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写人优秀作文集合9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写人优秀作文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写人优秀作文 篇1
好像人都有这样一个特性,知道自己讨厌什么,但很少知道自己真正喜欢什么;知道自己欠缺什么,但很难清楚自己擅长什么。这点在我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但是现在的我不能继续忽略这个问题了,重新开始认识自己,我才能够更好的发展自己。
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醒悟呢?也许是由于长大的被逼无奈,也许是失败的一次次打击,也许是美好未来的苛刻要求……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原因,但是我清楚,我该认清自己了。
每一个毕业的孩子必然面临就业的压力,然而,如果你能够具备相应的能力那么你就是王牌。我一直在眺望巅峰,我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企及那个顶端。于是,我便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自我考核。我是一个怎样的人,我是否具备成功人士的品格。我记得爸爸曾经常对我说的一句话:要想学会做事儿,必须先学会做人。所以有必要先了解一下我这个人。
我,是个很特别的我,这样的我在同龄人中很难找到类似的第二个。从小受妈妈的教育和影响,我养成了独立自强的品德。日常生活中,很小的时候我会帮妈妈做点家务活,现在我养成了自己的事儿自己干,能自己干的事儿从不依赖他人帮忙。遇到特别困难的事儿我都能很乐观的看待,并且想办法解决。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体验过做父母点点滴滴的苦,所以我懂得了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同时也提高了我的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遇事不再是束手无策,而是尽可能的尝试可行的途径。我不知道旁观者能不能感受到,这样的女孩一定也是一个分析能力强,处事有主见、积极乐观正能量十足而又有毅力的人!
我有很多闺蜜,无论是女闺蜜还是男闺蜜我都有,为什么我说的不是朋友而是闺蜜,因为在我的意识里,闺蜜不同于朋友,闺蜜可以无话不谈而朋友间则欲盖弥彰,闺蜜可以两肋插刀而朋友多是酒肉知己。我说这些只是想说明我所结交的人不是 相见如故的一面之交更不是逢场作戏的狐朋狗友。为什么我会有这么多真情实意的闺蜜呢?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个待人真诚,做事儿仗义的人。我还清楚的记得上一次朋友和我借钱的.事儿,她是我特别好的闺蜜,她从来没有问我借过一分钱,然而那天她开口问我借钱,我当时就想,到底是什么事儿让她这么为难。于是我就问她,刚开始她有些不好意思说,因为如果是生活开支,她的工资是完全够的,过了好久她才告诉我,她的钱包被小偷偷了,她怕家里人担心,所以找我帮忙。而我当时也没什么钱,我只能把QQ红包的钱,微信的零钱都提现,然后又向舍友支付宝转借了点,才凑够了三百元,我对她说你先用着,过几天不够了你再跟我说,其实我当时已经一贫如洗了,但我不能让我的朋友知道,因为我们爱彼此胜过爱自己。我不由自主地为别人考虑已成为一种本能,这或许也是很多人愿意靠近我,陪伴我的原因吧!
我是一个爱好特别广泛的人,没事的时候我喜欢跑跑步,打打球。不是因为我有多擅长,只是我更享受这个陶冶情操的过程。想想露珠还在叶片上跃动的时候,你也开始生命的奔跑,这是多么舒心的一件事儿。想想沏一杯茶在桌上,然后拿支毛笔写写书法,这又是多么惬意的事儿。运动,有时候其实不必有多大的突破,多数只需要锻炼锻炼体质,充实充实生活就好了。从不停止生活的脚步,热爱生活,积极向上这才是理想的生活姿态啊!
