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作文

时间:2022-09-18 09:59:03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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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初中的作文集锦9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必备】初中的作文集锦9篇

初中的作文 篇1

  曾几何时,我们不再关注着窗外的一草一木;曾几何时,我们整天将头埋在课本中;曾几何时,我们不再觉得鸟叫是那么的悦耳;曾几何时,我们……

  还记得书桌前的那扇窗,它总是为我报告着窗外的最新讯息。下雨了,它会以与雨点的合鸣告诉我。下雪了,它会画一幅满是雪花的画告诉我。打雷了,它会让雷声透过窗缝告诉我。每每这时,我总是驻笔观看,仿佛将自己置身于窗外,与雪花共舞,与雷声共鸣。好像大自然的孩子,享受着自然的静谧与美好。

  还记得每天早晨。我都会被第一缕阳光唤醒。每天晚上,都会有梦偷偷从窗外溜进来,让我的嘴角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每当我郁郁寡欢,窗外的茉莉便让风携着自己的气味穿过窗棂,为我驱散忧愁。

  但,美好的童年早已消逝,我已在那沉重的书包下弯下了腰。脑子里也早已装不下这些“闲事”,再也没有了“闲情逸致”去与花儿对话,与草儿谈心。再也不会因为流浪狗的死而落下眼泪,再也不会担心蚂蚁挨饿而放弃了手里的半根香肠。甚至,再也不会拉开书桌前的窗帘。因为阳光进来,我嫌他刺眼。风要进来,我嫌它吹乱了我额前的碎发。就连窗外蓝天的邀请也拒之不理。童真,就这样在我的脑海中一点点模糊起来,离我远去。

  但,我不甘心。我重新拉开窗帘,让阳光照亮黑暗的小屋。打开窗子,让茉莉花的清香再次在小屋里回旋。我跑出门去,看着当年亲手种下的小树早已与屋檐并肩,看着当年一枝独秀的茉莉早已开满整个花盆。我,好高兴。

  于是,我答应了蓝天的邀请,飞奔到墙外最高的土丘上,与蓝天对视,用心灵谈话。或是一起静听着大自然间一草一木的声息,感觉仿佛回到了从前。

  窗外依然有蓝天,无论发生什么,蓝天总会存在,它总会是你最好的朋友,听你倾诉,与你谈心。所以,拉开窗帘,打开窗户,让蓝天重新映入眼帘,让阳光重新穿过窗棂,让童真再次在脑海中清晰起来。

  窗外依然有蓝天!

初中的作文 篇2

  楼下不远,小院的后头,是一条人烟稀少,颇具古味的街巷。拾阶而上,两边种满了法国梧桐,没有终点,没有尽头,灰白的地平线分割着两个错落的世界。树下放置了几把竹椅,青灰色的古朴的大理石,更增添了超脱的意味。于是这条街也就成了我的“风水宝地”,闲着没事就要来溜上一圈,体味这超越城市的静谧。有时是一群疾驰而过的少年,眼神掩饰不住青春的不羁。有时是一对缓缓走过的情侣,男友温柔地帮女友摘掉头发上的落叶。而更多的时候,是我坐在台阶上静静地读书。

  一个夏日的黄昏,我读着《倾城之恋》,很快便沉浸在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爱情世界中。不知不觉,夕阳染红了天边的晚霞,我伸了个懒腰,抬头想给眼睛做个“深呼吸”,却看见前方两个模糊的身影——竟是一对老夫妇,正蹒跚地向这边走来。我随即站起身来,给他们让出一条去路。两人互相搀扶着拾阶而上,仿佛把自己的一生的重量都压在了对方身上。微躬的身躯印证了他们的沧桑,蹒跚的步伐见证了他们几十年来走过的风雨。——终于坐下,我的心里长舒了一口气儿。

  手里捧着小说,却再也读不下去,我定定地望着这对夫妇,老人的手紧紧握住妻子的手——是给她传递温暖,还是怕下一秒的失去?粗糙的皮肤可能已感受不到彼此的温度,却能感受得到那依然温柔的感情吧!

