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劳动协议书3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协议书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协议书 篇1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协议,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协议,但可按本协议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协议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协议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协议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协议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协议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协议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协议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协议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______》,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协议
(一)本协议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协议。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协议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协议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协议: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协议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协议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协议: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协议,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协议:
1.劳动协议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四)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协议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协议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协议:
1.劳动协议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的第(五)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协议条件的;
2.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上大学、中专、技工学校学习等)没达到《培训协议》要求或本劳动协议规定服务期限的;
3.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国家规定的违纪辞退、除名、开除等情况外,甲乙双方终止、解除、续订本协议,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协议的职工办理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双方应签订住房协议。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协议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协议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协议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如原为本企业固定职工转为全员劳动协议制职工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后,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缓三至六个月时间办理有关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有接收单位的,甲方应当按乙方原身份为其办理调动手续。缓办手续期间,停止享受企业的一切工资、劳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五)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属违纪辞退、除名、开除者外)时,甲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按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月生活补助费计算标准是乙方离岗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因乙方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协议,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应按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计算标准与前述生活费计算标准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办理调动手续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十、违反协议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协议并相应变更本协议有关条款。培训协议是本协议的附件。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协议,应按协议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而解除协议,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第(七)款的规定而解除协议,应按规定向对方做出赔偿。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十一、调解和仲裁
双方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三、在协议期内,如本协议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劳动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2、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可以另行签订协议。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
1、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 的劳务工作。具体劳务工作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所提供的劳务工作内容。乙方须按照协议按时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认为,根据己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四条 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1、乙方的劳务报酬为元。
2、甲方根据乙方履职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于每月底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提供劳务的具体业绩和表现对乙方工作进行调整或实行新的报酬制度,乙方的劳务报酬则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所需的相关工作条件。
3、在甲方有特殊要求时,乙方须服从甲方的要求和安排。
4、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操作规范,履行职责。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5、乙方可以享受甲方在职职工同等的福利、年休假待遇。
6、乙方超时工作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提供劳务,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报酬或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第六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具有以下情形的,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要求或安排或有损甲方利益和声誉的行为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甲方或关联方机密并对甲方或关联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提供劳务工作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提供劳务的;
(6)、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7)、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的工作环境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协议期限届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三)、甲、乙任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可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或向对方支付7天劳务费作为补偿金解除协议。双方协商一致者除外。
第七条 损失赔偿
乙方因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予以甲方相关赔偿。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应承担3000元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处理
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与国家规定不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劳动协议书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 方(劳动者): 性 别: 住 所: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身 份 证 号 码: 家 庭 住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的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无固定”中一项)。
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工作地点: 。
第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度(填“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中一项)。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甲方应当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的月工资¥ 元。
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工资按 执行。
第八条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作以下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双方约定: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内容:涉及乙方薪资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保留代扣代缴的权利。
十四、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 方 (公章) : 乙 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