当然我也是一个学习能力很强的人,我喜欢接受新知识,而且常常主动去尝试新思路。这也许是因为我的事业心太强所导致的吧!有时候我特别感谢我的独处能力,让我一个人的时候有更持久的耐心去坚持,更多的机会去增值。
当然,人无完人,我也同样有很多的不足,我的社会阅历浅,工作经验又少,而且很多就业本领也不具备,但是我有信心,因为维多利亚女王曾经说过,我尚年轻,可能在许多方面缺乏经验,但我肯定,几乎无人像我这样怀着为国为民的良好意愿和真切希望。最终女王实现了她的诺言,我相信,只要给我机会,只要我坚持不懈,我也会有所成就。
写人优秀作文 篇2
李宏,钟管镇三墩村人,自幼身体残疾,但是身残志不残,刻苦学习医学,终毕业。毕业后回家乡卫生社区工作,首创性的为村上每个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内详细记录每位老人的血压,基础疾病等。并隔三差五上门为老人量血压,测心率,随时更新健康档案,时刻掌握老人身体动向。
由于身体残疾,脱衣不便,无论三九酷暑还是三九严寒,他都和衣而睡,不到夜里12点钟不脱衣。
由于其事迹突出,很多被作为典型推出。经过层层过关宰将,被评为“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受到卫生部副部长,浙江省卫生厅厅长,湖州市市长等各大人物的接见,合影。狂欢之后,回到家乡,仍旧在社区工作。一段时间后,被调往卫生院。
由于其名气越来越大,加上国人的从众心态,每天的`病人人满为患,大有赶超杭州大医院医生的门诊量。一段时间够,我去医院配药,却发现他的诊室已经人去楼空,关门大吉。
经过打听,才知道他已经在新农村租了店面,和老婆开起了中西医结合诊所,真正的夫妻店。据说因见效快,疗效好,收费便宜,深受当地百姓和外地人的喜爱。
但是中国的医药费最便宜也是最贵的,我看到他一天下来,拿着黑色塑料袋去银行存钱,那钱估计怎么也得一两万吧但是我奇怪的是,这么一个诊所,始终没有办下医保,难道里面又有什么故事吗?
做个总结吧,人生无为名利,有了名,就要追逐利,最后因为利而身败名裂的也不鲜见,而像他这样名利双收,我只希望他能真正造福于百姓!
写人优秀作文 篇3
城市的夜风很凉。
过了想睡的时间之后,接下去的就是无限清醒。
跟一位老朋友聊了会儿天,心里是我从未想过的平静。高四一年的屈辱与不堪到底让我的接受能力强了许多。
穿着忆的墨绿色背心站在六楼阳台,本来清醒的神经因为冷而颤抖变得更加清醒。抬头望了望被霓虹灯笼罩住后看不见漆黑深邃的夜空,这是我一年半之前从未想过的现在。
偶尔还是会想起那个不顾一切的时光,那些微凉而落寞的回忆。
高四认识了一位聊得来却不可能有任何发展的异性朋友,高考前的晚自习课我喜欢到顶楼吹风鸟瞰夜空下的操场,跟他聊无关学习、无关痛痒、无关紧要的.话题。这样的放松我很喜欢。一直以来我都不喜欢加入一个竞争环境里,那样充满目的的充实不是我喜欢的日子。所以我的每天有大部分时间是在发呆和迷惘中度过的。
前天通过鱼认识了一位96年的广工女生。她喜欢茶、喜欢研究护肤品。我们就这样简单地熟识了。在大多数女孩都向往星巴克的咖啡时代,遇见一个同样喜欢品茶的女性朋友实属不易。鱼说,我还有一块饼茶在她家。这句话里的潜台词只有我跟她懂,这是我们的约定,很纯真很美好的约定。
跟忆最近比较少联络。渐长大渐渐懂得如何处理情绪和消化心事,自然多余的问候和诉苦也渐渐消失殆尽。但是朋友的情谊依旧如昨,不减一丝一毫。
中学时代心里的梦想始终未被懒散的我完成。说不遗憾是不可能的。但是岁月如梭,光阴不复,被流水荡涤之后的遗憾最后就只可以剩下几句感叹,再多一些奢望和天真就显得稚嫩了。
一直都会与过去的人有断断续续的交谈,不是内心寂寞所趋,就是觉得世界那么大,得到一个熟识的人的联系方式实所不易。轻声问候算是让风缓缓掀起一层美丽。好似突然的街角相遇,互相寒暄,写满了戏剧。
我曾在我某一篇日记里写过,再见你,我不会躲避,我会微笑对你。今晚,我就做到了。放下一些不属于你的东西,过去我会极端地说谈何容易,而今,你见我谈笑从容,还有什么不可以?