  终于,在彼此的辅助下两人踏上了最后一个台阶——是的,台阶见证了他们白首相依,坚贞不屈的爱情。此时的他们,一定陶醉于这优美的意境吧。

  风起,叶落,枯黄的树叶遮盖住了小说封面上那几滴泪水。带着寒意的风不断地侵蚀着我的心,让我久久不能平息,我想这已不是简单的爱情或亲情,而是在时光这片深海中,经过几十年岁月冲刷留下来的,最纯洁,最深厚的情感。

  低头,忽然看到这样一句:“一个城市的陷落,成就了一段倾城之恋。”

  而他们携手走过的风风雨雨,是他们同舟共济,互相扶持走过的一级级台阶。只像一段像泉水般温柔而漫长的时光——不需记载,便是一段爱的传奇。

初中的作文 篇3

  光阴荏苒,父亲的爱伴我走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父亲的背影成为我心中永恒的美的瞬间。

  小时候,我早上最爱做的事就是目送父亲上班,我蹦蹦跳跳地和他走到楼下,匆匆的道别后,他便迈着稳健的步伐,向前走去,哼着小曲。欢快的小曲随风飘荡,声音渐飘渐远,好似远去轮船的汽笛声。背影也渐行渐远。

  从清晰可见,到最后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直至与消失在那一个拐角,可他的背影在我眼中,总那么高大。他上班永远穿着那件灰色工作服,他的步伐永远那么稳健,他的肩永远那么宽阔,他的背影永远那么高大。每当目送他上班时,我总有一种幸福感,觉得他是天下最好的爸爸,那背影便成了我心中美的瞬间……

  上小学了,我从南京到丹阳上学了,不能常看到爸爸了。每个星期五,他来看我,星期天就走。工作的压力,家务的繁琐,事业的奔波,往往令他疲惫不堪。我会在每一个周日,目送他去车库驱车回南京。他一步一步走向车库,黄昏时的路灯把他映成了橘色,他看上去很累一步一步走得很吃力。

  可父亲的步伐,依旧稳健,背影依旧高大。一手拎着行李,一手不停摆动,努力挺起身子。一头乌黑的头发在灯光的照耀下有些发亮。背影远去,消失在那车库的拐角,开出的是一辆银色的汽车,带走的是我的思念,留下的是我的悲伤。我会目送那车直至再也看不到时才离开,父亲的背影还是我心中美的瞬间……

  中学了,我不再过于思念父亲的背影了,不常去目送他了。他还是周五来,周日走,默默地为家庭尽着职。这天,雪停了,父亲踏着积雪,去买菜。我又一次目送父亲出小区门。那个曾经熟悉的背影今天看起来却有些陌生。

  他没有以前那么高大,步伐也没有那么稳健了。他尽量把自己缩在羽绒服里,手放在嘴前,大概是在哈气吧。他的脚在地上踩出一个又一个脚印,向远处蔓延着。一阵风吹过,父亲那强壮的身躯微微抖了一下,脚抬得很慢很慢,走的也很慢,直至缓缓的转过身,消失在小区门口的拐角。我的眼睛湿润了,泪光闪现中,似乎浮现出三个画面,前两个满头黑发,第三个满头银丝……父亲的背影又成了我心中美的瞬间。

  我不知道今后父亲的背影会变得怎样。但他永远是爱的象征,是我心中美的瞬间。

  我会永远珍惜这美的瞬间,直至永远……

初中的作文 篇4

  当我的步伐已迈入侨光时,我便与它结下不解之缘。

  虽然对于侨光中学,我并不是很熟悉。然而,这几个月来,它已在我心目中烙下了点滴。

  令我为之一震的有如下几点:

  首先,侨光师生的精神面貌很佳。走在校园中,放眼望去,个个精神抖擞地迈着前进的步伐;处处可见同学们身上整洁的校服,毫不张扬;老师们则穿着制服,踏着黑亮的皮鞋。

  其次,便是出色的广播操。唱国歌时,大家都唱出喉咙,神情严肃,面带敬意地看向国旗。每位学生都尽力将动作做到位,否则将被老师逐一捉出。大家的队形则更是整齐有致,给人一种视觉的享受。进。退场都步伐一致,做到慢、静、齐。

  再者,便是侨光中学的精致教育。我身有感受。任课老师们的确很精细地讲课,耐心地为我们解答各类有困难的题目。他们在讲课时,更注重方法。同时,也一针见血地指出同学身上所犯的错误之处,告诉他们如何改进,以防下次犯同样的错误。在他们精细地辅导下,我们便对知识的消化吸收更进一步。

  随后,便是严厉的纪律。例如,自修课上,大家必须得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又如,体育课上,队形要排得整齐,不能违反纪律等,否则将要被老师处罚。我们必须 在不同的环境下,守好自己的本分,不张扬,便也相安无事了。

