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作文

时间:2023-08-22 10:25:19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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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作文优选6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中作文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中作文优选6篇

初中作文 篇1

  今年寒假,我与舅舅去游玩了康定,不必说康定很美,因为光是一路上就充满了神秘。

  那是一个清晨,我坐上了舅舅的三菱越野车,昨天因为赶了作业,凌晨一点才睡,而现在也才7点,我一头栽在座位上睡了起来,等我醒来已经10点多了。我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高楼耸立,立交桥纵横飞扬。“这时哪儿,是康定吗?可我以前在书上看到的康定不是一个并不怎么繁华的小镇啊!”我问看车的舅舅。“这儿是成都,我们中途经过。”“啊!三个多小时还没到啊?”“那当然,起码也要今晚才能到。”我只好拿出几本小说来打发时间。

  由于是冬季,高速路上下起了大雨,大大影响了车速。不一会儿,我们的车钻进了隧道。“这是二郎山隧道,全场8。66公里,以前隧道没修通,要3个多小时走在狭窄的公路上才能翻过。现在不到15分钟就能穿过它。”舅舅介绍道。我不禁发出感叹声:“祖国的发展真快啊!”一穿出隧道,完全是盆地气候,太阳高高地升在天上。我惊讶得目瞪口呆,二郎山后雨倾盆,而这一头却是艳阳高照,真是不可思议。

  到了康定,正如舅舅所说,已经是晚上7点,途中,车加了四次油。我们在康定的大街上找了一个宿舍投宿了。

  一大早,街上就热闹了。这不,住了一夜后,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人们带着独具一格的绒帽,穿着色彩艳丽的藏装。连五十多岁的老太太也穿着艳丽的衣服,不禁让人发笑。我和舅舅漫游在大街上,吃了一顿风味别具一个的`早饭。其中最让人感到回味无穷的就是糍粑。糍粑可是藏族的特色食品。一个个面团用手捏成一个个长条,上面还清晰可见10跟手指捏下的印儿。虽说看起来有点恶心,但吃起来却是让人拍手叫绝,沾着独特的青稞酒和汁儿,用“美味佳肴”来形容都还低一个档次。

  随后我们有去找了一个向导,他叫巴谷,是一个地道的康定人,但会说一口流利的四川话。在他的带领下,我们开着车来到了闻名已久的跑马山。公路旁的石坎上,凹凸这放射状的石脉,像菊花,也像焰火,巴谷说这种石头叫“烟花石”。

  巴谷还告诉我们:“到跑马山来就是看石头为主。我们这儿有句俗话‘康定人吃饱了就爱看这个石头景儿’。”“我还以为跑马山上很多马呢!”我说。

  巴谷听了有介绍起来,“说起跑马,这名字却实是跑马引起的。以前这山叫做‘登拖拉’(意思是像马一样的山峦)。每年藏历的五月十三,定期在这里举行赛马会,一二三名挂红,献哈达赠茶,后来人们就叫它‘跑马山’。”

  接着,巴谷又带我们去看微缩跑马山,我们跟着来到一块整体的石堆旁。他说,“跑马山什么样子,这石堆长成什么样。”虽然我不太相信,但仔细看着,这块天然自成的石堆还真像能工巧匠精心可出的微缩景观了!

  随后,巴谷又带我们去看“格桑花开”。这石头更奇怪了。“花”开在山脊上,由8块深入地下的浑石均布开,翘起来有棱的部分的石尖像怒放的花瓣一样舒展,而公路就从花蕊穿过。

  后来,巴谷又带我们游览了折多河、折多山,美丽壮观的山河使我臣服在其中。

初中作文 篇2

  在我家第二个房间窗外的左上角有一个黄蜂窝,那是在一次家庭大扫除时发现的。

  上月一个晴朗的星期六,心情恪外轻快,难得一个周末,我们一家三口搞家庭大扫除,严父分工:我负责第二个房间,妈妈负责第一个房间,爸爸负责第三个房间,然后一起清扫大厅、小厅,谁也别想占便宜。劳动规则:谁都不许帮!