岁月最终还是会把该给你的给你,舍与得,从来舍弃需要的时间更长,而得到的我们从来都没有意识到直到你差一点就将失去才会如梦初醒。
一晨微凉,闭上眼睛,你想起了谁,脑海浮现了怎样安凉的场景?
写人优秀作文 篇4
我们班的班长刘思桐是一个瘦瘦的,高高的,文文静静的小女孩,她长着一双大大的黑眼睛,上课的时候眼睛总是睁得圆圆的,一副特别专注的样子,但是一笑就变成两条缝了。 【外貌描写很成功。】她曾经是我的同桌,她认真学习的态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一次英语考试,卷子一发下来,她就迅速的拿出自动铅笔,写完听力部分,并迅速的检查一遍,笔试部分,我们几乎写的同样快,像两条齐头并进的龙舟,几乎同时到达终点,然后我拿出了一支自动铅笔,在手上转了起来,在向四周张望一下,许多同学都跟我一样在玩转笔,还有的同学屁股底下像做了个葫芦,在那里扭来扭去,【比喻很形象,好!】我再歪头看了一下刘思桐,他的笔尖依旧指着一道填空题。她的脸上依旧显出庄重的样子,眼睛紧紧的盯着卷子,还自言自语:“这题到底对不对呀。”他一会皱起了眉头,拿起橡皮在半空中迟疑了一会,又轻轻地把橡皮放在桌子上,紧锁的眉头也松开了,然后右手的笔尖又移向了下一题。【动作、神态和语言描写很丰富,刘思桐和其他同学的对比处理很好,继续保持。】老师终于说:“做完的可以交卷子了。”大家都拎起了卷子,一窝蜂的`跑到讲台旁。把卷子交了,可我的同桌还是冷静的坐在哪里,检查完余下的几道题。还看了一下写没写名字。才不慌不忙的站起来,排在了队伍的后面。这时她依然用她的那双大眼睛看着试卷。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刘思桐得了100分,这也告诉我们,认真和用心是得好成绩的重要条件。 【结尾容易思考很好,但和丰富的开图片比起来太仓促了,可以运用联想排比使结尾升华起来。】
教师点评:
文章紧扣主题,自然引入一件答题的小事,以小见大重点突出这点很好。里面的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很成功,还加入了比喻的修辞方法和对比的表现手法。
若是以自己的视角写人要写出看到这个人的行为和听到这人的语言,自己的心理状态,如果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写这个人,要换位去思考,写出这个人的心理变化。穿插心理描写在神态、动作、语言描写中会显得人物有丰满有生命力。
结尾可以利用排比等修辞手法增加结尾的厚重感,引起别人的共鸣,可以利用反问、感叹的方式
强调她是一个很认真的人。
总体来说很不错,需要提高多方面描写和结尾加工,继续努力!
写人优秀作文 篇5
两个小女孩折下早春的一段新枝,插在泥墙根下.她们蹲下身,出神地对那近乎鹅黄色的、仿佛一口气就能吹化的小叶子看了好久,说:“这棵友谊树会长得又高又大。”她们是幼稚的,并不知道只有杨柳等才可以用扦擂的方法来种,也体会不到“友谊”这个词到底有多深的内涵,可她们是纯洁的,坚定的……
没有见到梅,已经有好长时间了。
刚刚上中学的时候(也就是我们分别走进“重点”与“非重点”校门的时候),我总想着找梅玩。当然,学过“植物学”的我们是不屑再干那种种小树的游戏了.不过,我们各自仍感到,只有和对方一起玩才最带劲儿。慢慢地我开始发现,她越来越喜欢谈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每当我说起“宇宙速度”、“四维空间”,她便嘻笑着打断或故意打呵欠,以后,她不打断了,默不作声,再以后,她老躲着我了……
时间一长,惆怅与失望便渐渐有些淡泊,我充满信心地想:“在中学里,我还会有新朋友的。”可是,实际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简单,特别是有一天,某件事使我突然想起梅。那时,我最强烈地怀念儿时的友谊,惊讶于它的多彩和无瑕。我要找梅。虽然,我的内心有一种微妙的害怕,可在我记忆中的梅的那双眼睛在鼓励着我,那是世界上最最可爱的.眼睛,充满着火一样的热情与诚挚,并且总在对我微笑。
梅从门缝里伸出头来,发现是我,想说什么,可却没有说出来,只打量了我几眼。这几眼使得我对自已说:“也许不该来。”她什么时候这样看过我—冷漠如冰,就仿佛是陌路相遇,甚至有“拒人千里之外”的意味。
我感谢她淡淡地说了声:“进来吧。”我进去了,看到房间里满墙都贴着港澳女影星的画像。梅亭亭玉立的身姿在穿衣镜前停留了一下,镜子里映出她涂得很鲜艳的唇.