  最后,侨光学生的热情打动了我。运动会上,运动员们在操场上拼命地挥洒青春的汗水,一往直前的气势无人可挡。此时的观众席上早已沸腾了,呐喊助威声愈喊愈急促,可想而知,他们对运动员的期待、祝愿、鼓励……每当运动员们冲到了终点,同学们总会赶在第一时间去搀扶、送水,看着如此温馨的场面,我的心也为之一动。

  进入侨光中学,我的灿烂在四季,收获在平时,成长在天天。如此令人引以为傲的学校便是我心目中的侨光中学。

初中的作文 篇5

  天马行空的歌词,不知所云的曲调。当过店小二。曾经没人赏识,这就是我喜欢的歌手——周杰伦。

  我喜欢他的歌曲曲调,有时优雅,有时愉悦,总能给人以完美的享受,独特的“R&B”唱法开创出自己的音乐道路,他不愿效仿前辈,从英式风格到西班牙风,再到中国风,接而形成自己的“周杰伦”风。

  我喜欢他的执着,坚强,不懈。他曾经高考落榜沦为“店小二”,替餐馆端盘子,可就在这种情况下,他显得乐观坚强,丝毫没有被困难挫败,也没有放弃对音乐的执着;曾经是一名小助理,写的歌没人愿意唱,成为名副其实的.“拒星”。

  周杰伦,一个有顽强毅力的大男孩,用自己的辛苦和付出的努力,在新人倍出的娱乐圈大为走红,成就了在华语乐坛上炙手可热的歌手。用自己那种死要面子,对任何事都要求一丝不苟的精神不断突破自己,不断给歌迷惊喜。

  我喜欢他的歌曲。但不仅仅是这样的,他身上那种勇往直前的精神更值得我学习,正如他在《蜗牛》中写的歌词:

  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

  等待阳光静静看着它的脸

  小小的天有大大的梦想

  重重的壳裹着轻轻的仰望

  ……

  正是这种不服输的精神,周杰伦才能创造无数奇迹!

初中的作文 篇6

  风吹拂着大地上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的脚步是那样的匆匆,还来不及欣赏这初夏的滋味……

  好象已经临近夏天了,过了这个夏天,我们就该分别了,这个夏天,来的那么突然,来的那么快,让我们都还没来得及走什么准备,曾经懵懂的我们,不知何时成了一位青涩的少女,不知不觉,开始和疏远儿时所追求的梦想,儿时那幼稚的脸庞,不知何时,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我小时候总是很幼稚,老师说,同学说,我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小孩,永远有着稚嫩的声音,稚气的脸庞,我当然总是很生气,叉着腰说,我已经是大人了。可是岁月来的那么快,让我们都来不及发现,开始留恋,让我们措手不及,什么时候,岁月带走了我的幼稚,带走了我唯一自豪的青春。

  开始发现,我很喜欢别人刮我的鼻子,笑着说,你真可爱,虽然现在还有许多人这样跟我说,可是只有我自己明白,我其实变的愈发成熟,可是,我却依旧留恋糖果的味道,可是最近几天,排斥这糖果,却恋上了巧克力,我总觉得糖果的味道很甜蜜,可现在越来越涩。

  我们空白的人生上何时留下了色彩,我们的大脑里,有了成人的思想。

  青涩回忆,不知道为何喜欢上孤独,每晚都拥着寂寞入睡,总是会想许许多多的事,然后疲惫的进入梦想。

  湛蓝的蓝天,这个夏天来的有些早……

初中的作文 篇7

  (一)最初的存在

  时光在我安逸的生活中无言地与我告别,转眼我已经踩上了十几岁的尾巴,进入双十年华。

  在那段忘记而未曾忘记的岁月中,有些人有些事如过眼云烟般淡出了我的生活,离开的如此的匆忙。

  我已经找不到它在我记忆卡存档的日期,但我知道,在它悄无声息进入我平静的生活之后掀起一片波澜,就明白我们之间没有归期。

  (二)无意的邂逅

  还记得,初中那会儿,班上很多女生都喜欢看小说。我同桌就是其中一个。每天课后看她捧着那本密密麻麻的书,聚精会神的看着,我心想她难道不累吗?于是问她,这书好看吗?她连忙点点头。看她那强烈的反应,我就叫她借我瞧瞧,没多久就还给她啦。说:“这密密麻麻的字,像蚂蚁似的,看着就累,没兴趣。”当年的我,眼里只有课本,根本不会看课外书。追其缘由:一是没资源,二是没兴趣。综上,后者是其根本原因。( 文章阅读网: )

