
2.实有人员情况:目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80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其中:全额拨款80人、差额拨款0人、经费自理0人。
(三)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
1.领导职数核定情况:单位领导正职(股级)1名,副职0名。
2.实际配备情况:单位领导正职(股级)1人,副职3名。
(四)编外人员情况
编外聘用人员15人,其中:特岗教师4人,“4050”公益性岗位人员11人,签订合同书11人,缴纳五项保险15人。
二、核查自查实施情况
1.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一件,文号为东编﹝20xx﹞14号关于东方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的批复 ;装订基础档案一式三份。
2.整理人员信息资料(一式三份):
(1)核查信息生成表6份(包括核查自查情况公示1份);
(2)干部职工花名册1件;
(3)空岗卡0件、干部职工介绍信16件、招工表0件、合同书0件、顶替表0件,其中:由于学校档案室经历了几次搬迁加上以前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不太完善的原因,导致从20xx年7月以前进入六小教职工的介绍信全部丢失,共有65人(王贤萍、卢万林、谢裕玲等65人)找不到上述凭证,经到教育局档案室查找,用“工资变动(确定)审核表”代替。我校符丽老师于今年6月已工作调动去海口市秀峰实验小学,赵云平老师今年九月初正办理退休手续,职工吉云同志今年3月已办理退休手续,财政工资表注明为打折人员;
(4)收集领导职务的干部任免文件2件,组织人事调动手续材料等2件;
(5)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工资明细表1件;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花名册1件;
(7)干部职工劳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和社保手续材料共0件;
(8)编外聘用人员花名册1件;
(9)编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11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流动申请表1件;
(10)核查信息生成表公示1次相片22张。
3.公示期间,共收到举报和反映材料2件,已办结并对核查信息进行变更修改2件,未办结0件。
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意见。
三、核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的情况:无。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机构设置形式的情况:无。
3.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无。
4.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机构名称的情况:无。
5.我校没有超编。
6.“吃空饷”问题0人。
(二)主要问题简要说明及处理情况
四、对上报核查自查信息的.承诺
本单位上报的核查自查信息已经单位自查、审核、公示 等程序,并按要求将收集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材料信息全部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中,核查自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报、瞒报的情况。
专此报告。
东方市第六小学(盖公章)
20xx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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