梅没有失礼,可我反倒不自在,因为她曾经是那样一个活泼豪爽、不拘小节的人。我能感到她在克制自己,好像她还在竭力做到彬彬有礼,谈吐文稚,可终究,她是冷冰冰的。
犹豫了半天,我不想再继续那些莫名其妙的客套,我间:“梅,学校里功课紧吗?需要我帮帮你吗?”
梅笑了,完全不像刚才那样拼命克制自己了。她咯咯地笑了好长时间,然后一口一个“你们知识分子”,“我们劳动人民”,使我几乎透不过气来。“知识分子”是一个很崇高的字眼,可我总觉得自己被当成了一种怪物。
写人优秀作文 篇6
我有一个可爱、可敬的曾祖母!
曾祖母今年88岁了,一头白得似雪的头发,眼角和嘴角都布满了零乱的皱纹,像是一张老柏树皮;曾祖母的耳朵已经背了,眼神也不太好了,可是她的身体却很健康。
有一次,我们要带曾祖母外出旅游,一大早,我们就来到曾祖母家楼下,敲门?没反应,重重地敲?还是没反应,大声呼喊?喊破嗓门,可曾祖母耳背得浑然不知,急得外婆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时爸爸灵机一动,想出个法子来了,只见他找到了一根长长的竹竿,伸进阳台的栏杆,用力敲打着房门,突然传来了一阵清脆的声音——“来了!”我们终于喘了一口气,弄得外婆又气又笑。
曾祖母眼睛也不好使了,我们去看望曾祖母,曾祖母望了望时钟,对妈妈说:“这么晚了,就住在这儿吧!”妈妈说:“这么早,要回去的。”“早什么啊,都9点30分了。”曾祖母生气地叫了起来,我们异口同声地说:“是7点30分。”曾祖母反驳说:“明明就是9点30分嘛。”我躲在妈妈身后笑得前俯后仰,只好把墙上的钟取下给曾祖母,曾祖母缓过神仔细看了一下,喔,原来是19点30分。顿时满屋都充满了幸福快乐的笑声。
我的曾祖母不仅是一名党员,有党员的.悟性,还是一名大家闺秀,无论我什么时候去她家,她房间里总是摆放得井井有条。
有一次,我们一起在宾馆退房时,妈妈把被子一掀查看有没有东西落下,转身就走,突然被曾祖母拦住了,让妈妈把被子叠好,怎么可以这么零乱呢!我们往曾祖母的那床望去,只见她的被子叠得四四方方,有棱有角的。我的曾祖母很可爱,虽然年迈,但脚步却很轻健,我还经常与她竞赛走路呢!
祝我可爱的曾祖母,健康长寿!
