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作文

时间:2024-01-11 07:23:16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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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作文6篇(精选)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中的作文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的作文6篇(精选)

初中的作文 篇1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在母校度过了六年的时光,我从一个不懂世事的小毛孩成长为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是母校培育了我,我对母校充满了感激之情。

  回想当年,当我第一次踏进这美丽的校园到时候,我就感到无比新奇和喜悦。我带着一颗求知欲望极强的心迈进教室,坐在排得整整齐齐的座位上,迎来了同桌甜甜的一笑,似乎这成为我们沟通的桥梁。从此,我们变成了同学。渐渐的,我的朋友也越来越多了。在学习上,只要我有困难,同学们便会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树立自己的奋斗目标。在母校,我收获了很多可贵的友谊。

  在母校的六年生活中,一个个老师来到我们身边,把知识传授给我们,带我们到知识的海洋遨游。知识充实了我们的头脑,让我们的.知识面越来越宽阔,头脑越来越聪明。老师,你就像良师益友,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扬起理想的风帆,追求自己的梦想。在母校,我也享受到了学习的快乐。

  我的劳动能力和集体荣誉感也在母校得到了充分的培养。学习之余,卫生工作也是每天必不可少的,这是一个班风的体现,也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表现。要知道我在家里可是个“一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黄帝”呀!在家里我总是不干活。可在学校,每当值日的时候我都尽可能把教室打扫干净,给同学们一个最美好的学习环境。老师对我的表扬就是对我劳动能力的认可。在母校,我体会到了劳动的意义和乐趣了。

  母校是我生命之旅的开端,生命之曲最美妙的第一乐章,孕育成熟的摇篮……感谢你啊,我的母校!将来我一定要让你以我为荣。

初中的作文 篇2

  夜晚,群星璀璨的闪耀着,而我也开始了我的挑战——攀登华山!

  前几天,听朋友说在华山之巅看日出最美,心中便按耐不住了攀登华山的欲望,经过了2天的充足的准备,我开始了挑战。

  夜晚九时,站在华山山脚望着华山,只见华山仿佛直通云霄,与黑夜融合在了一起,无法分开,也就在这时,我准备迈出了我攀登的第一步……

  望着华山,山路陡峭,蜿蜒蛇行,使人看了心惊肉跳,望而却步。有接近90度垂直的天梯;有中上部外凸,呈倒坎崖状,必须挽索而攀,身体悬空的云梯;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仅容一人通过两侧均为百尺悬崖的苍龙岭;更有在万丈峭壁绝崖上凌空架设、宽不足50厘米仅有一根铁索供人抓握的长空栈道。别的不说,就连普通游客攀爬的山道,几千个台阶曲折险陡,体力稍差的人一天下来就会吃不消,怪不得金庸先生要在此写下他那部著名的《天龙八部》了。

  到了九时四十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攀登,我的体力开始下降了,腿中的乳酸仿佛让我的腿灌满了铅,再也没有多余的力量迈出攀登下一步了,于是我开始了休整。

  幸亏我的准备充足,准备了充足的水,补充完充足的水分之后,随着新陈代谢的不断循环,我腿中的乳酸也被完全代谢了出去。

  夜晚十时,休整完毕,我的双腿又重新充满了能量,背上背包,继续前进…..

  夜晚十时二十二分,我已经完成了二分之一还多的行程,但身边的人却发现少了一些,向山下望去,每隔一两米,便有一些人休息,向山下走去,放弃了对华山的攀登,望着还有三分之一还多的路程,我的信念也开始了动摇,继续走,还是选择下山?我犹豫了,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我选择继续我的旅程,我不能半途而废。

  夜晚十时五十分,距离华山顶部还有五百米的距离的时候,我的腿突然抽筋了,我强忍着疼痛,继续前行。

  终于,我站在了华山之巅上,看着漫天的'星星,内心激动不已,这是距离日出还有六个多小时,我开始披上了大衣,跟许多人一样开始了对日出的等待。

  两个小时过去了,吃了些食物,补充了些能量,玩了会手机,觉得无聊,便望着漫天的繁星,迷迷糊糊睡着了。

  一觉醒来,太阳的一些光已经将云层染红了,看着太阳慢慢的冒了个尖,给地平线披上了一件金黄色的衣服,太阳终于在五点五十分挣脱了地平线的无尽束缚,升上了天空!