  求学的旅途从十来分的车程变成一个多小时,从每周回家一次到一个月回家一次,从一群人走向另一群人。我的高中生活就在那客车出发的时候开始。

  在几经波折之后,我与菊走的很近,那时我们一起去上课,一起去吃饭,一起回宿舍。那会儿她经常在我耳边滔滔不绝地讲着小说中的那一段段故事,后来我在好奇她为何如此痴迷于那些故事中与她对我讲的那些怪论下,就向她借了本看。慢慢地,我无法自拔的沉浸于那小说当中,看着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动情之处不吝为他们笑颜,伤怀之处不免为他们泪流。

  不知不觉,我陷入了那小说的漩涡。由于当时我有着良好的地理位置,离讲台最远,所以我充分的利用这个优势,在书桌上搭建了一座高大的碉堡。每逢上我厌恶的数理化,小说是必不可少的,在那些课上,我在虚拟的国度中迷失了方向。

  下课后,就连吃饭时也会带着一本书,回到宿舍之后,会在我的坟墓里一页一页地阅读,即使断电了,也浇灭不了我的热情,在那无数个黑夜,我打着手电筒,看着他们不断上演的故事。

  那时的我,很幼稚,很天真的迷恋小说中的男主角,幻想着自己是其中的女主角。在那迷雾中找不到前进的方向。为那些虚拟的人物的开心而高兴,伤心而泪流,在看到他们像公主和王子般幸福的生活而嘴角上扬着,在得知他们天涯各一方、形同陌路、人鬼殊途时默默泪流。那时的我很傻、也很真。

  (三)娱乐时光

  是什么时候,我变成一个小粉丝,我喜欢收集明星的海报、贴纸、活动信息,只要看到有关他们的杂志,会毫不犹豫的掏出钱买下它。所以娱乐杂志也是那段岁月中不可抹灭的记忆。

  起初,我会与宿舍中那些“趣味相投”的人分享这书中的信息。后来,我会把它带到教室去,感兴趣的同学看到了就会向我借。开始,我会犹豫,通常会唠叨一大堆,叫他们不要把书弄脏弄丢,那是我很喜欢《时代影视》。

  如今想想,当时的自己真够疯狂,奢侈和颓废,或许也祸害了一群同学的迷失吧!

  (四)向阳生活

  现在每次回家,都会让我那些喜爱的书籍,去沐浴阳光。

  而其中最多的就是青年杂志,如《青年文摘》、《读者》、《创新作文》、《课堂内外》等。

  当年的我会每星期去广场那个报亭,看看有没有新进的那些杂志。通常结果都如我意料般满载而归。

  我喜欢看那些励志的故事、喜欢那激扬的文字、喜欢那桀骜不驯、轻狂的青春。很多时候,我羡慕有些同龄人有着这么成熟的思想,有那么多书写不尽的故事,并可以用那饱满的文字吟唱那青春如歌的岁月,那充满光明的理想。

  在遇见那些优美或触动心灵的文字,会将它们复制并粘贴到笔记本上。

  在那段有它们陪伴的岁月,我收获很多,知道我应该如向日葵般向阳的生活。

  (五)友谊桥梁

  它们是我高中岁月中,不可或缺的朋友。因为有它们,我的青春才不会一无是处、一片苍白,我的故事中出现了更多的角色。不管他们是那种客串型的过客,还是那举足轻重的角色,我都还开心能与他们相遇。

  曾经的我一直都默默的坐在角落,孑然一身的行走于校园,看着别人的嬉戏打闹,而我永远只是个观众。那时,我不想进入他人的世界,也不想别人踏进我的小天地,或许,当时的我根本就是胆怯的退缩与逃避。