写人优秀作文 篇7
在这平凡世界和我内心深处,最疼爱我的人便是大爷。——题记
自从奶奶离开我和妹妹以后,大爷便成为这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我永远不许和无法忘记,与大爷在一起的那些短暂却给予我无比温暖的时光。
赶集·时光
时光把小时候的影子拉得很远,即使很远但我也会忆起。从小时候到现在,大爷赶集都会带着我。
大爷赶着毛驴儿车,迎着风儿前行。用两只粗糙而带着裂痕的双手,紧握着马鞭。光着脚丫的大爷,把鞋脱掉让我看管,坐在后面的`我总会偷偷乐他不穿鞋子。在蓝天和白云陪伴下,在温暖阳光耀下,我和大爷闲聊着,一路上有说、有笑,嘴上是藏不住的幸福。
风儿吹的很柔,时光伴随着驴儿的铃铛声,似乎加快了脚步。集市到了,我从车蹦下去,大爷把驴车栓住,从裤兜摸索出一张绿爷爷,递给我叫我喜欢啥就买点啥。接过钱的我,把它紧紧攥在手心里。用心去体会,大爷给我带来的温暖。
家长会·时光
大爷给予我的疼爱,超过了家长对子女的爱。从小时候到现在,每一次无论学校举行什么会,爸爸都不参加由大爷来代替。
还记得那是个感恩会,大爷坐在我旁边听着演讲的内容。我握着他那粗糙的大手,鼻子却很酸,努力的不让眼泪落下,最终还是没忍住。雨滴似的泪是热的,流在大爷的手背上。
他哄我说:“月,别哭!别哭!”他抚摸着我的长发,我低头不经意看见,大爷在偷偷地擦拭眼角的泪。呜咽的我没有揭穿他,因为我想藏住这一时温暖。 岁月无情地把大爷,如青丝般的头发染成银丝。
我从这一缕缕银丝中,找到了藏在里面的秘密,看见了大爷为我操劳的身影,引起了我内心处的深思。我不得不更加留意这缕缕青丝,大爷一天天的变老,为我付出那么多,没有我他也不能这么累。我能为他做些什么呢?我想留存大爷和我在一起的时光,有空就多陪陪他。
大爷既是最疼爱我的人,也是我另外一个爸爸。
写人优秀作文 篇8
入冬往后,菜园里的青菜品种就逐渐减少了,这时节,马铃薯和萝卜就成了“大赢家”,霸占了不少的“地盘”。
我对萝卜也有些熟悉。因为那时,我家的萝卜大多种在河滩的沙地里,冬日的河床有点“瘦”了,菜地也干旱,就得给萝卜们浇水。就一孩子而言,挑水浇完一个萝卜园,确实是一“苦差事”,来回往返溪河和萝卜园十几趟,胳膊痛了、腰也酸了。可有时在冷冬里“折腾”一番后,满身都热乎了,又看看那些小萝卜头,也觉得有点小可爱:今日还见她害羞地探出头来,摇着蓬松的长发(萝卜苗),过几日,就见她们“涌起”半个雪白雪白的身子了。那时有一部热播的动画片《人参娃娃》,里边讲一贪财的地主千方百计想捉人参娃娃(人参精),我看得很惊讶--人参精竟然跟白胖白胖的萝卜头差不多咧,可见萝卜也是挺可爱的东东。
大人讲,经过冷霜“冻打”的萝卜是很清甜的`。我偷偷挖过好几回来吃,尽管把皮削得很深,就吃里边的萝卜肉,可还是觉得有点麻辣,舌头都麻住了。从那时起,我就觉得大人的口感和孩子的相差实在甚远,譬如大人还讲苦瓜不苦、生姜不辣、苦麻菜的菜汤清甜等,我想,没有几个孩子愿意“苟同”。
大冬天来了,我们的萝卜照例大丰收。大人小孩拔萝卜,一担一担挑回来,洗干净,切去点萝卜苗,一只萝卜切成五六片、八九片,放在竹篱上晒一晒,然后就倒入缸里,半缸萝卜倒一两包食盐,慢慢地用力搓呀搓,吱吱作响,搓合适了,萝卜就变软。就这样,又捞起来,在竹篱上晒干,就成了萝卜干。新鲜的萝卜干和猪肉炒来吃,实在是喝酒吃饭的好菜。当然,更多的萝卜干是贮存起来,留到明年天热时候,当作喝粥的拌菜,确实很爽啊!