  为了争个好名次,我开始忙开了,先拖地,后擦窗,“哎呀!”我低呼一声,只见在窗口上倒挂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旁边有些枯黄的“树叶”在缓缓飘落,定眼一看,原来是一个蜂巢,那些枯黄的“树叶”竟是黄蜂。隔着玻璃这层“防火墙”我不免大胆起来,这是一个不算太大的蜂巢,上下约10厘米,左右约8厘米,细数了一下,共有23间“房”,每间“房”尽管长度不一,但宽度及构造却惊人的'一致,它们整齐地排列在我的眼前,我惊叹于黄蜂的鬼斧神工。一间间蜂房里的幼蜂都在“睡觉”,外面有一层层乳灰色的东西把幼蜂包裹了起来,保护了起来,不让任何“不速之客”打忧它们的“美梦”,好奇心作怪,我轻轻敲打了一下玻璃,黄蜂立刻竖起翅膀,“挤”出毒针,战斗机般发出“嗡嗡”的警告声盘旋在蜂巢四周,似乎是在对我说:“你敢开窗毁掉我们的窝,我们就让你脸上长麻花。”那黑黄相间的恐怖颜色令我下意识地缩回了手,见没什么动静才肯放下翅膀,缩回毒针,我惊讶于动物的本能。

  不一会儿,一只只工蜂在蜂巢外面跳起迷人的集体“8”字舞(听说花蜜近就跳圆形舞,远就跳“8”舞字),原来它们准备轮流出“远门”采花蜜了,另外几只工蜂在加固蜂巢上连接墙壁的“大梁”,使那根“定海神针”能承受住更大蜂巢的重量,好养育更多的子孙后代......黄蜂们也开始了一天辛勤的劳动。

  “儿子,你俩怎么不劳动呀?我们都搞干净了”,背后传来爸妈的声音,“哦”,我这时才反应过来,“我马上就好,对了,你们看这有个黄蜂窝”,爸爸看了看就说:“别惹它,让它们陪着我们安家落户吧。”

初中作文 篇3

  那天黄昏,父亲把年届耄耄的爷爷从乡下接到城里来,说是商量把乡下老家那两间飘摇的瓦房重新修饰一番。

  爷爷做过长工,卖过苦力,和奶奶爷爷相依为命,硬是用自己的双手把四个儿女拉扯大。每当父亲说起这些,他那威严的脸庞上竟涂抹着层层温暖,那冷峻的眼神里竟闪烁着点点泪光,那低缓的语调中竟颤动着阵阵伤感......

  几年未见,爷爷的头发又白了不少,额上的皱纹纵横散乱,一身夹衣似呼被这仲夏的炎热遗忘,慈祥的说话声绽放出古朴的乡音,缭绕的旱烟雾里缠绕着岁月的沧桑。一进门,爷爷就把我揽在怀里,嘴里只是反复念叨:“乖孙子又长高了。乖孙子又长高了。”

  晚饭时,平素威严的父亲变得格外随和——慢条斯理说话,轻声细语谈笑,时不时给爷爷斟酒,往爷爷碗里夹菜,还把一根根鱼刺小心翼翼地挑出来,又反复叮嘱妈妈,爷爷牙不太好,下一顿要多烧些烂熟易嚼的菜。“爸,吃饱噢,就像在老家一样噢!”父亲殷勤地劝着爷爷。透过厚厚的镜片,我分明看见父亲的眼圈都红了......

  晚饭后,父亲说爷爷难得来一趟,要我放下手中的作业,和他一起陪爷爷多坐一会儿。我挨坐在爷爷身旁,父亲给爷爷泡上茶装上旱烟,听说爷爷说起奶奶有风湿病,雨天瓦房的阴湿和老家坳里那一亩三分。父亲不时插话,显得有些兴奋,微红的双颊上荡着层层幸福。

  临睡前,父亲亲自打来一盆水,拿来毛巾,让爷爷洗脸,待爷爷洗完后,父亲将水倒在脚盆里,又添了些热水,然后蹲下来身来,慢悠悠地给爷爷搓起叫来。爷爷显得有点不自在,掏出汗巾擦了把眼睛,缓缓地说:“儿呀,你是干大事的,不能再让你搓脚,怕人家笑话。”听了这话,父亲的手抖了一下,轻轻地说:“爸,再怎样我还是你儿呀!”话语中流淌着莫名的骄傲和亲昵......

  洗完脚,爷爷穿好鞋,父亲领着爷爷进房去睡觉。又回头嘱咐妈妈,别开空调,怕老人家晚上着凉。

  那个夜晚,我无心完成我的'作业;那个夜晚,我再也无法入眠。那些作业,对与我来说也许是考取大学的重要篇章。可那晚的父子深情,那晚的父亲形象,却是开启我人生的金钥匙啊!

  父亲,我敬爱的父亲,在您的威严背后,竟深蕴着如许的温柔;在您的坚韧背后,竟深蕴着如许的惆怅;在您冷峻背后,竟深蕴着如许的真情。您就是那浩瀚的大海,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被您窖藏得那么浓郁,又是那么朴素......