  直到高中,我住进了宿舍,认识了菊。她是个很开朗、外向的女孩,忘了我们是如何相遇相识到相知的。在她的影响下,我开始走出一个人的世界。

  虽然,我仍学不会主动与人交谈,但是,因为我的书籍,所以那些不怎么熟悉的同学在向我借书的同时向我抛下橄榄枝。而后,我们之间接触多了,所以陌生不再。

  慢慢的,我成为众人眼中的小书库,接触的同学也多了起来。

  后来分文理科,我毫不犹豫的选择文科。明明知道理科很烂的我,当然不会傻到自掘坟墓,跳进火坑。

  半年的相处,又要离别,即使有再多的不舍也无法阻挡这前行的步伐。

  在那个女生是男生两倍的班级,我找遍教室的每个角落,看见了许多熟悉的面孔,顿时觉得很开心、很幸福。

  在新的宿舍里,因为都是布丁的我俩,年纪相仿,所以她叫我纶亚,我叫她熊亚。我们俩有一段痴迷的布丁时光。

  小书库的故事还在继续,宿舍中那几位不像我似的疯狂,她们都比较理性的处理看书的时间。

  由于我喜欢每周都去添购新书,而我看完了之后,最先看的就是我同桌啦!再就是那些好友。在那段很会伪装的岁月,我成功的扮演着安静寡言的角色。所以,老师会经常把我换到那爱说话的同学中间,同桌在不断换着,小书库的名声越来越大了。

  虽然因为这些书籍我忘记了前进的脚步,在本该奋斗、拼搏的青春中迷途。如果说不后悔,那是假的。我明白人生就是现场直播,没有彩排和重播。但我很庆幸慢热型、被动的我用书籍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六)逆光行走

  此时回忆曾经那些疯狂并且执着的事儿,即使是歧途,仍一如既往地前行,即使是深渊,也无可自拔的往下跳。

  如今看来,明星的那点破事,我用的着那么痴迷吗?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生活。在这个真真假假的世界,我们辨不清的事情太多。他们生活在璀璨的光环下,永远要保持着完美的形象,稍有差池,那个舞台就会失去他们的位置。虽然我还是偶尔会如以往般发发花痴,但已经不会像之前那么疯狂。

  那些小说,看多了之后就会发现,许多都有着相似之处。男主角总是那么高大、帅气,女主角要么就是个平凡的灰姑娘,要么就是一个出身不凡的富家千金。要么在一个意外的邂逅之后,两人的命运开始纠缠,要么就是一对欢喜冤家展开一段爱与被爱的追逐游戏。而故事中少不了搅局的第三者,少不了那些误会。没有这剪不断的爱恨情仇、没有那些捣乱插足的人物,那结局就没有了来之不易的幸福。

  而有些小说挣足了我的眼泪,像《男生女生》、《萌芽》、《花火》、《爱格》等小说杂志,大多数以悲剧落幕,动情之时,难免替他们凄美的爱恋而惋惜、掉泪。

  望着自己那些青春岁月中不可磨灭的记忆,看着那些用文字编排出一个个凄美或如童话般的故事,沉浸其中,我用书籍画地为牢,自己把自己关在那虚拟的国度,傻傻的观望那一场场虚假的演出。

  后来,小说、娱乐杂志并不是我最爱的书籍,它们都是第二顺位之后。我衷情于《青年文摘》、《课堂内外》、《创新作文》、《读者》等,我为那些激励人心的故事而感动,些许时刻会付诸行动。

  我喜欢那桀骜不驯的青春,那不可一世轻狂的语句。如“谁的青春不兵荒马乱?谁的理想不崎岖蜿蜒?我们都是枯萎了年轮的树,身穿冰霜,守望阳光。”“不是我们太天真,是世界太残忍;不是我们装忧伤,而是未知的明天让我们心慌;不是我们太难懂,而是我们已经不是你们心中牙牙学语的顽童。”

  还有那积极向上富有哲理的句子,像“如果方向错了,停止就是进步。”“不是绚丽的终点,仍是绽放的青春。”“用含笑的眼睛向着阳光的方向眺望,你就会看到属于自己的彩虹。”“散或许是开始,聚也许意味着结束。而所有的悲欢离合,聚聚散散,都不过是时间与我们开的玩笑。”

  回忆那些在岁月洗礼下仅剩漂浮的思绪,在那该是拼搏的青春模糊了焦距,分不清轻重。

  在许多人看来我很傻、很无知。但那就是当时的我,我从来不否认之前的自己,因为那就是我当时的样子,活在爱做梦季节里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那段岁月,天空永远如此晴朗,阳光如此明媚,空气如此清新。在那个不懂事的年纪,往往认不清自己以后的道路,一直在迷途中度过。