  果然,华山之巅的日出最美。

  同时,我的内心中突然也被太阳射进了一道阳光,那道阳光中包含着坚持不懈,永不放弃,顽强拼搏的精神。

  这就是我心中到现在还未曾消失的阳光!

初中的作文 篇3

  我的爸爸今年39岁,戴副眼镜,长得挺斯文的。他是单位的管理员。我的爸爸虽说是一个管理员,但是他还是很忙的.。

  平时爸爸总是早出晚归,披星戴月,他对工作一丝不苟,十分认真。

  休息日爸爸也不能睡个好觉,一大早,电话就响了,爸爸就帮他们解决问题,又是工作人员怎么也学不会,他就披上大衣到公司去,直到晚上才回来。还有几次电话,小灵通,手机一起响,都是找爸爸的。虽说是双休日,但是电话,小灵通,手机仍然成了他的“闹钟”,只要电话一响,爸爸马上就醒。

  虽然爸爸这么忙,但是他还是很关心我的学习。有一次爸爸出差回来,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把你的数学作业拿过来,我帮你检查。”我慢慢吞吞地把本子交给爸爸,顿时,爸爸显得十分严肃,他大叫道:“你数学怎么错这么多,你要知道女孩子最怕数学成绩划坡了!你说你那里不懂我来教你!”我把数学本交给爸爸。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终于,我所有不懂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爸爸又出了几道题目给我做,我走到写字台前,开始做,突然一阵巨大的鼾声响起,像闷雷在滚动,我一看原来是爸爸耐不住疲倦睡着了,我走了过去,举起肉墩墩的小手帮爸爸捶背。突然,一个白色的,一丝一丝的东西映入我的眼帘。那是什么?我凑近一看,原来是白发,一根白发,这根白发在灯光下这么耀眼,刺痛了我的眼睛,也刺痛了我的心。“刘逸欣,你一定要好好学习……”爸爸做梦也是关于我的学习,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爸爸。不知不觉,我的眼眶湿润了,一滴眼泪滴在爸爸的白发上……

  爸爸,我爱你,谢谢你!

初中的作文 篇4

  一直希望自己能有一匹马,骑着它或驰骋在广阔的草原,尽情的挥洒属于我的青春;或跨过流水,穿越在高山之间,无拘无束的把千山万水纳入胸间,豪放的歌唱。

  见到马是在马戏团或者公园,马戏团的马是表演的,它们的出场或许会引起人们的惊叹,但是那已经丧失了它们的本性

  已经成为一个个条条框框的规则中的一员,这对于马这种生物来说也许是可悲的。

  公园中的马也许相对的自由一些,因为他们起码还可以奔跑,但是为了配合饲养人而被限定在小小的空间中也是一种可悲。

  他们并没有被很好的照料,在很远的地方就能闻到它们的气味,也许他们只是饲养人挣钱的工具,所以它们只是被喂养,并没有被真正的爱护。

  当然,还有一种马,那就是木马,完全人造的旋转木马,曾经想着没有机会驾驭真正的马,不如就骑木马代替吧,但是这个想法显然是很可笑的

  在木马上只有玩笑的心理,当骑上的那一刻自己也可笑自己那份能够替代的心理,可笑自己的幼稚,虽没有真正的接触到马

  但是旋转木马少了一份马的灵性,只是供孩子玩的工具罢了。

  我一直相信,马是有灵性的。它可以认知人的'行为,可以成为一个有力的帮手,历史上马衷心于主人,救主人于难的例子并不少见。

  马也是任劳任怨的,它可以成为交通工具,古代在自行车,火车等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没有发明以前,马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马是自由的,隐藏于深山中,行走于大自然,这样的马儿也许没有人类的照顾,自生自灭,也许寿命不长,但是它们是最自由的

  可以无牵无挂,经受着物竞天择,但他们也无岁时活得最真的。

  他们可以是温顺的,可以是奔放的,他们可以默默的拉着马车,可以成为人们的坐骑,可以自由的奔跑在草原上,可以随心的穿梭于山水间。

  所以它们能够成为徐悲鸿画笔下百变的奔马。

  他们是朋友。不管是历史上的英雄,还是小说中的人物,他们中大多数拥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通灵的,懂人性的宝马。