  也许,父亲,我只读懂了您的一幅剪影,您的人生意义我终究难以读透,可我依然坚信在未来的岁月里,我将潜心解读您的人生意义,我将借此开启我的人生之路!

初中作文 篇4

  一、在模仿中求新,培养独特文风

  写作可以从模仿开始,在模仿中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在模仿范文时,要有针对性,模仿不但可以降低学生的学习难度,对于学生不喜欢的作品,教师要积极提倡模仿与借鉴范文的办法克服自身的不足,在模仿中学会写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培养良好的文风。对最初模仿时出现的较机械问题也要予以肯定。以往的许多文豪也有模仿古人写作的习惯,在模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最后有了自己的独立的风格,比如王勃曾经也模仿过庾信的诗句,但没有因此影响他成名,最后他也成了一代文豪,他的文章脍炙人口。另外,左丘明喜欢以对话来叙事,人物形象在事件中有所显现,司马迁也通过语文、动作来刻画人物的性格,这些相同并没有影响司马迁巨著的形成,模仿的运用与创新有自己的与众不同之处,关键在于一个人如何去利用好这一手段。司马迁在塑造人物时,运用了反映人物不同性格特点的语言,比如在写到陈涉时,他用了一句典型的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而项羽则有其不同的语言描写,通过“彼可取而代之!”反映了这一人物的特点。在人物独白中显示了不同的出生与性格,在以后的写作中,一代代的大文豪也运用了这一手法,后来成就了一代散文家、小说家和戏剧家。以上大文豪在模仿的基础上不乏自己的创新,在创新中有了自己的独到之处,变则通,变则永恒。模仿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创作,从而培养了自己的文风。

  二、广泛阅读,获取信息,以提高写作能力

  写作与阅读是相互提高的,要想提高学生写作的能力,还要以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为基石。学生不能凭直接经验写作,但是对于中学生来说,阅历浅,社会的了解较浅,所积累的素材也是自己听闻或者经历过的,所以要靠阅读来获得。学生有了阅读就能够间接获取资料。在阅读中了解到更多的写作范例,自己写作的内容也更丰富,这样写作有了材料,在阅读中提高写作能力也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成功之例,在读他人的作品中了解他人的想法,也会有自己最真实的.想法,思维更开阔,考虑问题会更全面。在读书中积累写作素材,我们的思想、素材、感受也更深刻,读书有助学生的写作,也是一条通向成功写作的捷径。除了多读还要多写,写作技能与技巧的积累也是在不断的历练中提高的,写作也是在反复练习中提高的,没有大量的练习想写出好文章是不可能的。写作又是创新,在反复的实践中练笔,学生自己体味和揣摩,感悟到写作的规律,有了自己的真实情感或者对问题的独到看法,这就是一种创新。水滴石穿,熟能生巧就是这个道理。写作能力随着自己练习机会的增多而不断提高。多读多写,写起文章来才会得心应手。大文豪鲁迅也曾大量写作,在写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所以,初学写作的学生不要怕,只要你坚持写,你就有提高,无论是素材还是语言方面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这就是“量”变引起“质”变。在新接一个班时,我要求学生每天写日记,每天写下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观察后再写读后感,久而久之,他们的积累也越来越多,对周围事物的感受更多,学生在一天的学习与生活中所得到的感悟也会有所提升,从而能够脚踏实地地写作。

  三、在自我修改与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的能力

  新课标要求重视引导学生的自我修改与相互修改自己的作品,以提高写作能力。平时我让学生自评写出自己的不足及需要改正的地方,对于互评,我让学生提出修改意见,并让他们互相修改,弥补自身的不足。

  1.教师评学生的作文时,要有针对性地评,让学生在一段时期内有自己的小进步,尤其是要培养当堂写完的优秀品质,无论是有基础的,还是基础相对较差的,总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存在着,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提高他们写作水平的良好途径还是找到他们的问题再对症下药,另外,还要当堂朗读他们的作品,让他们养成读自己的作文的习惯。学生在朗读作品时,教师要在课堂上布置学习任务,让他们学会认真倾听,并能对同学的习作指出自己所欣赏的地方,也可以提出需要修改的地方。有些学生有东西可写,写得比较快,教师要当堂面批,让学生当堂有所收获。一起上交的作文,老师要优先批改早上交的习作,教师要较早地对当堂作文加以批改,当学生的思维和激情还在时就进行讲评,这样学生也就能有所收获。