  如今望不尽光阴的尽头,我背着光,逆着年华寻找那光明的出口。

  (七)未完待续

  最近的我喜欢七堇年的文字,喜欢富有哲理性与启发性的书籍,喜欢有关自然万物的的散文,喜欢那拥有遥远的梦想与想去的远方字句。

  我与书的那点破事儿,虽不够华丽、精彩,但平凡、真实。

  我们之间写不下归期,因为故事未完还在继续。

初中的作文 篇8

  以前,母亲家那边十分贫穷,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每次都是极不情愿的去母亲的老家那边过年,每次都是在母亲的强烈要求下才会去住上两天,所以也自然而然地没有体味到过年的乐趣。

  渐渐地,我也长大成熟了不少,今年我可算是体味到了农村的年味。一来到亲戚家就首先被广阔的田野风光给吸引住了,住在拥挤繁杂的城市,狭窄的视线。我自从老家被拆迁之后就再也没能见过这美丽的风景了。4,5年来再次真正意义上再见到这美妙的景色,宁静的山林,混有稻香的空气,这一次我整整住了7天。

  在这七天里,我们轮流在各个亲戚家中吃饭,一户家中一天,那是腊鱼腊肉的好好伺候,别说就在这7天里我就胖了7斤,也把腊菜都吃不出味来了。

  大人们就热热闹闹的吃完饭后,几姊妹聚到一起凑成一桌打起麻将来,然后就开启了高音炮的对战模式……要是你在旁边站上一下午,你的耳朵就可以说是暂时性耳鸣了。

  而我则负责带着6,7个比我小8,9岁的表弟表妹买烟花,买塑料枪。在晚上十一二点买几个雷鸣丢到有人家的院子里,然后撒腿就跑。在白天就领着几个弟弟妹妹去炸鱼,在中午扛着一把枪伏击麻雀,可以说是把我带回了童年,乐趣无比。由于天气比较干燥,在放烟花时,表弟表妹都会有一些搞笑的举动,一个表弟对着有干柴的地方扔烟花,然后起了小火,他就急急忙忙地跑到火旁边撒一泡童子尿,一时逗乐了众人……

  这一次,我可以说是在自己老家被拆后三,四年才真正的体会到了年味,这也让我想起了自己已经消逝的故乡,也让我回忆起了童年时的种种娱乐,也让我思恋起了那些逝去的同乡以及自己的亲人,此时,我也想对那些觉得过年乏味的人说一句话:‘请珍惜你与亲人度过的时光,而不要等你失去时你才后悔莫及,同时也不要时刻摆着一副严肃的模样,有时还是要以一颗童真的心去享受生活,去用心回忆你内心深处的美好事物。

初中的作文 篇9

  我们行走得太快,是时光跑得过急,离别总会到来。目光与背影往往构成一幅幸福的画卷初读龙应台的《目送》,感觉文字简单朴素,再品则发现流淌出来的是浓浓的亲情。“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

  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一段关于亲情的感言,深深触动了我的内心。 去年,奶奶走了,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妈妈答应了我送奶奶最后一程的请求。十二岁的我第一次体验到最后的目送。在送奶奶进焚烧炉的那一刻,所有的亲人跪拜送行,噙满泪水的我呆呆地跪在那里。在那一刻,奶奶和我仿佛真的只站在小路两端,我目送她远行,而她用背影默默告诉我:不必追。 每年春节,载去的是亲人的相聚,载回的却是伤感的离别。今年过年,我们回老家看望姥姥、姥爷。临走的那天傍晚,天阴沉沉的,刮着风,冬雪过后的江南格外寒冷,我紧了紧衣服。姥爷身体不太好,平常有头晕的毛病,但仍坚持送我们出来。姥爷一直攥着我的手,不肯松开;我与他拥抱道别,他脸上的皱纹仿佛瞬间被熨平了,笑得那么开心;我朝他挥挥手,却从他的目光里看到了太多的不舍与担心。走在长长的小路上,依依不舍的我偶尔回头,发现姥爷还站在那里目送着我们我的眼里热热的。姥爷发现我回头看他,衣着单薄的他在风中向我挥了挥手,时间定格在那一瞬,成为留在我心底一道最美的风景。我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走过小路的转弯处,悄悄回头,看到步履有些蹒跚的姥爷在风中的背影很多时候不是我们目送亲人的背影,而是感受着亲人那不舍又期待的目送;也许我们从小到大习惯了想走就走,从未回望送别的目光。当有一天蓦然回首,看到亲人送别的身影,才体验到另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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