  所以它成了人们不变得情结,成了英雄宝马。

  我认为,人爱马,是必然的,每个人都希望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马,不管它是高,是低,是胖,是瘦,我们爱得是那份情结,那自由的奔跑

  尘土飞扬的那一刻,迎风驰骋,拥抱大自然的情怀。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珍爱如朋友。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认真地饲养,像对待孩子。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放它自由,让它自由的奔跑。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希望它能承载着我自由于天地,奔跑于古今。

初中的作文 篇5

  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勤劳的妈妈,厨艺好的爸爸,还有爱笑的'我和调皮的弟弟。

  妈妈喜欢做家务。每次周末,她都会把客厅、房间全用吸尘器先吸一遍,再用扫把把吸尘器吸不到的地方扫一遍,最后用拖把再拖一遍。这样一来,家里每天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

  爸爸做的饭菜非常好吃。我最喜欢吃卤牛肉、鸭架子、酸菜鱼和烧土鸡了。每次做菜,都会从厨房飘出浓浓的香味,我在十米外的房间里都闻得到。做出来的饭菜让我吃到实在吃不下了才停下来。

  弟弟很调皮,但绝不是什么差生。他围棋下得好,过了五段了。虽然他小时候把我的卡片当飞牌,也曾把我的被子蒙在头上当鬼玩游戏,但他玩的花样总令人惊叹:他把被子蒙在头上却从没撞到过墙上。他把我做的彩泥大房子放在鱼缸里时,我大哭,可惜我的泥房子;现在我却不想拿出来,它给鱼缸增添了一个风景,“流浪”的小鱼也有了家……

  而我在这个家庭里最爱笑了。作业做完了会笑,玩电脑时会笑,下雪了我会笑,看见爸爸妈妈回来了也会笑……

  这就是我这一家子,一个幸福快乐的家。

初中的作文 篇6

  当老师一声令下让我同她一桌时,我的心不由得陡然一颤,别人的目光也略带一些自求多福的神色,无奈,摇摇头,苦笑一下。

  她是班里出名的“火药桶”,拳头似乎永远是握着的,好像只要有人惹到她就要给他一下。起初几天我可没少挨打——不是桌上的三八线或者地上的三八线被我越过啦,不小心拿错她的本啦,说些无聊的冷笑话啦……总之各种各样的挨打理由我都尝了个遍。有一次我不小心踩到了她的脚,换来的就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拳打脚踢。

  相处了一段时间,我又有了新的发现——她的主科好,尤其是英语,当她把那些我只会背不会用的的英语单词连成话说得比我的普通话说得还流利时,目光中消退厌恶之感,但她坐下后,依旧不屑地看了我一眼,可是我并没有愤怒,心里想的只有学好英语,赶上她,超越她。

  上地理课犯困是我的致命弱点,可跟她一桌后,硬不敢“目似冥”了——原本来都准备好衣服睡觉了,可是背后的一阵剧痛使我瞬间把腰板绷得笔直。地理老师见我坐姿端正,便对我大加表扬,让我心里美滋滋的。那节课我破天荒的比政治课听得还认真、仔细。虽然后来也有犯困的时候,可她一掐,立刻就又生龙活虎,从此我改掉了上地理课睡觉的坏毛病。

  我有一群“狐朋狗友”,一下课我就给他们讲笑话。所以总是静不下心来学习。而这个现象在我跟她一桌后就彻底改掉了——有一次我刚欲动口,就被拳头给吓了回去。我蜷缩在一角不服的说:“说话是我的权力,你无权干涉!”她也干脆,二话不说就是一顿拳头。我据理雄辩,可换来的依旧是拳头。循环往复,我也只得拿起了工具书,细细的'钻研了起来。到月考成绩发下来时,我发现我的成绩稳住了,而且还略有上升,于是,我对她不再有敌视,而是感激。我对他说:“哈,多谢啊,同桌!”谁知她说:“小样,这点成绩就满足了?我告诉你,你下次必须进前十名!”说着又给我来了一记重拳。这一拳虽然疼在身上,但暖在心里。

  这就是我的同桌,野蛮而不失理性;好学而不失活力;热心而不缺能力。我对他的看法从缺点无数到优点处处。我想,我对她的理解从一开始就是错的。因为,耀眼的金子是埋在土砾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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