张菁的《红尘外的茶香》讲了好多高僧和茶的故事,其中就有李叔同(弘一法师)谈萝卜干的轶闻。李叔同出家后,一回,好友夏丏尊去看他,李叔同正在吃午饭,便问夏丏尊要不要一同吃。夏丏尊讲不吃了,但看到李叔同的午饭就是一碗白米饭和一碟咸萝卜干,夏丏尊不免心酸了起来,轻声问了句:这么咸(咸萝卜干),吃得下吗?李叔同竹箸微顿、轻答道:咸有咸的味道。米饭吃完后,李叔同向碗里冲了碗白开水,涮涮碗底粘着的几粒米饭一同喝下。夏丏尊的心里更觉酸楚,又轻轻地问:这么淡,喝得下吗?李叔同淡淡一笑,应道:淡有淡的味道。……
这故事历来很受人称道,确实饱含佛理、禅意:人生本如此,咸淡两任之。当然,那是高僧、非凡人的一种超然的智慧,在我们俗人眼里,萝卜干就是萝卜干,就一伴粥的咸菜,朴实就朴实,可口就大快朵熙,管他呢。作家潘大林也在他的一篇随笔提过:“来到这世界,吃过了、喝过了、玩过了、乐过了,也痛过了、苦过了、纠结过了、郁闷过了,这才算是人生。一个终日面朝黄土背朝天,县城都没进过的青年农民,忽然就说悟空了,说看破了,谁也不会知道他看破的是什么,悟空的是什么……”看来,萝卜干还是吃在名人嘴里更有名气哈!
冷冬时候,乡间的大人和孩子都常生冻疮,手脚红肿起来,颇有点像肥胖的大萝卜,因而也喊“萝卜手、脚”。人们就把萝卜苗捣碎,用那汁冲水洗擦手脚,以毒攻毒,萝卜手脚就给治了。也不知是不是这样。不过,冻疮生久了,不治似乎也会好起来的。
冬日,人们喜好吃火锅,锅里也时常会撒些萝卜片,味道还可以。有时,人们吃肉腻了,也搞点萝卜酸来“解腻”。此外,人若连绵咳嗽,也炖萝卜猪肺汤来食疗。可见,萝卜也真是挺好的东东呢。
写人优秀作文 篇9
我们家常常会上演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戏码,秀才不是我,而是我亲爱的弟弟,而我呢,就是那的天兵,天兵到他常常受不了我。
我最爱的就是我弟,我常常会对他说“我爱你”,他总是会送我一个白眼,然后对我说“可以不要这样吗?”
但是一我的个性,我有可能不要继续吗!当然是时不时地说一下,然后我收到的就是一堆白眼和他生气的眼神;虽然收到的东西是不对等的,不过至少不是没有回应,而且反而会觉得他好可爱。
我也常常吃醋,他对别人家的女生都很好,小琪和小昀可以穿他的外套,看他的手机,和她们很有话聊,还可以和他拥抱;但是我这个姐姐呢?只要拿他一个东西,他就会骂我干嘛拿他的东西,姐姐的'尊严全都不见了,似乎他所有的一切都不喜欢我去过问,去碰。
弟弟比我爱干净,基本上我们家客厅所有的东西有一半是我的,我不在家的时候,客厅会很干净,桌子上面只有一点点的东西,但是我一回到家,桌子上有一半以上都是我的东西,拿出来的就懒得放回去,然后他就会受不了,就会叫我放好,我呢,当然就是一直跟他坳,惹他生气,然后叫他帮我整理。
最爱的就是跟他要抱抱,要不到就会一直说,一直要,但是我都要不到,他都会说我很烦,叫我不要闹,明明小时候都可以啊,为什么长大后就不行呢?
只有一次他主动抱我,那一次是考舞蹈班的时候,他说那是给我打气用的,而且只有那一次,还真的只有那一次......不过那一次就足够让我怀念了。
当他越长越高,大家就会觉得那是我的哥哥吗,然后他就会逼我叫他哥哥,那是唯一他跟我撒娇的一次;他总是觉得我非常的幼稚,很像小孩子,觉得我比较适合做妹妹,不过实际上我也是这么觉得,他的很多想法其实都比我成熟许多,要是他是我哥哥,说不定就会对我好一点吧!
当天兵姐姐,遇上秀才弟弟,那好戏才刚上演,以后的我们也许会有更多的火花,也会有更多的有趣的事情发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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