  2.自评自改,提升水平。当一篇习作完成以后,教师不要急着收作文。要让学生找到好的推荐出来,再自己朗读,让学生学会自己找错,再由同学找错,先做到词对句通,由自己的听觉器官做进一步的检查与修改。对其表达的感情及停顿做深入的检查,对于不通顺的句子改通顺,对于用词不准确的还要换一些更能够表达思想感情的句子。做到语言流畅、通顺,用词确切、段落层次分明等。总之,教师要引导学生对所读的内容融会贯通,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得学会模仿,大量积累材料,让写作有“源头活水”,在仿写中有所创新,对知识做到融会贯通,写出优秀文章,能够自我修改文章,就会有所提升,做到文思泉涌,能够动笔成篇,写作水平定会有极大的提高。

初中作文 篇5

  春节到了,街上人山人海,马路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有的人忙着去外地旅游,有的人忙着探亲访友,卖年货的老板笑得乐开了花……气氛热闹极了,进入了白热化,就连饭桌上也传来一阵阵笑声。

  瞧!年饭桌上摆满了山珍海味,美味佳肴。有美味的“一蛇三吃”,有西部风味的牛排,有营养丰富的乌鸡汤,还有十里飘香的红烧肉。最出色的就是那盘又好看又好吃的“金玉满堂”……真是群英荟萃。八十高龄的爷爷慢慢坐下来,拿起面前的一瓶“金六福”酒说:“这酒好,我要多喝一点”。爸爸哼着小曲坐下来,妈妈边解围裙边坐。我呢,只好谦虚地坐在最下头。旁边稚气未消的弟弟见了餐桌上的菜,正要上前去吃,却被我一手制止,只得干流口水,饱饱眼福了,不然真要大乱呢!这时,一向严肃的爸爸端起酒杯对爷爷说:“爸,祝您老寿比南山”。说完,举起酒杯,把满满一杯酒一饮而尽。弟弟见爸爸开始喝酒,也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好好的一盘“金玉满堂”被弟弟弄得不成样子。妈妈满脸羞涩地站起来,也向爷爷敬酒,说:“爸,祝您长命百岁,我一向不喝酒,就以茶代酒”。。”说完一杯茶下肚。爷爷像个笑菩萨乐得合不拢嘴。

  哟!弟弟把一个丸子夹滑了,掉进汤盆里,溅了我一脸汤。在座的'人捧腹大笑,爷爷笑得差点把腰闪了,妈妈笑得夹的菜也掉了,爸爸笑得把吃进嘴里的菜给吐了出来。我在旁边边擦脸上的汤水边傻笑,弟弟则也在旁边望着我冷笑,真是“多笑缤纷”。

  多彩多姿的年饭在笑声中结束了,我心想明年的年饭一定会更丰盛。

初中作文 篇6

  20xx年,北京。

  此时奥运会已然过了,天气也慢慢的转入了初冬。可人们还尚未从奥运会的喜悦中脱离。很无聊的,打下一行字:既然这不是故乡,你为什么不去寻找那个故乡。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我是要写毕业论文的。

  北京,一个时尚快节奏的现代化大都市,它光鲜亮丽,万众瞩目。这里有长城、故宫,又有人民大会堂和大使馆,北京是个矛盾的城市。这是贝贝说过的,她在这里生活了六年,然后抛弃了这里去了南方的一个城市,那里,叫杭州。那是她母亲生前想去的地方,可惜没去成,她带着她母亲的梦想去了那个城市,并且一去三年,再也没回来。

  对着电脑发了半个小时的呆,一个字没打出来,倒是电脑光刺得眼睛生疼。干脆也就不写了,找了件外套披上走出出租屋。昏黄的`路灯打在斑驳的路面上,映射出远方耸立的高楼来。

  我不属于这里,我对自己说。

  远处是一片喧哗,这里却只有我一个人在街上晃悠着。在这样一个繁华美丽的城市中,似乎没有我的立足之地,记得贝贝临走前对我说:“到时候去了杭州一定要联系我呀。”我到现在还记得她的样子,长发披在肩上,一色浅绿色的长裙,还有她脚上穿的白色凉鞋。我抬起头,今天天上的星星很多,都一闪一闪的。大约是我最近常常对着电脑的缘故,在我眼中倒是有些晃眼。微微眯起眼睛,想看清楚它们,终究还是一晃一晃的,无奈只能作罢。

  看着破败的巷子,不由有些怅然。

  北京太繁华,繁华的有些不真实。待久了才发现这繁华中的堕落。近几年高楼拔地而起,平民区渐渐被掩盖在灰尘之下,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房东太太也在催着我搬出去了,因为这里不过多久也要被印上鲜红的拆字了。

  可是,我又去哪里呢?我无处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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